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时间:2024-10-31 12:40:15 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机械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

  甲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 方(承租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____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务分包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此机械、设备包括配套的随机操作人员)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具体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机械、设备概况(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乙方租赁的机械设备为:完成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桩基施工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参见乙方提供的附件。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截止到第一条项下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本合同第二条中租赁机械、设备(包括随机操作人员的全部费用)的租金、操作人员工资,机械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油料、配件费等租赁机械设备及其进场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中规定的合同价款内,此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机械进出场

  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及其运输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机械、设备全部进场,逾期应按 元/天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满 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依据《劳务分包协议书》没收甲方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第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交接与验收

  鉴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第一条项下项目的劳务承包人且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将由甲方直接使用并用于该工程施工,故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机械设备无需由甲方移交乙方,而由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直接将机械、设备及随机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即可。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并承担费用。操作、维护方应按国家、行业对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并需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相关费用由操作维护方承担。

  1.甲方权责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乙方及其上级规定提供出租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等乙方所需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并按照前述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安全施工,租赁机械设备损毁灭失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行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不及时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维修不及时导致甲方按《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前述的维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4)甲方派出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和调配,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5)甲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看护工作,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和相关责任。

  (6)甲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并自行承担租赁机械设备的保险。

  (7)租赁机械设备随机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工资、保险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尽管甲方已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数量进场,但若乙方认为这些施工机械设备仍不足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进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增派施工机械设备,并书面通知甲方。在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7天内,甲方应立即按乙方要求执行、落实好乙方指示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将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对甲方上述行为还约定有其他违约责任的,则同时适用。

  (9)已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调离施工现场时必须经乙方书面批准方可退场。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劳务分包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在乙方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机械设备并赔偿乙方损失。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设备达不到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甲方依据双方签署的《劳务分包协议书》向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乙方也可将《劳务分包协议书》项下工程中的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乙方并有权就造成的一切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有其他明确规定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设备转租、抵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罗金楼先生

  承租方(乙方): 广东省电白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东莞市天利中央花园项目部,地点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9号 。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洛阳14t型

  数量(台):1台

  随机人员(人数):1人

  租赁金额:11000元/每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每月按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3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外租)

  出租方:重庆渝长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数量

  注:设备租金不含电器材料费。不含水电费、人工费、铁件加工费等。安拆费含25T吊车

  费用和标准节与围架的来回运费,不含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20xx 年 4 月 日至 年月 日。(以乙方设备验收合格使用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停时间为准)

  第四条 工程名称:树新雅苑工程 第五条 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5.1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支票 。

  5.2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作租金,不计息,设备退还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扣出赔偿金后归还;赔偿金大于保证金时,乙方应另行支付超支赔偿金。

  5.3 乙方收到底盘后 7天内不能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则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数的设备租金。

  5.4 计费时间从安装验收合格后的次日开始,按日历日计算租金。乙方最终停止使用书面通知书送达甲方日为计费终止时间,甲方派人核实已停止使用后,可按通知送达当日终止收费。若 2 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拆除设备的,则设备租金的终止时间延至到设备开始拆除日。

  5.5 超高标准节、围架租金以日历日计算,从发货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

  5.6 设备安装时,由甲方配备标塔高度的钢丝绳、电缆线,超出部份或中途更换的由乙方承担费用。

  5.7 每月的 20日为租金结算日,双方办清结算。次月5日内由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安拆运输费在塔机安装、拆除收取租金时各支付50%。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停机,租金照收。设备报停后,乙方须向甲方付清所有租金尾款。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则按所欠款额 %(年息)向乙方收取利息,并另按日收取欠款额 %的违约金。

  5.8因乙方现场设计变更、停电、停水、停工及节假日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照付;(若遇春节扣除15天不计算租金)。

  第六条 其他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在租期内对设备只有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和抵押,且转让抵押无效。

  6.2 乙方在收到底盘和地脚螺栓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基础技术资料负责设备定点、基础开挖、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乙方要对设备基础的质量和安全负责,若发生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设备安装前,乙方应将基础隐蔽资料、砼试压报告交给甲方。设备安拆如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由乙方到城管、交通、卫生、电力、街道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安拆时乙方必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因现场道路不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现场场地局限或现场设备定点失误、建筑物结构更改而造成不能按要求正常安装或拆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设备租赁、安拆、维修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租赁、安拆、维修资质,相关资料复印件盖上单位鲜章送乙方存档。乙方负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知书、使用登记申报表等手续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设备安拆前,应编写设备安拆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拆设备及标节过程中,乙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界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确保安拆现场的安全,并派 2名工人及另派指挥工和操作工各一名配合安拆作业直至安拆工作完成(乙方承担费用)。

