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货合同

时间:2022-12-13 13:41:05 合同 我要投稿

石材供货合同通用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石材供货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石材供货合同1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材料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内容及要求

  1、暂定价材料得到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单(必须有生产副总或项目经理签字)后开始备料及加工,需方有权解除此部分供货材料。

  2、供方现场配备2名以上常驻现场的石材加工工人及一台大型石材加工机具按需方要求进行石材加工(与第一批货到场同时进场),此项费用由供方负责(包含吃、住宿、交通等所有费用)。

  3、如供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或材料上涨等原因不予以供货,需方有权不支付其它剩余货款。剩余货款作为供方违约处罚,并承担需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4、供方按实际供货数量基础上每次多送供货量的1%数量(此部分供货量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5、供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上述要求,需方不予支付至货款的60%,并在最终结算中扣结算额的5%作为处罚。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条件

  按每次验收合格的供货量需方提供有效的材料发票后5天内付货款的55%,现场石材全部安装完成供方配合良好,付至全部货款的60%,余款供货完后一年内付清(同期提供相应有效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标准显色差。

  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验收

  管(施工员、技术员、或项目经理根据实际人员安排,)联签后验收有效,验收的数量要经项目经营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核。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时以实际铺装量及合同单价为准。

  2、进行工程结算时,供方须附有甲方联签的进货指令单或材料入库单为依据。

  3、供方不得以工程量的增减向需方追究任何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货运到交货地点。因乙方加工及运输时间影响工程工期,按违约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区县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1、材料明细表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2、暂定价材料明细表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尾款,本合同即告中止。

  2、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双方应注意保密,任何一方有意或无意泄露于第三方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均需承当相应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5、乙方有权举报甲方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如发现乙方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送等情况,一次处罚__________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 要 材 料 汇 总 表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3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协议:

  一、甲方现向乙方购买黑金沙石材,单价 280 元/平方米,印度红圆柱, 单价 580元/平方米,本次石材用量约计20xx平方米,供货总价款约为: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二、 交货时间:乙方从收到甲方订购清单之日起,共计15个工作日 内按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加工完毕。时间从收到甲方定金时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订购总价款的1% 处罚。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三、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卸货搬运。

  四、订、收货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达石材订购清单,乙方按约定质量、时间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收货。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货时,需一次进够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现的色差。

  付款方式:在完成订单后货物送达甲方后,甲方对货物进行验 收后即付清全款。

  五、售后服务:乙方对所售石材质保一年,在一年之内所供石材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规格错误等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并负责把产品无偿更换至合格。合同签订后, 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则赔偿对方供货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文件。

  八、若有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4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材料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供货内容及要求

  2、暂定价材料得到项目部发出的指令单(必须有生产副总或项目经理签字)后开始备料及加工,需方有权解除此部分供货材料。

  3、供方现场配备2名以上常驻现场的石材加工工人及一台大型石材加工机具按需方要求进行石材加工(与第一批货到场同时进场),此项费用由供方负责(包含吃、住宿、交通等所有费用)。

  4、如供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或材料上涨等原因不予以供货,需方有权不支付其它剩余货款。剩余货款作为供方违约处罚,并承担需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5、供方按实际供货数量基础上每次多送供货量的1%数量(此部分供货量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

  6、供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上述要求,需方不予支付至货款的60%,并在最终结算中扣结算额的5%作为处罚。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第四条:付款条件

  按每次验收合格的供货量需方提供有效的'材料发票后5天内付货款的55%,现场石材全部安装完成供方配合良好,付至全部货款的60%,余款供货完后一年内付清(同期提供相应有效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显色差。

  第六条:货物验收

  管xxxx(施工员、技术员、或项目经理根据实际人员安排,)联签后验收有效,验收的数量要经项目经营负责人xxxxx核实签字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核。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时以实际铺装量及合同单价为准。

  2、进行工程结算时,供方须附有甲方联签的进货指令单或材料入库单为依据。

  3、供方不得以工程量的增减向需方追究任何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货运到交货地点。因乙方加工及运输时间影响工程工期,按违约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区县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1、材料明细表

  2、暂定价材料明细表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尾款,本合同即告中止。

  2、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双方应注意保密,任何一方有意或无意泄露于第三方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均需承当相应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5、乙方有权举报甲方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如发现乙方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送等情况,一次处罚xxxxxx元。

  发包方:承包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PVC塑胶地板及其安装(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

  第二条 产品质量

  2.1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约定的各产品的样品,乙方所供货物应与样品质量一致。

  2.2 本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标准。

  2.3 所有的施工材料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年 月 日前乙方应组织货物运到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有重大设计变更; b. 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 c. 乙方施工期间出现其他工种交叉施工情况;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若有拼花,则拼花部分的方案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即人民币 圆整(¥ .00元)作为定金。

  5.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交付产品、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检查无异议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圆整(¥ .00元)。

  5.3 乙方如期完成安装工作,申报竣工的. 日内甲方应组织对已完成工作量进行验收(如超出时限的视为合格),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按合同实际总价(合同实际总价按实际测量的铺设总面积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向乙方付清余款。

  5.4 甲方留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圆整(¥ .00元)作为质保金,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该款项。

  第六条 货物的验收和异议

  6.1 乙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

  6.2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交付行为完成。对乙方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甲方行使本条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第七条 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附图说明)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甲方将对照相关条文对施工工艺的各阶段进行跟踪检查,乙方应提供配合的方便条件。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乙方进场后,应主动搞好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保护的教育,协调好与相邻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2 施工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或之外的变更,须经甲方认可签字同意,作为最终增补或减少结算依据。乙方所供货物按工程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决算单为准。

