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24 15:34:1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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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推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三、活动开展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教育局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道专委《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治理建议,积极解决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决定开展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习惯。

  2.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创立学校门口上、放学秩序井然。

  3.构建校门口长效疏导机制,实现校门口治理新常态。

  二、组织机构

  广信区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焕斌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督学郑东辉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安全股,郑东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余列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夏林、黄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内容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做到教学内容、课时、教师三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出行模拟演练,不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放学需要在校内分班级列队出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学校领导、老师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周边重要路口协同交警、民警护路。600人以上学校需采取不同年级错时、错峰放学措施。

  3.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采取步行或绿色交通出行。

  4.学校要把学生是否戴头盔骑车作为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5.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

  6.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合理规划新建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学校主大门需开在支路上。

  7.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动学生中午自愿在校用餐。

  8.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合理改造、拓宽、增加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点。

  9.加强与公交、交通等部门合作,试行乘坐“学生专用班车”统一上、放学。

  10.每学期至少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安排

  1.近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营造氛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2.中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重点治理校门口拥堵现象,推动相关部门划定家长接送学生等待区和完善校门口周边通行标识和线路。

  3.远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总结校门口“治堵”的经验做法,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治堵”常态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校门口的专项“治堵”工作,下决心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切实整治校门口交通拥堵和秩序较差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的给予全区教体系统通报批评。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3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儿童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本园教育的发展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执行。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意识

  学龄前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确保儿童安全健康发展是幼儿园应尽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2)在实行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各条线各部门签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责任书。

  (3)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4)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优劣,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8)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园内制订的.有关规定,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9)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利用幼儿园小广播、黑板报、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卫生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2)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4

  为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清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派出所:负责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依法快速严厉打击侵害学生安全的犯罪活动;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周边交通秩序巡控;督促相关派出所与学校建立“点对点”“一键报警”快速反映机制,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依规快速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的车辆,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同学区开展校车安全培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隐瞒流行病学史等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置有关事件。

  (二)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学校食堂大宗物品规范采购等事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指导,加强对供餐企业、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卫生院: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疫情监测,提出学校疫情防控意见建议,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与学校建立联动机制,为每所学校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并开通发热门诊绿色就诊通道;选派专业医务人员“一对一”进驻学校,对发热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提出建议;选派疾控人员到校培训应急处置、隔离场所设置、日常消杀等工作;做好“五类重点人群”等相关人员的核酸和血清检测工作;做好学校饮用水监测、传染病防治及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人员救治工作。

  (四)执法中队:规范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小摊小贩,治理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五)供电所:排查校园及周边用电线路安全隐患,负责做好对学校用电的正常供应,并做好学校应急用电保障工作。

  (六)规划办:负责校园内建筑的`安全排查鉴定;协调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建筑物的维修、加固和管理;负责在建学校、幼儿园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供水、供气等企业保证学校使用安全,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专班解决学校建设存在的消防验收等遗留问题。

  (七)安监所:指导做好对校园危险化学品等监督检查;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八)交警中队:负责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特别是上下学期间师生交通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从5月29日开始,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和治理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治理乱停乱放和小摊小贩,加强培训机构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单位的职责,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联合执法一次。在上下学时段,加强执法,确保上学和放学秩序,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落实责任。压实各联防联控单位的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切实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学校周边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充分认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和工作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和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联防联控。强化齐抓共管,公安、执法、市场监管、医院、供电等单位要发挥自身职能,着力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线,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疫情防控和环境治理,确保创设一个安全卫生、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5

  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幼儿活泼好动、生活经验少、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为确保幼儿园交通安全,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现就加强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的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年度托克逊县城镇中心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常玉琴副组长:尤春热孜万古丽·艾尼

  组员:宋秀丽、周燕、吕永莉、郑红霞、古丽加娜提·外力、陈红孙宝华、朱敏娣、帕提古丽·塞拉吾丁、外力·牙森、田丽、张艳丽、加米拉、沙比拉·艾则孜、克日玛汗·克依木、左胜英、哈力汗负责对全体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督导检查。

  二、幼儿园安全执勤小组

  负责每天幼儿来园、离园时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停放秩序,督促全体幼儿及幼儿家长安全离校,定岗,定责。

  三、宣传教育

  1、定于每年的五月和九月为安全教育宣传月,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根据幼儿园交通安全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

  2、利用幼儿园宣传栏、家园互动等宣传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签订家长、教师及幼儿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书,要求全体教职园工、家长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责任,教育学生。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横穿公路。

  (2)乘车不坐无证、无牌照车、不坐驾驶员酒后开的车、不坐超载车辆、不坐农用车等。

  4、配合交警部门对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5、组织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教师每天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一日活动之中。

  6、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纳入班级考评中。

  四、车辆管理

  1、所有接送幼儿的车辆行经幼儿园周边道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现场公安交巡警、城管执法人员指挥管理。

  2、自行车、摩托车,统一指定地点摆放整齐,要求上锁。在园内、园门口禁止骑车。

  3、接送幼儿的车辆在幼儿园周边道路应做到即停即走,按行驶方向立即驶离,不得在原地或幼儿园门前掉头。

  4、幼儿在来园和离园时,服从幼儿园值日老师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线安全有序通行。

  五、幼儿园作息时间

  上午幼儿来园:8:50——9:30之间

  下午幼儿离园:19:00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抓细、抓好,确保不发生任何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6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安全乘车。县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见附件1:各学校作息时间表),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7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 长:柴东升

