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时间:2024-07-07 07:35:28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离婚协议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离婚协议15篇

关于离婚协议1

  男方:

  女方:

  双方于20xx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市宣武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探视权:女方每周探视一次,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定在每周末,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女方探视,否则女方有向有关部门申请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

  ⑵房屋:婚前男方按揭购房一套,坐落在,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女方参与偿还购房贷款。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已经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区分婚前、婚后的增值数额,对于与婚后还贷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补偿女方______元。(在中介对现有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后,算出男方给女方的应付补偿。)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1、机动车辆: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

  2、股权、股票、债券等:各自名下,保持不变。

  3、债权与债务: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5、婚姻期间家具、家电谁出钱购买的归谁。

  6、女方怀孕生女后,引发了肌筋膜炎、骨质疏松、血小板升高等病症,而且现在仍处于哺乳期,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关医药治疗费____元。(女方所患疾病均有医院证明)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费、疾病治疗费等经济补偿费______元

  7、在男方未付清女方的经济补偿前,女方有权居住,男方及其家人不得干预和影响女方的生活。男方有权拒绝女方以外的人进入此居所。

  四、其他协议事项:

  男方给予女方的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肆拾:_____万元整,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签章)女方: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离婚协议2

  某男,男,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 人,现住 。身份证号: 。

  某女,女,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 人,现住 。身份证号: 。

  某男 和某女 经人介绍后恋爱,于1988年 月 日在 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生有一女:xxx,现年23岁。基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订立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xxx现年23周岁,已成年,即不存在抚养问题。依xxx自行决定,今后随某女 一起生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机动车辆:×年×月×日由某男 之姐 赠予的×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2、男女双方目前均无存款及股权、股票、债券等。

  3、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 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处理。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家用电器及家具清单一份

关于离婚协议3

  男方: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身份证号

  本协议双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小区_____号_____层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_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_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年_____月_____日

  女方:

  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离婚协议4

  (作者:张志胜,北京律师)

  一般而言,协议离婚时谈判沟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两个方面;针对解除婚姻关系的谈判难度非常大,余地不多,相反,作用不会太大。下面主要针对财产风与子女抚养问题谈判沟通时应当注意的事项稍加整理,以资参考。

  一、针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谈判

  1、明确法律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有据可查的规定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哺乳期内至2周岁前抚养权归女方以及父母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等。在有关法律规定方面取得一致后继续往下谈。

  2、充分理解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心态

  切忌盲目沟通,有道是“侃侃而谈,无所事事”。先摸清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基本态度:是否有谈判的余地,有多大余地,是否在利用孩子问题要求更多财产份额等。

  3、抚养费问题

  抚养费是焦点问题之一,一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是抚养费支付问题。数额的确定相对比较容易,一般为收入的20%-30%;但是,支付问题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接受方主张一次性付清,付出方要求按月或者按年支付。

  4、探望权的问题

  这个问题一般不会太麻烦,毕竟,父母双方都希望孩子有正常的父爱和母爱。但是,关于探望的时间、地点以及送回孩子的时间必须规定清楚,以免后患。

  5、大额开支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开支具有不可预知性,所以,数额往往无法确定;数额巨大,可能超过承受能力;发生时间可能在孩子18周岁以后。所以,建议在谈判时注意明确上述关键点。

  二、关于财产问题的谈判

  1、明确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有据可查的规定:平均分割,照顾妇女和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的一方,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少分甚至不分等。

  2、要求对拟分割财产状况的真实性负责

  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把财产转移了,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离婚后2年内,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行为的,均可再行诉讼。这一点,在谈判过程中可以明确。

  3、遵从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如果双方没有让步的意思,谈判时尽量遵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涉,不要狮子大开口,也没有必要无谓的妥协。

  4、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做出财产让步

  有时候,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能愿意少分财产,这对双方来说的都是一个契机,谈判时,要好好利用和把握。

  5、适度利用对方过错证据

  有关过错的规定,已经解释很多次了,此不赘述。如果一方掌握了对方确凿的证据,当然可以加以利用;如果证据不充分,可以采取攻心战术。

  6、注意实际支付问题的谈判

  协议归协议,需要实际交付才算最终完成了财产分割。所以,在谈判时,一定要将交付方式与期限谈清楚,不可模棱两可。

  7、关于债务分担问题

  共同债务分担问题,注意其真实性,很多时候,对方可能伪造债务。所以,沟通之前先核实债务真实性是必要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将个人投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分开。

  :(低头看手表)你比较准时,再有1分钟12秒,我就可以宣布你迟到。

  男:我不是没有迟到吗?再说了,有什么事在家说不行吗?非要跑这么远干嘛?

