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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护士节演讲稿11篇
2012 年在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食药监局的业务指导下, 屯留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 依法行政、 依法监 督,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确保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 全, 圆满完成了 2012 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许可程序,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 2012 年,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 依法规范行政许可, 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 经营,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中,严格许可程序,对拟开办餐饮服务活 动者提供咨询、 一次性告知等事宜,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时限审 核资料、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方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 截至目前,共办理、换发、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131 家,其中,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23 家,变更 8 家。同时对其从业人员全部 进行了健康体检和培训, 并在日常监管中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 严 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提供者法律意识 和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大监管力度,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责任监督区域平台建设1按照长治市食安办及长治市纠风办文件 《关于印发长治市食品安 全责任网格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食安办字[2012]22 号) 文件精神,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责任监督区域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 局长张智河同志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组组长,副局长张军、纪检组长赵书红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常 务工作由张军副局长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石建军同志为办公室 主任,负责对各片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和指导。
同时制定了 《屯留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屯 ( 食药监?2012?20 号) ; 二是按照分类管理、职责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对辖区内餐饮 服务单位实行三级网络管理, 并制作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格监管 示意图》 及网格化责任人监督公示牌, 并分别于本局及各餐饮服务单 位予以悬挂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对网格化责任监督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 经长 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9 月上旬组织各县录入人员系统数据录 入知识培训后,我局立说立行,立即开展了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我 局 3 名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及相关餐饮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 小型、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等企业共 录入 456 家,录入率达到 100%。
(二)积极推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 监管全覆盖 在 2012 年实施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我局综合考虑餐饮服务监 管工作和目前督查队人员编制未落实、稽查人员数量不足的单位现2状, 积极推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优化配置资源, 提高监管效能,有效地保障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 展。
1、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一是根据省局 2012 年 1 号文件精神,我局采取两项措施开展了 全县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统一组织, 集中行动, 在县食安委协调下于 3 月 7 日在县教育局召开了全县中小学 (含托幼 机构) 食品安全会议, 会议通报了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晓双语实验小学 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 县委棠委、 常务副县长翟卫华做了重要讲话, 安排部署了专项检查事宜;二是分工合作,网格化监管,我局按照年 初网格化监管职责分工, 三组监管人员同步实施, 在前期学校食堂自 查的基础上,利用 2 周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 130 人(次) ,出动执法 车辆 30 台(辆) ,集中检查学校食堂 63 家,并根据检查情况全部进 行了量化分级,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紧紧依托县委、 县政府的统一领导, 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 《关 于开展全县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屯食药监?2012? 29 号)文件,并于 9 月 17 日——18 日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牛浩刚、 赵卫国等领导参加, 我局与县教育局局长亲自带队, 对全县学校食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落实省局 1 号文件情况进行了督查, 共督查西贾 寄宿制学校、张贤村寄宿制小学、屯留县第一中学、屯留县职业中学 等学校 28 所、食堂 32 家,并于 9 月 28 日在县教育会议室召开了学 校食堂专项检查和督查情况反馈会, 进一步提升了学校食堂的管理水3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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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它专项检查 2012 年,我局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 还积极开展了肉及肉制品、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建 筑工地食堂、 “五一”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等专项检查,在 各类专项检查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 1436 人 (次)执法车辆 274 台 , (辆) ,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1297 家 (次) 发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 , 482 块,并要求各单位悬挂在店堂醒目位置,实现了公示牌发放全部 到位。
(三)积极监管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我局在县城举办重大活动期间, 严格全程监督检查, 共监管全县 三级干部暨劳模表彰大会、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2012 年普通高 校招生考试、 四十六项重点工程落成庆典等重大活动 8 个, 全面保障 了活动期间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
(四)积极开展案件稽查,震慑餐饮服务违法行为 2012 年,我局在案件稽查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变说服教育为 主为说服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对环节卫生不合格、餐具、饮具不 消毒、 从业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体检的屯留县老军庄老虎羊汤等餐饮 服务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有效震慑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违 法违规行为,促进了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在全县广大人4民群众中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我局充分利用季节变换、 节假日等 时间,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电视报道、实施餐饮服务从 业人员、 协管人员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取得良好的 宣传氛围,推动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重点宣 传和培训项目如下:
