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合同

时间:2022-12-06 16:40:36 合同 我要投稿

律师事务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律师事务所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事务所合同1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受聘用人员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聘用下列人员,均应与受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不占编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不占编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合作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四)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第四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

  (三)报酬。

  (四)福利与保险。

  (五)工作纪律。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其它内容。

  第五条 聘用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第六条 合同中应明确受聘人的律师种类、行政辅助工作种类、工作方式、工作内容。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它物质奖励。合同中应对受聘人的报酬种类、支付方式、计算方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辅助人员及领取固定报酬的专职律师每月报酬数额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第八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颁规章明确规定必须设立的保险以及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外,合同中应对受聘人是否享有报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务所是否为受聘人设立商业保险或加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及其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并应对合同解除时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约定。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向受聘人全面介绍事务所情况和规章制度。受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其遵守律师事务所所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违反事务所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造成律师事务所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聘用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四)受聘人调转律师事务所或调出律师行业的。

  (五)受聘人成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为占编律师。

  (六)到期未续聘或未申请续聘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师事务所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注册。

  (三)受聘人被停止执业。

  (四)受聘人未通过年检注册。

  (五)受聘人申请不注册的。

  如果受聘人对上款所规定的情况负有责任,则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动解除,其解除期限顺延至所规定的情况消除为止。

  第十三条 受聘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间患疾病,律师事务所仅在合同规定或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义务。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执行职务的,其期间计入合同期限。

  十四条 聘用合同解除时,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其他工作证件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因受聘人怀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产假时间依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计入合同期间,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事项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律师事务所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在甲方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甲方 阶段的代理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其与 纠纷一案 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该案 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的授权权限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为: 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本案所产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公证费和办案费用等;

  2、成都市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撤销委托事项,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授权和指示代理委托事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转委托第三人代理,如乙方指派的律师怠于履行代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指派律师。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相互知悉的商业秘密、任何文书,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任何一方均无权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任何文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条

  甲 方:

  代表人:

  年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月 日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3

  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开始司法考试前)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开考后)、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律师需要和实习人员签订一份实习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协议虽然有律师事务所和实习律师双方签订,但由于律师行业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人员有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因此,双方签订协议时,不得违反规章和行业规范,负责,发证部门有权拒绝发证。

  这些规章和行业规范的主要内容有:

  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六)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申领、审核、发放:

  (一)拟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以下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

  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2、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3、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4、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

  5、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

  并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所及拟指定的指导律师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律师事务所与申请实习人员签订的《实习协议》。

  接受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除提交上列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实习人员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省辖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的,原件退回,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归入申请人实习档案。

  实习协议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号: 联系电话:

  实习律师事务所: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实习指导律师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和实习律师事务所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第一条 实习人员自有管辖权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为一年。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可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应该听从实习指导律师的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完成指定任务。

  三、实习纪律

  第四条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集体荣誉,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的管理,保守实习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

  第五条 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指导律师可以教育纠正,如情节严重,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实习。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纪律规范》,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

  1.了解对律师(含实习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实习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2.遇到法定、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义务:

  1.遵守《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

  2.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指派从事实习律师、律师业务,实习律师期间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五、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

  1.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具体表现,对其品行、操守及其是否适合律师职业作出初步判断;

  第十条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义务:

  1.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2.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实习鉴定书》;

  3.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正式实习前,对实习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

  第十二条 协议双方就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问题约定如下:

  1.实习人员任实习律师期间,按照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考核办法计算报酬,但不得低于丽水市最低工资的标准。

  2、实习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八、实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三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实习协议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3.协议双方或一方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行为,本协议可以单方解除;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3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实习人员1份,实习律师事务所1份,审核登记机关1份。

  实习人员(签章): 实习单位(签章):

  负责人:

  签订时间:_ _年___月__日

  签订地点:浙江省xxx

律师事务所合同4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

  乙方:代表:地址: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1、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等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在协议期限内,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

  2、协议期限内,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合作负责人

  1、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事务所联系。

  2、甲方联系负责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3、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_______。

  第五条:违约条款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服务期限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5

  雇佣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雇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依据:

  _________。(说明:根据《XX市律师事务所雇佣合同管理办法》及《雇佣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所《_________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受雇方申请在雇佣方从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 雇佣方同意受雇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雇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如因受雇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雇佣方无法为受雇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雇佣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雇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雇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雇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雇佣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 受雇方的.工作内容:

  _________。(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 受雇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_________。(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为受雇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_________。(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 受雇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 受雇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 受雇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_________。(说明:《XX市律师事务所雇佣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 由于受雇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雇佣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雇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合同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

  身份证:

  律师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无固定 □/有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执业律师,并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执业登记。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第六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 ,下班时间为 。中午 至 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或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条中用于计算加班工资报酬的工资基数,按照本合同第9条中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定。

