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时间:2024-11-14 17:50:36 合同 我要投稿

最新2022居间合同范本(精选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2022居间合同范本(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2022居间合同范本(精选6篇)

  居间合同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led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 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 价格: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 居间报酬:

  1、 乙方享有居间报酬的前提是甲方与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 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据实支付给乙方。

  3、 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获取的居间报酬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五、 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次应付居间报酬=(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

  六、 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及时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七、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 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 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

  4、 乙方只负责提供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 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八、 若乙方按照等于或高于甲方提供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甲方除承担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 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提供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居间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区(县) 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临街商铺 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地上四层)。

  (二)房屋用途:营业性餐饮使用。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承租人姓名或名称: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以进行房屋装修,并给与乙方 日装修免租期不计租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 )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商用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乙方放弃继续承租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天然气接入管道设施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年 月 日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在房租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基础上浮 )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在房租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基础上上浮 )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租赁房屋税 等(天燃气接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居间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事务:

  乙方为甲方甲方按照实际成交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甲方声明并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与乙方接洽的需求方(买方)单位和个人无任何实质意思沟通,没有条件自行接洽、促成相互间的买卖、合作关系。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居间报酬为买卖金额的 %(或者 元/吨),甲方于收取第一笔货款时一次性现金足额支付该批次全部居间报酬给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居间报酬的,除需立即履行外,还需按应付报酬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漏计、隐瞒实际成交金额或者吨位数量,借此逃避给付乙方居间报酬的,属于根本违约。乙方可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合作,甲方除需按照实际计算基数补足居间报酬外,还应根据累计已实际成交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保密事项

  非经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事项均不得向第三方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形式透露,违者需支付累计已实际成交金额的10%或者不少于100万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

  四、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南京市 区 路 号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居间合同4

  委托方:

  居间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 万 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 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 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

  日期:

  居间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获得目标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以下称“建设单位”)将其三栋研发中心的7600平方米,总造价约3000万 元人民币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经甲方介绍由乙方施工,并在20xx年4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

  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该工程项目,已引荐乙方与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已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3、 本合同中“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与建设单位就该工程项目签订了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并积极配合乙方协调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运作及信息沟通。

  2、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在乙方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签字认可的前提下配合乙方从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进度,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的签字认可。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是指乙方按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金额计算应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2、乙方应按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保底居间报酬。

  3、居间成功后,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 元;根据建设单位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工期为六个月,乙方分六次按月按居间项目的总金额300万 元人民币的15%,计45万 元付给甲方。

  4、乙方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5、甲、乙双方同意居间报酬按最终结标的工程总造价的10%计标。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同意承担施工总造价的10%的居间费用。

  六、违约责任

  居间成功后,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2、3款的约定及时全额的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则乙方除应立即全额付清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纠纷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果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的终止,则合同自动终止;

  3、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4、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居间合同6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内容及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

  居间是指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和媒介服务,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居间行为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协助办理权证代理人,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产证,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2、如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己方对丙方的委托协助办理权证的,委托期限自丙方收到解除委托的通知时终止;丙方仍可代理未解除委托一方从事委托事项。解除委托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3、甲、乙方共同或者单独提前解除《买卖合同》的,本合同同时解除。但甲乙双方仍应依照合同/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条标的房产成交价格

  甲、乙、丙三方确认,标的房产成交价格为 元,成交价格包括房价款以及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佣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成功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 佣金:

  2、 甲方:总房款的 %,计 元;(大写:)

  3、 乙方:总房款的 %;计 元;(大写:)

  4、 协助办理权证过户的服务费:

  5、 甲方: 元;(大写:)

  6、 乙方: 元;(大写:)

  7、 其他咨询代办费用: 元。(大写:)

  8、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上述费用。

  第四条税费承担及缴纳方法

  甲乙双方知悉存量房买卖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项目及计算方法(详见《费用清单》),并同意由丙方代收代缴;税费的承担方应在产权登记转移前向丙方将己方应承担的税费足额交付丙方。

  甲乙任意一方解除《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丙方应在资金监管银行退还交易结算资金时,向原缴纳方退还应退税费。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的经纪活动;

  2. 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3.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4、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应向丙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交付等相关证件。

  (三)丙方责任

  1.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从事居间活动;

  2.丙方不得为了自身利益仿造公证书等签订合同及过户的文件;

  3.丙方就房屋交易程序及过程、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双方提供咨询服务;

  4. 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的服务;

  5.根据甲乙双方委托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的房屋交付手续;

  6.除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甲方的费用;

  7. 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方提供政策及法律咨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延迟付款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约定费用的,应按日向丙方支付延迟支付金额0.05 %的违约金;

  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基于标的房产买卖与甲乙双方或一方签署的一切协议/合同的约定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责任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二)违反配合义务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配合义务,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违反配合义务的过错方应向本协议另外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乙方双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向受到损害一方的支付赔偿金。

  2.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如果丙方对甲方有付款义务,但由于丙方原因造成延迟的,则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零点零五(小写0.05%)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另外两方。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三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甲、乙、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三方均认可,三方之间所签署的所有有关合同/协议,在涉及需要告知其他一方时,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并通过挂号信或专递信函的方式做出,具体通知日期以挂号信寄出日期为准,本埠挂号信件以挂号信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外埠以发出后7日视为送达,本埠专递信函以发后2日内视为送达。若三方之任何一方签署合同时没有提供通邮地址或所提供的通邮地址有误、或通邮地址变更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挂号信件/专递信函延迟或不能送达的,所导致的违约责任或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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