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合同

时间:2022-12-21 17:06:01 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用工合同集锦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用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用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须体检合格,遵纪守法,接受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制度;

  2、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及对车辆的保养、维修、清洁工作;

  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乙方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乙方住宿;

  2、甲方负责乙方报酬 元/月(含社保、医保以及周末节假日加班等各项费用);

  3、劳保用品的发放与甲方员工一致;

  4、每三个月可享受一次休假,每次休假不超过7天,来回路费由甲方报销,报销标准与甲方员工一致;

  5、每月25日发放工资;

  四、甲方要求解聘乙方,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乙方要求解约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业用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时间: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三、劳动报酬

  依据按劳取酬的原则,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办法,基本工资为 10000元(壹万元整)。由甲方每月______日转入乙方的`指定账户。乙方指定的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纪律: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完成甲方交付工作。

  2、工作期间,乙方在工作上要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工作。

  3、在签订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五、合同解除:

  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事可以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遵纪守法,如有违规可解除合同。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用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至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_______。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天,每天___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最多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所扣缴款项在工资单中列出。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以下竞业限制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罚金。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或提供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过甲方出资或其它形式的培训,乙方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按培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100%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十条第一项竞业限制内容的,除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若通过环评工程师资格考试后,需继续为甲方服务三年,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如违反约定,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伍万元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用工合同4

  一、企业存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想将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规范与保护体系中,首先需要界定的就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很多风险,并且在职工发生伤害的时候,不对其损害进行负责,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关键在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关系。

  此外,很多企业经营人员存在对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的问题,经常将企业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混同在一起,对其中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要想规范企业和劳动者法律行为,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准确认定二者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并将其中的关系准确纳入《劳动合同法》

  保护范畴之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最多集中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过程中,在这些法律关系中,由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模糊性,与《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因此一直是认定中的难点,而承包和经营,又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要处理的法律关系。因此有效界定这些法律关系是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法律风险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

  二、企业存在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就要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作为商事主体,具有自主决定权,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这无可厚非。但是很多企业规章制度会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就存在《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交叉部分,一方面商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另一方面,企业职工的利益又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要厘清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与劳动关系和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关系纠纷。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根据企业性质存在不同的程序,对于股份制企业来说,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存在着较高要求,对于合伙企业而言,相对则较为灵活,前者更强调“资合性”,而后者更强调“人合性”.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如果企业经营者不参照《劳动合同法》,很容易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留下侵权隐患,在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时候,也将承担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企业具有自主决定企业经营的权利,但是很多规章因为违反了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会产生无效的法律效果,不仅无法起到规范企业经营的目的,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的时候,企业经营者不能够用企业制度作为抗辩事由,主张免除自身责任。此外,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会写入很多霸王性条款,比如将过多负担和风险转移给员工,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些都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存在招聘员工上的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也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劳动者隐瞒很多信息,没有尽到自身的如实告知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未如实告知的责任,同时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因此,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劳动合同法》中的原则进行,履行自身义务,平衡双方利益,以免在未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诉讼与损失。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查义务,也会带来潜在风险,付出较高的用人成本。

  四、企业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风险。

  随着现代劳务市场的发展,劳务派遣制度得到了广泛推广与应用。作为一种高效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模式受到了很多企业用工者的青睐,但是在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接受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的时候,由于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很多人力资源公司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出现劳动者侵权纠纷的时候,往往不能有效界定责任,即使界定了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缺乏相应的资质与实力,也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很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也存在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与临时性,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在用工和岗位分配上,存在着违法的可能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合同关系是企业所要处理的重要关系,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可以减小企业劳动成本,避免潜在的劳动关系风险,同时也能激发劳动者潜力,推进企业发展提档升级。因此企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指引,规避相应法律问题,减小风险,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

  参考文献:

  [1] 吴明峰。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与管理[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xx(,27):59-60.

  [2] 李昕。浅析基于风险规避的企业用工法律防控机制构建[J].法制与社会,20xx,(31):49-50.