(一)积极参加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6 月 11 日至 6 月 17 日, 我局在县食安委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了以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成 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组,6 月 11 日,在县食安委的统一组织下, 我局在麟绛西街及麟绛东街悬挂过街横幅两条,内容分别为:
“食品 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 先” 同时, , 全体执法人员在县城麟绛西街屯留会堂门前设立咨询台, 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街头宣传,共接受咨询 21 人(次),发放食 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300 余份。
6 月 12 日至 6 月 17 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五进”(即 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其中, 我局深入前进社区等 1 家,屯留一中、屯留二中、屯留五中等学校 15 家,北渔泽村、上村、路村等农村 6 个,常村矿、金泽生物有限 公司、祥瑞焦化厂等企业 5 个,在“五进”活动中,我局以宣传职责 职能、 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相关食品知识为主, 接受咨询 60 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700 余份。
(二)积极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5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面, 我局除对新办理 《餐饮服 务许可证》 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外, 一是在 4 月份按屯留县地域分 布分五批对全县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餐 饮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人员 200 余人;二是于 6 月 18 日 至 6 月 19 日,召开了屯留县三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议,对县食 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区)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各村食品安全协 管员就《食品安全法》、农村集体聚餐存在问题及监督管理对策等内 容进行了全员培训, 培训人数 400 余人。
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分不 区域及服务性质,采取分期分批培训方式,共计培训 11 次,培训各 类餐馆、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等从业人员 997 人,实现了全员培训, 通过培训, 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规范了餐饮服务操 作程序,提高了餐饮服务保障水平。
总之,2012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 下, 我局圆满完成了全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年未发生 1 起食品安全事件,在 2017 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网格 化监管的工作方法,做到监管不留死角,文书留有痕迹,整改落到实 处,操作逐步规范,努力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餐饮连锁监管总结 [篇2]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们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监督和处罚。
(一)提高行政许可质量。
xx年,投资40万元自主开发的《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实现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和放射诊疗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等工作流程数字化管理。还可以完成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变更、换证、补证和注销等业务。市民也可以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卫生许可的办理情况。系统在每个流程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许可标准和时限进行设定,可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查询,达到数据实时更新和全程动态监管,从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全年,共受理食品类许可申请1458份,办结1291份。其中,145份申请不予批准。
(二)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全面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全市已有33户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餐饮业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加大信息公示力度。
坚持实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食品卫生质量及食品保质期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采用“笑脸”、“平脸”和“苦脸”的方式表示其卫生状况的好、中、差,并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贴,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卫生监督网公示所有餐饮单位的监督信息。并且,通过电视台克拉玛依新闻节目、手机短信以及室外电子屏幕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卫生监督信息,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餐馆用餐,让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其中:8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公示一次,1000余家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公示一次。
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对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意识,减少食源性疾病,保证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实现了政务公开的目的,使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卫生监督信息,做到知情消费,让消费者参与监督。二是强化了餐饮单位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餐饮业主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卫生水平。三是提升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质量,扩大了监督的社会效果,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大中型餐饮单位每月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8.19%。小型餐饮单位每季度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结果达到中以上的平均数为90.44%。市民在餐馆用餐时,选择卫生等级高、卫生状况好的意识已初步形成。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下发了《克拉玛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克卫监发〔xx〕17号),在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99家。对重点疑似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原料,包括卤肉制品亚硝酸盐、水发产品火碱及工业用甲醛、面粉制品吊白块等10余种食品原料共计112份进行了抽检。对1家卤制品亚硝酸盐残留量超标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99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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