  第八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可通过岗位责任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甲方有权通过绩效考核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向乙方公示或告知。)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模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一)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期满后工资标准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承办案件/项目的难度、经营业绩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种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月。(解释同上)

  2.乙方可以根据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权利,具体提成办法及支付时间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可考虑继续采用现行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办法)

  第(三)种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数额为 元/月。

  2.甲方采取效益工资方式,根据乙方工作成果为乙方提取并支付劳动报酬,具体标准和办法双方可以依据甲方的提成办法另行签署业务提成协议。

  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劳动政策的规定,可以对上述分配模式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法约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签署的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对于劳动报酬分配模式进行调整,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规章制度或集体合同约定对本合同劳动报酬条款进行变更,如乙方拒绝变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无论以何种分配方式,甲方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应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对于无法完成(或 次未完成)定额或提成基数的律师,甲方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已经领取的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十条 乙方的基本工资应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基本工资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也可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应自情况发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甲方安排乙方待岗的,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待岗通知;但乙方仍然负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商誉的义务。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的80%,具体计发办法为 。

  第十五条 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其他检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律师注册费用、档案管理费用由甲方 □/乙方 □ 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具体内容双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及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无须规定公休日)。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对公司女员工而言,法定节假日除前述规定的十一天外,还包括“三八国际妇女节” 的半天休息。少数民族的节日是否也需要说明一下。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可以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带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计划和业务需求为提供乙方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的执业培训任务。

  第二十八条 甲方鼓励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参加学习、培训或其他业务研讨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需要支付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约定外,甲方再次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另行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违纪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四)双方约定的情形出现的。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乙方实际到岗日之间,乙方未实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 元(含)以上经济损失的;

  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

  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与第三方的合作机会或使甲方遭受投诉等,使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不能完成定额或提成基数的。

  本条所指客观情况包括:(双方可指明)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20xx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乙方不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

  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条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或者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拖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或律师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或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脱密期起始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间内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律师档案和工作转出手续,不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律师档案转移手续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条的约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客户要求变更承办律师,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四条 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论因何原因离职,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和/或刊物上,将甲方的客户宣传为个人客户。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不得诱导甲方的员工离职.

  第四十六条 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 年/月(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元(或 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支付方法和标准可另行商定)。

  十一、承诺

  第四十九条 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执业资格。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五十条 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进行协调,双方如书面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和指定的机构进行调解。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

  2.甲方的规章制度;【列明】

  3.(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本合同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7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律师助理聘用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律师助理管理的规定,就聘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律师助理聘用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第二条聘任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任期的要求:遵守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和律师从业守则,根据甲方安排,辅助律师办理业务,不得单独执业;接受甲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接受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以及代书等业务方面的指导训练。

  第四条计酬方式:合同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检查、指导乙方各项业务活动,对乙方的业务水平、能力实绩和完成任期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乙方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实现对乙方的承诺;

  4、按时发放乙方的报酬,不得无故拖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依法履行职责、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并按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2、有对甲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服从甲方的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因乙方过错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当事人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对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职责能力,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违法乱纪,违反职业道德;

  3、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或承办法律业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投诉超过三次,且投诉属实者;

  5、不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屡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不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实现其承诺,克扣乙方应得的报酬。

  第七条解除合同的善后处理: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决定及理由;

  2、合同解除之后,甲方将乙方应得的报酬及时清结给乙方;

  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做好移交工作。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8.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8.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签

  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报酬,则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报酬金额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9.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尽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聘用律师助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

  2.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2.

  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

  2.

  1.2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

  2.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

  7.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

  7.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

  7.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报主管机关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8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专职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专职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内部规定执行。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按事务所内部规定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按事务所内部规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内部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2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合同期满时,乙方继续在甲方所执业的视为续签合同,直至转所。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主任签字: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律师事务所合同9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

  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姓名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家庭常住住址_______或通讯处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附身份证复印件)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_______工作地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工种)无(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无(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乙方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元/月。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基本工资约定为_______元/月,加班费、补贴、津贴等_______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计件名称为_______,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工资基数,按温劳社劳薪[20xx]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

  第十五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若乙方不愿办理社会保险,不得事后依此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同时向甲方出具说明。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免费提供中、晚餐;

  2、免费提供住宿。

  七、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1、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乙方加班,乙方自愿加班;

  2、甲方根据甲乙双方认同的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乙方发放考核奖金;

  2、甲方已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由于本人户籍不在本地等原因,本人强烈要求对其他保险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于本合同第十六条内容,本人不予执行。(乙方亲自写)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需诉讼,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_______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10

  甲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师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定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_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律师,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和年审的有关手续,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办理人事调动、律师执业证申请或年审时须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缴纳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任何押金或保证金。

  2、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制订的工作标准或提出的业务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项工作。

  5、甲方可根据乙方的业务情况,结合合伙人对乙方的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乙方的薪资或奖金。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考核结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