企业用工合同5

  甲方(单位名称) 嘉兴市五丰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车间生产岗位(工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造成甲方财产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采用计件形式计发工资。甲方承诺每年春节前结清上年全部工资。

  2、公司设出勤奖,按每月28天计算(下雨停工、断料或机械损坏维修期间不计入内),每月100元计发,按年度结算。

  3、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有困难的,经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同意,可以延期支付。

  第六条 保险福利

  1、甲方为乙方申报工伤意外事故保险,工伤保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工作中违反操作流程和企业公布的其他规章制度并引起工伤事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日常可向甲方借支生活费用(须经生产主管签字审批),但每月借款不得超过待发放工资的20%。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九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1000元(若乙方从事特殊工种,金额为1500元)。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坚持协商谅解为主,协商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签名)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用工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用工合同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1年。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用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另订合同。

  3.试用期内,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市场变化的,确定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职责。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经营情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如双方就工作岗位安排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工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国家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甲方也可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六条劳保福利

  1.甲乙按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制度等。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4.乙方触犯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医院的鉴定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

  (4)甲方企业宣布解散。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本人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并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用工合同8

  甲方(单位)全称江苏瑞腾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单 位 类 型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余忠琪登 记 注 册 地溧水县和风镇工业集中区骆山村 实 际 经 营 地溧水县和风镇工业集中区骆山村 劳动保障证号 3201241738005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8045409—1 联系方式及电话025—56611113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身份证件号 劳动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 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可按集体合同约定。

  四、劳动报酬

  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乙方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修订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臵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 元/月。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竞业限制期限为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元。

  双方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用工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责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两张中国人寿“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沙河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的,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 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2、 金汇通企业集团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3、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加班管理制度

  4、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休假管理制度

  5、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6、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招聘管理制度与流程

  7、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8、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离职管理制度

  9、 河北金汇通企业集团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与培训流程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用工合同10

  一、对企业用工带来的主要挑战

  1、员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虑到企业裁减员工的难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要求和目的应更加明晰,资格审查、背景调查和入职体检成为愈加重要的环节,同时招聘阶段必须对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示。

  这为之后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从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准备。

  2、对试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试用期薪资标准不能过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期限较之前缩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有了明确标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合同解除成为相对成本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无需支付补偿金,对程序和依据上的要求偏低。(从这个角度讲:对企业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设定6个月试用期。)

  3、劳动关系倾向于长期化和稳定化。

  《劳动合同法》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严格,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都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会使得员工较容易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大批员工将很快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针对企业需要保留的核心员工,企业是乐于看到这种情况,但是需要企业给员工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合理的职业规划;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较强的中低层次通用岗位,企业倾向于签订中长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员工。

  4、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明确“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这使得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条款”变得失去意义;

  (3)明确规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个月之内;一年之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4)对违约金条款的使用限定在两种情况,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企业失去了任意设定违约金的可能;

  (5)劳动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劳动者不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获得补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5、对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显提升,尤其是规章制度的订立

  (1)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总则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同时对于规定制度明确公示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对于内部规章制度还有一个隐蔽的“陷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类似于“女职工入职之后几年内不能结婚、不得生育”的规定是否会绝迹。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劳动纪律”不再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可能的解读是“劳动纪律”不再是企业和员工一对一协商约定的结果,而是集体协商的产物。

  6、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显的差别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强化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倾向。与之前的《劳动法》有明显区别,合同终止同样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支付的标准与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劳动合同法》取消合同约定终止的条款,这样弱化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至少对于企业成本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据上有区别。

  可以预见到的是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取代了原来合同终止成为风险和成本均较低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因为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味着双倍的补偿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终止同样需支付补偿金(本质上也是鼓励用工的长期化)

  (2)补偿金计算时,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前的规定不满六个月无需支付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将直接导致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员工合同时风险急剧上升,企业将更青睐于协商解除将风险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

  (5)事实上“企业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这一命题的更准确的表述的“守法企业”、“用工规范企业”、“法制意识较强企业”以及“劳动监察力度较强地区的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将大幅度上升。其实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这类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时,对员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优秀的员工。

  8、对老员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员工)将成为一个极富挑战性的课题

  (1)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和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

