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借合同

时间:2024-08-31 19:00:42 合同 我要投稿

车辆租借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租借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租借合同

车辆租借合同1

  托运人:

  承运人:

  项目编号:

  托运人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承运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此运输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及车辆的相关资料如下:

  一、承运内容

  合同双方同意,承运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具体为:托运人视客观需要,每次以口头或书面登记的方式向承运人下达运输任务,除承运人有充分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实该任务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外,承运人必须遵照执行。

  如托运人结束在地区的移动网络工程优化业务,本合同在当月自动终止。

  二、车主、司机及车辆资料和保险

  (一)银行转账信息

  开户人姓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二)车主及车辆情况

  车辆1:

  车主姓名: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出厂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三)司机基本情况

  司机1:

  司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常住家庭地址:

  司机驾龄

  (四)车辆保险情况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其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以下商业保险,并保证该等保险均真实、合法、持续有效:

  (1)交强险;

  (2)基本险

  1、车辆损失险,保险限额不低于 万元;

  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不低于10万元;

  3、全车盗抢险,保险限额不低于 万元;

  4、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限额不低于1万元;

  (3)附加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限额不低于 万元;

  2、自然损失险,保险限额不低于 万元;

  3、车身划痕险,保险限额不低于 万元;

  在上述保险期限届满前30天,承运人必须办理续保手续,并应及时主动地向托运人提交保险续保单据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校验。

  注:以上资料需要原件递交公司部核查并备复印件存档.

  承运人保证:其提交给托运人的上述车辆资料和保险单据必须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情况,否则,托运人有权迳行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亦视为承运人无条件放弃了托运人尚未与其结算的车辆运输服务报酬。

  三、运费及付款方式

  合同双方同意,承运人依照托运人下达的运输任务,为托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的报酬为:按月结算,每月每车人民币陆仟伍佰元(¥6500.00元),其中1500元以加油卡的形式支付。

  包含三仟公里里程,超出三千公里后,超出部分的油费按¥0.65元/公里计算,在托运期内发生的车辆过桥路费、高速路费、燃油费及停车费等,由承运人承担。

  托运人于承运人提供税务机关认可及符合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后,将承运人上月应得运输服务报酬划入承运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运人提供的车辆和指派的司机及其他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和报酬,由承运人自行承担,与托运人无关。

  四、车辆相关费用的分担

  (一)本合同中由承运人承担的费用有:

  1、所得运输服务报酬的税金。

  2、承运车辆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路桥年票费和车船税。

  3、承运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险种、保险限额办理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保险内一定要包括车内人员意外险)。

  3、车辆日常维修费、正常的保养费、维护费。

  4、车辆的年审费用。

  5、司机的费用。

  6、司机的食宿由承运人负责解决。

  7、在托运期内,承运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运输任务,而发生车辆燃油费等。

  (二)本合同中由托运人承担的费用有:无

  五、承运人的'责任

  1、提供设备齐全(具体要求)、性能好、外形美观、各种相关证件齐全并有效的车辆,确保车辆可以正常使用,并可以达到托运人的各种具体要求。

  2、提供专业司机。

  3、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故障修复,并支付相关的修理费用,维修时间超过一天以上,应在修理期间提供其他车辆供托运人使用;若不能提供替代车辆,扣除相应天数的运费。

  4、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的各种相关手续,如每年的各项年审、买保险等。

  5、因承运人所派司机违章驾驶或有其他不当、过失行为,致使发生交通事故的,则承运人应全面承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造成托运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正常使用车辆的,承运人应提供其他车辆供托运人使用。

  倘若上述交通事故造成托运人、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是人员伤亡的,该等责任和损失由当值司机和承运人全部承担,与托运人无关;若由此造成托运人经济损失或导致托运人垫付相关费用的,则托运人有权留置承运车辆,承运人应在车辆被留置之后的两个月内足额赔偿托运人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否则托运人有权按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拍卖、变卖留置车辆,以弥补上述损失,拍卖、变卖所得不足以弥补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人保证:其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各项资质条件;其提供的运输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和潜在的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其指派的司机及其他人员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并且不会偷窃或私自更换托运人货物;其提供的运输车辆已经办理了不低于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商业保险。

  六、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应在承运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后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2、承运车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用,更不能随意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3、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承运人进行维修处理。

  4、在车辆承运期间,为承运司机提供相关场所的出入证件,当合同届满时,承运司机应交还给托运人(出入证件工本费元,由司机或承运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内,承运人单方确实需中途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托运人,当月运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如托运人中途解除本合同,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运人,当月运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2、倘若承运人不按运输任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服务,或者弄虚作假,伪造本合同项下相关证件、凭证、单据,或者违背合同项下保证、承诺,或所作保证、承诺不真实或不能持续保持一致的,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则托运人自发现之日起,有权迳行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承运人除应按照双方上一次结算金额的30%支付托运人违约金外,还应赔偿托运人因此而受到的所有损失。

  因上述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均由承运人独自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托运人贰份,承运人壹份。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托运人所在地法院裁判。

  2、本合同附件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运人:

  承运人:

  签署人:

  签署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日期:

车辆租借合同2

  甲方:

  乙方: : 车辆管理负责人: (部门经理)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方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车辆的权属

  甲方将汽车壹辆,车牌号码: 提供给乙方在工作期间使用,该车属甲方财产,应照相关规定予以管理。乙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此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甲方重大活动及甲方特殊安排外,原则上由乙方使用。另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换或收回乙方使用的车辆。