  6、乙方全年业务工作量为xx小时(或创收额)。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如实填写、提交和修改业务工作记录。但甲方合伙人有权根据客户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乙方的业务工作记录(或重新核定乙方业务工作量)。乙方对甲方合伙人的调整决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诉。

  第三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时的出勤时间。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时甲方应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给予适当调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调休时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并根据甲方的统一安排办理相应的调休手续。

  第四条、薪资及福利

  聘用律师可以选择薪资方式:

 xx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除奖金以外的工资、加班费、补贴和津贴等一切报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据甲方的.经济效益不时修订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确定或相应调整乙方的薪资标准。

  2、乙方年薪将按月分期发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现金/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薪资,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况适当提前或顺延发放。

  3、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性规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奖金政策,并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以及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发放各类奖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奖、绩效奖、年终奖等)。

  4、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乙方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金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的部分。同时,甲方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业务特点,决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适的保险或福利项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或产假等。乙方休假应向甲方申请并经批准。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间的法定工资。

  □提成工资制

  1、乙方的业务创收在20(这个数字由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万元以内的,薪金提成比例为50%;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 10万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过70%;(关于提成比例不宜过高,事务所应考虑成本、税务、利润、行业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费用在乙方提成工资中支;

  3、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性规定,以及律师协会制订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甲方不时制定、修订并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严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户的任何业务或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纸张、电脑磁盘、软盘、胶卷、录音、录像、草稿以及笔记等形式记载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档案、传真、信函、数据、报表、表格、图纸、密码、名单、电话号码、地址等,均为甲方财产。除非甲方业务需要,否则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资料,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复制、下载、私自携带或发送至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勤勉尽责,履行对甲方的全部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职,也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有偿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与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内,不得自行聘用或帮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师和员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义为甲方现有或曾有的客户,或为与甲方客户相对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偿或无偿的法律服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了培训,或甲方为乙方向本市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了引进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履行服务期义务。服务期应自乙方培训结束后,或者甲方为乙方办理完人才引进手续后的第二天起计算,期限为年。此时,如服务期限长于本合同期限,则本合同期限将相应顺延。如果乙方在服务期中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向客户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律师服务费应甲方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应客户的请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客户的委托书。

  6、如乙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离职前_个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经济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该经济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届满前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

  (2)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3)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被客户投诉并经甲方调查确认属实;

  (4)伪造个人学历和经历:

  (5)因个人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2)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发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时,应按其在甲方的连续工作时间,以一年工作时间折算一个月工资(注:不到半年折算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_个月医疗期(注:可参照苏州市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届时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自甲方离职前???个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该经济损失超过了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6、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一切活动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务;

  (2)及时向甲方移交其所有业务和全部工作;

  (3)及时向甲方交还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中列举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资料;

  (4)按甲方规定结清所有账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业务或财务事项,或未能及时办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则甲方应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的30天内为乙方办理离职或转所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对本合同理解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根据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纠纷调解规则,在律师协会的主持下,由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方式加以解炔。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律师事务所(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律师事务所合同11

  甲方: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被告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之律师作为其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王鹏东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代理甲方参与 一审诉讼活动 ;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 1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交纳、领取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王鹏东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选择特别授权的,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为交纳的款物;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

  5、甲方指定 为其本案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约定:

  1、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律师费,并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支付。

  2、办案费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支付,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案结算: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调查费、长途通讯费、交通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结算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即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它方式解决,则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再退还。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律师不参加庭审,即视为乙方尽到了通知解除合同义务的充分必要条件):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7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4)擅自对已经授权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领取款物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己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收取甲方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条。

  3、甲方指定邮件收取地址为甲方身份证地址。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盖章)

  日 期:20xx年1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12

  (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浙江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律师事务所合同13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

  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

  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

  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 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协定: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

  (一)了解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规章制度,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遭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受聘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纪律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议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内容;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七、甲方聘用期间的义务。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一、本合同的续签及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同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合同1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四、联系人:

  甲方指定 为其联系人,授权其负责与乙方联络,提供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转达双方的意见与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须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户籍地址即为甲方有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乙方一经邮寄即视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七、变更承办人:

  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费:

  根据《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元。

  (2)以计时方式计取律师代理费,计费标准为每小时_____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缓收律师费 元( 元整),该费用在甲方与争议方解决争议当日一次性支付,无论甲方通过与争议方调解、和解、判决、裁决、裁定、强制执行、撤诉、争议方主动支付等任何方式解决争议,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该律师费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全部代理费。

  十、其它费用:

  (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十一、代理费的特殊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二)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未于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有权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师费。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尚未收取代理费的,甲方应足额支付;

  (3)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

  十三、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委托事项,若因甲方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提供伪证或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委托事项所需证据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证据材料,由甲方或其联系人亲自向其提供。

  (3)甲方坚持不正当甚至违法的要求,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4)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反诉、上诉、申诉、执行、财产保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与乙方无关;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