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时间:2024-10-15 21:11: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9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个火枪手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9篇)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1

  书中的主人公达达尼安先生,去投靠火枪队队长。虽然出现了一些小误会,但正是因为误会而与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三位优秀的火枪手结成了么逆之交!他们不畏红衣主教的权势,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最终通过四个伙伴的共同努力,维护了王后与路易十三的尊严,而使的红衣主教屡次出现笑话,最后也惩罚了米莱狄,达达尼安先生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我看完后,感触颇深,总的说来,大仲马想要表现的是-----邪不胜正!在达达尼安和他三位伙伴身上充分显示出了一个人的高尚品质和人类的美德。想介绍一下人物:达达尼安----勇敢无畏,鬼点子多,有正义感。阿多斯----沉着冷静,是领袖人物。波尔托斯----风流,单剑术绝不风流。阿拉密斯----一心想做一个修道士。

  我们首先说“勇敢”。书的开篇便讲到-----达达尼安从乡下去投靠特雷维尔先生。从大仲马描述大大尼安走在路上道的神态和心理,可以看出,达达尼安先生是一个勇敢,自尊心强,毫无畏惧的人。当他与三个优秀的火枪手共同面对敌人时,毫不退缩,更是展示了自己的本领,让他们佩服!最精彩的应该是,他们共同去英国找白金汉取回王后的项链。他每一路可谓是历尽了艰险,尝尽了苦头,但他们最终还是踏平了崎岖,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还让读者揪心的是,在拉罗舍尔为城战中,他们为了进行一个秘密会议,而冒险进入到圣热尔韦棱堡,他们面对多他没几倍的敌人时,丝毫没显出慌张,而是成功击退了他们!他们的勇敢,他们的无畏,正是一个人应该所具有的。只有勇敢,才能往前冲,只有勇敢,才能成功!我们从达达尼安身上见到了真正的勇敢!每一次,总是冲在最前面,每一次,总是完成的最出色。以一颗勇敢的心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谓是勇者不惧!

  接下来谈“正义”。似乎每一本书里都是好人有好报,恶有恶报。但【三个火枪手】与其它的书所不同的是,大仲马能够将好与坏,恶与善分得很是清楚(就像【基督山伯爵】里一样,好人终有好报,恶人的惩罚让人痛快),而不像其他的书那样--恶恶善善,好好坏坏,也许这正是人们喜爱大仲马的原因吧!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伙伴”。在非洲有句古老的`谚语“你若想走得快,就一个人走;你若想走得远,就与朋友一块走”,【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做到了!尤其是达达尼安先生,他----一个乡下青年,能够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难道靠的只是自己的勇敢吗?如果只是勇敢,那是鲁莽。难道再加上智慧吗?那也会势单力薄。很简单,他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与伙伴们的协作,文中的伙伴们总是形影不离,遇到困难也不是相互推卸,而是集思广益,已集体的力量战胜困难!我们从他们中间看到了真正的友谊。他们不止同患难,更是同享福。当白金汉送给达达尼安四匹上等马匹时,他不是一个人独享,而是与朋友共享!

  我们不应该只从书中看乐子,更应该看本质,发现书中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东西,这才是读书!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2

  《三个火枪手》讲述了围绕达德尼昂和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精彩故事。从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他们四个人彼此之间的紧密配合与默契,更体会到了一个好的团队的优秀作用。

