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2-22 10:49:2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1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故乡读后感2

  “深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子。有无尽的绿色西瓜。与此同时,有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手里拿着一枚银戒指和一把钢叉。他想尽办法去刺一匹马,但猴子扭动身体,从他的胯下跑开了……”

  这小子是飞跃土。《故乡》认识鲁迅。当时这个健康可爱的紫圆脸银领男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告诉了作者,也告诉了我们他奇怪的知识:角鸡、跳鱼、贝壳、肉……他和作者愉快地交谈,天真地笑着,一起肆无忌惮地玩耍。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经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健康的圆脸,以前是紫色的,现在是灰黄色的;红红圆圆的手现在又粗又笨又裂,看起来像松树皮。最重要的是,看到鲁迅之后,第一声呐喊就出来了,原来是“大师”!

  他们曾经是兄弟,现在有了截然不同的主仆,就因为“当时还是孩子,不懂事”?二十年的改变,让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正是当时的种种压力,让一个天真、自由、快乐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眼神呆滞、目光怔怔的农民。跃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末,鲁迅的侄子洪二和润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就像20年前鲁迅和润土一样。这不就是鲁迅和润土小时候吗!但是他们长大了,会不会和现在一样,隔着一层厚厚的悲伤的身份膜?

故乡读后感3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4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5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6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7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故乡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小鸭子寻故乡》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记叙了小鸭子一出生就寻故乡的事。

  小鸭子比其它鸭子都大,它老爱问问题。一天,鸭妈妈告诉它鸭子的故乡在一个叫“河”的美丽地方,小鸭子发誓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故乡,于是它趁鸭场管理员不注意逃了出来。寻找故乡的路上危险重重,它决定先找水喝。小鸭子发现了一小汪水,谁知这是一只老龟的.领地,老龟招待小鸭子喝了水,送小鸭子上路了。小鸭子在途中发现工厂里都流出脏兮兮的水,再往前一点,小鸭子发现了一条“河”,它高兴的跳了进去,却又发现这不是河,而是黏糊糊的泥水,小鸭子马上就要陷下去了,它大喊“救命啊!”,一头大水牛把小鸭子救上岸来,大水牛听了小鸭子的遭遇和经历后,劝小鸭子回家,它的家乡已经没有了。小鸭子却倔强地摇了摇头,它想:我一定要把这一切告诉人类,让他们还我们美丽的故乡。

  这个故事给我很多感想,希望人类不要再滥伐森林、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这种现象,也希望工厂里冒出的黑烟不再污染空气,流出的脏水污染清澈的小河了。请还动物们一个美丽的故乡,还给地球她原来美丽的容貌吧!

故乡读后感9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10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月是故乡明》让我很受感动.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故乡读后感11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等我回家,接到警察电话一定要我交代全过程,并且说我是私藏罪犯,我当时就惊慌了………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故乡读后感1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后感13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金色的童年、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年······童年在我们的记忆中总是那样的美好,每每回想都会不觉嘴角上扬。无疑,我们的'童年大都是从故乡开始的。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虽然比不上燕园圣地,但却是人们童年的快乐记忆,是最宝贵的财富!古往今来,多少离家游子寄情于明月,通过诗文表达自己对故乡的思念,季羡林爷爷也不例外。尽管是那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也万万比不上他心里的那些“小月亮”。而那些“小月亮”只不过是在芦苇坑里的蛋,却能与那大月亮相提并论,可见那故乡的“小月亮”在作者的心里多么重要啊!“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而这就好比在《桂花雨》一文中琦君母亲说的,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在我看来,故乡应是我们儿时的摇篮,是我们长大后的避风港,是我们一生最难忘的圣地。故乡是一个储存室,那儿储存着我们的天真烂漫、朝气蓬勃,储存着我们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未来,当我们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时也定会对记忆深处的故乡念念不忘!

故乡读后感14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故乡读后感15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