  副组长:李亚娟

  成 员:各班组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8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系列学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即从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市县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我厅将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学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不注意安全的行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反馈;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督促其进行登记。要再次组织对本校(辖区)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市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学校)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xx〕24号)要求,决定自20xx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

  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0

  安全始终都会第一位,尤其是对于小朋友们来说,因为他们还不懂得自己注意安全,所以,有必要要让孩子们了解到交通安全的'知识,为进一步提高我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幼儿的交通事故,结合我园周边环境及幼儿实际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1、全园幼儿参与“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我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画册发放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幼儿学习。

  2、组织幼儿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根据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2、邀请镇交警队同志来园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不少于1次。

  (三)全员参与,明确职责,多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保障。

  1、由幼儿园负责建立园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和门卫共同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安全护送幼儿过马路。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放学时一定要带领幼儿过马路,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负责幼儿安全排队上下车、文明乘车,确保车队安全工作。

  (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幼儿园信息报道员及时客观报道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1

  为贯彻陈吉宁市长在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指示要求,落实《20xx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和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有关任务分解方案,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和各区学校特点,认真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生公德教育,更多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的分工任务,强化教育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治理,在总结前期城五区开展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努力使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生公德教育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板报、标语、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宣讲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集散。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三)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自觉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学校门前划定区域内乱停乱放车辆,自觉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错峰上下学

  有条件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结合下午三点半课后活动安排,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学段、分班级错峰上下学,分散化解学生集中入校离校压力,减轻上下学高峰期间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状况。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五)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

  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入学程序,规范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比例,为改进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形式提供条件保障。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六)加强校门值班管理

  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要组织带班领导、值周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护导学生安全有序入校离校,配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安全有序疏导师生及车辆,共同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严格学校车辆进出管理,结合学校自身条件实现人车分流。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七)坚持小黄帽路队制

  学校要结合本校情况落实小黄帽路队制,要求学生上下学统一佩戴市教委统一配发的小黄帽,在教师的带领下整齐列队过马路,过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号指示标志,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规范。实行班主任放学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将学生列队带到指定地点,实行手递手方式进行放学,组织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孩子,保证学生安全和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市教委、区教委、各学校

  (八)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措施。按照规范设置禁停标志标线,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警或协管员执勤制度,加大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力度,同时进一步突出对平峰时段学校门前及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最大限度净化周边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

  (九)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

  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加大公交供给,完善公交设施,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完善交通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十)强化学校上下学高峰勤务

  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出入高峰时段安保勤务方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高峰勤务的通知》要求,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在保证上勤警力和时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内保局、区公安分局内保部门

  (十一)加强各区政府对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全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统筹教育、公安、交管、城管、交通执法等单位支持配合的长效协同机制,形成教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教委要把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责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设在学校后勤处。各区教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加强组织,专人联络,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各区教委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区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校“一校一案”制定校级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和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区教委要建立专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区教委要将本区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教委备案,并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将根据各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区教委要组织指导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传达上级要求,宣贯本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校内校外、师生家长的缓解交通拥堵宣传,提倡文明交通行为,培养绿色出行习惯,提高交通安全素养,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2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xx〕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3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交通管控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徐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徐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徐汇”的建设目标,以校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全区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原则。动员全系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协助徐汇区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2.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引导接送孩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违章调头、长时间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宣教结合原则。全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引导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4.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此次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三、重点工作点位

  重点道路:徐汇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涉及的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

  重点街镇:湖南、天平、枫林、龙华、徐家汇、田林、斜土、漕河泾、长桥、华泾镇

  重点单位:市卫生局幼儿园、乌南幼儿园、安琪儿幼儿园、汇星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科技逸夫幼儿园、一中心小学、徐汇实验小学、位育初中、五十四中学、南模初中等11所校园周边。(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

  校园周边交通突出问题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工作重点。“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关键节点,必须着力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注重宣传,加强教育(20xx年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开展好“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体验交流活动、给家长发一封交通安全的倡议信、分享一部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片。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警、红十字等专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体验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师生及学生家长紧绷交通安全之弦。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阶段:摸清家底,制定方案(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的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本情况、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急于解决安全隐患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内容等要素。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排摸具体信息填入《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2),形成参与整治的方案或建议,于4月15日之前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发送到徐汇区未保办办公室邮箱。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创新方法,多措并举(4月15日-5月15日)。采取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等方式参与交通大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阵地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升师生守法意识;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维护活动,家长与学生一起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依托各街道周边办、区交通支队等多方联动,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园)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定时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及乘坐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制止无校车标牌车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责任主体:区周边办、区未保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常态长效(5月15日-6月30日,12月份)。根据街镇周边办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情况反馈,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情况。将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绩效评估,对参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建议学校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本年度不予评优,所在学校集体不能参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

  责任主体:区未保办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当大事来抓,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为徐汇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4

  为完成20xx年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二、工作任务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

幼儿园交通治理工作方案15

  进一步加大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园所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幼儿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园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园所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与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对师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幼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禁园所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

  (三)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各类事物入侵园所。

  (四)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大力维护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师幼法制教育,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园所暴力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管制刀具的管理,杜绝各类管制刀具进入园所。

  (七)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八)疫情期间,一切外来人员禁止入内。

  (九)疫情期间,职工尽量减少出入,大门岗、教学楼大厅岗、班级门口岗三岗进行体温测量及消毒。

  四、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抓好园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加大对园所周边50米内的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巡查力度,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幼儿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幼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综合治理园所及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园所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支持园所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班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与上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推动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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