  在与邪恶派头米莱迪对抗的争斗中,阿托斯发挥了他灵敏机智的优势,以先声夺人,在第一时间获得及时的情报,并与大本营商量对策。天生风趣的伙伴们选择了敌人防守空虚的城堡作为密谈地点。看似是危险的地方,但又有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更能体现出这个团队的大胆和勇敢。阿托斯与波尔多斯开心的吃着早餐,聊着彼此的计划。这群人在红衣主教死对头的眼皮子底下而且愉悦的商讨对策,毫无一丝拘束,这更能体现出他们的乐观大无畏精神。在敌人进攻时,他们并不惧怕,而是凭着优秀的枪技战胜一批又一批敌人。在大兵压城的危急情况下,达德尼昂又急中生智,巧出妙计。吩咐仆人们配合着将先前的一个个敌人尸体摆在城墙外,多亏了阿拉密斯这位天才的造型师。阿拉密斯将他们的动作调整的栩栩如生。他们中有的手托着枪,有的蹲踞瞄准,还有的卧倒在地。十分生动形象,不得不说达到了以假乱真的逼真效果,使敌人捉摸不透人数的多少。迫使按兵不动。而之后敌人大量主力正面进攻城堡。而此时,伙伴们却早早地撤出阵地。当他们回头一看,敌人还在城堡上的身影,所有人扑哧一笑。这样的举动也使敌人无可奈何,大扫颜面。这也就是团队的力量往往能在最危急的关头化险为夷的重要例子。我认为他们无惧敌人,是因为一颗对着国王赤胆忠诚的热情之心。那么他们的足智多谋,则是依赖于团队协同配合的力量。

  商量对策完后,由于主人行动不便,易暴露自己。所以,布朗谢等仆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分批前往通知不同的主公,阻止米莱迪的阴谋诡计。从这里我看出而这个米莱迪并非普通女子,他的`阴谋诡计层出不穷,并且多次危及他人。“从那口腹蜜剑的表情中”,口腹蜜剑更是鲜明写出了其险恶多毒、笑里藏刀的两面性格。她在去英国执行任务的途中,由于计划已经败露,而布朗谢又成功的通知提醒了了德温特勋爵注意加强防范。所以德温特逮捕在她下船的那一刻便派手下人前往”护送“。最后濒临崩溃的米莱迪再次得到了她所应有的惩戒。这不得不说又是达德尼昂的团队互相配合的作用。他们发挥主人的头脑智慧,充分利用仆人的行动便利,不起眼的身份等,予以实施计划。当然这也离不开一个有领导力的决策者----达德尼昂。

  这就是优秀团队的强大力量。他们拥有凝聚的力量,比拟浩瀚大海;有蓝天般的胸襟,乐观面对现实;更有着清雅竹林搬的智慧与思想,主导行动。正是这样一个有趣而机智的团队才能最终战胜敌人取得成功。并且彼此都为自己博得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3

  对于《三个火枪手》已经仰慕很久,终于有机会看完了这本书,书中讲到四个性情各异的朋友间的友情,老奸巨滑却又不失绅士之气的老人,疯狂到为一个女人发动一场战争的贵族,心如蛇蝎貌美如花的女人??这只是一个好玩的故事而已。而故事里面最吸引人的,是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对世界的热情。

  对这本书仰慕许久,终于在这个双休日躺在床上看完了。可惜我不是法国人,对那段历史并不太了解,但一部热情的作品,有时候的确可以超越许多东西。我觉得这个好的故事有两种好法,一种是发人深省的,作家会在这篇故事里承载许多东西,包括他的思想,他的理念,他的憧憬甚至他心灵深处最茫然的疑问;而另一种则轻松的多,没有批判没有愤怒没有挑衅没有悲悯,他只是想讲个有趣的故事而已,而甚至我觉得,写这个故事是为了什么,好玩而已。而《三个火枪手》就是这一类的.故事。

  四个性情各异的朋友间的友情,老奸巨滑却又不失绅士之气的老人,疯狂到为一个女人发动一场战争的贵族,心如蛇蝎貌美如花的女人??这只是一个好玩的故事而已。而故事里面最吸引人的,是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对世界的热情。动不动就说出的爱,动不动就以生命为赌的决斗,也许在现实中我们会觉得这个是轻率,但既然我们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又何必把生命看的太沉重。树立自己的价值观哪怕是幼稚,爱自己选择的女人哪怕是疯狂,憎恨自己的敌人哪怕是残忍??反正又不是圣人,错了就改,痛了就哭,也许这是一句很俗气的话“我无法选择我的人生是快乐还是痛苦,我只求他货真价实。”

  每一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以前,我看史记觉得很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一句赞赏而为其送命;我看基督山伯爵都看不下去,为什么他会如此恨的热烈;我用我的价值观来判断,这个是对的,这个是错的。我总是希望说服别人,希望大家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但是现在我觉得,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我不知道哪条路是对的,我甚至连选择后悔最少的路都做不到。