  6.4 乙方提供电源供所租用的`设备使用,并配置专用电箱,确保电压380V±5%和三相平衡,如不能保证上述条件,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造成的电动机、配电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6.5 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为保证设备超高后的安全使用,设备超高标准节、附着装置只能由具有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提供并负责安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指挥工、操作工由乙方安排管理。指挥工、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交接班记录。设备租用期间因违规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操作工指挥工工资及食宿由甲方负责。

  6.8 安全:乙方负责设备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每周必须组织操作指挥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严禁无证操

  作和违章作业。

  6.9 设备使用期间由乙方组织操作工按设备保养规程进行保养维护,并不定期检查维修,填写相关记录。

  6.10 设备维护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维护资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由现场设备管理员、操作工签字证实。

  6.11设备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单位派修理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到现场修理。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维修完成,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维修完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会同有关各方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若出现设备自身质量原因由甲方负责.若出现指挥失误或违章操作等相关原因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赔偿

  7.1设备及部件或随机附件如有损坏、遗失,由乙方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第八条 争议

  8.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互利、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结清一切手续付清租金后自动失效。

  第十条补充条款

  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4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设备及租赁期限

  1。2 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场或延长使用,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二、 租金及其他费用:

  2。1 设备进退场费合计按人民币 元整,包含以下费用: □安装拆卸费 □检测费 □运输费 □基础预埋螺杆乙方在机械进场前先向甲方预付 元,余款待设备退场前付清。甲方应在年 月 日前将租赁设备运到乙方指定地点。

  2。2 机械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不含操作工工资)

  ① 按台班计算,每台班租赁费 元/台。

  ② 按月计算,每月租赁费 元/台。计算期限从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场并具备退场条件为止,不足一个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2。3 机械租赁费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2。4 超过首次约定安装高度,如需要顶升或加高及制作附着架,每顶升或加高一次(高度为 米)收取乙方费用 元整。

  2。5 机械押金 万元,在设备进场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款项不能作为租金冲抵款,于机械退场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2。6 电费由乙方承担。

  2。7 乙方工地停工期间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租金计算按2。2条约定。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并将相关资料如隐蔽记录、砼试验报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交付安装单位验收。

  3。2 乙方负责平整清理安装拆除场地,架好输电线路,按甲方要求及用电规范安装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3 乙方负责派有证指挥人员、司索工指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4 设备安装完毕,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30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3。5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3。6 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乙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要求。

  3。7 乙方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现场机械的使用监督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3。8 在租赁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在2。1条约定的.交付时间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做好预埋件的预埋工作。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检测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4。3 甲方必须将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拆方案等相关资料及安装安全协议送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核。

  4。4 甲方负责派 名有证操作工随机操作,操作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证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资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4。5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若无安装维修资质,甲方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履行维修保养义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6 甲方对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现故障及时抢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天(含三天),超过则按 元/天从台班费中扣除。

  4。7 甲方应保证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对在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并将检查和维修记录送乙方存档。

  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违章指挥等原因而造成的机械损坏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将租赁设备检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预付的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租赁设备作业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赁设备停止作业的(正常维修保养除外),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相关损失。

  5。3 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天,甲方则有权停止设备作业解除合同。

  5。4 因不可抗力导致设备损失和机租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5。5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则向当地法院起诉。

  5。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期满结清帐务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5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双方务必自觉遵照本合同执行。

  一、 施工地点:由乙方指定施工作业现场。

  二、 机械类型及价格:

  三、 租赁方式及条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赁甲方机械,机械预热、修理和移动都由甲方负责,每月工作27天,3天为维修机械时间,每天工作9小时,如机械工作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时间。

  2、 因下雨条件不利于施工,或施工过程中不需要机械作业,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情况下机械停机,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租用期间,如下雨达到50mm以上按实际时间计算;因自然天气、气候(如北方的冷空气、沙尘暴、下雪结冰)等情况,期间按实际时间计算;在后期收尾阶段,机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时/天)的按实际时间计算工作时间,达到15天的(9小时/天)按包月计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结

  4、 进场费:一台共计3000元。

  5、 机械的看护、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

  6、 由乙方提供机械作业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负责。机械进场时需由甲乙双方确认机械内存柴油量。退场时需甲乙双方重新确认机械内存柴油量,以确保机械进场、退场时机械内存柴油量一致。

