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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运输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山运输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矿山运输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就矿石运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地点:大磨沟(或仁家沟)矿点至博隆选厂。
二、数量:乙方保证每月调运12万吨原矿(包括干选矿)。
三、运费:1.00元/吨〃公里(市场价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结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选厂统计调运矿石签字汇总单到财务部结算,并拿货物运输发票到财务部门挂账。公司根据财务提供挂账金额,按计划安排运费资金,保证矿石正常调运。
五、保证金:乙方缴纳保证金10万元。
六、安全责任:在合同期内所有运输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因堆放场地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时,应及时核减乙方当月的运矿量。选厂提供核减依据。
乙方责任:
1、每月必须保证矿石调运的.数量,当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矿调运数量的按乙方违约,违约金按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下的按总保证金的5%进行处罚,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上(含85%)又低于当月任务的按3%进行处罚。
2、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规定的总调运矿量(145万吨),甲方将在合同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有处罚金,如数退回给乙方;如没完成总调运矿量,以当月实际完成量处罚为准。
八、其他约定:
1、矿石调运期间道路维护和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每年补助乙方道路维护和养护费用贰万元,在此期间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就矿石运输合同再进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柞水县博隆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运输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发包方需要提供200辆(前四后八,车身不超过8米)运输车辆,承包输,运距:公量(误差三公里内,超过里程按实计算)。回程是运输,运距公里。
2、乙方矿吨公里按含税价零点肆柒元人民币(0.47元/吨Km),回程煤、石碴(两天运一次)吨公里含税价零点肆贰元人民币(0.42元/吨?Km);(没有调遣费,只运输,不含装车)。放空车45公里。
3、甲方负责与发包方协调乙方运输中的工作,解决运输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包括路政上所有超载罚款。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4、付款方式:第一个月内每天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一次,扣除甲方供油款(第一趟)以后自理,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帐户。
5、该运输工程合同为一订五年期限(20 年1月底至20 年1月底),如果矿料供应不上甲方给每辆车补助500元/天(除不可抗力外)。如实施过程中,国家调整国民经济,经济成本上升,在发包方同意调整的情况下,可以协调提升吨公里的.运价。
6、为了保证运输车辆在五年运输期内正常运输不脱节,不无故替换,乙方应交保证金每辆5000元,进场开始在运输中扣交,在一个月内交齐。
以上合同协议双方一致认可,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单方违约按合同法的违约条款处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信为本、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就甲方矿石运输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负责组织承包施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四川
2、工程名称:矿石运输工程
3、工程内容: 运输矿石、运距150公里(以实际运距为准 。
4、承包方式: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取费标准: 每吨公里0.74元 (税后价)
6、工程方量及造价: 以实际方量为准
7、进场和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8、工程质量:合格
二、甲方将矿石运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总承包,由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项目部并负责全面施工管理,该项目由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开发的矿石运输工程一切手续合法、有效、完整,甲方的矿石运输工程资金全部到账,甲方负责办理一切施工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场施工。
2、甲方负责运输沿线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当地人民群众的协调工作,负责业主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确保乙方运输矿石工程顺利实施。
3、甲方负责做好与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解决运输矿石中出现的扣车、扣证、罚款等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按要求组织好矿石的爆破、装载、确保乙方80台运输设备每个台班的运输装载量。
5、甲方负责运输矿石道路的维护、养护,确保道路平整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的油料供应,确保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的燃油需求量,其每公升价格低于市场价0.2元,乙方用油量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由甲方扣出。
7、甲方负责在签订运输矿石承包协议后三天之内支付给乙方每台车5000元人民币调迁费,负责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用,负责提供临设场地、停车场。
8、甲方负责每天给乙方运输矿石工程结算一次,在次日12:00前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卡上)。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运输矿石工程管理项目部,全面负责运输矿石施工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件扫描件一套。
2、乙方负责组织100台运输车辆,乙方自行负责组织对车辆的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3、乙方在运输矿石工程中应加强运输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工期,应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及业主方的统一协调指挥,接受甲方对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实行监督管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收到业主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后要按时发放人工工资,如有拖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机械设备、人员的相关保险费用的缴纳。
7、乙方负责做好同上下级及周边友邻的协调关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不能按期支付运输矿石工程款,不能确保运输车辆矿石装载量,不能确保运输车辆所需燃油量,由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按每台车辆20xx元人民币,每个人工一个台班200元人民币,支付停工误工费。
2、因运输矿石不能按每辆运输量运送到指定的位置,由造成损失方按实际损失价格承担赔偿。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条款,若协商不成可由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甲方工程款同时生效。
要求甲方打款提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北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4
投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集合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开采运输土方协议。现就开采运输土方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 矿点土方运输。
2.工程数量:按实际计算为准。