  就和达尔大尼央一样,他爱的情人最后死在他同样追求过的一个女人的手上,他勇敢,正直,忠诚,聪明??但却仍保护不了他深爱的女人。我想他也会后悔吧,他会哭,会报仇,他的人生路还是要走下去。以后仍然会有爱情,幸福,后悔,泪水。

  我喜欢过这样反反复复的人生,看新的故事,也不时翻阅以前的感动;认识新的朋友,但遇见老朋友仍然可以默契地聊天。有说笑,有争吵;有猜疑,有原谅;有泪水,有快乐。就好象我每天看见这个城市的夕阳,有时候我会很惆怅,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很安心。但无论如何,只有愿意去看,才会产生这些情感。

  只有新鲜地活着,才会有新鲜的喜怒哀乐。有那么多不知道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把握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理解的事情,会不会还蛮好玩的。有许多事情我做不到,这个也没什么丢脸的,只要我想做的事情,我就去货真价实地做一遍吧。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4

  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外国作家是大仲马。早在大学时代我就看过我能够找到的所有他的作品,当然是中译本。《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更是作为床头书在寝室放了很久,直到过了借阅期才恋恋不舍地归还,第二年又借出来一次。

  法国的金庸——这是比较直观的形容。按照先后与文学史上的地位,或者应该说,金庸是中国的大仲马。读他的书是相当愉快的经历:引人入胜的情节,轻松幽默的对白,疏密相间的场景描写,还有让人快活的人物。没有沉重的哲学思考,没有刻意要反映的历史与现实,就是讲一个有趣故事。在这一点上,他比金庸更加纯粹。小说=好故事这个观念,就是他最先带给我的。

  这也是大仲马被很多人不屑的理由,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曾津津有味地捧读过《基督山伯爵》。毫无价值的通俗小说——我所尊敬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过。但并不妨碍我自己的喜欢,总而言之,我就适合这一类粗浅读物。

  金庸自己也曾提到大仲马,我记忆中大概有两处,一是说到《侠隐记》(《三个火枪手》或《三剑客》的旧译),二是复述了大仲马的名言:历史是用来挂小说的钩子。可以看出他的确受到了这位法国作家的影响,《鹿鼎记》中周旋于皇室与天地会之间的韦小宝,有达达尼昂的影子;而《连城诀》里牢狱一段,明显承袭了基督山伯爵中的描写。不同的是,金庸的作品更加社会化,有隐含其中的政治观点,大仲马则要轻松得多,诚如他所言,历史与观点只是钩子,故事与人物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大约就要提到中国与法国不同的民族特点。宗法制度下的大一统的中国,历史与社会的大背景无处不在;相对而言法国尽管也经历了集权时代,却始终保留了注重自由与尊严的.骑士传统和市民精神。最周密最黑暗的宫廷阴谋,也可以用一种轻松有趣的笔法来描写,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为之牺牲的主义,自由、爱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

  和多数人不一样,大仲马的小说里最喜三剑客,其次玛戈王后,基督山伯爵倒不是很喜欢。三剑客最让人动心的是友情,玛戈王后则是爱情,收藏断头台上爱人头颅的情节在《红与黑》中曾被提到并效法。铁面人的故事被一再拍成电影,对历史出人意料又丝丝入扣的假想令人拍案叫绝,此外还有那些充满机智以及不动声色冷幽默的对话,每部小说中都可以找到让人哈哈大笑的细节。

  不得不说中国的翻译出版事业实在太滞后。大仲马的小说,国内翻译过来只有寥寥几部,而且很少再版。就连三部曲,除了三剑客之外,后两部也难觅芳踪。前一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看到《二十年后》,赶紧买下来,《布拉热隆子爵》却遍寻不得。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要将同一部书翻来覆去作出无数译本,却不考虑寻找更多的书源?是保守偷懒的心态还是引进的限制?在我,还是希望这位拥有世界最多读者群的作家能够更多被介绍到中国来。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5

