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5-16 19:05:5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汇总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和女儿一起读了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的银奖作品《一百条裙子》。 日记

  这是讲了在孩子小学时代的故事,是因为漠视而细腻的展示了三个女孩内心变化的故事,让人读了很受感动,给孩子在今后的为人处事中有个很好的警告。

  旺达,一个没有妈妈,和哥哥爸爸住在波金斯山上的女孩,据说波金斯山上不适合居住,虽然夏天可以上去采几朵野花,可是在路过老斯文森的房子时需要捂鼻快跑,因为那里有生锈的罐头罐子,破鞋等垃圾。旺达每天从这山上来到十三班上课,沾了一脚的泥,所以她的座位在十三班最靠里一排倒数第二个位置,这里本是学习成绩最差,举止粗鲁的男生坐的,可她并不粗鲁,也不爱叫爱闹。因为她两脚的泥巴就让这穿脏鞋子的孩子坐角落里吧,或许梅森老师是这么想的。

  一个晴朗的一天,一个因为好天气让人忘记烦恼愉快的一天,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愉快的笑容,塞西莉今天穿了一条新裙子,鲜红色的,再有配套的帽子和短袜,美丽极了!女孩儿们都围过来,欣赏着,评论着,说着自己的漂亮的裙子!在这个好天气里,即使是旺达也显得很美丽,虽然她经常穿一件褪了色的,晒得变了形的,从没好好烫过的'蓝裙子。她也围拢过来,可是却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存在,她没有什么朋友,可是她想融入进这些女孩子中去,她在盘算着自己该说什么:我有一百条裙子!

  她的这句话从此成为同学们捉弄的话题连同她的名字旺达·佩特罗斯基,佩琪总是主导者,她会带领大家取笑旺达,一百条裙子?可是却不能穿着来上学?佩琪是最受大家欢迎的女孩,因为她漂亮,而且有许多好看的衣服,还留着一头褐色的鬈发。玛蒂埃是佩琪的好朋友,她也很穷,但她没住在波金斯山上。

  可是几天没见旺达来上学了,玛蒂埃忽然想起对旺达的捉弄很内疚,她想告诉佩琪以后我们不要再取笑她了,可是玛蒂埃怕以后她会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因为佩琪的朋友很多,于是玛蒂埃退缩了。

  时装画画展评比要揭晓了,佩琪的画很好,得奖的可能性很大,她自己也这么想。

  教室里贴满了得奖的画,那么美,足足一百张,老师宣布:旺达获奖,一百张画全获奖,即使随便抽一张都是获奖作品!

  大家惊呆了,就是那个坐在角落里,不被人看到想起的旺达,竟然画出这么美的画!

  大家期待她来领奖,一同分享她的快乐,可是她爸爸寄来一封信:以后旺达不会再到你们学校上学了,她的哥哥也不再去了,我们搬到大城市去了,不会再有人问,怎么会有这么好笑的名字?在大城市里,有趣的名字多的是。

  玛蒂埃很痛恨自己的懦弱,应该早告诉佩琪不要捉弄旺达,旺达是那么可爱聪明!

  佩琪也是想,一直以为她迟钝的要命,没想到旺达会觉察到她们的捉弄,而且她的画画的那么好,自己还以为自己画的不错。

  她们多么后悔自己以前做的傻事,她们多想旺达再回来,回到十三班,谁要是欺负她,佩琪,玛蒂埃一定不让!可是旺达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去了大城市!

  但是,旺达来信了,她没有记恨她们,把最漂亮的“裙子”送给了佩琪,玛蒂埃。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森林中的绅士》—文采用诙谐、幽默、讽刺的笔调,形象地描写了豪猪的形态、动态、神态以及生活状态,突出展示了其森林绅士的独特本质,含蓄而巧妙地表达了作者对社会人生问题的深刻思考。

  文章在两个方面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首先,文章通过对豪猪形象的生动刻画,表达对人生哲理的某种思考。作为一种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豪猪的得天独厚之处,不仅在于其威力强大的刺毛,更在于其典型的绅士风度。它有矮小肥胖的体态,方正持重的面孔;它永远踱着方步,从容不迫,不慌不忙,潇洒悠闲,即使面对敌人的进攻和围困也处变不惊,从容应对,采取以守为攻的战略方针而实现不战而胜、全身而退的目标;它贪吃贪睡甚至边吃边睡,活动空间和取食范围比较狭小且相对固定;它在待人接物方面非常讲究分寸,与同伴之间永远保持相当的距离;它闲暇时刻无病呻吟哀啼不休的自娱方式也优游自在。所有这些令人忍俊不禁的细致描写都活灵活现地勾画出豪猪名副其实的绅士风度。

