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外贸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外贸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合同 篇2
于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原产地: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_________%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13.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法规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字后,在7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但购方仍然对第11条中第(2)、(3)项规定的内容负责,支付予以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盖章):_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市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中国、_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
售方有权对所供物货数量多交或少交_____%。
二、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__计算,系中国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三、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__________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四、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_____份
_____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_____份
装箱单_____份
五、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据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六个月。
六、包装和标记
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的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中、_____文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_____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和字母“__________”。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七、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__________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_____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_____份;
3.装箱单_____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七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八、其它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进行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4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__________国
__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
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
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5
合同号: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1中载明。清单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1)到达站名称;
(2)卖方名称;
(3)买方名称;
(4)货件号;
(5)毛重;
(6)净重;
(7)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1)发票一式三份;
(2)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3)包装单一式三份;
(4)本合同副本;
(5)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 其它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合同 篇6
合同号: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1中载明。清单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1)到达站名称;
(2)卖方名称;
(3)买方名称;
(4)货件号;
(5)毛重;
(6)净重;
(7)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1)发票一式三份;
(2)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3)包装单一式三份;
(4)本合同副本;
(5)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 其它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
附件: 清单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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