3.装车地点:业主指定搬运土方点。
4.卸车地点:距离业主指定装车点1000米范围内。
5.开采运输价格:
每山体方运价为11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和矿石(包括爆破)每山体方单价为27元/立方米(按实地测量数据作为工程计算依据,双方派人参加)。
6.合同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完工。
7.进场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二、工程运输计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本工程车辆所使用的油费及爆破品材料费均由甲方垫付,并且每月10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前月1日至31日的土石方运输款除油费及爆破费外的40%{即每月预付款=(土石方运输款-油费-爆破费)x 40%}。
,每6月结清土石方运输款,每年年底结清当年工程余款。甲方必须以现金汇款方式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地方势力的恶意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概不负责。
(2)施工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书。
(3)装车点于卸车点之间路面设置的避车点,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负责填平做路。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工程技术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爆破运输石方时碰到矿石应分拾
(2)乙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现机械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或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依据岩石性质装爆破材料,如出项飞石伤人、伤物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参与爆破人员、车辆运输、及现场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方能上岗。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给其它单位运输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何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错误操作原因引起滑坡塌荒、车辆机械故障,造成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违规责任:
1、甲方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2、如工程未完工,乙方车辆和设备擅自全部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让他人运输作业的,视为乙方违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工程未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式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违约方除虚假部分的运输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应承担按该虚假运输量所计运费的10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后果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愿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5
甲 方(工程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工程接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现就从新疆托克逊铁矿给新疆和静县钢铁厂运输炼钢用的铁矿石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之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及价格
1、拉运的货物为铁矿石。
2、运距及运输单价:由托克逊铁矿运至和静钢铁厂,单程230公里左右。运费每吨 元(税后价)。
二、运输的票据结算和管理
1、乙方运输的铁矿石在和静钢铁厂过磅后开出的票据由乙方负责收齐,保证所有票据返还不丢失,丢失或不到指定地点结算者每张票据罚款1500元。
2、甲方每天负责全额给乙方结算当天运费,付款方式为现金。
3、甲方不得和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结算当日货款,即与乙方每天结算货款时必须要有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委托人持乙方盖有印签的委托书)亲自到场方可结算,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条件的给予赔偿,赔偿标准为每张票据 元。
4、乙方运输的车辆每台车每月须向甲方缴纳1000元的交警、路政管理费。
5、乙方的车辆因出车造成的损失或倒卖矿石料按每吨180元赔偿。
6、乙方在本合同内履行的运输费可根据和静钢铁厂规定或厂内其他车辆运输标准随行就市进行浮动,不得随时无理取闹。
7、乙方车辆(按车牌号码计)一经进场后,在这个项目中就长期属于乙方管理,甲方不得与乙方所属的.任何人及车辆发生运输关系,否则,甲方无条件的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三、甲方的职责与权力
1、甲方对乙方的运输有指导、监督、检查的权力。
2、甲方无特殊情况可确保乙方昼夜拉运。上级检查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
3、矿石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因超载所遇到的交警、路政等有关问题,甲方负责在当日内协调处理完毕,处理中乙方车辆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处理时间超出一天,甲方应按当次车辆的运输数量赔偿其损失。
4、对于不听统一指挥、调配、装卸的车辆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协议。
5、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及时妥善的安排好乙方车辆进入运输状态,如乙方车辆进场后不能进行运输,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
6、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输(天灾人祸除外),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乙方停运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的损失。
四、乙方的职责与权力
1、乙方所组织的车辆必须各种证照齐全,车辆、人员完成各种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因自己的车辆原因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造成停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和乙方相关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或场内出现违法行为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
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再议,再议后的内容可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此合同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可再续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就矿石运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地点:大磨沟(或仁家沟)矿点至博隆选厂。
二、数量:乙方保证每月调运12万吨原矿(包括干选矿)。
三、运费:1.00元/吨〃公里(市场价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结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选厂统计调运矿石签字汇总单到财务部结算,并拿货物运输发票到财务部门挂账。公司根据财务提供挂账金额,按计划安排运费资金,保证矿石正常调运。
五、保证金:乙方缴纳保证金10万元。
六、安全责任:在合同期内所有运输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因堆放场地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时,应及时核减乙方当月的运矿量。选厂提供核减依据。
乙方责任:
1、每月必须保证矿石调运的数量,当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矿调运数量的`按乙方违约,违约金按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下的按总保证金的5%进行处罚,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上(含85%)又低于当月任务的按3%进行处罚。
2、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规定的总调运矿量(145万吨),甲方将在合同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有处罚金,如数退回给乙方;如没完成总调运矿量,以当月实际完成量处罚为准。
