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0 10:01:2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消除农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秋收现场等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秋收冬种农机作业安全。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农机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全市渔业船舶的检查,重点检查渔船适航性能、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渔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投入使用。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及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全市水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在一些重点区域开展蹲守执法,并加强夜间检查力度。

  (三)深入开展农家乐安全检查。检查主要对象为经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农家乐经营点(户)、休闲农业基地,以及以农民为主体经营的乡村民宿。重点排查消防、食品卫生、游乐设施、房屋等安全隐患,完善电器安全和警示标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民宿经营户对住宿游客要做到一客一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农家乐安全经营无事故。

  (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结合省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创建,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农业生产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间隔期不到位和乱用滥用投入品等情况;是否存在生产记录档案未建或记录不完整,未公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情况;是否存在已列入的追溯主体安装设备后擅自拆除、系统未用、相关信息和数据未上传等情况。对农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建经销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是否建立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等情况;是否存在经销禁用农药、违禁兽药和假劣农资等情况。

  (五)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护林员包片巡查制度,加强对林区的巡查检查,全力做好林区及周边火的管控工作。在进路口等周边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树立森林防火标志,对林下可燃物堆积等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整改。要加强日常检查,严控火进。对森林防火器材、森防物资等进行检查,及时维护保养或更新,保证其使用正常、性能良好。要强化消防演练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林火应对处置能力。

  (六)强化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未完成废弃沼气池拆除工作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处置工作。加强沼气使用管理,对保留的沼气池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户《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沼气池设施以及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沼气池日常维护情况等,杜绝沼气安全隐患。严禁在沼气池周边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日-1日)。各镇(街道)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主体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1),明确整改限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抽查督查阶段(20xx年1月1日-2月20日)。各镇(街道)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开展强化检查。市农经局分条线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镇(街道)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并视情况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确保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2月下旬)。各镇(街道)汇总梳理大检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薄弱点,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完善对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农经局成立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地监管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本方案检查内容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道)要落实好人员力量,抓紧时间,立即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被检查主体敷衍对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主体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市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镇(街道)要以大检查为契机,对被检查主体开展面对面的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类农业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加强统计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在农经在线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加强检查台账资料的保管和数据统计,在大检查开展期间,每月27日前将《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月度汇总表》(见附)通过公交换平台报送至市农经局办公室(联系人:)。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的重要时段,为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的统筹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城镇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政府组织落实)

  (二)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行为。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化工园区、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全国、省、市、区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室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区消防教援大队、区教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金属冶炼、制冷涉氨、涉煤气、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以及设有污水处理的企业,严查“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可参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5日)。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印发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及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区直对口部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22年3月15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区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3月16日-20日)。各镇街、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保障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xx年12月16日之前、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省、沧州市、河间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真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及31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增辉兼任。

  三、内容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保温橡塑、驴肉加工、“十五小”、农村大型聚餐、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

  四、内容分工

  1、镇安监办负责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涉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存储、使用行为的整治。

  3、镇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对无证无照、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取缔。

  4、镇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5、镇电管站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6、镇环保中队负责对辖区内“十五小”、“新六小”以及重污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6月1日前完成

  7、镇质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是对无证照驴肉制品的屠宰加工予以取缔。6月1日前完成。

  8、镇城建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对未经规划许可,无证照建筑施工行为予以治理。

  9、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10、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到位,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整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抽调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位于xx市xx与xx十字西南角xx国际公寓一层的xx肉夹馍小吃店,因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惨痛。

  为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圣诞节、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发〔xx〕94号)精神及管委会领导指示,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年底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稳定,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成员为曲江新区各大板块和各局办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杨建军。同时,从建设环保局质监站,文创办,文旅集团楼观景区管理分公司、寒窑遗址公园分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公园分公司,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曲江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抽调8名工作人员,加强充实办公室力量。

  三、工作内容

  (一)以建筑施工领域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

  1、继续加强建筑工地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临时用电、防护设施工具等各方面安全检查,严防高空坠落、深基坑坍塌、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要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4、督促工程建设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

  要对商住楼的底层商户、经营店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餐饮店要进行重点检查,安全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对住宅区液化气使用和销售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加强对“九小”场所的安全排查和监管;

  加强林区冬季防火安全的宣传检查。

  结合秋冬“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各项部署,加强旅游景区、影剧院、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网吧、歌厅等公共聚集场所等地的全面深入排查。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水面安全防护、娱乐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完好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的预案等,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

  针对年末岁初大型活动较多的特点,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制度。在策划活动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三)以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现场安全检查为重点,加强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检查;

  拆迁工地的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通道口等是否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作业时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承重构件时是否有专人指挥;

  是否对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全体职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履行班前安全活动;

  是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自查。发现拆迁工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依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四、工作步骤

