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3-02-19 15:11:41 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合同1

  甲方:

  乙方:

  20__年4月16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办案用房改造室内装饰工程拆除

  二、工程地点:新郑市龙湖镇

  三、施工工期:20__年4月16日-20__年4月26日

  四、承包拆除范围

  1、工程范围: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拆除内容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五、包含内容:施工现场内的吊顶拆除、及吊顶内空调拆除、

  墙体拆除、新开的门洞口、地面地板砖拆除、图纸显示房间内卫生间地面的地面及下部垫层拆除、墙面壁纸(含基层)拆除、墙面墙砖拆除、窗台板(立板、侧板)拆除(含基层)及垃圾清运等所有甲方施工现场需要拆除的其他内容。

  六、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含自带拆除工具、及垃圾清运费用)

  七、承包费用

  、固定包干价小写(人民币):¥50000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伍萬圆整

  、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达

  到验收标准,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达到甲方要求。

  八、付款方式

  1、付款:本工程劳务费用按形象进度付款。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3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7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100%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100%

  九、施工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拆除工程满足甲方施工现场要求。

  十、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2、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除第三方原因)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文明施工

  1、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

  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形象要求保持生产、生活区域内的环境整洁每天派专人清理,并接受甲方检查。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账单中扣出(按200____元/工日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每人次罚款1000____元,其他每人次罚款50-100____元)。

  5、乙方应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的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拆除施工。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有关证件,项目出入证等,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

  4、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及支付劳务费用。

  乙方职责:

  1、负责组织思想品质及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

  2、承担因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本合同第十条2款为准)。

  3、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本工程拆除施工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4、按照甲方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完成施工。

  十三、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三张,向业主办理出入证时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

  2、施工生活区不得男女混住,不允许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生活区及生产区。违反本约定罚款500____元/人次。

  3、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擅自停工,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5000____元。

  4、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且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乙方应该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甲方由于其它原因暂不能按时结账,乙方应自行保证施工人员正常施工。

  7、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所有劳保费包含在包干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如果需要)由甲方统一规定、统一办理,费用乙方负责。

  9、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其余款做为支付甲方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款项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建筑合同2

  甲方: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 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本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为 现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 。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__________ 至 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试用期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1、作为长驻工地代表,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

  2、在项目部经理授权下协调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施工问题。

  3、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 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材料管理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对材料质量做好记录定期上报。严格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4、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 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5、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6、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7、配合基建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对因设计或其它变 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8、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9、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 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 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 和可追溯性。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报酬

  (1)5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6000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甲 方承诺,乙方如按时完成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防范,均能达标。将额外获得甲方提供的1000元奖金。

  (2) 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工资的60%_________ 元。

  四、其他

  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3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

  第二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人。

  常住人口人,应安置人口人。

  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房屋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房屋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颁发的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地点,房屋,间,_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结构差价______元;

  面积差价______元;

  房屋成新差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建筑合同4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工木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无为蓝鼎中央城柏悦园1单元9号楼801室

  2.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一步到位价、无加价)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倍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十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 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 并参照《广东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及装修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 乙方路上交通安全、房屋装修过程中施工安全、食品安全等一切安全均由乙方本人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后果。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伙食、住宿,烟等自理。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十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2. 乙方承包内容:

  1、石膏板吊顶 /㎡

  2、灯带/㎡

  3、中空密度板造型线条/m

  4、背景墙大芯板打底/㎡

  5、面板柜子/㎡

  6、窗帘盒/m

  7、做假梁/m(40分以上)

  8.包门套 单面 元/m 双面 元/

  第六条 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总价结算 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5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10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10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木工工程保修十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5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方驻工地代表(简称方代表):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方代表,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方要求已被确认。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方驻工地代表。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方,由方承担费用。

  方代表易人,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方工作。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方,由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方原因的停工。

  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方返工,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 方。甲方代表收到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方。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方,使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方,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方验收,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方供应材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方。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方,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方变更设计。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方。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方交付。因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的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6

  需方(甲方):____ 供方(乙方):____

  一、甲、乙双方根据双方共同利益,诚信合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产品事宜,订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定金;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付清余款。

  三、交货方式:________

  1.交货日期:____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和位置,卸货由甲方负责。

  3.运输方式:________汽运

  四、验收标准:________

  1.按合同确定数量及型号供货,技术标准按厂家生产标准;

  2.甲方收到货后,根据本合同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明细清单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叁天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认可货物.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在收到设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设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本产品甲方自行安装;

  3.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全新合格产品.(含随机配件及资料);

  七、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终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条约.否则由违约方 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2.若甲方非质量原因退货,乙方有权没收货款全额30%作为罚金.