八、其他约定:
1、矿石调运期间道路维护和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每年补助乙方道路维护和养护费用贰万元,在此期间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就矿石运输合同再进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条例,甲乙双方为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矿石运输
二、 合同工期:
1、 工程地址:金沙县安洛乡
2、 工程期限:
3、 承包工期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 运输里程及车辆要求:
1、运输距离由石场至撬扁担到沙安桥段全程为11.155 公里,一步到位每方的价格人民币¥ 15元(大写:拾伍 元)。油料,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乙方车辆进场后,三个月之内由乙方自行垫资。三个月满后按每月付款。
五、安全要求:
1、乙方运输车辆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注意安全生产,要特别注意在放炮时,装车时,运输中,卸车时等安全生产关键点上严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如故自动放弃运输权,造成甲方车辆不足或满足不了生产能力,不能保维持甲方正常生产,则甲方有权自运或外请车辆运输乙方无权干涉,更不得借机滋事。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要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时上交当天的.运输票据。
2、乙方要有责任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运输教育、奉公守法、团结友爱、文明施工,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3、乙方不能在运输中途进行买卖交易,如有发现,甲方可以罚此车辆人民币
七、其他事项: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
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矿山运输合同8
采购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开、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委托方及承运方就产品承运任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
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生产的“矿粉”。
第二条运输区域及运输价格矿粉从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送货至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砂墩子拌合站,运费及运杂费(含税)单价合计为41.04元/T(0.57元/T KM,运距为72KM).
第三条货物交付
1、乙方将产品送达指定工地后,甲方收货人确认送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后在随车的《矿粉提货小票》上签字确认。
2、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缺损及磅差,按国家规定的磅差标准±3‰进行结算,如磅差超出国家标准±3‰,甲方有权暂不卸车,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处理和解决。
3、货物交付采用随机抽查过磅,若抽查中超过国家规定磅差的,至上次过磅后此批次的数量均视为磅差超标,按该次抽查差量计量结算。
4、现场确认收货需为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
第四条结算
甲方产品由乙方承运。运费及运杂费合计为41.04元/T,甲方根据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确认运输量及运费并直接付款给乙方。
乙方应随车提供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乙方每月25日与甲方人员对账,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为乙方结算运费一次,当年年底必须结清。
第五条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车辆装载数量及产品送达数量的准确性。
2、甲方按用户的需求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品种、数量、达到时间、基本行车路线和用户单位的收料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承运任务量,组织运输车辆保证甲方矿粉运输,并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
2、乙方具有定期向甲方索要运输费用的权利。
3、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在提货时进入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应遵守其相关规定,听从厂家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行车安全。
5、乙方车辆应具备运输散装矿粉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在运输过程中,一切运输证照问题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甲方及矿粉厂家财物的,由运输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按造价赔偿损失费。
6、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计划量按时送货。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将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9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
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自愿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矿石运输项目发包给乙方,就有关矿石运输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示遵执。
一、项目名称
合同项目名称:矿石运输。
二、运输要求
2.1 运输工具:后推农用拖拉机。
2.2 装卸要求:乙方自装自卸。(或者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卸车。)
2.3 运输路线:从 矿口至堆矿场,全程约 米。
2.4 运输安全: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车辆数量、现场运输调度和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运输安全问题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2.5 运输量要求:每天运输量不少于 吨(无矿石运输或者大雨天例外),但每月运输量不少于 吨。
三、价款与结算
3.1 矿石运输承包单价为: 元/吨。
3.2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日作为上月份的统计审核时间,日作为支付运输款额时间,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矿石加工生产实际需要量来调整运输数量,乙方有义务完成甲方下达的矿石运输任务。
4.2 乙方有权根据天气、路况等恶烈情况提出调整运输时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做好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矿石运输任务。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如有不按时支付乙方矿石运输款额,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工作;并要求甲方支付拖欠运输款额和每天支付拖欠运输总额的1 %滞纳金。
5.2 乙方如有不按合同完成矿石运输任务,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根据生产损失要求乙方支付生产损失款额和每天支付生产损失总额的`1 %赔偿金。
5.3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上诉索赔的权利。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因自然灾害、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3 合同期满,本合同即可终止。
七、其他事项
7.1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运输权。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矿山运输合同11
投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集合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开采运输土方协议。现就开采运输土方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 矿点土方运输。
2.工程数量:按实际计算为准。
3.装车地点:业主指定搬运土方点。
4.卸车地点:距离业主指定装车点1000米范围内。