  女:你教训谁啊!我和你说啊!我们现在是要谈判,你代表你,我代表我,至于为什么选择这里,是因为我不想让孩子知道,未来,也许是不久的将来,将有可能发生让他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我是不想让他提前受到心灵打击。

  男:什么事啊!整得这么神秘!

  女:这件事,关系到你们家的荣辱,关系到你今后的命运!

  男:拜托,你不要这样神秘好不好!我的时间是有限的!还有好几笔生意等我去谈呢!(说完掏出一瓶饮料,打开,开始喝)

  女:那好吧!我就直说了吧!从现在开始,我不愿在做家庭主妇,我不能和以前一样,除了做饭就是洗拖布,虽然,我已经落后了,但是从现在起,我要加大马力,争取追上时代的脚步。

  男:说句实话,我没有明白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女:我要和你离婚!用我自己的方式去生活。

  男:(把水从口中喷出)离婚??(摸摸女人的头自言自语)这也正常啊!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啊!还是让驴给踢了!

  女:去!你才被驴踢了呢!我告诉你,我现在说话代表我的主观意识,我代表我本人和你郑重的进行离婚谈判!

  男:谈判?谈什么?

  女:谈未来,谈人生!

  男:未来?人生?那是谈恋爱的时候谈的,怎么离婚也要谈这个啊!这社会也忒疯狂了!

  女: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男:你别背歌词了!你想和我谈什么呢?没事我得走了!(转身要走)

  夫妻双方进入离婚谈判阶段,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合适的环境谈离婚: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 2 准时: 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谈判场所;

  3 准备谈判计划: 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本;

  4 谈判心态: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

  5 要有耐心: 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

  6 适时反驳: 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意见的权利;

  7 善于倾听: 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

  8 避免谈判商业化: 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己的个人问题;

  9 适时寻求帮助: 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你的律师;

  10 掌握原则: 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哪怕你的律师也同意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

  11 保持冷静: 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请不要说话,闭上眼睛深呼吸,告诉自己,“我要保持冷静,生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12 勿饮酒: 不要妄图用酒精或其他来麻醉、镇定自己,面对现实更好一点。

  离婚调解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这里,先从一起离婚案件谈起:该案是一起极普通的离婚案件,原告叫武风,被告叫丁全。开庭审理中,原告称被告有吃喝嫖赌的坏习气,家庭出现第三者,男方曾有暴力行为。被告方同意离婚,自愿抚养孩子。但声称家里欠有四万多元外债,要求原告应当承担一半,而家里的财产,因为“都是我挣来的,应该全归我所有”。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争执激烈,互不相让。

  原告提出,被告常年做生意,有许多钱,但却没有任何证据,被告声称没有存款反有4万元的债务。由于离婚案件中所有争议事实几乎都发生在二人之间,很难举证。而比较高明的虚假证据,甚至会被法庭认定为有效证据。从此案来看,要原告提供证明被告经济状况的证据几乎是不可能,按证据规则之规定,提供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举证能力强弱的问题。 家庭财产的多少以及孩子由哪方抚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上述问题的利弊平衡,谁能作到最公平呢?有句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法官,应当明白:家务事大都很难去明辨是非。夫妻之间的利益平衡最好的评判者是他们自己。当然,象上述离婚案件,如果由承办法官去判决,也并非难事。但是,从公平角度来看,笔者认为,尊重双方合意即使用调解方式要比法官的判决更为公平。

  既然着重调解原则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此重要,那么应当如何进行调解?应采取何方式?这也是贯彻着重调解原则的一个重要问题。

  如上述案例中,双方当事人“敌对”情绪很大,法官即使向双方讲明道理,但双方也不愿意向对方“低头”,这种情况之下,双方又如何能沟通?又启能调解?

