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鲁迅》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鲁迅》有感1
这是鲁迅在1927年2月19日香港青年会上所讲,题目是《老调子已经唱完》,从演讲中处处可以看出一个思想,那就是如果一直都是唱一个调子的话,那思想一定是沉封与那个调子的,举个例子吧:有人想让自己永生不死,但是,后果可以想象,地面上一定早以挤的密密麻麻的啦,现在的我们,恐怕已经无地可容啦。是的,正如这样,老调子最终还是老的,给这个社会带来的终究是只有落后。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提到了一点,中国的文章最终没有变化的.,调子也是最老的,这是中国人很特别吗?不是,鲁迅先生归纳了一点,中国人没有记性,所谓的没记性就是指昨天听的话,今天就忘记啦,明天听还是很新鲜。没错,老师总是让我们写文章不要千篇一律,,大家都听进去啦,可是到了写文章的时候,大家依旧在唱这个调子,这样,即使自己的文章不会出色,又会失去一次所谓走出老调子的机会。
与其说是唱老调子,还不如说是一只井底之蛙,整天在下面呱呱乱叫,一点都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思想就这样被封在了里面,别人说的又不信,自己想的,不确定。坐在井里,不就是没有自由吗?鲁迅先生在《少年闰土》中说到:我们这些大少爷,听闰土讲在海边的故事,都觉得十分新鲜,他们只看见院子里高墙的四角天空。贪安稳,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要经历危险,只有这两条路可以走,选择哪一条,就不用我说啦。
总之,唱老调子,思想必定是老调子,一定要勇于去冒险。
读《鲁迅》有感2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印象里,近代的中国是弱国,所以其它国家的人特别是日本人是非常看不起中国人的。然而鲁迅笔下的藤野先生却让我知道世上还有一种只关心学术能得到发展而不论国籍的学者。
在当今社会,纯粹的学者是非常少见的。大多数学者都有着门户之见。就像中国古代的传统一样: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使中国各行各业的独门秘术失传。而现在是各国与各国之间存在着门户之见,很少将真正的技术与别国进行交流,但藤野先生却是一位纯粹的学者。
他不在乎学生的国籍。不论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他都一视同仁。没有因为当时的中国是弱国就瞧不起中国人,而是耐心的指导鲁迅。甚至因为他听说中国人十分注重鬼神,担心鲁迅不敢解剖尸体,而专门想去开导鲁迅。而现在许多国家都注重国籍,非本国籍的人一般都不会让他进入技术核心领域。像钱学森去美国学习时,美国开始并没有让钱学森进入技术核心领域。后来钱学森进入了美国核武器研究的核心机构。但当钱学森想要回国时,美国政府百般阻挠。最后我国花费了巨大的代价才让钱学森回到了祖国。而藤野先生却不在乎学生的国籍,对学生们一视同仁。
他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当藤野先生先生上台作自我介绍时,后面的几个资历大一些的学生笑了起来。对旁边的同学说,这个藤野先生穿衣十分模糊,以至在一次坐火车时,列车员担心他是一个扒手而让乘客们都小心点。不顾自己的.形象不一定是一个优点。但对于藤野先生来说,这难道不是他做事认真的体现吗?那些外表光鲜亮丽却实则败絮其中的人只会弄虚作假。他们将自己太多的时间花在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上,而不去仔细钻研学术。像居里夫人和她的丈夫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艰苦奋斗。虽然他们整天灰头土脸的,但是他们不在乎这些,最后提炼出了镭。而藤野先生不正是这样工作认真、不顾自己形象的人吗?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当鲁迅被误会提前知道考试题目并牵连到藤野先生时,他没去很快地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做这些子虚乌有的事。而现在许多人就因为做了一些事,就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到处向人吹嘘。像袁隆平研究出了“东方魔稻”而名满天下。但他没有在乎这些,而是回到田野,想把杂交水稻培养的更好。而藤野先生难道不是这样淡泊名利,专心于学术的人吗?
藤野先生是一个纯粹的学者,他不在乎学生的出身,对学生们一视同仁,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对自己的工作认真;不在乎自己的名利,专心于学术。如今,像藤野先生这样专心于学术的人还有多少呢?