5.开采运输价格:挖运土方每山体方运价为11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和矿石(包括爆破)每山体方单价为27元/立方米(按实地测量数据作为工程计算依据,双方派人参加)。
6.合同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完工。
7.进场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二、工程运输计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本工程车辆所使用的油费及爆破品材料费均由甲方垫付,并且每月10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前月1日至31日的土石方运输款除油费及爆破费外的`40%{即每月预付款=(土石方运输款-油费-爆破费)x 40%}。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地方势力的恶意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概不负责。
(2)施工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书。
(3)装车点于卸车点之间路面设置的避车点,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负责填平做路。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工程技术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爆破运输石方时碰到矿石应分拾
(2)乙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现机械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或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依据岩石性质装爆破材料,如出项飞石伤人、伤物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参与爆破人员、车辆运输、及现场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方能上岗。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给其它单位运输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何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
五.违规责任:
1、甲方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2、如工程未完工,乙方车辆和设备擅自全部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让他人运输作业的,视为乙方违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工程未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式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违约方除虚假部分的运输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应承担按该虚假运输量所计运费的10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后果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愿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运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集合本项目实际具体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开采运输土方协议。现就开采运输土方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矿点土方运输。
2、工程数量:按实际计算为准。
3、装车地点:业主指定搬运土方点。
4、卸车地点:距离业主指定装车点1000米范围内。
5、开采运输价格:挖运土方每山体方运价为11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和矿石(包括爆破)每山体方单价为27元/立方米(按实地测量数据作为工程计算依据,双方派人参加)。
6、合同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完工。
7、进场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二、工程运输计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本工程车辆所使用的油费及爆破品材料费均由甲方垫付,并且每月10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前月1日至31日的.土石方运输款除油费及爆破费外的40%{即每月预付款=(土石方运输款—油费—爆破费)x 40%}。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地方势力的恶意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概不负责。
(2)施工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书。
(3)装车点于卸车点之间路面设置的避车点,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负责填平做路。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工程技术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爆破运输石方时碰到矿石应分拾
(2)乙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现机械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或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依据岩石性质装爆破材料,如出项飞石伤人、伤物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参与爆破人员、车辆运输、及现场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方能上岗。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给其它单位运输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何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
四、违规责任:
1、甲方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2、如工程未完工,乙方车辆和设备擅自全部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让他人运输作业的,视为乙方违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工程未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式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违约方除虚假部分的运输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应承担按该虚假运输量所计运费的10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后果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愿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矿山运输合同13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水路货物(含保险)运输法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煤炭中转水路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运输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一、货物名称:矿石
包装:散装
二、货物重量:承运数量:吨(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三、起运港:到达港:
四、运输价格及付款方式
4.1价格:至目的港运输价RMB元/吨(含税、货物保险费、过驳费、不含港口建设费)。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运费预付款(注:运费的60% ),船舶抵达目的港卸载最后一艘江船前结清全部运费。
五、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乙方运输计划,并按该批次接转海轮的运单吨位向乙方支付全额运费的'60%作为乙方运费预付款,乙方接到甲方运输计划后,应及时组织相应数量受载船舶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运输计划任务。海轮装船发航后,甲方应及时将海轮装载吨位、发航时间、传真至乙方。
六、货物交接:原船原转,封仓交接,卸载时双方共同起封并在运单上签字,如出现有偷、换货、打水情况由乙方负责赔款。
七、装载时限及船舶滞期费:海船到达目的港乙方应在96小时内接运完毕。江船卸载港时间六天,如超过时限则甲方按1元/吨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船舶滞期费(注:该费用于船舶卸载完毕前结清)。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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