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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的演讲稿
演讲稿具有逻辑严密,态度明确,观点鲜明的特点。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演讲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法同行的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
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6个法制宣传日。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那些匡扶正义、刚正不阿的廉史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清悬、执法如山。可是,这只是治标而不治本。要想杜绝犯罪的发生,则必须进行正确的引导。与其亡羊补牢,则不如防患于未然。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有自己决定。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因为你过度的'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认真学习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4
尊敬的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九(1)班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20xx年6月9日凌晨,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了解过法律吗?他们想到过事情的后果吗?
悲剧总是不断发生着。同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又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20xx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些鲜活的生命?
对!是这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这些孩子霎时的冲动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正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朵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才在瞬间凋谢。
我们完全有能力战胜自己!我们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遵守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要修身养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5
各位老师、小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内容是热爱环境、保护环境。
星期天的早晨,我和爷爷拿着鱼网和塑料袋,一起去家边上的运河里捞螺丝,经过我们半个小时的“战斗”,我们捞了好多好多螺丝。爷爷说以前运河好脏的,螺丝根本不能吃,现在运河环境和水质整治后,我们门前的运河好干净,螺丝养一天,就能烧来吃了。我提倡大家一起不要乱丢垃圾,让我们的'家园更加漂亮和干净。
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6
尊敬的评委、老师们:
您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先给大家讲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那是一个漆黑寒冷的夜晚,我正坐在窗前看书。突然,从楼下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紧接着,又传来了咚咚的脚步声,嘭嘭的关门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院子里像炸开了锅!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我和妈妈立刻关上门,飞快地跑下楼去。只见院子中间的地上正躺着一个人,一边不停地打着滚,一遍用几乎嘶哑的喉咙不断地叫喊着:“孩子,我的孩子,我要我的孩子!”
这不是开建材店的陈阿姨吗?就住在我家对面的二楼。“孩子”不就是她的儿子李星吗?他儿子去年不是刚去外地上职校吗?究竟出什么事了?
第二天,妈妈告诉了我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陈阿姨和丈夫因忙于做生意没时间管儿子。李星上初中后迷上了电游,沉溺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起初他用自己的零用钱玩,慢慢的就偷偷从妈妈的包里拿,最后甚至把手伸进了同学的书包!拿着这些不光彩的钱,他一有时间就往网吧里钻,还结交了一帮社会小混混,吃喝玩乐、抢劫盗窃、打架斗殴样样都来,他的人生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滑向了深渊?
昨天下午,他在当地网吧和别人因争抢一个座位发生冲突,自认为吃了亏的他一气之下喊来了社会上的那帮哥们,双方在网吧里大打出手,最终在混乱中,对方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疯狂地捅向了他,经医院抢救无效,这个16岁的孩子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16岁,他才16岁呀!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数字!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羡慕的年龄!他人生的乐章才刚刚奏响,怎么就这样戛然而止了呢?
今天,我站在这里,就是要把答案大声地告诉在座的每一位,告诉全天下所有的同龄人,这,就是不知法、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恶果!假如从小就养成了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假如从小就学会了分辨是非,假如从小就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那这一桩桩的触目惊心,一件件的血泪斑斑还会有吗?那一组组冰冷的'统计数字还会有吗?那一朵朵鲜艳的花朵还会凋谢吗?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还会消逝吗?
令人可喜的是,我们睢宁的法制教育越来越引起重视!今天我们站在这儿,慷慨激昂地说法讲法,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我们学校更是把学生的法制教育摆在首位,多次利用广播站宣传普法知识,召开“遵纪守法”的主题队会,举办法制手抄报竞赛?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我们每一个和平孩子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之花开满了整个校园!