读《鲁迅》有感3
《有的人》是当代诗人可家纪念鲁迅13周年的一首现代诗。诗中批评了那些欺压人民的反动统治者,赞扬了那些甘为人民服务的人,进行了强烈的对比。从而表现了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为大家做贡献的'精神。
诗中告诉了我们一些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像自己活为多数人更好活的人一样,无私为集体奉献,为大家服务。应融入集体,成为集体的一份子,为集体多贡献。这才是做人的原则。
我们所生活的集体是学校,是班级,所以我们不要把自己放在班集体之外,不要“事不关己则高高挂起”。我们应该想到自己是班级的主人,把班级当成自己的家,多帮助同学。不要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就吃了亏,俗话说“吃亏是福”嘛。
就拿卫生值日来说吧。一个月轮到一次,我们就应该好好的做:捡好每一张纸,拖好每一块地,摆好每一张桌子……这些看起来很难,但只要用心去做,都不难。不要以“别人都不捡,我干嘛要捡”的心理去劳动。值日只是举手之劳,不需那么复杂。
所以,我们生活在班集体里,就要为班级、同学服务,多贡献。长大以后向社会贡献,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鲁迅》有感4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内容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我痛惜晚清的腐朽,也郁结于民国时期的战乱纷飞,人民的无家可归。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初二:旧人旧事旧心酸_
读《鲁迅》有感5
读了《鲁迅》这篇文章后,我感到了时间的宝贵。
鲁迅是我们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也经常在较少的时间内为革命做更多的事情,即使是到了晚年,也会抓紧时间,为人民,革命做更多的事情,鲁迅不仅珍惜自己的'时间,也珍惜别人的时间。他曾说过节省时间,也就是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读了《鲁迅》这篇文章后,我也感到无比的羞愧。记得有一次,我约好了两个小伙伴一起去上补习班。可因为我前一天晚上太迟睡觉了,把这事给忘了。让小伙伴等了我半个小时,可我却迟迟没有到来,差点连累大家迟到了。
后来,小伙伴们说我浪费大家的时间,还言而无信。事后我也非常后悔,后悔当初没有珍惜时间,使我差点就失去了两个好伙伴。
通过这件事后,通过这篇文章——《鲁迅》,使我更加了解到时间的宝贵。所以,从今以后我要更加珍惜时间,不浪费时间,使我的生活更加快乐,光彩。
读《鲁迅》有感6
时间,时时刻刻从我们身边溜走,只要我们一不珍惜,就会白白地浪费了宝贵的时间。鲁迅可不会像我们一样浪费时间,他抓紧分分秒秒看书、写作,为中国文化领域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一生只活了55岁,却给我们留下了640万字的宝贵文化遗产。鲁迅对时间抓得很紧,善于从繁忙中挤出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白天,鲁迅抓紧时间接待客人;晚上,到了10点至12点客人走了以后,他才开始看书、写作,一直工作到凌晨两三点钟。有时,鲁迅和衣而睡,打一个盹儿,醒来后又继续工作。鲁迅一年到头都很少休息,即使过年过节也和往常一样辛勤地工作。除夕,他不但不休息,还有整理编辑一年中所写的文章,要整理日记,要计划第二年的工作。
鲁迅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因为他没有虚度年华。鲁迅的一生是勤奋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他的巨大贡献和他抓紧时间、善挤时间是分不开的。鲁迅只活了55岁,但他珍惜时间,在短暂的生命中挤出了比一般人多得多的时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看到鲁迅这么珍惜时间,我感到羞愧。寒假里的一天,我早早醒来,准备按计划做寒假作业,再看一会儿书,练一会儿跳舞。但是,我发现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起床,就继续睡起觉来。10点多,当我再次醒来时,爸爸去上班了。我和妈妈、弟弟一起吃完早饭,妈妈就带弟弟出去玩了。我想赶快做作业,可是又觉得还来得及,于是摸摸这,玩玩那,浪费了一个上午。中午吃完饭,妈妈让我赶快学习,我终于做起作业。可是做了几道题,又有同学找我玩,我就玩掉了宝贵的整整一下午。到晚上,我还没有按计划完成作业。寒假里,我经常这样虚度光阴。
现在,我读完鲁迅的故事,明白了:每个人得到的时间都一样,但是有人珍惜它;而有人浪费它。勤勉的人珍惜时间,能做很多事情;懒散的人白白浪费时间,最后一事无成。每当我找到休息的理由,不想学习时,我就以鲁迅的名言:“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来提醒自己抓紧时间。
时间是最珍贵的,比一切都有价值,是什么都无法替代的。浪费了时间,就永远无法挽回。我决定抓紧珍贵的时间,和鲁迅一样做一个勤勉的人。
读《鲁迅》有感7
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评论得最多的一部小说。在国外它被翻译成许多种文字出版;在国内一代一代的读者都欢迎它阿Q的名字家喻户晓几乎无人不知。它为什么能获得这样大的成功?