  7、 甲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并配备合格的'机械操作人员,甲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按时按线路到达指定地点,按乙方现场人员的要求作业,乙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可随时调运和操作机械。如甲方的机械性能不好和操作人员不听从乙方人员指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中止合同,并从台班中扣除甲方的机械进场费。

  8、 甲乙双方以机械具体工作时间的形式确定机械实际作业时间,双方都必须掌握和记录,并到月底核对。乙方付甲方的机械租赁费,若有拖欠,甲方有权停机停工。

  9、 机械的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的租赁期小于二个月(含二个月),则进场费和退场费均由乙方负责。

  10、甲方所派的机械操方作人员的吃住由甲负方责。

  11、以上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需要发票,则多租赁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机械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施

  工技术规程进行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的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安全作业,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地。

  2、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机械必须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和操作机械。

  3、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凡是违反上述条款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机械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中止合同,并从台班费中扣除甲方的机械进场费。

  五、 仲裁与调解

  如发生合同争议或经济纠纷,双方本着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结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

  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6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机械(设备)概况。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

  乙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乙方为租赁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一名,操作人员根据甲方的指挥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操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该工资数额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租金中。

  机械(设备)运行:租赁设备的提供由乙方负责,乙方需保证机械(设备)配、构件齐全,在甲方要求的使用时间段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 工程完工]止。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租赁期满后 天内,甲方将机械(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的计算办法:甲方根据租赁设备的建筑施工面积支付乙方租赁费,具体为 元/平方。

  3、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每日与甲方核对当日完成的建筑施工面积,双方签字确认。

  4、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工作的管理、指挥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甲方需承担责任的。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但甲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甲方对入场的乙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乙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乙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设备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提供的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附件:

  二、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每月每台租赁费壹万柒仟元(¥17000元)。自调试合格交付使用时开始收取租赁费,报停时止(报停时必须结清租赁费),租赁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一次,乙方如果不按期缴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拉回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装卸车费、汽车吊费、塔吊升节、附着安装等费用,如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以上事项,则付给甲方相应费用每台壹万玖仟元(¥19000元),一次性包干。

  四、因业务需要租赁时间每台不少于120天,少于120天按120天收费,多于天按实际天数收费。

  五、甲方提供完好的塔机,保证配件齐全。甲方提供本设备的.有关资料和证件,由甲方负责报检,乙方协助甲方报检。

  六、甲方提供塔机的基础图,乙方负责基础的制作及预埋地脚螺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螺栓时,乙方支付甲方螺栓款每套壹仟伍佰元(¥1500元)。

  七、设备交付使用后,若电器、钢丝绳、限位器、电机的损坏及其他部件的损坏,一个月内由甲方负责,一个月后乙方承担配件的更换费用。

  八、塔吊司机及信号指挥由乙方提供。在操作工程中所聘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该设备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如出现问题,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抵押、丢失该设备,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使用结束时,乙方提前十天向甲方报停,由甲方到现场试车合格后,双方签字,方可拆除。

  十一、乙方通知甲方报停时,必须结清租赁费,否则甲方不予乙方报停,并按违约每天租赁费的双倍价格赔偿给甲方,直到结清所有款项为止。

  十二、在乙方报停后,拆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人配合保证该设备安全运出现场,若不配合延误时间,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若乙方丢失甲方设备配件,按相应价格赔偿。

  十三、乙方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日常维修与保养进行养护。若不按时保养和维修,造成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十四、在租赁期间甲方应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做到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发生重大维修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上消除故障每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超出部分乙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金。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吊车升节、附着租赁费用由甲方负责。

  2、防碰撞装置乙方负责。

  3、春节报停壹个月。

  十六、本合同产生纠纷后,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单位):

  乙方(承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QTZ40(4509),QTZ63(5103)

  产品参数:设备按甲方提收购租赁产品生产厂家说明书上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地面以上高度为50米,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20xx年以后出厂。

  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号为QTZ40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QTZ63塔式起重机贰台,包括附墙,升节,并提供设备配件。

  二.地点: 乙方承建项目“现代森林小镇”施工现场(以乙方负责人郭祥林,王军道指定地点为准)。

  三.租赁时间:

  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每台塔机租赁时间按实际分别记取),租赁期不足5个月按5个月记取;时间记取从甲方安装调试完,经乙方验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节期间停工按15日计算,不计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脚手架等物件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甲方车辆不能进出正常运输。3.按合同未付清租赁费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为乙方按合同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甲方设备满足出场条件之日止。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QTZ40型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型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xx元/台);以上价格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拆除费,附墙费,增高费及检测费和其他塔吊相关费用。塔吊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负责报检合格并领取准用证后三天内支付(单台塔吊准用证领取后支付单台进出场费);

