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近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2
最近,我看了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公狗在美国北部克服种种困难,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困难面前,巴克毫不退缩。有一天,巴克的主人和一群人打赌,赌的是:巴克能拉几磅。有人说:巴克可以拉六百磅或七百磅。巴克的主人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然后他们就开始下注一千美元。赌巴克能不能拉一千磅,再走一百码。过了一会儿,巴克就开始拉了。开始的.时候雪橇慢慢的动了,后来一直都没停下,一直拉了一百码才停下来。巴克真是好样的,为主人赢来了一千美元。
有一天,巴克第一次不听主人的命令,追求自由。一天早上,其它的狗都起来拉雪橇了,就是巴克没起来,主人用靴子抽打在它的身上,而巴克就毫不动摇,就一直躺着忍受痛苦,最终主人将它抛弃了,它终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巴克这种勇敢、不怕困难,追求自由的精神值得我敬佩,这本书真好看,下次我还要看,再一次体会文章里面的意义。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
在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这本《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中。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混血儿。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但一天,它被人拐卖到了一个穿红绒线衫的人那儿。它挨了一顿大棒猛打,被打得一次又一次地昏死过去。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恢复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不久,巴克再次被人买走。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变成了一只雪橇犬。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巴克。起先,对于斯匹茨的种种挑衅,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冲突。但它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扯豺狼式的'啃咬啮撕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最终,他把把斯匹茨斗倒了。
之后,他又换过几个主人,最后,当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索顿的人救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并且与索顿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一次外出时,索顿被印第安人给杀死了。愤怒的巴克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但这时主人已死,他对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所以,它进入了森林,从此以后与狼为伍,过上了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常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成长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挫折、困难。但要是一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我们要坚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连巴克遇到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更何况我们人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4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5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本非常好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位很有社会地位的法官家里的看家狗,它除了领导着一群狗替法官管理果园和牧场外,还常常保护着法官的两个女儿外出散步游玩,过惯了优越生活的巴克被法官家里的`一个好赌成性的护院人的助手贩卖后,变成了一条雪橇狗,不仅挨饿受冻,还常常挨打……,受尽了欺负。它为了生存,强迫自己适应环境,变得十分坚毅,不仅取代雪橇狗队伍中的领头狗,最后还成为北极阿拉斯加一个地区的狼中之王。在这本书里,杰克.伦敦不仅把一条狗作为主人公来描写,充分用运了想象和幻觉,写得非常感人,还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能够适应环境、有志气、有毅力、坚忍不拔的强者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觉得受益匪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
这是一个充满着美好和温馨的动人小说,里面讲了许多让人惊叹的故事。就让我从头说起吧!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沉着、冷静、勇敢的黄毛狗,它叫布克。是因为被坏人骗到这个寒冷的加拿大,成为一只雪撬狗,因为它的嫉妒性,最终暴发出了多年蕴藏在身体深处的力量,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布克对史皮兹的嫉妒可以做个了结。经过布克一次次地被扑到,终于获得了做战的经验。经过努力,将史皮兹打倒了。成了领头狗。
从这一刻开始,布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之后的`战斗,布克次次都胜利,因为它散发了野性,激发了心中无穷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个善于领悟道理的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把这种力量转移到学习当中去,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动脑筋,将身体里无穷的潜力发挥出来,一定没有什么事能难到我们的,你相信吗?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7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的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8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 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
《野心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再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向前;再向前,绝对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争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谊——纯真与忠贞的友谊,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昂望蓝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皞叫是忠诚的,这皞叫是震撼人心的,这皞叫包含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生命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9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0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1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2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
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3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4
《野性的呼唤》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5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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