  正如文中所说,的的确确,它的一切生活方式──连它的战术在内,都是典型的绅士式的`。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拥有如此众多得天独厚优势的森林绅士豪猪却面临着绝种之忧,这不能不引起读者的疑问和反思:何以如此呢?究竟是豪猪懒散悠闲的生活方式,还是其得天独厚的生理特征(威力无穷的刺毛与暴露而缺少保护的脆弱的鼻子),最终导致了森林绅士令人担忧的种群生存状况呢?作者在文章结尾含蓄而巧妙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豪猪的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我们不难理解,这种太过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正是导致豪猪家族面临亡族灭种之患的根本原因本文从待人接物的方式、对敌人的战术和独自的无病呻吟等几方面突出表现了它的绅士风度。豪猪的待人接物很有分寸,始终保持距离。豪猪长得和蔼可亲,潇洒悠闲,很有教养似的边走边哼。豪猪的日常起居,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从树上倒栽下来,也很从容。受到攻击时,仍不失绅士风度。豪猪的无病呻吟是玩玩的,是无目的的安安逸逸。

  森林中的绅士——豪猪,代表了一种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在生物进化史上优胜劣汰是客观存在,如果生物自身不能更好地适应环境,一味地逍遥自得,无所用心,面对天敌只能消极地挨打,就必然影响其生存能力,即使没有大的地质变迁、天敌的攻击,最终也必然会导致其自身器官机能的退化,避免不了灭绝的境地。从豪猪的特性延伸到人类,不也是同样的命运吗?因此,作者对豪猪那种太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是不满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小马宝莉》动画片系列是我最爱看的动画片之一。它的画面动感又时尚,情节精彩有趣,里面的音乐曲调优美而富有激情。暑假期间我看了《小马宝莉》第七季的《实话实说》。这一集让我明白了说话的艺术和友谊的珍贵。

  《实话实说》主要讲:珍奇想要办一场时装秀,她邀请了一些设计师新星来设计服装并请了专业的服装评价师对他们进行指导。她还邀请了她最好的朋友苹果佳儿当评委,可苹果佳儿不懂得时尚,乱加指导,气得设计师们纷纷出走,差点让时装秀泡汤。后来苹果佳儿找回了是那些时装设计师,真诚地向他们道歉,最后服装秀又成功举行了。

  《实话实说》里的苹果佳儿的行为让我深思:她只知道服装的实用性,按照她的想法严格要求设计师,有位时尚设计师在衣服上设计了很多纽扣,但是苹果佳儿二话不说就直接把他们拆了下来。还有位温柔的.女设计师设计了一顶精美绝伦的羽毛帽子。没想到苹果佳儿不解风情地戴在头上,粗暴地就把这些羽毛全部给摇了下来。最后她竟然说时尚是非常荒唐的。这样让在场的时装设计师感到沮丧和伤心,他们纷纷的离开了小马谷回到了坦特洛特。

  当大家以为结局无法挽回的时候突然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机:郁闷沮丧的苹果佳儿对他的朋友草莓黎明说到她的烦恼,谈到她对苹果有多么的喜爱。还让草莓黎明说出对苹果有什么感受,很不幸的是他跟苹果佳儿说他不喜欢苹果,也不喜欢吃苹果。苹果佳儿非常生气,她想要告诉草莓黎明她们是怎么精心种植苹果的,当她想要努力劝说他时,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他一样蛮不讲理,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是多么地伤到设计师们的心,她立刻找到他们并向他们真诚地道歉。

  《实话实说》让我感受到:虽然你很诚实地说出你的想法,但却说出让了许多人伤心沮丧的实话。说话时没有意识到别人为了这件事情付出了多大的心血,虽然是真心话,但要注意自己的话题是否伤害到他人,有没有尊重他人的劳动,

  《实话实说》让我们懂得:说话要有艺术,朋友间要互相尊重,珍惜友谊,让大家都来做一个高情商的人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今天我刚上完《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被作者这种渴望知识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写的:“我”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于是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往书店,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一直到书店的日光灯全部亮起来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然后离开书店。有时候的“我”隐藏在众多的顾客之中,既慌慌张张,又贪婪地阅读着;有时候的“我”利用下雨天来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在窃读中“我”收获了知识与智慧,不断地成长。

  从作者渴望知识爱读书的事例中,我也想出了有一件事。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三联书店里买两本书,我很高兴。