首先当然是阿Q这个人物。鲁迅曾经说过在写《阿Q正传》以前阿Q的形象已经在他心中酝酿了好多年了。他所以从事文学就是要唤醒昏睡的大众因此向读者描画出我们“沉默的国人的魂灵”以此来促使人们反省自身扫除愚昧的麻木就自然会成为他的夙愿。在《阿Q正传》之前鲁迅写下的一些作品在某种意义上都像是在给《阿Q正传》作准备。譬如《药》就是用一种极为尖锐的方式,揭露了农村中一般民众的麻木。相而这正是《阿Q正传》中未庄和县城里居民的普遍特征。至于《风波》中的那位赵七爷更活脱脱就是一个未庄里的赵太爷。所以阿Q这个人物是和鲁迅笔下的其他农民形象譬如《风波》里的七斤和《故乡》中的闰土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产生于那种想要描绘某个具体人物的冲动,也不是作者为了制造某种氛围而虚设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说它其实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性的全部感受的结晶。鲁迅是要用它来显示“愚民的专制”的真相,在鲁迅心目中,阿Q正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表。
阿Q非常穷,穷得只剩一条裤,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但是他的可悲却主要还不在物质生活条件的被剥夺,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压在未庄生活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欺负他。可他却并不在乎,常常好像还很得意——这里的关键是他有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分明挨了别人的打。他却想:这是儿子打老子;分明是别人借乱抢走了他赌赢的钱,他却在愤怒之中抡起巴掌打自己一个耳光,仿佛是在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厉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类似这样的方法,转败为胜,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这都是精神胜利法阿Q身上最重要的精神特征。
仔细分析起来,阿Q这精神胜利法是包含了好几个因素的。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压不敢真刀真枪地反抗;其次是恼恨虽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压产生的恼恨却依然存在,必须要用某种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为不敢向外界报复,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这辟解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实闭上眼睛用想象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维持,只有借着自欺迅速、忘却恼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兴起来。这就可以看出,贯穿阿Q这精神胜利法的全过程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压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这压迫的奴性。在阿Q的恼恨中,本来是包孕着反抗的萌芽的,但这萌芽要长大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恼恨必须进一步发展成为憎恨和报复的冲动。可现在阿Q却把这恼恨改变成为自我欺骗的动力,这就泯灭了反抗的可能。所以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压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
读《鲁迅》有感8
最近,我读了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叫《鲁迅爱书的故事》。
本文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做宝贝的事,鲁迅先生小时对于书籍,他特别的爱护,他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
鲁迅先生他热爱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读过的书都经久不忘。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帐”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得井井有条,这能看出他对书籍的爱护。
读完此文后,让我想起了一个和鲁迅先生恰恰相反的人——我的表弟。他读书常是囫囵吞枣,张冠李戴的。
前一段时间,他们班举行了读书比赛。我常见他刚吃完饭,就抱着书看,一边翻,一边数,然后得意洋洋地说:“哈哈,这个礼拜我读两千多页的课外书,这次我一定能获奖了!”我也和他说过,刚吃饱饭,应休息一下,让血液跑到肚子里。不要急着看书,这样看书,读书效果也不好!表弟看书是为了能获奖,能说是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也不能张冠李戴。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不求数量,只求质量和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
这是鲁迅爱书的故事,你也找找这篇文章看看吧!!