  2.设备租赁费:QTZ40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台);QTZ63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台);租赁期间租金按月结算,不足月按天计算,乙方负责在下个月30日前支付当月塔吊租金(以单台塔吊为单位分别记取租赁费)。

  3.甲方暂按每台塔吊设备配备两名持证上岗人员,工资按20xx/人(含伙食费)。乙方根据实际到场人员数(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4.设备进出场、安装、检测和拆除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责任:

  1.设备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4小时内派人修理完毕,一般故障当天内解决,排故时间超过24小时则按实际天数扣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严重故障不超过3天,否则按实际耽误时间扣除租赁天数并赔偿乙方施工人员的停工损失。主体施工期间,大修只允许一次。

  3.他塔吊租赁期间,甲方应派专人组织协调塔吊起重工作和维修工作,以便塔机正常运行,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安排升节和附墙,以此来保证乙方24小时正常使用(每星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不能超过2次),随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及加盖甲方公章的上岗证

  4.根据乙方的电话通知,负责安排进场计划。在乙方通知安装塔吊72小时内安装完毕(除雨、雪、大风天气外),并调试合格。

  5.确保塔吊使用期间的安全,承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和塔吊安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6.甲方每台塔吊提供一个砼料斗、地脚螺栓、附墙佳预埋件等配件。

  7.塔吊钢筋混凝土基础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参与设备基础定位、机脚预埋以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平衡块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进场前应该提供设备各种技术资料参数、出场合格证、安拆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装完毕后,在15天内需向乙方提供自检报告、主管机关检测报告并向当地部门办理验收合格准用证,费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进场前,保证整机的外观及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若整机外观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应在塔吊安装完毕后5天内完成,否则乙方不予以验收,同时要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从甲方的进出场费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责任:

  1. 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操作人员不听指挥,违反操作规则,有权要求换人。

  2.负责租赁设备基础设施(甲方提供图纸),必须按图施工,做好隐蔽记录,配合甲方做好安装及检测所需材料,保证基础满足施工要求。

  3.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附墙服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附墙,升节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墙,负责预埋件的埋设和附墙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4. 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秩序,维护甲方设备不受外来侵害,未经甲方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转移使用地点或转租、转借给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财产转卖或进行抵押。

  5.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强令司机违章作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作业。允许司机每天抽少量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甲方保证不影响乙方项目正常施工)。

  6.负责甲方派出的随机人员的住宿。

  7.设备安装、拆除时指派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协调有关事项,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场时间。

  8.将设备所需电源(380V±5V)送至设备底部,配置单独的标准配电箱。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租赁设备,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元。

  2.未按时完成报装、报检,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需及时与甲方协商;如协商无效,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行直至拆回租赁设备。

  3.如有转让、转租或租赁设备变卖、抵押等行为,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办理租金和进出场费结款手续时提供甲方公司正规税控发票,塔吊司机工资由甲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人员工资表;

  2.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而需停工超过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间,甲方按租赁单价的50%收取租金;如报停超过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拆除设备出场。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时,双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价款结清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发放材料按材料单计算;

  2、押金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

  3、租赁设备返还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

  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货地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

  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附属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返还、租金等费用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0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 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为 元/月,(大写: );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 进出场费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25000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 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及价格:

  1.甲方出租给乙方塔吊机台、型号安装高度为(需要增加标准节节、附着,标塔为40米(标准节15节)。

  2.塔吊租金单机,按XXXX设备租赁指导价格执行330天。

  3.超高标准节每节按天计费,附着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计费,附着为铰接式每道按22元天计费。

  4.塔机由甲方负责运输安、拆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塔机(标塔)一次性进、出场和地脚螺栓及办理取证等费用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台。

  5.塔吊超高标准节及附着一次性进、退场按节进、退场运输费,安装、拆出人工费)。

  6.建筑物附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因乙方所埋预埋件出现问题乙方负责,需要甲方重新加工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着杆件斜长度超过5米,需要另外加工超长附着杆件,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杆件归乙方所有。

  7.本合同暂估价为:万元(标塔部分),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转账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支票。

  2.租金计取时间的确定:塔机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现场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天(日历天数)计算租金(手续的`完善由甲方办理项目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塔机使用结束报停,乙方做好塔机拆除的准备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及时核实(若甲方延迟核实,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经双方签字认可确定最终的塔机租赁费。

  3.甲方配备满足标塔使用的新钢丝绳一付和电缆线,钢丝绳保证使用3个月,3个月内出现正常使用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个月以后钢丝绳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更换。超高塔吊只保证标塔部分钢丝绳和电缆线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长钢丝绳和电缆线由乙方自行解决,中途更换乙方购买的钢丝绳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日前对上月台班进行结算,乙方并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塔机租金80%。

