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11-30 15:16: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3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各单位1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黑埠中学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组长:吴成勇

  副组长:

  组员:

  四、职责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10个工作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9.1--9.2)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9.3--9.8)。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9.9--9.10)。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的要求,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5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全省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鼓励学校采取配备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措施,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500个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完成200座公路危桥改造和不少于40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省精神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省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三、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10.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两微一抖”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五、职责任务分工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7

  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刘克和

  副组长:

  成员:

  学校交通安全员:张开世

  二、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措施

  1.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的印刷和发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制作校园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定期与交警部门联系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聘请大邑交警大队警官杨敢为交通安全辅导员,每期到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期对教职工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4.学校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6.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交通违章。珍爱生命,远离车祸。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8.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8

  为坚决遏制涉及老年人交通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县政府“7。13”道安工作会上县政府代县长刘永强的指示精神及县道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教育时间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满分作文网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9

  一、工作目标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1、6月初举行“Xx乡中心完小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8、举行交通安全手少报活动。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0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加大对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建成“平安畅通镇”、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特成立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对农村客运、面包车“三超一疲劳”、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行为;

  2、对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3、对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4、非法改型改装车辆的行为;

  5、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和聚集违章占道等现象;

  6、非法经营或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深入工矿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2、在重大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车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采取联合惩处、联合验收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车辆行车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2、镇交管站要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工作,起草工作简报。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陈丽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林娜(学校教导主任)

  成 员: 黄 浩(学校总务主任)

  卢炳耀(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2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xxx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3月12日至4月1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责,结合近年来辖区的安全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1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根据安全隐患整治的程序要求,对已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倒排整治时间表,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属地原则,

  针对整治完成的隐患,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一)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镇政府和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二)创新管理,优化机制。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及各有关部门在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突出、管理创新、优化机制等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向各地推广。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事故总量大的村,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根据20xx年各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xx年平均数同比升降情况,确定溪东村为事故重点村。

  2.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溪东村要把握辖区内事故特点、规律,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及道路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要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1.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2.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并向镇政府报备。

  3.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应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派出所、交管等部门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全镇已列入省、市、县、镇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2处,镇交管站、派出所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镇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统筹指导各部门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等单位要各自负责好本领域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工作,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加强对隐患完成整治路段的日常维护,确保在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扎实推进临近池塘、水渠道路隐患的整治。对溪北已经排查列入整治的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水渠隐患道路1处,要在8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对尚未完成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交管站要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长隧道、特长隧道、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应积极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高速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学校、派出所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交管站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管站、派出所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派出所、农机站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派出所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领导小组要主动协调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学校、应急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应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镇效能办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通报。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3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根据长汀县教育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在全校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号召全体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维护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线,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与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吴江滨

  副组长:陈兴平、刘阳东、王林焕、修红英。

  李清华、刘桥连

  组员:涂星禄、林立、钟燕、戴哥玲、上官玉彦。

  李晓薇、王原光

  扫黑除恶办公室:

  主任:刘桥连(兼)

  副主任:林立、王原光

  成员:黄选彬、许长灿、谢有亮、赖绍浩、黄国辉、黄火养、沈绍铨、黄加模、范建新及年段长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100%。

  2、师生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师生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5、深化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把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最低。

  6、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小手牵大手”向家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和宣传活动。

  (1)不失时机地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聘请有关人员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4)各班级进行讨论学习,加强对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

  (5)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乘坐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为主题,开展全校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6)开展“平安和谐畅通,有序交通我参与”宣传活动,针对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以“靠右行走”等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交通安全行为,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要求同学们不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要主动向父母和身边的人宣传交通法规,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3、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将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本次的教育活动,希望能够在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师生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为家庭为自身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4

  (一)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15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14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14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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