  书中的主人公达达尼安先生,往投靠火枪队队长。固然出现了一些小误会,但正是由于误会而与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三位优秀的火枪手结成了么逆之交!他们不畏红衣主教的权势,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敢与聪明,终极通过四个伙伴的共同努力,维护了王后与路易十三的尊严,而使的红衣主教屡次出现笑话,最后也惩罚了米莱翟冬达达尼安先生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我看完后,感慨颇深,总的说来,大仲马想要表现的.是—————邪不胜正!在达达尼安和他三位伙伴身上充分显示出了一个人的高尚品质和人类的美德。想先容一下人物:达达尼安——勇敢无畏,鬼点子多,有正义感。阿多斯——沉着冷静,是领袖人物。波尔托斯————风骚,单剑术尽不风骚。阿拉密斯——一心想做一个修羽士。

  我们首先说“勇敢”。书的开篇便讲到———达达尼安从乡下往投靠特雷维尔先生。从大仲马描述大大尼安走在路上道的神态和心理,可以看出,达达尼安先生是一个勇冈冬自尊心强,毫无畏惧的人。当他与三个优秀的火枪手共同面对敌人时,尽不退缩,更是展示了自己的本领,让他们佩服!最出色的应该是,他们共同往英国找白金汉取回王后的项链。他每一路可谓是历尽了艰险,尝尽了苦头,但他们终极还是踏平了坎坷,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还让读者揪心的是,在拉罗舍尔为城战中,他们为了进行一个秘密会议,而冒险进进到圣热尔韦棱堡,他们面对多他没几倍的敌人时,丝毫没显出慌张,而是成功击退了他们!他们的勇冈冬他们的无畏,正是一个人应该所具有的。只有勇冈冬才能往前冲,只有勇冈冬才能成功!我们从达达尼安身上见到了真正的勇冈丁每一次,总是冲在最前面,每一次,总是完成的最出色。以一颗勇敢的心往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谓是勇者不惧!

  接下来谈“正义”。似乎每一本书里都是好人有好报,恶有恶报。但【三个火枪手】与其它的书所不同的是,大仲马能够将好与坏,恶与善分得很是清楚(就像【***山伯爵】里一样,好人终有好报,恶人的惩罚让人愉快),而不像其他的书那样——恶恶善善,好好坏坏,也许这正是人们喜爱大仲马的原因吧!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伙伴”。在非洲有句古老的谚语“你若想走得快,就一个人走;你若想走得远,就与朋友一块走”,【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做到了!尤其是达达尼安先生,他——一个乡下青年,能够终极实现自己的理想,难道靠的只是自己的勇敢吗?假如只是勇冈冬那是鲁莽。难道再加上聪明吗?那也会势单力薄。很简单,他的成功主要回功于与伙伴们的协作,文中的伙伴们总是形影不离,碰到困难也不是相互推卸,而是集思广益,已集体的气力战胜困难!我们从他们中间看到了真正的友谊。他们不止同患难,更是同享福。当白金汉送给达达尼安四匹上等马匹时,他不是一个人独享,而是与朋友共享!

  我们不应该只从书中看乐子,更应该看本质,发现书中值得我们往学习的东西,这才是读书!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6

  在这个喧嚣的社会里,脚踏实地的看书并不容易,但一旦我获得了法国大作家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我就会静下心来,用眼睛轻轻扫视每一个字,去体验大仲马笔下的另一个世界.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客们争权夺利,矛盾重重。男主角是一个法国男孩,达达尼安,和阿多斯、波尔多、阿拉米斯一起工作。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诚实、勇敢、绅士。他们是陌生人。因为大年无意中得罪了三个火枪手,他们想和大年决斗争个荣誉,但是红衣教主的侍卫来了,四人合力击退他们,共同击败敌人。

  正是因为这场战斗,我们解决了彼此的误解,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患难与共,一起经历挫折,最后各奔东西。在这本书里,文字流露出大仲马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和排斥,讽刺专制贵族,把腐败社会背后的驱动力红衣主教——一步步拉向舞台中心。我也从他精湛的技术中学到了很多.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达达年和他的三个伙伴之间纯洁而忠实的友谊。他们是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你可能不相信这段珍贵的友谊是从决斗开始的!之后,他与凶猛的火枪手作战,他们水火不容。可惜最后还是分开了。但这份友谊不就是一段完美而温暖的回忆吗?

