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4-09-11 19:33:3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很久之前看过藏民因为心中信仰,一路跪拜至神山,由此对朝圣略有概念,同时也感慨与敬佩心中信仰的无穷力量。闲暇时刻也曾畅想,有机会一定亲身感受下朝圣路上的人与物!

  一直以为只有心中有信仰才能支撑人完成整个朝圣过程,直到看到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于20xx年首次出版。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一个没有任何信仰的60多岁老人,因为二十年前曾共事的朋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由此踏上了名为拯救奎妮的征途。谁也没有想到,因为这个临时的决定,彻底改变了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已经降为冰点的夫妻关系,挽救了两人之间丢失二十年的亲密感情。也因为这次旅途,哈罗德终于学会表达自己对儿子戴维深沉的父爱,虽然已经来不及,但哈罗德终于宽恕了自己,解救了自己的身心。

  最初,只是想要将给奎妮的回信送到邮筒,想到曾为他背锅,彼时无比理解他的奎妮,此时却正忍受着病痛折磨,自己除了回复几句不疼不痒的话语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想哈罗德是难过的,所以他才会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却无法投出那封回信。直到听到加油站女孩关于信仰,关于救赎的故事,他终于下定决心:他要救奎妮——通过走路的方式。促使哈罗德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除了加油站女孩的故事,应该还是此时毫无沟通交流,甚至分房而睡的妻子。二十年前因为戴维的死,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内心至今没有得到宽慰,妻子觉得一切都是哈罗德的问题,她宁愿对着戴维空空的房间对着空气讲话,也不愿意坐下来跟哈罗德好好沟通。哈罗德一样,他深信是因为自己才导致了儿子的死亡,他的内心一样受着煎熬。

  而奎妮,她知道戴维,他也理解哈罗德,哈罗德踏上的不仅仅是拯救奎妮·轩尼斯的征途,更是救赎自己的路程。整个过程中,哈罗德不断想起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戴维及妻子莫琳。父爱,母爱的缺失,让哈罗德一直没学会如何对儿子正确的表露自己对他的爱。也正是因此,这成了自己与莫琳之间横亘的深壑,他们再不会像从前一样,亲密的依偎,甜蜜的共食,仿佛成了陌生人一般。

  整个过程中,由最初的一个人,到一群人,再到最后的.一个人,哈罗德由最初的无法坚定,到坚定无比的继续上路,再到最后的持续否定自己的想法,哈罗德一步一步救赎了自己。而妻子莫琳,由最开始的愤怒,无法理解,发展到开始恐慌,再到最后的支持,愧疚,真正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哈罗德,并慢慢放下了戴维,从内心理解了哈罗德,宽慰了自己因为戴维的去世,一直紧闭愤怒的灵魂。整个旅程中,遇到的人和物,都是必不可少的,不断的释放内心的矛盾,把自己对儿子的爱转化为不断的回忆,不断的自我检讨,终于,在旅程结束的时候,身心均得到了释放!

  不得不说,文中哈罗德因为想到儿子后的不断落泪,感人至深。父爱如山般可以依赖,依靠,可惜戴维却一直无法体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读后感但你做到了,就是对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许中途会有阻碍,不管是外力,还是来自自己内心的挣扎,只要我们都挺过去了,那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想,我们自己缺少的,就是一个决定,一个信念,一个开始以及一个完完整的结局。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大概是这样的:“无趣、一无所有,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生子、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不禁会反思自己的人生,难道我就要这样过一辈子吗?这样的人生会不会太寡淡了点。

  《一个人的朝圣》很鸡汤的名字,但说的是主角哈罗德的一段徒步之旅,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场景都引起我的共鸣,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其实书中哈罗德就是你,就是我,就是苦苦在现实中挣扎的.普通人。“我并不是说要信仰什么,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在做一些事情之前,我们总在犹豫,总是在做与不做之间举棋不定。归根究底,对于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我们总是在担心自己做不好。只要我们相信自己,认真努力尝试过,哪怕只比过去好一点点,我们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告慰自己,很多时候,也许正是你自以为是的理性,阻挡了人生的更多可能。读后感·人生只有一次,如果不疯狂一次,冲动一次,生命未免过于单调,太过平淡,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

  一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百年人生其实并不短,我们没有办法一眼看到尽头,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么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多年前,读了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一个人的朝圣》。书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和洞察,用优雅、细腻的笔触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栩栩如生、感人落泪、又耐人寻味的“朝圣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日复一日看似平静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经的同事寄来的信,得知对方患了癌症。

  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一直犹豫这样的回复是否恰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终坚定了要徒步去见那位患病同事,当面鼓励她要坚强活下去。于是,87天,627英里,哈罗德不顾老朽的身躯,不顾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会活下去。