读《鲁迅》有感9
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发那些关于狗的忠诚的文章,呼吁人们要爱护小狗,以博取人们的眼球。对此,我是比较反感的。因为,我个人不喜欢狗。我正常走路的时候,那些遛狗的人不好好看管好自己那条狗,冲着我跑来,多担心会被这只狗咬了,找谁算账去?在路边看到那些很大只的流浪狗,当然就是有这么远就躲这么远了。如果哪个亲戚或者朋友家里养狗,我是坚决不会到他家里做客的。主流的声音,只听到了狗忠诚的一面,但对于狗的奴性一面,却很少有人谈及。
最近在杭州,有个宝妈带着孩子出去散步,遇到一只狗的打扰,出于对小孩的保护,这位妈妈本能的做出踢这只狗的动作。没想到,狗的主人看到这一情景,冲着这位妈妈喊:“你敢打我儿子?!”然后,就暴打了这位妈妈一顿。狗的主人,居然把这只狗当做儿子,这说明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狗的父亲,也就是说也是一条狗!不过让人欣慰的是,网络媒体的力量强大的,出于舆论的压力,这只打人的公狗,还是被网络的力量给人肉出来,最终被关进狗屋了。
读了鲁迅先生《狗的驳诘》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很短,但却把这些高级的走狗描绘得淋漓尽致。我们常说“狗眼看人低”这个没错,看到一些西装革履的人,狗是不会冒犯的;只有遇到那些衣衫褴褛的人,狗才会对他们狂叫。但是,与其说“狗眼看人低”,还不如说“奴眼看人低”。人的奴性一发作起来,比狗更加可怕。狗不会分辨你有多少钱,不会辨别你是普通人还是成功人,不会判断你是老板还是打工仔。然而,对这一切的能力,奴才们真的.是轻而易举了。
最近有一个学渣,也许他太忙了吧,忙着谱写自己的成功故事,虽然说人在三味书屋,其实心早已不在了。在我们这里,也不认真学习,就被我们的群管理员,狠狠地移出了。被移除以后,他还要装可怜,求着我的助理要把他带回进群。我本以为,他进来以后,会改过自身,努力学习。然而,他太令我失望了,回来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宁愿做那些名师大咖的奴才,为他们编制完美的嫁衣,也不会认真反省自己。我们的三周的训练,他同样是熟视无睹,还把几千块钱送给那些奴才的主人。于是,我跟那个管理员说,不用给面子,让他在我面前消失,不要再回来!他太优秀,已经不是我想象的学渣,我得跟他保持距离。
再次被移除以后,他心生不忿,还说我们三味书屋变味了。的确的,我们是变味了,以前我们是要普度众生,现在我发觉,众生是很难普度的,因为那些成功人士就是奴才的命,他们只能受到名师大咖的普度,而我们三味书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塾,有岂能容得下这些奴才宽广的格局呢?
读《鲁迅》有感10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后,我对鲁迅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鲁迅去世后许多人都来追悼他,甚至有人失声痛哭,反映了鲁迅生前是多么受人爱戴。他生活在黑暗的旧社会,却同反动派作斗争。此外,他救助车夫、关心女佣,也让我忘不掉。他深切同情劳动人民,对旧社会的憎恨,就像春天般的温暖和冬天的严寒。
我们就应学习鲁迅什么呢?我认为他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得多的精神个性值得我佩服。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伟大的革命家——雷锋,这两种精神我觉得是一致的。
即使生活在旧社会、容易遭到迫害的鲁迅先生,不但没有因为害怕而退缩,反而和他们争斗到底。这又使我想起了我们班上的一名女运动员。从老师的话语中我才明白,她是参加垒球比赛中个子最矮的一员,但是她克制了那种能够恐惧,参加比赛。之后,也取得了蛮不错的.成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彩。
记得在一次坐公交车的路上,外面风十分大,我注意到了一位军人。有一位老奶奶慢慢的走上公交车,寻找空座位,她的眼光停在一位军人身上,仿佛在叫他让位,但是,这位军人无动于衷,老奶奶不屑地“哼!”了一声,走到别的地方了。车停了,又有一位军人上车了,刚才那位军人站了起来对上车的军人说:“同志,这儿给你坐,我下车了。”就在他们俩交换座位时,我忽热发现窗口玻璃有一个大破洞,刚
才那位军人是为了不让乘客着凉,才一向坐在那儿的,原先是大家误会他了。所有乘客此时心里除了感激,免不了的是后悔责怪错了人。
外面是寒风凛凛,而车里是多么温暖。那位军人不就是“现代雷锋”吗?