  (2)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企业将不能以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岗位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样企业经营困难或技术革新也不能裁减他们。这让此类员工在退休前离职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此企业需要更多考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这批员工,避免他们“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长病假”的情况出现。

  9、工会作用得到的强化

  (1)订立集体合同时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

  (2)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提起仲裁和诉讼;

  (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对企业而言相对有利的变化

  1、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

  2、扩大了企业裁员的范畴,降低了对程序性要求,使得企业经济性裁员更具有操作性;

  3、对禁止员工兼职有了实质性的条文进行限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明确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操作上更为便利,有了选择余地;

  5、明确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约定”二字是需要企业认真思量和规范的,比如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在《员工手册》里规范。

  6、对高收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有了“封顶机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经济补偿金都不用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非常之低,可能会鼓励企业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灵活用工。

  8、最后一个有利之处就是员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长期而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实是对双方而言的,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毕竟企业招聘时候的要求会愈加严格,面对一个明显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员工在跳槽之前必定会“三思而后行”。

  三、劳务派遣的使用

  1、企业需要更审慎的选择有资质、有实力、规范操作的劳务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虑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进行了限定,而且对劳务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担义务也提出较高要求,自身实力有限、操作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规”的;另一方面的考虑是基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样提高: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至少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业通过“编制”上的区分来实现待遇上的差异变得难以为继。“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

  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何理解和实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将是一个重大挑战。

  4、明确提出用工单位的“退回机制”: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工单位不能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个潜在的风险;之前有不少劳务派遣公司是将被“用工单位退回”作为一种“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的情况,与被派遣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方式是否继续可行值得商榷。

  5、企业需要对如何使用“劳务派遣”进行明确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业为什么要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直接决定了企业应该如何使用“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指引性意见,针对岗位来区分是否使用“劳务派遣”,核心岗位全部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非核心岗位悉数外包,这样至少解决了“同工同酬”的问题。

  另外,对于几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业,全部人员外包或许是最理性的选择,因为他们本身就足够的资本和专业人才来处理如此纷繁芜杂的劳动用工事宜,与其一不小心就“犯规”,还不如交给专业机构处理。

  四、过渡阶段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

  1、过渡期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底。

  2、现有劳动合同的过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继续履行,没有问题;比较棘手的问题是1995年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时以及之后的12年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员工,他们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认为重新签订合同对双方都有利,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相对于《劳动法》对员工的倾斜保护更明显,对企业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解决了长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带来的“隐患”。当然这一点需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签合同需要双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他们原有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个有待明确的问题。

  (2)“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所有订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要测算一下什么时候本企业工龄满十年,之后再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虑一下其期限与十年工龄相对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对我们公司而言这个不是问题。

  (4)“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此款规定的经济补偿没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过多考虑和准备。

  2、新法实施背景下新的劳动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现有的“劳动合同制”+“上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现的情况下,这是帮助企业掌握更多主动的一个模式。

  下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订,尽可能降低下岗待聘人员的待遇是唯一的选择。

  (2)新进员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设计,初步想法是3年+5年,争取更多的试用期时间,并在3年合同期满的时候给双方再选择机会。

  (3)原有的“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必须重新修订,至少避免“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出现缺失。

  3、必须重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或者重新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尽可能通过合同来明确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4、整理并修订公司各类内部规章,确保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核。

  5、年底之前对现有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时,裁减冗余人员。

  6、用工成本上升势必要求人力资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预算的时候也要打的更宽裕,至少每年的工资总额的1/12要预留出来作为“经济补偿”的“备付金”。

企业用工合同11

  《劳动合同法》已经审议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甚至一度引起了欧美一些国家工会组织和媒体的注意。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来讲,该法带来的10个用工管理的变化和影响值得关注。

  一、法律适用范围扩大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部法律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照本法执行。这样的规定,不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了这部法律的调整范围,而且将法律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毫无疑问,越来越趋于全面的法律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庇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

  二、制定规章制度不能忽视民主管理

  《劳动法》已经明确了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劳动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该法律还明确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情。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因此,民主管理的具体表现将更多地体现在制度制定和修改环节,而建立劳资共决、劳资协商的机制自然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三、招聘用工中的订立合同要求细化