  此次大检查从即日起至xx年1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从即日起—xx年11月27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管辖范围,要求辖区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和每一道工序工艺、每一个生产单元、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11月28日—xx年12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辖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检查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重点,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深入基层,逐企业、逐环节、逐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档,对需要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组织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责令企业重新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经过整改仍不能消除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依法实施停产或关闭措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1月1日至xx年1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并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治理而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采取关停措施。各检查组要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于xx年1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年底前后全区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当作新年前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安全检查力度

  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检查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导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职,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单位、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管委会反馈,对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为有效做好此次大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各自的奖惩办法,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按照奖惩办法严格追究责任,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要予以嘉奖。安全办也将根据督查结果,对于检查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按照管委会考核制度奖惩。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试点范围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三、试点时间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四、试点内容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六、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

  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7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8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9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三、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培训记录造假;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县局检查和市局抽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1月4日至2月20日。其中,县局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各级检查组由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具体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1月4日至1月9日)。辖区内加油站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属地检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县应急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要对企业(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管理。

  (三)市级抽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查,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直接挂帅,各加油站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县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对标对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甚至未开展自查的要顶格处罚。对弄虚作假的要“零容忍”,绝不能下不为例;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加强信息反馈。县局将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反面典型案例,每周五17:00前报市局危化处。2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市局危化处。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0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等3起事故教训,落实10月21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检查。

  (三)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事故隐患是否全部整改;

  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是否建立健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

  5.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开展情况。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

  各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企业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20xx年2月21日)

  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一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确保将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一遍,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普查,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封存,加大处罚追责力度;三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10月21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事故反弹势头、防范重特大事故。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的摸排,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排查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建立档案、台账。

  (五)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六)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20xx年2月25日报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1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以为民健康服务为总体方向,以“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总体目标,以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工作为载体,坚持惩防并举,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全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生产经营现场环境、仓储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和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相关证照持有情况,重点加强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的查处。二是检查药械生产企业设备管理情况、电器使用安全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工艺流程等。针对药品原辅料采购和使用工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三是药品购进,储存、使用及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四是结合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条件和管理情况、安全制度执行和电气安全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制假售假等非法行为。

  同时,加强机关安全管理。重点开展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开展机关办公场所电器、线路检查,及时消除消防隐患;机关安保制度落实、节日应急值守情况;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各科室督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科室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根据科室职责,对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做到全覆盖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督促其及时整改并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表填好后,及时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综合总结检查结果。各科室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的成效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成文字材料。每月18日前将《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局办公室,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把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统筹调配执法力量,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整治不力或失职渎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于律己,规范执法程序。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对存在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个进行彻底整改和查处。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相互监督,坚决杜绝监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广泛宣传,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做好“12331”举报投诉值班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2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油站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月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

  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

  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

  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6月30日)。市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制定本辖区具体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7月1日-7月25日)。采取县(市、区)全面排查、市局督导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查边改、严整严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总结提升(7月26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监管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做好加油站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神聚力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加油站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周密安排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事故风险,同时要推动二级及以上加油站储罐储存数据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二)严罚重处,强化追责问责。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和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关停整治;问题严重、违反法律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展迟缓、隐患排查不力的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营造氛围,创新监管方式。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重点。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隐患,营造加油站合法经营、员工规范操作的氛围。

  (四)强化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邯郸危化”工作群。即日起每天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处置情况报XXXX@163.com,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危化处。市局结合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3

  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及近期事故教训,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应急三〔20xx〕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附件1),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按照《天津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检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隐患是否全部整改;

  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3.涉及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重要装置、重点部位,是否能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

  4.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冬季特点对作业管理、装置设备、人员防护等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5.对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排查。各镇乡街、园区、各部门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偏僻的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地毯式排查,特别要加强对辖区边界附近区域的重点检查。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中旬)

  区安监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重新签订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和区安监局备案。

  (二)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2月10日至20xx年2月底)

  企业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按时将自查情况(附件2)分别上报属地政府和安监局。各镇乡街、园区要对照本辖区企业名录(附件3)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核实建档,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加强日常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区安监局对全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各单位要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排查情况建立档案,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妥善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有效压减冬季各类安全事故。

  各企业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面、系统的梳理排查本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实施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夜间值班、视频监控平台值班要严格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五)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检查情况于每月10日、25日12:00前报送安监局危品科。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省市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目标如下:

  1.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控制在70起以内(其中,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控制在30起以内);

  2.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3.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任务

  (一)煤矿安全

  1.具体目标

  (1)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1起、1人以内,力争不发生事故;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当前,煤炭价格处于历年来高位,同时,冬季也是煤炭产销的黄金季节,市场需求保持旺盛,但安全隐患也随之加大。各产煤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紧盯煤矿瓦斯、冲击地压、冒顶、透水等重大灾害排查和风险治理,依法从严查处突击生产、私挖盗采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组织生产。要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过渡期”、违规转包井下回撤工程。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要对主要提升运输设备上电子封条,落实包矿盯守责任,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