同学们,朋友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法如明灯,时刻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法,无处不在!法,人人必知,人人必学,人人必懂,人人必守!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做新时代的好少年!在祖国这个大花园中,让我们这些娇艳的花朵永不凋谢,永远在春天的阳光里尽情绽放!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7
从小热爱科学,长大多作贡献 小学第一学期国旗下讲...第十六周国旗下讲话——读书的好处爱护校园,从我做起 国旗下讲话稿第一周 国旗下讲话 无知者无畏并不可怕,真正可怕...国旗下讲话:期末考前心理辅导校长在新学期升旗仪式上的讲话
走在成长的路上,蓦然回首,昨日的生活早已成为了一段曾用哭声、笑声,泪水、汗水编织起来的历史。它如烟似雾,在自我的天空中飘忽而过,然而它又如一个美好的梦,带着点苦涩、带着点甜蜜,或喜或悲,有过风雨,有过阳光,点滴间,让人思绪绵绵、难以忘怀。
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成长路上,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长到70%以上,至今仍然高居不下。特别是8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高中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
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我们拥有着傲人的青春,我们珍惜这花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珍惜青春,法在心中。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8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一直以来,人们“谈法色变”,避而远之。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做人底线。今天,站在这里,我才发觉自己对法律的的理解太过狭窄,太过肤浅。
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法与我们的工作血脉相连。法以崇高匡扶正义,法以公平荡涤邪恶;法时刻保障着我们的权利,法敦促人们去践行义务;法带着理性的光芒,彰显正义,昭示公平。
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是其天职。在履行天职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让法律常驻心间。
据报载,河南某县一名在教学第一线的特级教师,因爱提意见被解聘。几个月来呆在家里无班可上,无课可教,将这位教师置于一种无奈的境地。这位教师曾荣获“市先进教师”称号,省教委授予他“特级教师”称号,在该县一中任教长达25年。
试想一名教师,品格高尚,业务精湛;使命感使你以教书育人为根本,责任心驱使你为教育甘洒汗水。但权利被剥夺,尊严遭践踏。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权利,维护尊严,让法常驻心中,为我们每一个人的教育人生保驾护航。
杭州某初中学生徐某,生性懦弱,胆小怕事。同学的骚扰、责难、欺侮,使徐某身心受到伤害,导致精神分裂。受伤的是心灵,累及的是一个家庭。家长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徐某在就读期间,教师明知其性格内向,精神长期处于紧张压抑状态,学校管理上存在漏洞,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受到同学欺负,不及时告知老师,导致长期压抑,精神分裂,自己吞食自己酿下的苦果。
官司没有输,输掉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想想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耐人寻味。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用心教书,用心育人,是教师的至高境界。结果不易掌握,但过程可以控制。因职业的特殊性,教师无小事,事事应楷模。
看一看我们面临的现状令人担忧。“教育是高风险行业”,“教师是高风险职业”是广大教师的感慨与无奈。在校学生稍有闪失,家长、千方百计找到与学校的“连结点”,让学校难脱干系,赔偿!对“相关”人员,处罚!学生私自外出,深夜归来翻墙,老师喊了一声,“惊恐”摔伤,老师、学校都有“过失”,赔偿!老师带学生到公园感受自然,老师千叮咛万嘱咐,但有的学生就是不听,翻越隔离栏被动物咬伤,学校、老师都得赔偿!学校三令五申学生不准下河洗澡,学生午间溜出溺水,赔偿!因为护卫没有高墙,校门没有岗哨,这就是你学校的过失!赔偿,赔偿,赔偿……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9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年轻的女教师“为了让孩子们好好学习”,就用削铅笔的小刀在42名孩子的手心划,其中一名被吓得大小便失禁,最后晕了过去,他是42名学生中唯一没有被划伤的。
至今还记得读罢新闻的不寒而栗。难道这个老师真的忘了,在成绩背后,还有人格与尊严?在教育中,爱才是最根本的语言?她受到了严惩,法律以它的庄严和神圣,捍卫了每一个学生的权利和尊严。
身为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个案,我的同行中更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和孩子们朝夕相处,学生的成长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家长的肯定是对他们最好的褒奖;他们平等地爱着每一个孩子,接纳他们的优点,也包容他们的缺点;他们真诚地期待着每一个孩子,祝贺他们的成功,也宽容他们的失误。他们用“爱”把法律的庄严化作温暖的关怀,在孩子们心中涓涓流淌。