  5.塔吊在春节期间扣除停止台班10天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基础图纸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技术资料自行负责塔机定点、基础开挖及混凝土浇灌,防雷接地必须按图按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完善,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收集好基础隐蔽资料、强度试压报告、校平资料、防雷接地等基础资料,配合甲方及时完善现场签章及相关的合法使用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手续滞后与甲方无关。塔XX、拆前,若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由乙方向城管、交通、环卫、电力、街道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负责其相关费用。安、拆时乙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因道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安、拆塔机应编写施工方案,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提供电源到塔机下,配置专用塔机配电箱,并确保电压3805%且三相平衡,否则因用电问题或电压过低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塔机的基础定位和安装方向由乙方负责,塔机在安、拆(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在现场派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戒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与塔XX、拆(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若因现场场地局限、现场塔机定点失误、塔XX装方向指定错误、或塔XX装在建筑物结构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装或拆出塔吊所造成的损失按台班50%计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规安、拆是指吊车能一次性到位,并限用25汽车吊安、拆,工作时间为两天,超出25汽车吊才能安、拆为增加的费用)。

  4.塔XX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安装验收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现场使用时,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未经验收(检测)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塔机操作指挥人员:为便于乙方现场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担任操作工和指挥工,乙方承担操作工和指挥工管理责任。操作工和指挥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报酬均由乙方负责。

  6.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因现场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塔机不能使用或停机,收取塔机台班50%费用,现场每月塔机处于零星使用状态,应收取正常台办费用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2

  甲 方(出租方):

  行业确认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 营 范 围:

  乙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可另附表格)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商

  出厂

  日期

  统一编号

  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期限: 。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月计算:机械名称: ,每台租金人民币 元/月,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可另列附件)。

  (2)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台班租金为 元,每 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预计租金总额: 元,大写: 。

  3。支付期限: 。

  4。结算方式: 。

  5。租金计算起止时间: 。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场由甲方负责,费用(含运输费 元,吊装费 元,安装费 元,拆卸费 元,其他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由 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双方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2。法律法规规定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为移交日。

  第七条 双方关于保证金的约定

  。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方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并需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出租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营日止。

  (4)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与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承租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 元/台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满 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其他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共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3

  合同编号: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价 格

  备 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简称甲方)

  租赁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从甲方租QTZ31.5C中文塔机一台,协议如下:

  一、机械进出场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安装拆除验收。

  二、乙方租赁前付押金 元,租赁费每天 元。

  三、租赁物维修:租赁物进场安装后试车完毕,以前维修由甲方负责,试车完毕后由乙方负责。

  四、机械在使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如到期未结清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机械使用。

  六、自安装之日 起到工程完工用完为止为租赁日期,结算时以收款收据为准,机械用完由甲方试机检查,确认无损坏方可由乙方拆除送回甲方指定地点。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租赁物或抵押,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扣押,无法追回,乙方按设备原价16万元负责赔偿,如在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物租赁日期最少不低于六个月,少于六个月按六个月结算租赁费。

  九、报停:春节期间报停最多不超过30天。

  十、机械在报停前十天,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为下一项工程做准备,逾期如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十天的租赁费。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xx,用xx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有xx人,由xx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xx元。方负责操作手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作时间内的人身伤害事故,操作手在工作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由方负担。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按以下第xx方式:

  1、设备租赁按台班计费。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如在租赁期限内在施工地甲方已完成了生产任务,或甲方与建设方终止了施工合同,甲方按使用时间向乙方交付租金。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xxxx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xx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3、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xx元/月/台,xxx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单价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每月按月租金的%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剩余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4、设备的租赁费按工作量结算,工程量单价xx,(一次性包死价xx元大写xx整)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xxxx方负担,退场费由xx方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天通知乙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xxxx元以下的由负担,维修费用在xxxx元以上的由负担,所付费用以乙方机手签字为准,由乙方负担的部分从乙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停工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不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内修复,乙方应更换同质设备替代,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甲方负担。

  6、在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机手不得拒绝甲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乙方机手应严格、真实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天将此表交甲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如发现乙方机手虚报工作时间,除扣除虚报的租赁费用外,处以虚报费用3倍罚款,从结算中扣除。

  5、乙方机手消极怠工或工作效率低于平均水平的,甲方可以停付或折扣支付期间的相关费用。

  八、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租金。

  3、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或停机。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定日期:xx年xx月xx日签定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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