  在这条横跨苏格兰的路上,一段段的回忆、常常的头脑放空和偶尔的思考让哈罗德因此也收获了自己的人生救赎。喜欢《一个人的朝圣》,最主要是这本书的疗愈性和救赎力。人无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响而出现缺陷,而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也无缘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罗德是幸运的,一封信给了他逃离冰冷家庭的勇气,和改变命运的机会。哈罗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胆怯和懦弱。结婚生子后,他不擅于与儿子沟通,更不会表达自己的爱,造成父子隔阂颇深,儿子最终抑郁自杀。二十多年来,他自责,不敢回忆。之前恩爱的妻子因儿子的离世对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着距离。哈罗德看似平静的生活之下,满是压抑与痛苦。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漫长的徒步中,在身边人与事的启发下,哈罗德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整理人生的过往,对爱有了全新的领悟。这既拯救了哈罗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爱情。

  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选题和写作形式。

  小说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没拥有过人生高光时刻,就像我们身边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样。让人拿起书,读着、读着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离,并好奇在他平静的生活之下,到底有着怎样的人生秘密。

  故事从老人的离家出走开始写起,随着老人步履蹒跚地朝前迈着每一步,我们的心也时刻揪着。他会不会昏倒在路上?他的脚已经磨出了多少个水泡?他下一站睡在哪里?他的身体还坚持得下去吗?

  作者在旅程的主线上,时而描述老人与自然的默契交流,时而揭发社会百态的存在,但同时也一直在强调着另一条回忆的主线,尽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乱的',但随着老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这条回忆构成的灵魂的洗礼也接近了终点。

  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丽啦。

  尽管看的是中文译本,但仍然可以领略到作品字里行间的细腻、朴实和清新,我想这也有译者黄妙瑜老师的功劳。

  尽管时不时穿插进回忆和思考,但这本书毕竟是在描述一个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内容难免落入无趣。但作者却通过对文字巧妙的拿捏,让读者不但不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一气呵成的快感。

  《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通过一场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赎,开始迎接人生崭新的篇章。

  而这本书同时也为读者打开了一扇门,帮助我们重新面对自己,面对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平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肯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

  很庆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止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庸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痛苦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定选择,被鼓励,被给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昔日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承担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热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可避免的被别人影响

  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终于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后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谢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遗憾就永远需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有个文友推荐我看看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好喜欢这个书名,找到这本书便一口气看完了。

  看之前没对本书的梗概进行了解,害怕那样会影响了阅读体验。可能因为书名的原因,对这本书的期待有些过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现已默默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妻子与他分居多年,夫妻疏离,隔阂很深。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与之相处也不融洽,且早已过世多年。看到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风雨飘摇中晚秋的残叶,摇摇欲坠!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老人,没有亲情温热的滋润,没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独自枯萎,独自凋零,不得不让人心酸!

  他的悲剧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爱的滋味,没有体验过被爱的温暖,你叫他怎能学会去爱?他没有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独深渊中,苦苦挣扎着。

  在他六十五岁的一天早晨,岁月的余辉快落尽山谷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老友奎妮的信,他们已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在他悲痛震惊之余,灵魂深处的某根弦也被触动了。他突然心生徒步过去跟老友告别的信念,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凭着这个信念,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时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结识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让他对自我对他人都有了新的认识。他还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然相处,通过回忆一些悲伤亦或幸福的过往,对自我进行了一番审视,通过独自与自然的相处,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悦。

  最后,他终于见到了奎妮。他改变不了无情的事实,奎妮最终还是死了,临终前的脸色却是平静安详的,没有丝毫的痛苦。

  在这一过程中,他与妻子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都认识到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将会相依携手走过晚年。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平凡朴实,略显温馨圆满!但我的内心并不是平静的,因为我知道故事还将继续,携手的两个老人中,总有一个走着走着就先倒下了,另一个人还要继续孤独地前行。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独地去面对,孤独地从虚无中走来,孤独地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最后孤独地死去。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

  无论在同一场筵席上,同一个屋檐下,同眠与一张床上,表面的喧闹,肉体的亲密无间,只是为了麻醉自己,好让自己在忘却自我中也能忘却孤独。

  好多作品都想用爱来拯救孤独,爱真的能拯救孤独吗?对这个结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晨练时,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开得正艳,便随手拍了几张相邻两朵竞相开放的照片,并配上“花开两朵,各自灿烂”的文字发到了朋友圈。

  当时我在想:无论是自然界的植物,还是人类自身,爱只是陪伴守望,偶尔的灵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独。也许每个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内心才能宁静,才能在孤独中尽情地绽放生命,消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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