我的班里有这样一个男孩,他上网、打架、乱花钱,从不写作业,成绩一路红灯。当所有的苦口婆心都无法走入他的心灵、所有的批评教育都无以建树的时候,我想到了放弃。这时,学校开展了普法教育,法律学习让我懂得:“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耐心教育、帮助”,这是老师的责任。
后来我了解到,这个孩子的父亲“发达”后离开了家,母亲为了让他争口气用尽了包括毒打在内的所有方式。在亲眼看到妈妈用红酒瓶子在他身上打出的斑斑伤痕后,作为老师,作为母亲,我对他有了深深的怜惜。我开始慢慢明白:他需要的不是批评和指正,而是慰藉与支持。
一个早晨,他妈妈给我打来了电话,声音平静而又阴郁:“谷老师,我又打他了,两顿没有给他吃饭,你说他死了该多好?要是放学的时候出场车祸把他撞死,那该多好?”我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孩子的确错了,但是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而又尊严地活着,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学校和家庭不能就这样的把他推出去。
稳住了妈妈,我买来了牛奶和面包,然后到把男孩带到了办公室。我对他说:“吃点东西吧。”他不动,我又说:“可以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吗?”眼泪从这个倔强的男孩眼里决堤而出,冲开了他对自己的闭锁,也一点点冲开了我们的隔膜。
后来,我把学校印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送给了这位妈妈,并在“禁止对未成年人使用家庭暴力”等条款下加了批注。在接下来的近一年的时间里,通过多次地沟通交流,妈妈慢慢接受了孩子暂时落后的成绩,孩子也开始明白自己的责任。几天前,这个男孩在随笔中写到:“老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现在,我跟妈妈非常融洽。”
看到自己的良苦用心有了结果,我从心底感到高兴。这件事情让我深刻认识到: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孩子,尊重孩子的权利,是爱的根本,更是老师的责任。
不过说句实话,爱懂事的孩子易,爱顽劣的孩子难,坚守岗位易,坚守信念难。当我倦怠时,当我逃避时,是孩子们纯真的.情感给我注入了无穷的力量:
一个孩子在作业本中夹着这样的字条:如果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三年,那您就拥有了201年。
一个孩子在毕业留言里写道:乾圆楼的每一级楼梯还记得,是您最早踏碎清晨的静寂;教室里的讲台还记得,是您用透支的身体,挥洒辛勤的汗滴;走廊里通明的灯火还记得,晚自习的窗外,是您和学生促膝谈心;绿草如茵的操场还记得,百日誓师大会上,是您和我们一起振臂高呼“我在初三,重任在肩”……
亲爱的朋友们:天底下还有什么比这发自肺腑的感激与赞美更让人动容吗?读着这些文字,我猛然发现:是平等与尊重,创造了美好的境界;是真情地付出,让爱变成了我们共同的语言。
教育是公众的事业,需要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更需要法律的规范,我坚信:只要爱与法同行,就能蕴和煦春风,养浩然正气,建和谐校园,育天下英才。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0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同学们,在我们成长的路上,有一双手一直在牵引着我们,它规范着我们的日常行为,修正着我们前行的航向,抵挡着我们路途中的风浪,伴随着我们成为参天大树,这就是:道德与法律。
同学们,我们学校在优化校园环境、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建设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和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比如通过黑板报、宣传窗以及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向同学们宣传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目前,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给同学们提供了身心和谐发展的平台,同学们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一定会心情愉悦,积极乐观,充满希望。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校园违法和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方面的。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由此可见,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同学们,遵纪是守法的基础,作为学生,我们应从遵守校纪校规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远离青少年成长的那些不良行为。做到不旷课,不夜不归宿,不打架斗殴,不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寻衅酗酒。在同学交往中提倡建立文明健康和睦友好同学关系,严厉禁止同校外人员嵫事。
同学们,我们学校有着优良的校风和学风,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为了使文明之花在校园里长盛不衰,使丑陋现象无生长土壤,希望同学们要“学法、用法、守法、护法”,让法律为我们健康成长护航,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共创美好未来。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1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使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9个未成年的孩子!
