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报告

时间:2024-07-26 21:02:2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尽职调查报告(集合15篇)

  在生活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尽职调查报告(集合15篇)

尽职调查报告1

  一、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

  (一)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注册,领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注册号:11022800334xxxxx;

  2、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工业开发区水源路xxx号;

  3、法定代表人:xxx;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居装饰设计;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8、成立日期:20xx年10月23日;

  9、营业期限:自20xx年10月23日至10月22日。

  (二)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7日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年度检验。

  (三)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有北京市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80298503-2),有效期:20xx年02月12日至02月11日,登记号:组管代110228-1

  458、

  (四)根据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于20xx年11月26日出具的(20xx)京开办经字第943号<关于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批复>,内容显示:一、你公司已在我办备案,批准你公司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二、核定你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符合项目资本金的规定,可承担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或3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或相当投资规模的其它项目。三、你公司应按规定到我办办理资质年检。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8条、第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30条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xxxx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司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提示:xxxx公司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

  (四)中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待定资质”的批复文件,并未提供<暂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文件。

  二、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xxxx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xxxx公司提供的xxxx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xxxx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依据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师查明:xxxx公司于20xx年10月23日成立。xxxx公司成立时由崔晓玲(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15%股权)、王卫军(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股权)、许随义(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5%股权)、宜敬东(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15%股权)、崔白玉(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5%股权)五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本所律师认为:xxxx公司的股东已投入公司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其将该等资产投入xxxx公司的'股东不存在法律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第20条规定,xxxx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xxxx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xx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xx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

  150、0015%

  王卫军

  200、0020%

  许随义

  250、0025%

  宜敬东

  150、0015%

  崔白玉

  250、0025%

  本所律师认为:

  xxxx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由全体股东在xxxx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体现了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产权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提示: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设立时对股东出资相应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仅对xxxx公司提供的现有的相关资料作出上述相关问题的判断,对xxxx公司设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结构是否发生变动不作任何评价或判断。

  五、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报表>;

  (三)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贷款卡>;

  (四)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税务发票。

  本所律师认为:xxxx公司作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或相关纳税登记,应建立建全财务和税务制度。由于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资料,本所律师对xxxx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六、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本所律师提示:本调查报告仅对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验核查后所作出的相应法律评价或判断,对在本调查报告中列明而缺乏独立证据支持的相关事项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凭证,本所律师对xxxx公司是否对外发生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是否设定相关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对xxxx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尽职调查报告2

  (一)有什么用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提供不足之处,应当穷追猛打,锲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次要问题,则应当在提醒买方存在风险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避免成为交易杀手。

  (二)怎么写

  1、封面

  尽职调查报告一般需要制作独立的封面,以表示庄重。封面形式各间律所风格不一,不需统一要求。

  2、前言

  主要分为如下五个部分进行陈述:

  l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l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l出具报告的前提;

  l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l导入语。

  如下是一份关于银行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进行贷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进行调查分析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前言部分的样本:

  【范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前言部分写作方法】

  〖注:以下说明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根据××银行××支行(下称“××银行”)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项目尽职调查委托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接受××银行的委托,作为整体处置××公司(下称“主债务人”)项目(下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项目的债权及担保债权权益有关事宜(下称“本项债权”),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银行提供的与本项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复印件,走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并就有关事实向××银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听取了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

  〖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

  本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关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属真实;有关文件及陈述和说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无任何应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对本项债权的合法成立、存续、数额等有重大影响的事实。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对于没有完整书面文件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专业经验和常识进行了一定的假设并基于该等假设进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结论,而该等假设可能与事实存在差异或不符。

  〖注:以下说明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使用人针对本项债权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本法律意见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银行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的附属文件,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为正文导入语〗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如下:

  3、正文

  以一份某企业并购项目当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组成:

  l并购主体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此外,还要调查交易主体现时是否合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未来的存续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l组织结构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对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文件,应当到有关部门去核查验证。

  l关联方主要调查与并购主体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当然,鉴于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方面的有效调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实际调查当中这方面的调查多数流于形式。

  l主要财产调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属查证。有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特许经营权等,主要审查财产以及已经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调查财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

  l经营状况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的来龙去脉、产业政策的演变、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管理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供货商的情况;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委托代理、以及独立销售商的名单;消费者的清单;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情况;主要竞争者的名单;产品销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等等。

  l债权债务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此外,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常见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也应当纳入债权债务的调查范围之内逐一予以核实。

  l环境保护应当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已经投资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具有相关的环境评测报告和证书。

  l产品质量企业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是否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

  l财务调查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数据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时候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有必要对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类调查一般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情况;研发的投入与收益情况;原始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所产生的影响;会计政策可选择条件的不同选择所产生的影响,等等。

  l人力资源在这方面应调查的信息资料需包括以下内容:主要人才的个人档案;聘用合同资料;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的年薪和待遇历史情况与现状;员工利益的未来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权、奖金、利益分享、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补助、储蓄、离职、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等;人才流动的具体情况;员工纠纷的具体情况,等等。

  l保险调查的范围主要是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险种主要是一般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火险或其他灾害险、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以及雇员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

  l诉讼或处罚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以走访相关部门的形式予以调查核实。另外,还应当调查企业高级管理层如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人员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l优惠政策由于我国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级别不同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并购主体存在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情形,则要对相应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予以特别关注,在某些情形下,这些政策是企业生存和赢利的关键。

  l地方政策鉴于我国地域情况差别很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各地区的行政规章在理解和执行上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报批时间上的不同和报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将对交易双方的成本核算构成直接影响,有时甚至直接影响交易结构。因此,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加入此部分调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的普遍规定,如行业投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反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一类是针特定行业或范围企业的特殊政策,如: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各类许可证等。