  大年的成名梦好强烈。正因为如此,他为了创造名声离开了家乡。但是,当他终于有机会成为火枪手副队长的时候,大年一开始并不理解,而是一个个的问他的朋友。在所有人都拒绝之后,他明白了“眼里流着感激和激动的泪水”,感叹“只有悲伤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同甘共苦”是朋友,应该如此;不为自己着想,提前想到好朋友,做朋友,应该这样;能够经受住真正的考验,毫无怨言地应对生死风险,哪怕是从内心的进取和快乐,都是朋友,应该如此!

  真正的友谊不是这些空话。只有在生活中真正做到了,这种友谊才是“真纯”的,才是真正值得珍惜,值得怀念,值得品尝的。当我们热爱生活,当我们热爱友谊,当我们想起那段记忆,我们可以敞开心扉。真诚地微笑,你会发现世界是如此美丽。我想这就是《三个火枪手》告诉我们的。

  “周而复始,周而复始,周而复始”,这是绝对正确的。在这个故事中,作恶多端的米拉迪,用她的美人计让别人多次遭受厄运,得到了很多好处,但她终究逃脱了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的时候,等待他的一定是罪的报应。虽然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遭受一些挫折,但只要不像三剑客那样畏惧困难和障碍,就能不断提高,积累经验。我们应该向三剑客学习,挑战困难,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困难,为自己赢得胜利。

  在记忆的长河中,《三个火枪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给了我无尽的灵感,也告诉我友谊是多么珍贵。我相信,随着《三个火枪手》公司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一定能够越走越远!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7

  对这本书仰慕许久,最终在这个双休日躺在床上看完了。可惜我不是法国人,对那段历史并不太了解,但一部热情的作品,有时候的确能够超越许多东西。我觉得这个好的故事有两种好法,一种是发人深省的,作家会在这篇故事里承载许多东西,包括他的思想,他的理念,他的憧憬甚至他心灵深处最茫然的疑问;而另一种则简便的多,没有批判没有愤怒没有挑衅没有悲悯,他只是想讲个趣味的故事而已,而甚至我觉得,写这个故事是为了什么,好玩而已。而《三个火枪手》就是这一类的故事。

  四个性情各异的朋友间的友情,老奸巨滑却又不失绅士之气的老人,疯狂到为一个女人发动一场战争的贵族,心如蛇蝎貌美如花的女人……这只是一个好玩的故事而已。而故事里面最吸引人的,是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对世界的热情。动不动就说出的爱,动不动就以生命为赌的决斗,也许在现实中我们会觉得这个是轻率,但既然我们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又何必把生命看的太沉重。树立自我的价值观哪怕是幼稚,爱自我选择的女人哪怕是疯狂,憎恨自我的敌人哪怕是残忍……反正又不是圣人,错了就改,痛了就哭,也许这是一句很俗气的话“我无法选择我的人生是欢乐还是痛苦,我只求他货真价实。”

  每一个人都在选择自我的人生,在以前,我看史记觉得很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一句赞赏而为其送命;我看基督山伯爵都看不下去,为什么他会如此恨的热烈;我用我的价值观来确定,这个是对的,这个是错的。我总是期望说服别人,期望大家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可是此刻我觉得,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我不明白哪条路是对的,我甚至连选择后悔最少的路都做不到。

  就和达尔大尼央一样,他爱的情人最终死在他同样追求过的一个女人的手上,他勇敢,正直,忠诚,聪明……但却仍保护不了他深爱的女人。我想他也会后悔吧,他会哭,会报仇,他的人生路还是要走下去。以后仍然会有感情,幸福,后悔,泪水。

  我喜欢过这样反反复复的人生,看新的故事,也不时翻阅以前的感动;认识新的朋友,但遇见老朋友仍然能够默契地聊天。有说笑,有争吵;有猜疑,有原谅;有泪水,有欢乐……就好象我每一天看见这个城市的夕阳,有时候我会很惆怅,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很安心。但无论如何,仅有愿意去看,才会产生这些情感。

