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28 10:12:0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0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

  一、整治范围和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利用展板、会议、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知识及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纳入考核。要认真吸取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专项整治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发现举报等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

  20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3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4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 专项整治的范围:

  1、 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 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 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 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 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 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 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 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 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 日前完成。

  4、 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 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

  为深刻汲取河南鲁山“5·25” 、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彩钢板相关业务知识(见附件四),采取发布公告、播放典型火灾视频、现场演试等方法,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将一同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彩钢板建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强化督导,按时报送。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对各地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行动期间,每周四18时前上报本周整治工作小结和工作台帐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7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四、 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