  二、 车辆的日常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险,由使用部门报险、理赔、维修,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出险理赔单的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因公驾驶公务车遇交通事故发生车辆刮、擦、碰及伤人等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若在未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情况下,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以外,其事故免赔部分由部门承担;若事故责任人是乙方驾驶员,乙方驾驶员除负责报险修复外,按照保险定损理赔总额的10%~20%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详见《公司资产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3、乙方未经公司同意,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公务车辆借与他人因私使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车辆管理责任人承担。

  4、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危险驾车(如超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及罚款,概由乙方车辆管理责任人及车辆驾驶人按4:6比例承担。

  5、所有承包车辆所使用的各种燃油需统一从综合管理部按需领取,综合管理部根据时实领用台帐记录按周期给承包部门转帐。

  6、公司所用车辆的保险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后,按各车实际支出的保险费给各承包部门转帐。

  7、年底,综合管理部对各承包部门单车承包使用总费用进行核算,评比,为次年各部门承包车辆的审批做指导依据。

  三、车辆的维修管理及费用管理

  1、车辆维护,由乙方负责做好日常维护,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2、车辆修理,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需按公司车辆维修流程统一到公司指定的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费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帐结算,并根据时实维修台帐记录按周期给承包部门转帐。

  3。车辆维修流程:乙方对所持车辆需维修的部分填报《新疆波曼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定点维修送修单》,经乙方车辆管理责任人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车管组长审核批准后进行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元以上的由波曼公司总经理审批。

  3、车辆费用遵循保证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

  4、车辆承包部门在车辆租借期间负责该车辆各项费用的支付,费用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车辆过路费、油费、年检费、维修费、保险费、停车费、各类与此车相关的罚款及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等相关费用。

  (2)公司已交的部分年度费用如年检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由综合管理部按使用时间核算分摊。

  (3)如果出现公司急需用车,与车辆租借部门协商,要优先保证公司用车的安排,公司调用车期间车辆的油费由公司承担,并给予乙方 元/公里的车管补贴。

  (4)如果出现承包部门由于客观因素停止承包车辆时,用车时间未满3个月,费用按月分摊;用车在 个月(含 个月)至 个月时按照半年的费用核算;超过 月按照一年的费用核算。

  四、用车期间,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惜并妥善保管车辆,因车辆保管不善丢失的,按车辆评估公司评定价格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车辆使用人承担车辆的差额部分。

  2、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将该车辆私自借给、租用或转让给他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回车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若公司主管同意车辆外借,车辆归还时乙方应及时检查车辆状况,有任何疑义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解决出现的问题,如因乙方未及时检查外借交回的车辆,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正确使用并及时保养车辆,如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及时导致车辆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4、乙方必须随时关注使用车辆的保险期限、年审期限、保养公里数/期限等相关用车信息,须在上述期限到来前告知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并协同完成相关工作。如因没能及时通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收回或调换乙方使用车辆时,乙方必须全部交还车辆及车辆相关的证件、随车工具。

  6、用车期间,所有违章由乙方自行解决。在年审前或交回车辆前,乙方必须全部处理完毕违章记录。否则从工资中双倍扣除因违章罚款的金额。

  7、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或保存好车辆及车辆相关的行驶证原件,保险卡原件,环保标志,交强险标志,年审标识,等车辆所有附件,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和补办。

  五、有如下情况甲方将收回此车的使用权,同时此协议自动失效。

  1、乙方提出主动放弃车辆的使用权。

  2、乙方不爱惜车辆,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存。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回本车后自动失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产生纠纷交由甲方单方面作出裁判。

  甲方: 乙方:(责任人)

  日期: 日期:

车辆租借合同3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借

  1、租车型号和价格

  收费标准:

  租车数量:

  车辆型号: 租借价格: 元/辆租费总额: 元

  2、用车时间: 年 月 日,根据甲方要求在早上 前准时到达。

  3、用车集合地点:

  二、行程安排: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整作为订金,剩余款项 元在送达饭店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扣除甲方所付预付车款作为违约金。

  2.婚车必须在协议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换车,或乙方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乙方未能提前30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按时到达协议规定地点,造成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赔偿甲方费用

  五、附加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租借合同4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全部出资购买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车辆信息如下:

  品 牌:

  型 号: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使用性质:

  第二条 期限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车辆登记事宜?

  1、 乙方将自己全部出资购买的车辆(车牌号: )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注册行车证,车辆登记注册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本协议约定的挂靠期限到期后,该挂靠车辆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仍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管理费用。

  2、 甲方应在根据乙方要求办理车辆登记备案手续。

  3、 该车辆不得承担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该车辆仍然为乙方所有,不属于甲方公司财产。

  2、乙方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上牌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货物损失保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及时未车辆购买保险,甲方有权在代为购买,缴纳保险费不超过 元,代为购买后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

  5、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期间,甲方不得转让车辆、牌、证等。

  6、若甲方对外发生债务纠纷,甲方不得处理该车辆,甲方的债权人也无权处理该车辆,若甲方擅自处理该车辆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车辆的,甲方公司法人以及股东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函费、公证费等费用)。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经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协议或者挂靠协议期满双方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需将牌证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登记。

  2、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协议应予解除,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意一方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2、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3、甲乙双方均已详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内容认识、理解一致,且一致认可本协议与本合作项目、本合作方式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签订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的情况。

  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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