对!是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所以我们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2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
很高兴站在这里进行简短的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大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发展,先后出台了300多部法律,“依法治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多么令人振奋!更有许许多多像詹红荔这样的司法工作者用爱心诠释专业法律的尊严和光辉!
詹红荔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7年以来,先后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7件,涉及1120人,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开启新的人生之路。她真正做到了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走出了一条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色审判之路。
多年来,詹红荔同志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社会和谐的.坚定追求,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众多失足少年,化解了众多社会矛盾;她走进社区、学校、看守所,凝聚社会力量,创新法制教育模式;她廉洁公正执法,无声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挽救一个孩子就挽救了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增添了一份和谐。詹红荔同志被称为“法官妈妈”,体现了她对人民群众的爱心,用心,恒心和公心。她不仅做好审判工作,更重要的是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种种不安定因素,詹红荔同志对每个失足少年都不离不弃、悉心关照,不断通过爱与温暖感化教育失足少年,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感恩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感化和拯救工作,是全社会的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要引导社会中更多的人来关心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她说:每一天的多一点,每一个法官的多一点,每个案件的多一点,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就近一点。詹红荔坚信没有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只要耐心,加上正确的引导方法,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变好。为此,工作中的詹红荔总是多走一点,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七年来,在她的帮助下,70多名失足少年出狱后找到了工作,315名失足少年得以继续在校完成学业。詹红荔同志凭着对人民司法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实在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工作,交上了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她比别人多走一点,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司法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爽爽做事、开开心心工作”,这是詹红荔的真实写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心中的天平永远不失衡。詹红荔同志用一种执着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折射出当代法官不断探索、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她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人民的信任是无言的丰碑,詹红荔的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认同,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我们赞美詹红荔,更要从中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力量。
在当今全球化的信息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道德的约束不断被人们所淡忘,甚至有些人在讨论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人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是“金钱”和“利益”。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完善之中。我们应当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坚决地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相互监督、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风气做斗争。同学们,我们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如果你认为违反学校的纪律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情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尝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所以我们在校园里只有做一名守纪、勤学、上进的大学生,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朋友们,从今天起,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道路吧!
谢谢!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3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当今社会,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4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二年级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好习惯,铸就中国梦”。
很久以前,有个小和尚,想学会理发来帮寺庙的和尚剃发。于是他就开始用冬瓜练习,只是每次打水洗冬瓜时总要顺手把剃刀插到冬瓜上。没多久就学会了如何剃发,当他第一次帮人剃发,去打水洗头时,“顺手”把剃刀插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小和尚成了杀人犯。
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他用冬瓜作练习时养成了把剃刀插向冬瓜的习惯,尽管为自己的师兄剃发时心里想着这是人不是冬瓜,但手却不听使唤,习惯性地把刀插了上去,因此,是那个小小的.坏习惯害了他。
虽然这个故事有几分夸张,但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从我们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比如: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吵闹、不乱丢垃圾;按秩序做事;在校园里,微笑面对老师和同学,热情主动地打招呼问好;学习时,养成正确的读书写字姿势;行走在大街上时,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文明和安全同行;在公共汽车上,能热心地为身边的老人、抱着孩子的乘客让座…… “文明”就像空气一样,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体现文明。
如果你还没有做到,就从现在开始。在家,做孝敬父母的好子女;在学校做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让我们爱护校园里的一草一木,让我们在课堂上认真学习,课下和同学快乐友好地玩耍,让我们在这里留下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同学们,行为养成习惯,习惯改变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让我们从细节处开始,从现在开始,培养良好习惯,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的演讲稿15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都知道,现代社会是个法制社会,懂法、守法是现代社会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等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在这里,我想就其中的`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谈谈导致他们违法犯罪的原因。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世界观、道德观、人生观不端正,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帮派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生活观;只知道享受权利,从来想不到尽自己的义务;错误的认为自由就是率性而为,从来想不到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等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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