  这里就有一个法官居间协调的问题。在老百姓中发生纠纷之时,双方往往会请来第三方从中撮合,中间人会单独到双方家中去做工作,避免双方之间的争吵,使双方合意,从而息纷。法官调解与之不同的是法官是执法者,身份上有所不同,单从使双方达成合意的目的来看,是有其相同之处的。因此,就有必要讨论一下我们称之为“背靠背”调解的问题。

  “背靠背”调解一直以来被视为违反程序的`行为,因法官与当事人是单独接触,与一方当事人单独交谈,会给法官枉法带来机会;再者,它不能使双方在一起充分协商,不能体现调解的本质精神。

  这种分析有一定的偏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把事实陈述完毕,不可能再行更改,法庭辩论也已完毕,双方该向法庭陈述的理由也已陈述清楚,调解中,也会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僵持之下,由法官与其单独交谈未尝不可。再者,双方在“敌视”状态下是无法沟通的,达成“双赢”的协议就更无从谈起了。

  应当指出的是,从理论上、逻辑上非常严谨的东西往往与实践是相背离的,而从实践到理论之间差异会小的多。事实上,“背靠背”调解,只是一个调解方法问题。如上例案件,笔者在调解过程中,就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单独与被告交谈中,被告表示“其实家里这些财产我都可以给她,她愿意要什么就要给她什么吧,如果她还想要钱我也可以给她一些。”;单独与原告谈话时,原告说“只要家庭财产给我一部分,他挣的钱,愿意给就给,不给就算了。”此时,双方就找到了利益平衡点。可想而知,如果强行判决,其效果就会差很多。

  在实际审判工作中,许多法官一直采用着“背靠背”调解方式,他们认为这是极为有效的一种调解方式,即体现了公平、公正又体现出了当事人自我权利处分原则,同时又省时省力。在调解笔录或开庭笔录中没有单独谈话记录。法官们如此操作,正是因为其操作性非常强,效果也比较理想。

  离婚调解中,子女监护权是一项重要内容。除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外,依法规定在孩子满10周岁后,要争求孩子的意见。10周岁以下的孩子有无必要听取其个人意见呢?笔者认为,应依实际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

  如上述案例中,孩子一直随同原告生活,被告想要孩子。二次开庭时孩子趴在原告怀里痛哭,并表示不愿与父亲一起生活。后经询问,孩子说,被告经常打骂她。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因受到被告厉声呵斥,她自己走了十多里地到原告住处。故坚决不愿与被告共同生活。被告听罢遂不再坚持要求监护权。 由于物质的极大丰富和优生优育等综合原因,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聪明,这是不争的事实。未满10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在必要时,应当征求孩子意见,并将其意见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此外,离婚调解还可采用以下方法:一是把相关法律及道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透彻,让双方当事人自己去衡量利弊,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二可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必要时让亲属或单位人员到场,参加调解。

  此外,在当庭调解或调解前的法庭调查阶段,要让当事人把想说的话说出来,要让当事人有一种“释放感”。有时,当事人往往不是在争什么,而是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特别是想向法官吐诉,得到法官的充分理解,让法官知道自己是有理的。一些法官为了追求“效率”,往往会打断当事人,以致当事人认为“法官不让说话,向着另一方”,这种方式并不足龋只有让当事人把心里话说出来,他们的心态才能平和,才有利于调解,而且法官也能充分了解案情。

  在法官调解离婚案件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官们第一想法就是不愿判离,他们从善意的心态出发,想给双方一个“缓冲期”,即在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先由原告撤回起诉。在再次起诉前的半年内,双方还可以再努力磨合。如仍不能和好,一般就已感情破裂为由,调解或判决离婚。 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就财产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 ,而法官亦认为财产问题很难查清,依据现有证据不好下判或感觉不公正,在与原告谈话时,原告认为离婚时机还不成熟,故提出撤诉请求,法官予以准许。

  上述两种做法是正确的。虽然感情破裂是法律规定的离婚标准,但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十分抽象、难以把握。法官采劝缓冲”冷处理不失为一种办法。实践证明,一些原告在撤回起诉后,双方均未再次起诉。因财产争议而撤回起诉的,随时间的推移,双方均静下心来,冷静平衡、思考,有许多当事人在协商好后,一起来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而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双方的心态也较之从前平和很多,有利于较好地解决问题。因此,笔者认为“缓冲式”的解决方式是可取的。