  3.责任划分

  各产煤县(市、区)政府负责,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

  (二)道路交通安全

  1.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55起以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控制在25起以内);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3)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4)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各级政府、公安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在补短板、降事故、控伤亡上狠下功夫,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和山区公路为重点,紧盯事故高发路段时段,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彻底摸清和掌握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各级交通、气象、交警等部门单位,要特别加强对雨雪、冰冻、团雾、寒潮等突发恶劣天气的预警,落实措施力量,强化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及时处置道路冰面和积雪,强化路面管控,确保通行安全。要紧盯“两客一危”、重型运输车、工程施工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逐企、逐车、逐路进行清查,坚决整治车辆挂靠经营、长期异地运营、运输企业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运输等行为,坚决守住交通安全底线。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管,针对雨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交警支队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防范遏制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结合全市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化工装置、设备和人员的防冻防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冬季生产设备、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落实,严防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行为诱发事故。要扎实做好化工园区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提升工作,做到“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转移;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液氨制冷、小化工等专项治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和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四)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冬季火灾规律特点,组织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督促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场所落实消防管理责任,主动研判新业态风险,强化管控措施,切实把风险消除在成灾之前。要全面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等基层力量,采取安装阻隔装置等措施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排查整治商住混合体建筑火灾隐患,重点摸清老旧高层住宅、密室逃脱类场所、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分类实施整治。要以“119”消防安全宣传为契机,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实施消防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消防支队承办,市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延安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五)建设施工安全

  1.具体目标

  (1)建设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1起、1人以内,力争不发生事故;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分析冬季施工企业事故易发和多发的原因,以防止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格路基坑边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建设施工现场检查,要扎实做好冬季建设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住建局承办,市发改委、国资委、交运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

  (六)非煤矿山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针对冬季户外作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作业现场巡查监控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开展井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油气开采生产行为,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防范和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确保油气勘探开发安全稳定。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七)城镇燃气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燃气方面的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城镇燃气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城镇燃气安全更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以来,省外一些地方由于燃气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多发频发,造成多人伤亡。各地区、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立即组织专项督导组,以沿街商户、餐饮场所、夜市夜店燃气用户为重点,开展一次燃气各环节领域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燃气用气的安全情况。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加大燃气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充装、不符合规定的液化气罐。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城管局承办,市住建局、交运局、教育局、文旅局、商务局、水务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配合。

  (八)油气管输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工作措施

  要针对冬季低温、雾霾等恶劣天气给油气管道带来的影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第三方施工、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安全隐患;要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以及管道内、外检测工作;要加大对管线巡查力度,特别是把管道穿越人口密集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巡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可能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第三方工程建设,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发改委承办,市应急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九)特种设备安全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要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配合。

  (十)森林防火安全

  1.具体目标

  (1)森林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2.工作措施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夯实属地责任,督促落实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发挥气象、广电、林业等部门预警监测联动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查验等多种手段监测火险,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突出做好火源管控,加强地面巡查,严查个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坚决把火源堵截在山下林外。要加强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高精尖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提高适应“大应急”、“全灾种”需要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科学高效安全处置。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林业局、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文旅局、气象局等部门做好配合。

  (十一)烟花爆竹安全

  1.具体目标

  不发生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安全事故。

  2.工作措施

  冬季面临元旦、春节两个传统节日,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加强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管理,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地方实际,提前规定“禁放”范围,划定零时销售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严查非法运输、非法贮藏、非法经营、非法燃放等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超量贮存、超范围经营,严格落实零售门店连锁经营管理规定,禁止“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审核颁发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城管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监督管理,严禁乱摆乱放或连片经营。

  3.责任划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雨雪、冰冻、大风、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较多,年终岁尾,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随着元旦、春节即将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大量增加,各种集会、商业活动增多,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叠加。加之,冬奥会即将举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台账,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推动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制约性、根源性问题,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坚决杜绝实施方案在内部空转、等一等、拖一拖的懈怠心态,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有效、有序、有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要实行年底前“隐患清零”行动,对中省市督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开展一次“回头看”,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领域20xx年工作任务清单》,及时查漏补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将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17个行业专业委员会牵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取缔。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级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常态化,按照“严、细、实”的要求,严格对照行业检查内容和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对于有知法违法、屡罚不改等行为的企业,要严罚重处,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五)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全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利用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安全生产常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掌握,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消除职工思想上的不安全隐患,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报预警。公安、交通、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大雾等预警预报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信息报送、险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出现事故险情能及时妥善处置、科学救援。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5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预防举措,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如下:

  一、城建科新建道路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三、检查重点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