  针对目前企业中较为普遍的事实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法律既规定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两倍的工资。同时,法律还确立了用人单位招工应当进行备案的制度,希望通过加强政府监管和明确法律责任,多种手段并用,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用人单位招工违法的结果,将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这样的规定,的确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因此,企业在招聘用工中应当更加强化法律意识,用工管理应追求精细化、严谨化,避免草率用工、不规范用工造成双倍赔偿。

  四、长期用工制度需要慎重签署合同

  长期以来,我国各类型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合同期限没有应有的重视。从有关调查来看,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普遍以短期为主,而且较为普遍地存在“不求同年同月签订,一律同年同月终止”的一刀切现象。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将随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调整,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重。

  五、普通员工流动需要更新管理理念

  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此次立法与《劳动法》保持一致。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离职。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能够对用人单位形成法律约束,而对于普通员工基本没有限制。这样规定,一方面会形成更多的长期合同甚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必须调整已经产生惯性的用工规则。如何降低员工流动,避免员工流动率过高甚至“员工荒”的出现,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马上思考的问题。构建企业核心价值观,营造稳定团队文化,或许是法律给管理出的一道难题。

  六、核心员工管理依托个性化约定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心员工,如何保护核心员工,防范核心员工的无序流动,一直是企业用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此,《劳动合同法》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仅明确了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并且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单位竞业限制的权利。同时,基于公平原则,法律也对培训服务期间的权利义务、违约金的额度、竞业限制的年限和经济补偿等作出了比较详尽的安排。对于核心员工的管理,个性化约定成为用工的重点。如何设计、签署一套内容详细、合法有效的特殊协议,是企业解决核心员工流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七、弱势员工保护得到强化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环节上,针对《劳动法》实施以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弱势劳动者屡屡遭受侵权的状况,此次立法强化了对部分弱势员工的强制保护。比如,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不难看出,法律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和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给予了更加强化的保护,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八、经济补偿金支付体现劳动价值

  在《劳动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合同正常到期终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金的性质,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此次立法从开始就明确了经济补偿金扩大支付范围的原则。在新的法律中,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贡献的补偿和肯定,也要求用人单位思考如何才能使劳动合同管理满足成本合理和管理便利的双重要求。除了续签劳动合同外,对劳动者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意识,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实现劳资和谐和共赢才是根本。

  九、劳务派遣解决同工同酬难题

  由于我国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规避法律要求的劳动义务,劳务派遣曾经一度成为企业规避法律、非法用工的代名词。《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务派遣一次正名的机会。为了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作为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应该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律还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明确了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虽然此部法律仍然没有能够彻底解决哪些岗位和行业能够实行劳务派遣的准入限制问题,但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还是能够使刚刚发展起来的劳务派遣发生改变,避免以往无序运营的状态,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于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新的法律规范要求必须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在充分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调整用工观念,尽量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十、灵活就业体现灵活特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日益复杂,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就业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的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专门就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既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问题,也让使用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有了法律依据。可以相信,对灵活就业的法律肯定和保护,必将使小时工、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得到健康发展。

企业用工合同12

  甲方:乙方: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经过考核,聘请乙方为公司管理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以下聘用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的 。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乙方到甲方工作时起至退休时 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职权范围。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㈠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 奖金、津贴及保险福利和其他约定的补贴。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的工作卫生条件。

  ㈣依照国家及公司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在乙 方违法乱纪、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终止 与乙方的聘用合同关系;在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的 权利义务。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享受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待遇,在职权范围内 充分行使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和无理的干扰。

  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在工作职 能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时、按质、 按量的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

  ㈢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

  ㈣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或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乙方从事上述营业活动 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㈤乙方执行甲方交给任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甲 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 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甲方的财产。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 他人,不得以甲方资产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不得将甲 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㈧乙方如有上述

  ㈣-

  ㈦四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与 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合同约定 的权利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现实情况 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 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 并办理有关手续,如一方违反以上规定应给予另一方相 应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如合同一方违反以上合同之规定, 除赔偿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对方XX的违约金。

