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时间:2023-12-28 11:01: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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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1

  马卓,生长在四川雨城—雅安的女娃子。很漂亮,和她妈不输上下的漂亮,性格很拗,脾气很倔,和她漂亮的妈妈极为相象。虽是靓母靓女的完美组合,但在马卓很小的时候,爸爸意外离世,当年仅有二十岁的漂亮妈妈抛下了小马卓去到了成都,一去就是很多年。自小,马卓只能跟着她的藏族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很爱马卓,可叔叔不爱她,他将对马卓妈妈所有的气恨全部转移到马卓身上,一不顺心就拿马卓出气,尤其是在奶奶去世后,他更是变本加利的虐待马卓。

  她没有玩伴,更没有朋友。她极力去和其它小朋友融合,可小朋友总是编起儿歌嘲笑她是没爸没妈的野孩子,她不服气,跑去理论,结果被群体殴打的遍体鳞伤。如果是我,那么疼,我一定会哭。可她是马卓,倔强的马卓,她怎么会哭?她只会擦干眼泪,拼力相博比她高出半截的男孩们。

  马卓九岁,成都的漂亮妈妈来了雅安的家。这是马卓,第一次清清楚楚的看到妈妈,比她想象中可是漂亮太多了。妈妈迎上去一把抱住小马卓,可马卓像弹簧一样逃开了,叔叔嘲她吼着要钱,不给钱休想踏出门坎半步。过了半会,马卓躲在屋后,看到叔叔将漂亮妈妈的嘴封上了,用绳子捆绑在了堂屋的椅子上,想也没多想,马卓跳进窗户救起了漂亮妈妈。乘叔叔不在家,马卓跟随漂亮妈妈去到了成都。

  在成都,马卓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像一座大山一样,深爱着漂亮妈妈,宠爱着小马卓的男人。他叫阿南。不是很帅,但很有男人的味道,对漂亮妈妈的爱像大海一样宽广包容。但似乎漂亮妈妈对他只是依赖,并不爱他。尽管如此,他还是不离不弃,细心温柔的'呵护着她,直到漂亮妈妈出事后的年年天天,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她,视马卓如亲生女儿般抚养着她,一直到她长大成人,一直到她学业有成,一直…或许,读完三系列及再有的四五系列,他还会,一直照顾她到成家立业。

  对这个男人,每个有关他的情节,我都会全身心的融入,读着读着,有一股隐隐的心疼直窜心窝。是的,我在心疼,心疼他对爱的执着,和义无反顾的付出。他没有义务要如此,那个女人并没有给过他任何的承诺,也没有给过他多余的爱恋,更没有为他生有一儿半女。而他,付出热忱父爱去爱护的这个女孩,不是他的孩子,和他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她只是他深爱女人的孩子而已。

  上高中的马卓恋爱了,爱上了不务正业,流里氓气的毒药。人如其名,他确实是毒药,毒了自己,也毒了身边的人,他爱的马卓和爱他的于安朵都是,甘心饮尽了他的毒,却不曾后悔过。

  我爱马卓,爱她的积极向上,也爱她不经意的叛逆。她努力的在做好孩子,但还是会偶尔的叛逆,学会抽烟,学会喝酒,学会洒泼。她不完美,一点也不完美,就像现实中的你和我一样,同样不完美,都有着欠缺的东西。她爱毒药,爱的盲目,爱的痴狂。一半可悲,一半快乐。和他在一起,她是那么快乐,但是贪恋这片刻甜蜜的她,却是可悲的。自爱上他的那刻起,他就决定了她的悲伤。当他转身离开,她只能放手出发,去向无法抵达的远方。

  我爱于安朵,爱她旋转的红舞鞋,爱她对爱情一往情深的痴傻。传说中穿上红舞鞋的女孩,一生都无法停下舞步,就好像她对毒药无休止的痴狂,马不停蹄,疾速旋转,一再跌倒,遍体鳞伤。她就是这么傻,这么痴的一个女孩,让人心疼,忍不住想去抱抱她,给她一个温实的拥抱。舞台上的她,就是一只旋舞的白天鹅,万人追捧,但是当舞台上的灯光,一点一点熄灭的时候,她就是一只遗忘在湖边的白天鹅,在告别之前,她只能在交出翅膀时跳最后一支舞蹈,勇敢的谢幕。

  阿南是个好男人,一定要让他遇上一个爱他的女人,这样故事才完美。

  夏花。解析其名,应该如夏天的向阳花,好看且温暖。但她不全是,漂亮不够温暖,甚至一直在堕落,一直在逃亡。如果再晚些遇见他,她会随着西落的夕阳一同凋零,再也看不见只照在她头顶的那一抹阳光。缘分怜惜善良的人,善良的作者也一定会让他们重逢,让她明白,她之前的堕落和逃亡,都只为了来到这里。都只为了,在喧闹的人群中,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穿过时间不怀好意的骗局。对珊珊来迟的他,轻轻说一句:其实,我一直在这里。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这样的故事,不悲也不喜,很难受,但却不悲伤,只是想哭又找不出可以流泪的支点。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2

