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优]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献给阿里萨的胆怯!你离开之后,满世界都是你。连阳光下的尘埃里都是你。没有人阻拦我,只有我自己隐藏起了自己的真心。真爱表现在阿里萨身上,是胆怯。很难相信,阿里萨火山一般的爱情,永远都在淹没一切的时候退缩。曾经他爱的痴狂,甚至连费尔明娜被迫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安排好一整条路线的电报,总有人能够将他的爱意传递给费尔明娜。
然而在费尔明娜拒绝他后,当费尔明娜结婚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个清楚,没有勇气去抢回真爱。阿里萨不是没有勇气,只是阿里萨的勇气还不够,一次又一次的退后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长到了五十三年。在餐馆看到魂牵梦绕数十年的她时,阿里萨在角落里喝了四杯咖啡,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却最终没敢走上前,哪怕是简单问一声好。在她离开后,阿里萨疯狂地问店主要镜子,因为那面镜子里,有两个小时,映照的是费尔明娜的面容。如此痴情,都不能给他一个上前的理由。然而,这种胆怯,恰恰是爱的表现。最初阿里萨的胆怯,是因为费尔明娜的拒绝。
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但是如果山海那边,没有了等他的爱人,你要他拿什么勇敢呢?费尔明娜给了他爱情的狂热,又从他身上抽走了它们。哪怕阻拦阿里萨的是全世界,只需要费尔明娜的一个点头,阿里萨便有勇气牵着她走,可是拒绝他的是费尔明娜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沉淀的爱,费尔明娜在阿里萨身边变得更加易碎。
餐厅里,他没有去和费尔明娜见面,一方面是对比乌尔比诺,自己的自卑,另一方面,是他无法知道费尔明娜的心里是否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既然如此,何必去打扰。 希望阿里萨能够勇敢一些。 Besame,Besame Mucho。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完《送东阳马生序》后,我觉得,宋濂也是一块金子。而这块金子,是因为它经历了无穷的磨难还有还有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才得以焕发出永远夺目的光芒。
宋濂从小就特别爱好学习、读书,但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如愿以偿。勤奋好学的他不得不借书抄书,就算天气再恶劣,也不会有一丝松懈,也要把书及时归 还。因为他的守信,许多人都把书借给他,他也因此得以广泛遍读群书。长大后,宋濂的求学经历更是艰难,他听从前辈的批评,认真地吸取知识,最后收获了很多 学问。他曾因为求学路途漫长、天气寒冷而倒下,但他好学、坚定不移的心却热情着、跳动着。他从来不顾自己的生活,他觉得能读书就是最快乐的。
宋濂能够有现在的成就,正是因为他的勤奋好学和坚持不懈,正是因为他对学习的认真态度和对老师的恭敬.......这一切都成为他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宋濂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都学有所成了,当今我们的学习环境及条件都非常优良,是不是更应该刻苦学习、珍惜学习环境呢?即使我们做不到宋 濂那样大的成就,但我们应该使自己在提升一个层次、让自己的学习态度再端正一些、使自己的读书热情更高涨。其实,客观的条件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主观 上的努力。
宋濂的成功也离不开他的言必行的优秀品质。他不管天气有多恶劣,都不放弃抄书,也不把书晚些归回。所以,他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人们都愿意把书借给他,这正是他用实际行动换来的行必果。
勤励奋勉是我从宋濂身上看到的刻苦;勤学好问是我从宋濂身上学到的态度;言必行,行必果是我从宋濂身上得到的忠告。
我会用这些收获,换取一个更加爱学习、更加会学习的自己。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今天我有幸读到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前苏联的著名作家,他在世界文坛具有极大的成就,而《童年》可以称得上是他的代表作。读完着部伟大的作品,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高尔基那悲惨,宁人怜惜,宁人叹服,宁人同情的童年故事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困苦的生活状态,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体会到人间的痛苦,黑暗和丑陋。而外租母和哪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是我的亲人,保护,支持着阿廖沙,给他黑暗的童年里增添了一丝光亮。 老百姓身处黑暗都不知道了麻木,和年轻的一代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