  8.3 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免费提供水、电、照明及其他相关施工配合,以保障工期;乙方不另承担任何施工配合相关费用。

  第九条 售后服务

  9. 1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

  9.2 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

  9.3 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9.4 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9.5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1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安装PVC塑胶地板要求的书面文件和铺设范围的图纸;

  10.2 在商谈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所供材料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超过 日乙方未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拖延履行此项义务超过三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期交付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计算。

  11.3由于甲方不履行施工协作义务、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权将工期顺延外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部分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附件及补充协议、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6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7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535932·52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石材供货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乙方销售甲方石材产品合作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独立销售甲方生产的全系列石材产品,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单价(见产品销售单价表)给乙方销售,乙方在该单价基础上可自行决定销售价格,销售差额部份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该部份利润支付给乙方,如客户采用分期付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按该货款利润比例支付给乙方。

  2、乙方因开拓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可以自行聘请其他人员对外销售,均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及销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以下标准:石英含量达到_________%以上,同一批货之间的色差误差不明显,一级产品(达到以上两个标准且不存在人工修复的石英石板)与二级产品(不能达到一级产品标准的其他产品)不得混在一起销售。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退货等损失由甲方负责,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客户承诺最长付款期为__天,超过该期限应经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内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签订超过本条约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开拓的客户资源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乙方客户自行签订合同销售产品,否则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

  8、产品销售单价见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9、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协议:

  一、甲方现向乙方购买黑金沙石材,单价280元/平方米,印度红圆柱,单价580元/平方米,本次石材用量约计20xx平方米,供货总价款约为: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二、交货时间:乙方从收到甲方订购清单之日起,共计1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加工完毕。时间从收到甲方定金时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订购总价款的1%处罚。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三、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卸货搬运。

  四、订、收货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达石材订购清单,乙方按约定质量、时间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收货。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货时,需一次进够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现的.色差。

  付款方式:在完成订单后货物送达甲方后,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后即付清全款。

  五、售后服务:乙方对所售石材质保一年,在一年之内所供石材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规格错误等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并负责把产品无偿更换至合格。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则赔偿对方供货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文件。

  八、若有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 材料名称、规格、厚度、数量、单价及金额

  注:以上价格不含税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大理石、花岗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中的标准要求为验收。

  2、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按提供样品的颜色、厚度及尺寸要求进行加工送货。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

  年 月 日送第一次货: 年 月 日全部到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工程地的费用承担:运费及装卸货由供货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六、验收方式:

  按双方协商要求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协商解决事宜时间为卸货前。

  七、合同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x元整;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另外40%的款项,即人民币xx元整;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xx元整。

  八、违约责任:

  经供需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退换;需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每日按应收款的`2%赔付对方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九、特别说明:

  甲方所供石材为天然产物,供方不能保证绝对无色差、无洞眼、无裂纹,货由需方任选;同时供方必须保证石材的强度及规格达到甲方要求。

  十、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原则,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

  年 月 日

石材供货合同11

  ______省第___建筑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___县高级中学:(简称乙方)

  ______石料工艺厂:(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左云县高级中学,道路铺装路沿石、平石。广场铺装石材及室外其它石材由丙方供货,及广场铺装人工费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需监供三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1)工程名称:左云县高级中学室外石材供货(广场铺装)

  (2)工程地点:___县高级中学

  (3)工程内容:见用料明细表

  (4)供货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下达供货计划表为准

  (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二、交货方式:由丙方负责将石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图纸供货。丙方将派员与甲乙双方代表、监理代表在工地共同进行验收,同时办理验收手续。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修复、直至达标为止。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最后实际用料为依据。单价以供货价清单为依据(见附表)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总价30%预付款。以后每供货30万元支付50%,剩余20%工程铺设验收合格,30日内结清余款。

  五、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必须在交货日提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加工图纸、资料)供货进度表。

  (2)提供石材放置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负责石材到场的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石材是否合格,并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2)监督甲丙双方是否如约履行合同,及交货付款情况。

  (3)如甲丙双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阻止及仲裁违约条款。

  (4)如乙方没有公平合理尽到监督作用,损失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甲方提供供货清单,乙方监督标准,及时供货。

  (2)对所供石材质量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修补。

  (3)配合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甲乙双方中途退货,不能及时付款,丙方不能按时供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现场所在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其它未竞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石材供货合同12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料,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石料,含泥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二、计量方式:供应数量由乙方施工现场验收签字确认,按实际方量计算。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甲方供应的砂石料每立方73元,包含运费。

  四、付款方式:甲方供应给乙方一半砂石料,乙方支付甲方石料款80%,剩余金额等乙方工程完工全部付清。

  五、为保证乙方进度,甲方必须保证随时把砂石料供应给乙方。否则影响供货给乙方,甲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六、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3

  一、货物明细:

  ________石材,单价________/M3,数量________

  ________石材,单价________/M3,数量________

  二、合同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20xx年xx月xx日。

  2、交货地点:xx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时间:20xx年xx月xx日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石材供货合同14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_。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__________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__________日万分之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石材供货合同15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为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页)

  (2)、货款总价单价以订料单为准。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不含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园林景观工程工地现场。

  第一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0日,该批材料为路侧石

  第二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15日,该批材料为台阶、商铺门前广场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场日期:20xx年10月25日。

  合同内所有石材供货完成时间为20xx年11月5日,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板”;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部分因质量不符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00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00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

  六、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各利润中心相关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

  双方签 成控部终审

  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定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