  我读她的作品迄今为止,只有《离歌》。但这响当当的名字却是早已耳熟能详,仅这一部作品,已经完全承认“文字女巫”这顶冠,戴在她的头上,再合适不过。

  她是土生土长的川籍妹,她的文字看似平淡,但随情节奏调,可以微辣,也可以狠辣。有时候,可以微辣的香酥宜人,也可以狠辣的让人哑然咋舌,就像一碗菜嚼着很香,令你胃口大增,你已酒足饭饱,再难下咽,可仍想嚼,不停的嚼。就算它再辣顶多也就是让人难受而已,不至于落泪。

  关于她再多的介绍,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她的作品而已。读她,只能透过作品,透过文字,字字句句斟酌,字里行间揣摩。她的文字不老练,但很精练,作品多以青春为主题,喜好执笔青春的作者,不管她年纪如何,但她的心永远都是年轻的,不会随时间流逝而衰老的`。

  接下来,我想认真读完《离歌III》,探望我挂念的他们,有没有真正的幸福。然后,再安安稳稳的将书籍压箱底,将牵挂真正放下。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3

  “天亮了,我这就出发,去向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永恒。”这是离歌一里我最喜欢的那句话。

  初中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在闺蜜手里看见了一张图片男主角毒药穿着黑色的衣服在风中站着,当时觉得特别帅,当然现在我也那样觉得。在闺蜜那借到了这本书,带着泪和笑的《离歌》。现在回想起来我当初是带着眼泪看完了这本书,或许也可以说它也是我青春的开始。

  马卓那个让人莫名心疼的女孩,出生在四川雅安,她的孩童时代特别贫穷不只是生活更是人生,她的童年贫穷到只有一个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除了奶奶她什么也没有,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就那样简单的活着,直到有一天那个叫林果果称是她妈妈的漂亮女人闯入了她的生活,然后认识了那个她一辈子都心存感激和最爱的亲人阿南。可是事与愿违林果果意外去世了,她还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妈。自此之后她跟着那个最爱她妈妈的男人生活,叫他爸爸。

  她考入了县里最好的高中,认识了那个爱到骨子里的`人毒药。他和毒药其实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毒药大家眼里的混混,马卓大家眼的乖学生。他们之间夹杂这太多,家庭、性格、于安朵等等。在我看来他们都很爱彼此只是都有自己所坚持的骄傲和自尊,两人分分合合爱着也痛着。就像飞蛾一样明知是火还是会奋不顾身的扑向对方,最后吧自己和对方都弄的遍体鳞伤。

  饶雪漫的青春疼痛系列里我最爱《离歌》,因为这本书我第一次明白青春,第一次知道青春和爱可以那么那么痛。

  蒲公英在分中哭泣,像是被遗弃了的约定,宛如柳絮般飘荡的空中,遗失回家的方向。天亮了我这就出发去像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永恒。这两句话就这样被我记了六年多。

  希望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用泪和笑编制成的《离歌》。感受青春懵懂的爱和爱带来的刻骨铭心的“痛” 。

读饶雪漫的离歌有感4

  《离歌》是饶雪漫的又一部青春疼痛系列的大作。之前看过她的《沙漏》一二三部,《左耳》,基本上对她的文风与叙述语言的风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之所以被吸引是因为封面的书模长的实在太漂亮,也太帅了。呵呵,这是一个很感性的理由哦。

  《离歌》不同于饶雪漫以往的码字风格,这次,这本书全都是在以一个人的口吻在讲述,那就是主人公“马卓”。马卓,其实我挺喜欢这两个字组建成的名字,读起来很干练,也很动听。这本书也就是在讲述马卓从四五岁记事前一直到18岁在这期间发生的故事。也许是高中离自己的.生活最近吧,所以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天中里的生活,她与毒药的感情纠葛,她与于安朵这个校花的矛盾,她与肖哲之间的误会。

  看完之后,我没有更多的关于人生,社会,学校的思考,我没有太多的感觉,只当是自己看了一个故事,亦或是一场电影,在电影落幕时,是一个留给人悬念的结局,因为还有《离歌2》,所以作者在文末写着未完待续。看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些关于书中描绘的80后,90后生活的状态,内心的真实感觉,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或者所作所为,我无法发表意见,因为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离歌》里的爱情是复杂的,但是也是很美妙的,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干净,却也依然让人憧憬,让人期待。有些人看重的是《离歌》里的爱情,卑微却又期待的爱情,有些人看重的是亲情的部分,阿南对林果果,对马卓的照顾与关怀,阿南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有些人看重的是马卓自身的品质,坚强,隐忍,鼓励着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

  一个高中生这样写《离歌》的读后感:离歌写的是青春类型的小说,我承认和言情小说差不多,但书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作者细腻华美的辞藻,还有小说里主人翁的情感历程,她的坚强,她的隐忍,她的敢作敢当,她的善良,她的勇气与毅力,无不吸引着我,感动着我。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青春的苦与乐,爱恨情仇交织的青春,才会让人一辈子铭记。最后他说:“青春的挽歌,只为我们唱的《离歌》”,我觉得这句话写的真好,青春的挽歌,只为我们唱的《离歌》,真的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