  仅有新鲜地活着,才会有新鲜的喜怒哀乐。有那么多不明白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把握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理解的事情,会不会还蛮好玩的。有许多事情我做不到,这个也没什么丢脸的,只要我想做的事情,我就去货真价实地做一遍吧。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8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没有了友谊,哪去找《X宣言》的成就?谁来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真谛?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友情是至清至纯至美的,它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任何功利性的东西和一切虚假的,丑恶的东西。

  我真得感谢大仲马,他通过《三个火枪手》告诉我,朋友是什么,友情是什么。

  最后,请让我用伟大的别林斯基的话来结尾吧:

  “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

  阿拉米斯,波尔托斯,阿多斯是三个火枪手,达达尼安开始是禁军,拉罗舍尔围城因表现突出才授予的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读后感9

  我们现在读传统小说是不太习惯的,以前的人写小说,作者独立在故事情节之外,段落情节都是作者的架构,刻意安排好的,而且这种刻意在叙述中直截了当告诉了读者。我最开始读的时候,也不太习惯。《三个火枪手》并不是我读的第一本传统小说,大仲马的名气在法国很响亮,我看木心先生对大仲马的评价,仿佛不太高,说他的私生子小仲马在文坛的地位应在父亲之上。

  我看完《三个火枪手》的感触有一个,不会看第二遍。为什么呢?不知道。

  达尔大尼央作为故事的主角其实并不是火枪手,我从开始到最后一直奇怪书名,三个火枪手指的是阿多斯、阿拉密斯和阿尔多斯三人,一个贵族,一个修士,一个花花公子,故事有两个主线,一是达尔大尼央与康斯坦丝之间的爱情,另一个是阿多斯与米拉狄之间的恩怨。书中对阿多斯着墨最多,他也是三个火枪手中年龄最长、遇事最冷静沉着的人,他与达尔大尼央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父子,如果没有阿多斯,达尔大尼央很可能不止一次死在红衣主教的阴谋中了。达尔大尼央有年轻人的鲁莽冲动,当然他的勇敢与聪明是他最后能够当上火枪队副队长的原因。

  书中的坏人只有一个——米拉狄,她曾是阿多斯的妻子,后来成为温特勋爵的嫂嫂,同时是别人的情妇,达尔大尼央也为她神魂颠倒,她骗取温特勋爵的手下人费尔顿的爱与同情,哄骗他刺杀白金汉公爵。作为邪恶的化身,她的存在仿佛是为了向人们表明,如果一个人有弱点,就有可能走上迷途。但是我们都是凡人,都有弱点,都可能被邪恶利用,所以我们要时时审视自己的行为,费尔顿身后有温特勋爵的提醒仍不免堕落,我们如果没有人提醒,又当如何呢?

  米拉狄虽然坏得透顶,但是她没有权势,一个不择手段的人没有权势,就会沦为有权势的.人的走狗,这个人就是红衣主教。我宁愿相信红衣主教是有容人之度的,达尔大尼央和三个火枪手几次三番破坏他的计划,他想着的却是如何把他们四个收入自己麾下,黎塞留在法国历史上的名声如何我不了解,但是大仲马笔下的红衣主教却不一定是个坏人,他喜欢王后而不得,因此嫉妒白金汉,这点嫉妒之心应该可以体谅。

  大仲马将围攻拉罗舍尔的战事归结于红衣主教与白金汉这对情敌的对抗,稍显滑稽,但是小说不是历史。我最烦那些自以为懂历史的人对当下影视剧的批判,动辄不符合史实云云,他们可能真的懂历史,却绝对不懂艺术,拿历史纪录片的标准来要求影视作品,想想就荒唐。这一说扯远了,还是回来说这部小说。

  我读这部小说,感觉是很肤浅的,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可能适合更年轻一点的人看,或者可以满足他们的某种情结。可惜我没有英雄主义的情结,我们生活在个人主义主宰一切的时代,没有国仇家恨,很少有国家大事与我们有关。故事讲的很好,于我而言,意义却不一定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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