我觉得不管是鲁迅、雷锋、还是班上那名女运动员,还有那位被人误会的军人他们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令我受益不浅。
读《鲁迅》有感11
一天,我在阅览室里无意中看到一篇关于鲁迅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鲁迅爱书的故事》。鲁迅小的时候,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有这么一本书,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这可把他的保姆长妈妈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本书。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这是鲁迅最初得到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这些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鲁迅小时候对于书籍特别爱护。
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毛病,九不怕麻烦地到书店去调换。有一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不禁为鲁迅爷爷那样爱书的精神所感动,知道了读书对一个人的重要,何况是一名学生呢?因此,我要以鲁迅爷爷为榜样,做一个爱护书籍、爱好读书的学生。
读《鲁迅》有感12
昨晚无聊,随手翻起鲁迅前辈全集,看了起来。偶看到一篇关于“打狗”的文章,忽然想起前面,我谈到破坏秩序的医学治疗说法,更加关注有颇。看完,想起狗也是一条生命,为何前辈要这么狠心痛打呢?在此,我也随笔,说两句。
关于狗,前辈讲到狗性与狗德,不能不打,而且要狠打。至于那哈儿狗,是不是也要打,文章里提到是要打献媚与奴性,看来也保不住,也得打。这些,我就不多论了,我只想说一说,狗是条命,打时也得看着部位打,要不打死了,我这个和平主义者,可就心里太难受了。狗天性是从吃肉饮血驯化而成,以前它吃肉,还是生吃的,后依附主子,为主子看家卖命,主子给它点吃完的骨头,看来还是吃肉的,没有多大改变,只不过以前它是一个独行者,现在有了主子,依仗主子的势力,狂吠咬人比前更加猖狂,这种恶狗非得打,而且按前辈的说法打;哈儿狗成为当前流行的宠物,它能献媚主人,让主人快活,那就少打点,要打就打那种得了传染病的、感染人类健康的;如果这种哈儿狗也学会恶狗去做狗事,耍个心眼,败坏人间风气,那也得痛打之;还有那流浪的狗,看起来怪可怜,可这些狗集到一起来,就成了一群疯狼,为了抢地盘,会咬人、咬死人的。在野外,经常会看到狗王,这狗王就成了破坏秩序的帝王,甚至还敢拉拢那些前面的两种狗与狗的主子,形成有纲领、有章程的所谓秩序起义者,它们经常在夜色下密谋,要把天下安逸的日子打烂,时刻准备着所谓的起义,看来这群狗,不是为了吃,不是为了喝,是想换天下,换天下的太阳。可见,有了野心的狗群,人们不能不提防,甚至也不能按先生所说的.那种打法,要按外科治疗的方法,彻底打掉,连大本营也打掉,连根子也挖掉。
这个说法,难免有点不是绿色环保主义者了,但为了有一个听不见哭声,看不到合谋咬死人的事件,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不能不提这样的观点。
声明:以上,对关于打狗的提法,纯属对先生写的打狗的主张进行一点浅论,至于以后,狗如何让人类去痛打,让绳子如何去绑,又如何把要起义的群狗的老窝、大本营烧掉,均于我无关。
读《鲁迅》有感13
以浅显的目光读鲁迅先生的文章自然是一知半解,然而我却无法立刻拥有深奥的目光去理解这“执笔为枪”的艺术。
“猫的叫嚷声、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猫的这些秉性是天生的却也是鲁迅先生讨厌的。他仇猫也是众所周知,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由拽尾巴到棍打,由家中到四周,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鲁迅先生十分疼爱它,而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为,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却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对于狗,文章里提到有一些人说先生的话前后矛盾,“自己仇猫,自己要痛打落水狗,而狗是仇猫的,这么一来,先生不就是落水狗,而且还要自己打自己,不是很矛盾很可笑么?”但是鲁迅先生却辨别出自己不是落水狗,到有一些落水狗在兴风作浪。