关于离婚协议5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4、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5、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关于离婚协议6

  男方: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因致使夫妻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剩余贷款由男方承担。在变更产权证姓名时,双方均应积极配合。

  2、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配。

  3、汽车:____________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4、财产: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外债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男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先行支付伍万元,其余____________以欠条方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由女方承担,女方做为女儿的合法代理人,放弃追究男方抚养费的权力。

  男方有权探望女儿,女方须配合,时间双方约定。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各自义务,须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关于离婚协议7

  协议人: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某,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 万元,现值人民币 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 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2。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0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六、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七、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绝不反悔;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关于离婚协议8

  协议离婚之协议离婚的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户口已迁入新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户口不在北京的当事人,如果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关于离婚协议9

  离婚协议书范本(律师审核版)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四、制作离婚协议应考虑的问题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二、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三、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及期限;四、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五、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六、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七、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八、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协助的义务;九、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情;十、离婚当事人的签名;十一、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年月日。

  五、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情理上应由夫妻个人使用、支配、处理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六、对夫妻财产处分的原则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离婚时,财产的处分属于民事意志的范畴,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根据“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后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对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七、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男方:王x,男,198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

  女方:孙x,女,198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

  男女双方于200x年自行相识,200x年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取名王xx。现因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的意思表示

  男、女双方均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1、抚养权的行使

  婚生女儿王xx抚养权由女方行使。

  2、抚养费的支付

  男方支付女儿抚养费3600元/月,直至女儿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或年满18周岁止。孩子接受高等教育(含大学、研究生、博士)所需费用及其将来可能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3、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

  男方须每月15日之前将抚养费支付至女方下列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如女方银行账号发生变更,女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男方,如因银行账号变更导致的汇款延迟,男方不承担相应的延迟责任。

  4、探视权的具体行使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每半个月可自女方处将孩子接走共同生活两日,具体的时间起算点为接走日的上午八点开始至次日晚八点前终止。

  除非不可抗力,双方必须遵守有关探视及协助探视的上述约定。男方必须按照双方事先商定的日期和时间将孩子送还给女方,与探视有关的费用由男方自行承担。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共有债务的承担

  1、股票的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的x有限公司(股票名称xxxx,股票代码Hxx)的股票共计6000万股(其中700万股系朋友林某委托男方购买,且归林某所有。已经抛售的800万股归男方所有,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不再提出要求分割。),女方分得现存4500万股中的20xx万股,其余2500万股归男方所有。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女方分得的份额过户到女方名下。

  2、房产的处置

  位于x市x区x小区x号楼x单元x室,房屋产权证号: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双方作如下约定:

  (1)男方同意对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房屋进行出售,女方同意在得到xx万元房款的情况下,放弃其他权利。房屋的具体出售方式及款项的支付见本条(4)

  (2)女方有权居住在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房屋内直至该房售出为止,男方及男方家属在女方居住期间(包括房屋出售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女方正常生活之情形,如因此对女方居住带来不便,男方须每日支付600元作为补偿。

  (3)如因男方的原因导致该房屋未能出售,则双方对xx房权证x私字第xxxxx号房屋的所有权约定如下:女方享有40%的产权,男方享有60%的产权。

  (4)关于房屋出售的详细约定

  如果买方无需银行贷款,男方须自该房款到男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日内,将xx万元打入女方的银行账户。如逾期支付,除应继续支付外,男方另须按照应支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如果买方需要银行贷款,则在男方支付完该房屋银行贷款的前提下,买方所支付的首付款打入男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日内,优先支付女方的xx万元。如逾期支付,除应继续支付外,男方另须按照应支付部分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首付款不足以支付女方应得的xx万元,尚欠女方的款项自为买方提供贷款的银行将相应款项打入到男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日内,由男方打入女方的银行账户。如逾期支付,除应继续支付外,男方另须按照应支付部分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车辆所有权的归属

  双方共有的车牌号为xxx000的x轿车一部,登记在男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离婚后,该部轿车归男方所有。

  4、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处理

  双方各自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即各自工资卡、公积金)在谁名下归谁所有。

  5、公司股权的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女方名义投资的公司股份,包括:

  xxx金属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为60%)

  xxxxx实业有限公司(香港) (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为49%)