  八、质保

  乙方对所提供产品免费保修12个月(产品非正常使用及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原告所在地为案件管辖地.

  十、其它:________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但不能违反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2.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双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单位名称: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代表人: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代表人: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

建筑合同7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福建省南铝限价商品房A块地工程施工需要,经研究决定将该工程的 水电 分部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程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南铝限价商品房A块地

  (2)工程地点:南铝生活二区

  (3)结构质式:框剪、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

  二、施工依据:

  建设单位提供的整套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纸,有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等。

  三、承包方式及要求:

  本工程所有图纸约定的水电分部工程的施工进行包工(除施工井架和二级配电箱及焊条由甲方提供以外,其余施工用电机具由乙方负责提供到位)。

  四、承包单价和计算面积:按定额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以下合价进行计算

  (1)承包单价19.5元/m2,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0.5元/m2,合计每平方米单价20元(贰拾元整),该单价费用包含造成返工等的费用。

  五、工作内容:

  1、水电(管线)预埋安装,设备安装,按图施工,除电业局、供排水公司工作内容外。

  2、水电材料的整理堆放及场内搬运。

  六、质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并要达到有关规范规定及检查验收评定要求,质量未能验收通过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必须按有关条款执行赔偿和处罚。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由甲方提供票据后,双方进行确认,并由乙方负责该项费用或损失的补偿和赔付。

  七、安全要求、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有关安全制度要求执行,并随时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为本班组作业人员办理有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已在确定合同价款中明确了安全费用支付金额,乙方应认真按要求执行,本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支出。

  乙方必须为每个作业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凡进入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及安全帽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经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将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处罚。

  乙方要对本班组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实质性的交底,要求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场前戴好安全帽(必须是合格的塑料制的帽子,不得使用竹质的安全帽),以及作业人员不得赤膊、穿拖鞋等进入现场,有违反的则每人次罚款20~100元不等,凡是有帽不佩戴者,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30元不等,以上罚款视认错态度的好坏按不同档次进行处罚。

  文明施工: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堆放整齐有序;

  (2)作业人员不得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倒污水;

  (3)木料堆放场地及易燃处严禁烟火产生,必须认真做好防火安全。

  (4)凡进入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以及现场范围内嬉戏、打架、斗殴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作业期间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凡有违反造成工地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出现打架、斗殴、酒后作业等违规行为,每人次及班组罚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款力度视班组的认错态度界定。

  八、工期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施工进度要求安排劳动力,甲方经与乙方认真商议,两栋同时施工确定如下工期要求:

  (1)基础地梁以下工期确定为2天,按实际钢筋验收完成时同时完成;

  (2)标准层楼层安装确定为2天,按实际钢筋验收完成时同时完成;

  (3)主体砌砖墙时按实际进度跟上,每层在砌砖完成后三天内完成;

  (4)后期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在初验前必须完成,凡下大雨连续时间在四小时以内的计算工期,超过四小时以上的不计算工期,乙方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每延长壹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伍佰元。

  九、付款方式:

  1、砌砖墙完成后的墙内预埋完成时付总工作量的30%付给乙方。

  2、竣工验收前按工作量70%付给乙方。

  3、预留维修保证金总价5%,从竣工验收的会签日期开始计算,如一年内未出现问题,将全额退给乙方。有出现问题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处理,发生费用从乙方的维修保证金内扣除。

  十、违约承诺: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随意抵触有关条款,或者不按合同要求执行,凡是造成违约使合同无法执行的,不管哪方违约,违约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十一、其它约定:

  1、乙方作业人员应自行负责食宿,不得进住工地。

  2、浇捣砼时,乙方必须指派专人看护预埋管件,确保完好。

  3、进场作业人员,除戴好安全帽外,不准酒后作业,及携带家属小孩进入现场,如有违反者,每人次罚款200元,所有罚款金额均从当月申领进度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计生等工作,凡有计划外生育的人员不得在工地施工,否则造成工地损失的乙方必须赔付。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互相协商解决,另行增加补充条款。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款项付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8

  甲方:________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

  乙方:________ (租赁单位)