  九、如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市劳动仲裁委员 会解决。

  十、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____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予以补充解决。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 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用工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员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止,共__年。

  2、试用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应聘在___部门____岗,负责___工作,兼做__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及各项损失的应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发放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____元。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守册》和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离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经过专业培训,还应赔偿培训费。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七、甲、乙双方盖章签名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法人:___________(签名)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企业用工合同14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用工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用工合同期限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用工合同形式。

  2.本用工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个月。试用期满,乙方符合甲方对录用岗位的要求、能够较好胜任工作、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甲方对乙方予以正式录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双方如有需求的,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后续工作安排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培训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参照乙方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在与乙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

  4.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

  5.甲方因工作需要而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双方约定实行每周______天工作制,每周______(单/双)休。

  2.双方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工时安排以本合同项下第三条第一款为准。

  3.甲方确因工作安排、工作需要,需要乙方配合加班的,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尽量予以配合。但是甲方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是以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确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5.乙方因病假、事假等事由需要请假的,须按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确定为乙方按月发放每月正式工资______元。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4.甲方确定的发薪日期为下一个月的______日,至发薪日时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将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所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一个支付周期的正常工资;停工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该周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并按照调整后的支付标准支付该周期内薪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工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甲方在周期内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7.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用工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如乙方工作岗位涉及劳动保护、职业病风险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培训或措施:

  1.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4.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可能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变更

  1.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合同解除、终止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用工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用工合同:

  1.未按照用工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用工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用工合同。

  (九)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出资接受培训(含省内、外),需要延长合同期限或另作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及培训结束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因乙方个人情况被辞退或自行离职,乙方应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保密条款

  (一)商业秘密保密。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2.本合同项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情况、客户信息、技术信息、市场开发方法及技巧、策略构思等信息。但乙方从甲方获得信息时,该信息已能从公开场合中获取的,不属于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3.保密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甲方将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内容公开进入公共视野时结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4.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商业秘密披露认定。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视为乙方对甲方存在泄密行为:

  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或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受雇于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个人、公司或企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______年内,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将甲方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任何目的泄露或出售给甲方内部不应涉及该商业机密的其他人员或任何第三方。

  3.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______年内,未经甲方正式书面许可,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与曾跟甲方了解、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联系,以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的服务来承揽业务或诱使甲方的客户脱离甲方(承揽业务包括任何一种主动的或应对方要求的表明愿意向曾与发生过业务联系的任何客户提供与甲方类似或相同服务的行为,如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

  4.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结束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任何方式复制、记录任何在其在劳动期限内接触到的本公司的商业机密。

  5.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包括乙方离职或辞职),乙方在______日内尚未将其所保管的任何公司财产返回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

  乙方对商业秘密进行泄密、披露时,按照双方约定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即承担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因披露商业秘密而产生的诉讼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由甲方追缴乙方因违反商业秘密保密条款所获得的收入;

  3.向甲方支付商业秘密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规程。如因乙方违反某项规定或其工作失误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由此所招致的经济责任。具体赔偿费用由非违约方根据违约方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而定。如果因乙方的违约、违纪,甲方对乙方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导致双方劳动关系消灭的处理的,属于乙方违约、违纪解除用工合同。

  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用工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廷议,自行辞职或离职,或由于乙方符合本合同项下第八条第一款中第1-7种情形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4.发生乙方违约事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时,若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壹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壹年但不满贰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满贰年但不满叁年,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上述违约金须在乙方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离职或被辞退后的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只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后,甲方才能开始办理乙方的解除用工合同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按下列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各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各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协商可对本合同项下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甲乙双方应对修改、调整或补充后的用工合同予以遵守、履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文件后生效。变更后的内容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纠纷、争议,均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处理。

  4.乙方对本合同内容已阅读完毕,对合同条款完全了解,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7.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用工合同续订书。

  2.用工合同变更书。

  3.岗位协议书。

  4.培训协议书。

  5.保密协议书。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业用工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选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小时,每周工作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

  (1)基本工资为_元;

  (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

  第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条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