总之,鲁迅先生的话总是话里有话,让人捉摸不透。
读《鲁迅》有感14
这是一篇几乎无人关注的小说,偶然间翻到,有些感悟,所以,在这里简略的谈谈。
一篇平静的文章,平静的描述了一个幼小生命的消亡,平静的描述了一个母亲在唯一的孩子死亡前后的心境。故事集中在宝儿死亡前后两三天,因此,“死亡”俨然成了小说的中心事件,死亡的气氛笼罩着整个小说,使这篇无人问津的小说唤起了人们对死亡的思考,从而,超越了《呐喊》中一贯的现实批判的层面。面对病入膏肓的儿子,单四嫂子无能为力,只能日夜守着,只能抱着自欺欺人的希望:“到了明天,太阳一出,热回退,气喘也会平的——这是病人常有的事。”最后他拿出所有的积蓄——十三个小银元和一百八十铜钱,到何小仙那里,准备奋力一搏。但终究挽救不了孩子的命运,只能在眼睁睁的看着宝儿死去,留给这个粗笨女人的,只有儿子最后的一声“妈”,我们知道面对死亡,任何方式的挽回都只能是徒劳,死是自然生命的规律,作为自然的一员,必然得尊崇自然的`秩序,或早或晚,必然会消亡。
无数人曾试图做出肉体上的抗争,但最终以失败告终。此时,单四嫂子的心境和做法,似乎能唤起很多人的共鸣,无法超越死亡,面对无法解决的悲剧,绝境中的人们,往往会以不切实际的幻想来安慰自己,或是,徒劳的挽救必死的生命。丈夫死的时候,他还能将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听着宝儿要像他父亲一样,卖馄饨,挣钱,孝顺自己。仿佛她纺出的每寸棉纱都有意思,都活着。而此时,生活的唯一寄托——宝儿也去了,作者提到一句话“但单四嫂子虽然粗笨,却知道魂是不能有的事,他的宝儿也的确不能再见了……”于是,选择逃避,期望着在梦里能会到宝儿,逃避死亡给他的难以承受的苦痛,逃避孩子的死留给他的孤独与空洞。
明天虽然属于先生早期的文章,但此时,文章已经露出了一个敏感问题——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下,面对死亡,我们做的只能是逃避?死亡,是每个生命都要面对的一个必然悲剧,包括自己的死,已经所爱之人的死。在一个没有神性关爱,没有彼岸救赎的国度,在一个悬隔死亡的文化环境下,国人无法超越死亡,当死亡的恐惧袭来,无法直面,只能以各种的方式,悲切的逃避。正如,单四嫂子极度痛苦时主动放弃了“魂”存在,而宁愿选择睡去,即便在梦中遇到宝儿,但这梦终究要醒的,死亡依然存在。记得在《呐喊自序》里,先生说过他在明天里用了曲笔,没有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这似乎也透出了先生对这种逃避的看法:虚幻、幼稚与可怜。
单四嫂子是可怜的,他只是个粗笨的女人,能想到什么呢?他的做法,只不过是中国文化的环境下,她唯一能做的,她仅仅是无数苦难当中挣扎的中国人之一。先生在小说中还提到了红鼻子老拱与蓝皮阿五,我们知道,他俩在深夜的酗酒中,也时时的关注着旁边的单四嫂子母子,这或许出于同情,或许出于爱恋,他俩也总试图给帮单四嫂子一些至关重要的帮助,蓝皮阿五却发现自己所能做的,还没有王九妈做的多,只能任凭可怜的女人独自痛苦,只能赌气,在出殡那天,整天不到;红鼻子老拱也只能在深夜中借着酒劲,喊一嗓子:“我的冤家呀!——可怜你,——孤另另的……”,是呀,他们能做什么呢?在死亡那里他们同那个女人一样,无所适从。或许他们自身也接着酒,逃避着什么,当然这一点仅仅是猜测……
读《鲁迅》有感15
鲁迅的《风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开始他觉得这是没有出息的小孩子所作的玩意,所以,阻止自己的.小兄弟玩儿。后来他看了一本书,书上却说:玩是孩子的天性,不爱玩的孩子长大是没有创造和对手能力的。后来才与他的小兄弟一起玩儿。
例如,有一个农村的小孩,他读书很好,从来不游玩,也不做家务。后来到了高中,住宿要自己洗衣服了,他却不会洗,还遭到同学们的辱骂,后来,他实在没办法了,就将两个同学杀了,自己跳河自杀,他的父母知道后都很伤心。
鲁迅看了那本书后知道了:游戏是儿童最正常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因此鲁迅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让着,跑着,笑着。后来文章说: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得落下去了。这时,我体会到了鲁迅的心情,非常沉重。
所以我们要多动手,成为一个爱动手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