  丙方:________ (安装单位)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

  一、 甲方职责

  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丙方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丙方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甲方作为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八)甲方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九)甲方应当(督促乙方或丙方)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十)甲方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甲方应当委托原丙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安装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甲方委托丙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三)甲方自行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十四)甲方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在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二、 乙方职责

  (一)乙方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二)乙方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三)乙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四)乙方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五)由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乙方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 丙方职责

  丙方作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七)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在甲方组织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九)丙方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违约责任

  由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引起的伤亡、物损等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为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的附件,随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生效而生效,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 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 份,乙方持________ 份,丙方持________ 份。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建筑起重机械退出施工现场后失效。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章): ________设备租赁单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章):________

  甲方现场代表:________ 乙方现场代表:________

  时间:________ 时间: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安装单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章):________

  甲方现场代表:________

  时间: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建筑合同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书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点:本市桥口区太平洋

  1.3承包范围:旧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3月28日开工,于20xx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元每平方米(根据建筑施工完成后实际面积结算)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10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一],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于竣工结算后二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形结算。

  本合同签署生效乙方派员进驻工程建设场所后3日内,甲方支付总计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元;

  第一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第二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第三层楼施工完毕(加盖预制板)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全部内外墙装饰完毕后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5%,计人民币×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试用二个月内如无质量异议支付总计工程款的10%,实际面积的差价与此同时结算。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附件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条 附则

  1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一: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附件二: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质量要求

  1.水泥,使用黄石华新水泥,梁柱现浇使用号,墙,地粉砌使用号;

  2.水泥与黄沙的比例在梁柱现浇中不得少于;在墙,地粉砌中不得少于;

  3.内外墙粉砌厚度不得少于×MM;地坪厚度不得少于×MM;

  3.钢筋,梁柱中使用直径不得小于18MM,阳台牛腿中使用直径不得小于22MM;

  4.任何墙壁厚度不得小于240MM;

  5.其他约定:

  延伸阅读: 工程质量 验收效果 生产安全

建筑合同10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11

  甲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材料基本情况

  1、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

  2、材料品牌:_______________

  3、材料规格:_______________

  4、材料数量:_______________

  5、材料价格: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材料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供货时间及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付款,如未能及时支付款项,逾期乙方按尚欠材料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加收滞纳金。

  2、在供货合同期间,甲方如中途更换材料供应商,应无条件地将乙方供应材料款的尚欠款在半个月内付清,同时并支付所欠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除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4、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材料,甲方应按约定及时付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材料总金额的日计千分之一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不可抗力因素

建筑合同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日期:

建筑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及范围:

  二、承包形式:

  三、工程造价及合同款支付:

  1、 工程总造价:

  2、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

  第二次付款: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

  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的专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也可以约定自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之日起算)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5‰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七、工程安全要求:

  1、乙方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3、甲方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工程竣工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共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于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承包方负责该工程的质保工作。

  十、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1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水利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1.《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20__-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__〕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4)配套使用。即将水利部范本(GF-20__-0208)中的 “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_______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_____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____(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总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____(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2主要合同工程量:____(以招投标文件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万元)。其中:____永久工程_______ 万元;临时工程_______万元;安全措施费________万元;技术措施费_________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号

  关键项目名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15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七天(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____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技术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方面资料;

  2、乙方在甲方委托服务区域内进行现场资料收集(包括摄像、拍照、录音、笔录、抽查、抽检、抽测或找职工询问,甲方应保证工况正常,并提供人员配合。

  3、甲方应对已确认的安全缺失(硬件或软件)采取:____立即“纠正”以消除不安全现象、落实“整改措施”以消除不安全原因、制订“预防措施”以防止出现同类缺失、通过“持续改进”加强安全管理。

  4、因甲方资料提交不完整,使报告不能按时交付,乙方不承担报告超时违约责任。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____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所悉知有关甲方的机密资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书面报告,除提供给相关人员及机关外,承担保密义务。

  五、验收方法:____

  书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要求,采用以下方式确认,由甲方出具确认证明。

  确认方法乙方出具书面报告。

  六、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

  本项目费用(大写):____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支付方式:____

  分期支付:____合同款50%时间:____签订合同十天内。

  合同款50%时间:____技术服务完成十天内。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____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三、四、六条约定,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

  支付违约金:____合同金额的10%

  (二)违反本合同第一、二、四条约定,乙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

  支付违约金:____合同金额的10%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和解,也可以请求调解。

  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②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⑤标的物所在地

  九、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力、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____

  1、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

  2、根据甲方提供资料的时效情况,合同有效期限顺延。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