  归女方所有。

  6、其他物品的处理

  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生活用品、个人证件、首饰、手表及其他依附于个人的物品)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家具、家电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xx元,用于购买x汽车,因该车辆双方协商归男方所有,男方同意自行承担该债务。

  2、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名下则由谁来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全部列明。除上述房屋、公司股权、股票、车辆、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双方均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财产分割部分、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发生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合同文本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八、特别声明条款

  本协议的签署确系双方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使协议无效或撤销之情形。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在哪里?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在哪里?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

  2、协议离婚常常留有隐患,离婚后容易因离婚协议的内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诉讼离婚有律师,法官的专业法律水平保障,对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并确保能够强制执行。

  20xx最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20xx最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下面是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闪婚后闪离是否被法律所允许?

  闪婚后闪离是否被法律所允许?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并没有对婚姻登记后多长时间内取消登记行为的规定,也就是说,进行了婚姻登记就从法律上已经确认了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一方确实想解除彼此之间的婚姻关系,可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事实婚姻还用离婚?

  事实婚姻还用离婚?

  事实婚姻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健全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必将走向灭亡,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一定时期内他还将长期存在。国外许多国家在立法或司法上都承认和保护事实婚姻,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事实婚姻是一种违法婚姻,但也没有采取完全承认制度。

  因为一旦这种生活方式完全合法化,就可能会有更多的人群来选择这样的生活,从而逃避《婚姻法》的规制,导致对整个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冲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充分掌握并理解事实婚姻问题,才能更有效的解决新时期出现的婚姻家庭矛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

  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关于离婚协议10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离婚协议11

  男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两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两方离婚的原因):

  一、两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两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两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xxx 女方:xxx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关于离婚协议12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关于离婚协议13

  协议人(男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为了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动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动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

  协议人:______

关于离婚协议14

  经双方达成协议,现就女儿___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分配等事宜重新协商如下:

  一、离婚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双方达成一致抚养权归乙方。

  现因女方工作性质及其它原因对女儿的成长不利,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将抚养权变更为归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但要带孩子去哪里,必须经男方同意后方可带走。

  二、结婚后与离婚前的.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为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xx处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和女儿所有。

  2、因女方原因,导致抚养权归男方,也同时为了女儿的生活环境、健康成长协议如下:(1)女方同意出资为女儿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经达成协议,女方愿意付房屋首付房款及房屋内装修,按揭款由男方负责。

  三、离婚后因故双方仍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期间购置的___x小车归女方所有,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并办好一切手续过户到女方。

  此协议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商达成后无任何纠纷,双方的任何事情无权干涉。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离婚协议15

  男方:

  女方:

  双方于20xx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市宣武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xx年生育有一女儿,离婚后女儿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支付抚养费。

  2、探视权:女方每周探视一次,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定在每周末,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止女方探视,否则女方有向有关部门申请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

  ⑵房屋:婚前男方按揭购房一套,坐落在,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女方参与偿还购房贷款。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已经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区分婚前、婚后的增值数额,对于与婚后还贷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补偿女方×××元。(在中介对现有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后,算出男方给女方的应付补偿。)())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2、机动车辆: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

  3、股权、股票、债券等:各自名下,保持不变

  4、债权与债务: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6婚姻期间家具、家电谁出钱购买的归谁。

  7、女方怀孕生女后,引发了肌筋膜炎、骨质疏松、血小板升高等病症,而且现在仍处于哺乳期,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关医药治疗费XX元。(女方所患疾病均有医院证明)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费、疾病治疗费等经济补偿费XXX元

  8、在男方未付清女方的经济补偿前,女方有权居住,男方及其家人不得干预和影响女方的生活。男方有权拒绝女方以外的人进入此居所。

  四、其他协议事项:

  男方给予女方的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女方:(签章)

  20xx年3月3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补充:结婚时男方的房贷是总房款的一半,按照婚姻法规定,女方应该取得该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也就是目前中介的评估是至少160万元,女方至少应该分得40万元。其他补偿应有车辆补偿,(俩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女方怀孕生产养育孩子带来的疾病补偿。这些补偿综述应该在40万以上,但是这个男人只愿意出40万,多一分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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