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合同【热】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的合同1
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
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在实务中也不是每一种方式都适合合同的履行,具体选择合同履约担保的哪一种形式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案件判断,如果你不能正确选择的话,欢迎咨询网站的律师。
担保的合同2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情趣吧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 ,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 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 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 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 、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 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 :_________债权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3
借款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4
甲方:xx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 住所:xx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宇林 通知收件人:刘洲 通知地址/邮编:xx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四楼407室/518034
电话:0755-83520785 传真:0755-82913457
电子邮箱: 597701598@qq.com
乙方: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叶小杭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xx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6楼/518031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丙方: 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
一、甲方系xx市政府批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再担保业务的机构,愿意遵守《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二、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三、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为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四、乙方、丙方在内的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同意甲方做为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业务管理人,委托其处理再担保业务工作的具体事务。
为增进担保机构信用,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引导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丙方贷款提供的担保由甲方提供再担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本合同的下列词语,如本合同文内无特指,则应采用下列释义:
1、借款企业: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请再担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担保函明确纳入再担保体系的借款企业,具体企业名称详见附表。
2、贷款项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借款企业向其申请贷款,并同意贷款,并由乙方为借款企业担保的贷款项目。
3、贷款方:指贷款给借款企业的丙方或其分支机构。
4、贷款合同:指贷款方与借款企业因贷款项目签订的.贷款合同,含贷款方委托第三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详见附表。
5、贷款本金:指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
6、还款日:指借款企业与贷款方就贷款项目约定的本金还款日,贷款分期偿还的,还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偿还日期为准,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后,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之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8、未还本息:指自还款日起计满6个月,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业未向贷款方偿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9、《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指由xx市财政局、乙方、丙方等组织共同签署的《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及本合同签订之后该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担保: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1、再担保体系:指《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
12、市财政:指xx市财政委员会。
13、管委会:指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管理委员会。
14、监委会:指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监督委员会。
15、风险准备金: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6、分账户中风险准备金: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7、保证金: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8、分账户中保证金: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9、政府风险补偿金分配系数: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理解。
20、代偿:适用《xx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理解。
当发生代偿时,未还本息中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由再担保体系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数分担,再担保体系用各分账户的款项代偿。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支付;不足时,再依次以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支付,前一账户款项够支付的,不动用后一账户款项。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批准。 动用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审核批准。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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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合同5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一、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
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二、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三、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第一,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第二,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的合同6
摘 要 目前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存在诸多争议,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合同法》第52条与《公司法》第16条的衔接,即对强制性规定这一概念的理解与适用,本文拟通过对理论与司法案例的分析,构建一个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法律逻辑框架,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关键词 公司对外担保 合同效力 强制性规定
合同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更应强调其私法自治性,避免对其的粗暴的干涉,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也是在不断减小外部因素对当事人之间合同效力的干涉。目前我国立法中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条款是《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它确立了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但单就此条款我们难以在司法中做出判断,它需要结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才能予以运用,学理上这种条款叫做引致条款。豍
围绕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几个相关的司法解释,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这就明确了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范围,即对于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得适用,但也有学者认为对于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的认定需要具体分析其与上位法的关系。豎之后,20xx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20xx年7月7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这就更加细化了《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进一步明确与缩小了用以判断无效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即把第5项的强制性规定分为管理性规定和效力性规定,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才能认定合同无效。
担保的合同7
保证人名称: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德律风: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德律风: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德律风: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乐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凭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伸主合同项下借款限期大概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关照后 个业务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排除而免去。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打消,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关照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伸主合同项下借款限期大概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举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排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授权委托书,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经典诗句 付出违约金。给乙方形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补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伸主合同项下借款限期大概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排除担保义务。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担保的合同8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金钱消费借贷,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借贷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金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与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约借用。
第二条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金钱如数交付乙方亲收点讫。
第三条 本借贷金钱约定利息,其计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币________分________厘。
第四条 前条约定利息的支付期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条 本借贷金钱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 乙方于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将借用金钱向甲方全部清偿,不得为部分清偿或怠于履行。
第七条 乙方如逾期偿期限时,期逾期后违约金定为每百元按日人民币________分计算。
第八条 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贰次以上时,虽在借贷期间存续中,甲方不得随时终止本借贷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 本借贷合同依前条为终止时,乙方应即将借用金钱全部及积欠利息一并清还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条 本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条 乙方如有对于借贷金钱不为清偿时,应径受强制执行。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9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担保方: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贷款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借款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担保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
签约地点:___
担保的合同1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方就担保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 大写: 。
第二条 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支付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
第四条 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代款利息为月息 %,自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为一次性付息。
第五条 资金用途及还款方式:甲方借款用于个人经营,甲方保证借款用于正当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及非法用途。甲方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并付清利息。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如发现甲方非正常使用借款并存在还款危机或利息支付日起逾期满两天仍拖延或拒付利息,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根据甲方确认的住所、通信地址、乙方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息,乙方有权实现在甲方财产上的抵押权以抵偿借款本金及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索偿借款本息。
第六条 各方应诚信并全面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每日1%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满十天。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乙方收回借款。甲方逾期归还借款,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根据逾期时间按借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赔偿损失。
第七条 担保条款
1、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将其所有的物品作为本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财产。该担保财产:(主要写明物品的名称、型号标准、数量、质量、评估价值、现保管位置等) 。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收到借款之前或当时将质押物品交由乙方保管,保管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含聘请律师费用等全部正常支出)。
3、本合同由丙方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之日起两年。甲方违约由丙方承担,丙方承担后,本合同债权人权利由丙方承继,由丙方向违约方行使债权人权利。甲方若不能履行还款付息义务,丙方应无条件代为偿还,履行还款义务后,丙方承继乙方合同约定的债权人权利,向甲方追偿其承担的违约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八条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由违约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此前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的合同11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内容,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借款利率为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应连本带息一次性向出借人付清。
第三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清本息时,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出借人;否则,出借人以原联系方式、原住所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八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篇二:民间借贷中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民间借贷中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担保的合同12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坐落 区 小区 街(路) 号(附 号) 栋 单元 楼 号房地产名称房屋结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房地产状况四至 东: 南: 西: 北: 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条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 %,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 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XX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第八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九条 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条 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 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十一条 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其他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债务人和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登记机关存___份。
担保的合同14
一、担保的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有两种:(一)一般保证,指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主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在大部分民间借贷中,大多数保证人对保证责任并不清楚,大部分人理解为给人担保只是作一个证明,欠的钱仍由债务人来偿还,债务人还不能偿还时,法院应该去找债务人追究,不应该找担保人追究,或者理解为只有当借款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时,才负保证责任,并不真正清楚保证人所负的保证责任与保证风险,更不清楚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而且大部分保证人只在借条中写明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字样,象这种未作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担保的,依照法律规定要按照连带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或保证人。所以,担保人作担保时必须明确担保的法律责任和担保的种类。
二、担保的范围
在保证中还涉及到担保范围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在担保中对担保范围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未作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作保证之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真实意图,对担保范围作个明确的约定,否则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三、担保的份额
在民间借贷担保中,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有多个保证人的担保中,保证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也就是担保份额问题。很多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担保份额均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份额的,在借款人没有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全部保证人也可以起诉任何一个保证人,且即使是起诉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该保证人也负有全部担保责任。当然,已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但在这种情况下再实现该债权比较困难。
在借款担保中,由于作保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担保人身上,因此,读者在做担保人之前,必须要详细了解借钱人的信誉状况,同时对上述几点有个明确的认识,才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担保的合同1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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