我感觉阿廖沙的原型就是作者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角色描述了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他真实,有没得语言描述了自己苦难而又悲惨的童年。我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哪个年代,我没有受到那种痛苦,自己也没有失去亲人,可以说我的童年是幸福,自由的,被家人宠着,每天可以坐在宽敞,干净的教室里学习;回家还有大鱼大肉等着让你品尝;想要什么,父母都会尽量满足你。但是高尔基,他却很少有那种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但他却在那种坏境下,成为了一个文学大师,如果身处这么好的坏境中的我们还没有处人才,那还真是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了。 高尔基可能是想告诉我们:要执着追求,坚持理想,持之以恒才能成功的道理吧!阿廖沙在悲伤,爱与恨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了,我在他的故事中品味出黑暗中的光明。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狼大叔和红焖鸡》,狼大叔想吃母鸡,它没有吃到鸡也很高兴,因为鸡太太做了许多好吃的,又让小鸡宝宝亲了它一百下,回家的'路上,老狼想明天给小鸡送一百个小饼干。
我的感受是老狼虽是坏人,可它被小鸡感动了,变成了好人,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关心别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我被深深打动了,因为它富含哲理,使人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在海上发生的事,一个中年男子驾着渔船,乘风破浪来到了海面上,他是来干什么的呢?我的心中出现了一个问号。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男人是来海上挖蓝鲸的眼睛的,我读到那男人把钩子挖向蓝鲸的眼睛,蓝鲸的一只眼睛离开自己眼眶时,我的心不禁一震,心想:难道那位男子就不会感受感受蓝鲸失去眼睛的痛苦吗?难道他就不会体会体会蓝鲸的心情吗?蓝鲸是无辜的,他为什么要伤害蓝鲸呢?蓝鲸失去眼睛,会给它带来多少烦恼啊!那位男子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个并不美好的印象。
我继续读着读着,有一位眼睛即将失去光明的小女孩竟得到了那只闪耀着蓝光的眼睛,顿时,她的那双眼睛突然充满了光明,她能清楚地看到一切,看到这美妙的世界。“多么神奇的眼睛啊!”我的心默默地念着。蓝鲸的眼睛为小女孩带来了幸福,带来了快乐,令他的眼睛又得到了光明,从此不会寂寞。
最后,小女孩的爷爷悄悄的把那只眼睛从小女孩身边那走了,准备把那只眼睛活埋了,使蓝鲸死去。就是为了不让那只缺了眼睛的蓝鲸再把大海搞得惊涛骇浪,因为那时,蓝鲸的心情暴躁到了极点,动不动就会把出海的`渔船打翻。从此,小女孩的眼睛又失去了光明,她问爷爷,爷爷说大家一起把那只蓝鲸的眼睛活埋了,小女孩马上跑出去,东寻西找的找眼睛,读到这,我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小女孩能把那只蓝鲸的眼睛找到,果然,小女孩在一块土地前,感到了一片光明,他用力刨呀刨呀,终于把眼睛刨出来了,她的眼睛又恢复了光明。
这篇故事告诉我:我们要保护好小动物,它们也是人类的朋友,是善良的使者,让我们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爱护小动物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回味无穷的书——《鸟奴》。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两只鹩哥和两只蛇雕之间的故事。沈石溪在一次调查中意外地发现一对鹩哥竟与一对蛇雕在同一棵大树上栖息!蛇雕,顾名思义就是以吃蛇为生的雕,没有蛇时也捕食体型较小的鸟类。到底是什么使得这对鹩哥冒着生命危险与蛇雕共同生活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石溪发现,它们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友好,反之,关系不怎么样。每一次蛇雕靠近鹩哥巢,鹩哥们都很害怕。鹩哥们每次看见蛇雕,都在尽力地讨好它们。而且,它们的共栖关系也很奇怪:蛇雕帮鹩哥消灭在它们的.巢四周的蛇,而鹩哥则帮助蛇雕清理鸟巢。它们的这种关系已经违反了常见的三种关系,难道这是一种史无前例的关系吗?
书中的故事情节生动,把鸟类中的事情以人类的角度来评论,甚至有时,把鸟儿们之间的对话都以人类的角度来填充,不时地营造出严肃中又略带幽默的场景。它对神态的描写、心里活动的描写也一丝不苟,真可以称得上是一本好书!它蕴藏的道理非常深刻,其实就是在用一种另类的方法给我们上哲理课。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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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狼大叔想吃红焖鸡,它嫌募集太搜了,于是它天天为母鸡好吃的,狼大叔来到母鸡家,有一百只小鸡吻了它,狼大叔没有吃母鸡。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爱,爱能让坏人变好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原来我是最棒的》讲的是一个考0鸭蛋的小子。天天跟别人打架的人。被骂了一次后。发狠学习。最后当了一个博士 。
《原来我是最棒的`》是姝默写的。我觉得十分好看。说得是:
郎咸平在小学时候成绩一直很差,内心十分自卑。他爸爸拿了一份模拟考试卷给他满分是100分,他辛苦做完后只有5分!
那一年可以直接升到初中,不用考试。郎咸平被分到了“放牛班″,“放牛班″很可怕,有流氓、黑道、“太保"。
考试了。郎咸平第一次考了60分。
郎咸平第二次作弊只有0蛋。
照这算第三次,第四次必须考100分不然就淘汰。郎咸平忽然有一种想法想好好念。他每天念到半夜两,三点。就这样第三次和第四次郎咸平平均竟达99分。郎咸平忽然感觉自已并不笨,而且很聪明。凭着自信对其它科目考的很好,都是90分以上。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只要认真学习笨蛋也可以很聪明。所以我们都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