  到了三联书店,爸爸先让我选择两本书。我先后选择了《苦儿流浪记》和《呼兰河传》。买回家以后,先是飞快的读了一遍,之后也没抄好词好句,就把这两本书丢在一边不读了。爸爸问我时,我轻松地说:“书我已经读完了。”爸爸先是很惊讶,然后说:“读书可要积累好词好句呦!”“知道啦!”爸爸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果不其然,爸爸说的真的灵验了!过了几天后,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名字叫《春游》。我打草稿时,因为写不出来,所以急得抓耳挠腮。爸爸看到了我这一副焦急的模样,不慌不忙地说:“我说吧,读书时应该积累好词好句!你先看看《小学生多功能分类作文》里人家写的!”听了爸爸的话,我茅塞顿开,立即看了这本书,结果写出的作文还被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呢!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记得有一位名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就让好书与我们相伴一生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人生总需要些遗憾来衬托,才会显得更美,譬如闻名至今的贝多芬。

  耳聋,对平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作为一个失聪的音乐家,他用一根小木杆,一端插在钢琴箱内,另一端用牙咬住,用以在作曲时"听音"。以此完成了不朽作品《第九(合唱)交响曲》。

  不论世界是否瞬间变得无声无息,他的选择依旧不会改变。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一旦认定了一些东西,就会至死不渝地去追逐。然而亦是这种人,才会拥有那种改变世界的'力量。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一颗音乐舞台上永不陨落的巨星,用他的一生来告诉世人--我们的命运,不需要他人来定夺。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与他同在一书里的米开朗基罗。他曾经说过:"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我思考了一会儿,觉得从古到今,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从不屈服于所遭遇的一切。父亲曾经跟我说过:"敢于反抗命运的,都是英雄"现在想来,的确如此。

  思绪回到现在,我禁不住回顾我那匆匆流逝掉的十六年的时光,反省自己是否曾经为了五斗米而屈膝过。

  生活在温室里面久了,人们自然也会变得越来越依赖和平所制造的光景,流连而不肯返归。倘若有一天,世界再次大战,幽蓝的苍穹再次布满尘烟,空气中再次响彻厮杀的声音,到那时,我们又该如何?

  我们还有可能像以前抗日战争那样鼓起那种为国捐躯的精神吗?--那种如今已被埋葬在心底铺了尘的伟大精神。

  不论是或否,我觉得我们都应当这样做。唯有懂得反抗束缚着自己的绳索,才能得到无忧无虑的自由。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时至今日,主人公格列佛漫长的16年航海生活仍令我记忆犹新,并且充满了好奇。《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约翰·斯威夫特的成名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书中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喜欢探险的人。第一次航海遇险后,他被俘虏了,被押送到小人国——利立浦特。那儿的人都称他为“巨人山”。可是没过多久,小人国养不起他了,他又来到了大人国,他只有当地人的十二分之一那么大,那儿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庞然大物。接着,他又来到了飞岛,整个一座岛都是飞行在空中的,在参观完当地的科学院之后,最后来到了慧S国,那儿和他的祖国完全是颠倒的,慧S国事马统治着人类。慧S是马,人类在那有个难听的名字——野胡。在慧S国里,野胡就是最低贱的动物,一切重体力活都是他们干。在那儿,慧S觉得野胡是最没理智的动物,但格列佛在一次谈话中对他的马主人说:“在我们的国度里,最有理智的.就是野胡。”他在一次海难中流落小岛,进入了小人国、巨人国、飞岛、慧S国。在他与各国人交流时,对他们关于人类的古怪看法感到不解。随着游历许多国家,他渐渐发现各国的人异口同声地对人类的好战、腐败等极其反感。后来,格列佛扪心自问:为什么人类要战争、撒谎、诈骗和残杀同类呢?

  是啊,人类的确是最有理智的动物,但是有的人类借着这个条件非但不做好事,而且横行霸道,甚至于有些人还走上犯罪的道路。就跟主人公的马主人说的一样:“人类有了理智就专干坏事,其实人类是最可耻的动物”虽然这话说得有些极端,但是我觉得至少他说出了人类不好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内心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去探究“慧S”和“野胡”的真实性,而是要知道作者写这本书的本意所在,他通过写这篇游记(尤其是最后一卷——慧S国游记)旨在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抨击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罪恶。借鉴“慧S”与“野胡”这种关系来表达他心中想要的那种生活——也就是推翻黑暗社会、广大劳苦大众翻身做主人。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非常向往慧S国,在那里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撒谎”、“欺骗”,他们的国家非常和平。但愿我们人类也能像“慧S”国那样,少一些罪恶,少一些虚假。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拥有一个祥和、文明的社会而努力吧!

  约翰·斯威夫特借《格列佛游记》一书猛烈抨击了英国当时黑暗的社会,使很多人看清了社会的丑恶,并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喜欢此书,是因为作者并没有直接向英国的黑暗统治开炮,而是用格列佛的遭遇间接讽刺了腐败的社会。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是非常精准的。包括现如今的社会,一直都没有逃离金钱、利益的怪圈。今天的社会还有许多类似事件发生。所以说,比较起科技的进步,我以为社会还是没大变,几乎与十六七世纪处于同一水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