  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和结论将会对并购当事人未来的利益、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去脉”,而依据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一一“来龙”。调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进而对从政策、产业、行业、财务、法律、人员等等诸多方面的风险、收益进行整体评估。整体评估的结果将构成并购的基矗

  4、尾部

  格式如下:

  本报告仅供参考,不作证据或其他用途。

  ××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

  ×××

尽职调查报告3

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XXXX年1XX月30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我们是基于贵公司提供的尽职调查提纲进行的,尽职调查主要从公司概况、公司组织与管理、业务考察与市场分析、生产过程与生产分析、公司财务、拟投资计划、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展开,其中我们主要负责与公司财务有关的部分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访谈对象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我们所提供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是在对公司所提供资料及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并按照贵公司的尽职调查提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的。由于受客观条件、公司相关人员主观判断及公司提供资料的限制,部分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响。本报告仅为委托方提供分析参考作用,任何不当使用与本所及其尽职调查人员无关。

  1、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名为xxxx有限公司,系xxx年xx月xxx日xxx号文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xxx。经营范围:xxxx。经营期限xxx年。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经历次变更后,现注册资本xxx万元,由股东以现金投足,其中:xxxx有限公司出资xxx万元,占xx%、xxx有限公司出资xxx万元,占xxx%。

  2、公司享受的重大优惠政策情况:

  公司生产项目分阶段建设、分期投产,其中一期项目XXX年建成投产,从XXX年至XXX年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的税收优惠,因公司XXX年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从XXX年至XXX年享受先进技术型企业减按10%税率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期项目于XXX年追加投资XXX万元进行,根据XXXX地方税务局XX文件,认定公司一、二期投资分别设立账册、凭证核算,能够准确计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经XXX同意二期追加投资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以单独计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从XXX年至XXXX年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的税收优惠,并从XXX年至XXX年预享受先进技术型企业减按10%税率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XXXX地方税务局万山税务分局珠地税万函[XXXX]XXX号文,公司房产享受免征城市房地产税5年的优惠,目前此项税收优惠已享受完毕。

  3、初步调查结论:

  公司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相关法规,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由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未发现股东抽资行为,其设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权关系无瑕疵,股东出资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大股东XXXX属国有独资公司,是XXXX企业,投资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XXX。

尽职调查报告4

  摘要:本文主要是描述关于写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一些基础要素,个人认为有些东西尤其重要,这份报告做的越详细,那么可能会存在某些风险也会越低,从而避免以后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关于________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 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债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据《关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____律师、____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师向________公司发送了《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政府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签订了《________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______律师事务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关于____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______字号《税务登记证》和______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 ]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则说

  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二)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三)机动车辆

  1.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2.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称:______,注册号码:______,使用商品类别: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尽职调查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本及其信息目录

  备注:

  1. 此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2.在尽职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个附件或法规指引,重点解释一些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出现的专业术语,比如关联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3.因为 此报告的作用之一是为了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个部分的结论,律师应当对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合法、有效、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脚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据。

尽职调查报告5

  公司股东会:

  我公司拟收购xxxx有限公司xx%股权,故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主要从公司概况、公司组织与管理、业务考察与市场分析、生产过程与生产分析、公司财务、拟投资计划、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展开。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访谈对象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由于受客观条件、公司相关人员主观判断、公司提供资料的限制、部分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响,故本报告仅为我公司决策层(内部)提供分析参考作用。

  一、公司概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xxx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经xx市商务局x商资(20xx)字xx号文批准,取得xxx人民政府商外资字[20xx]xxx号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xxxxx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xx省xx市xx镇xx路东x。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各种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经营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现注册资本xxx万美元,由股东以现金、无形资产投足,其中:xx无形资产出资xxxx元人民币(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x0%;xx货币出资xxxx5元人民币,无形资产出资xx元人民币(xx万美元),占注册资本60%。

  2、调查关注:

  公司注册资本xxx万美元,实收资本xxx美元,账面实收股xxx无形资产出资xxx元人民币,账面实收股东xx无形资产出资xxxx元人民币,已经股东会及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入帐;账面实收股东xx货币出资xxx元人民币,其中通过其他应收款-xx挂账xxxx元将资金转关联公司使用(应确定为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

  二、公司的组织和管理: 1、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成员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层设董事长、总经理1人,付总经理2人。

  部门设置包括董事长室、管理部、国内销售部、国际销售部、技术服务部、品保部、研发部、制造部、材料部、财务部等10个职能部分。

  2、公司员工构成:

  目前公司员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2人、员工35人。 3、公司员工报酬及保险: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资支出总额约19万元;

  (2)保险、福利计划:月社会保险支出总额2万元;其他福利支出总额0.7万元。

  4、调查关注: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xx掌控公司核心技术;间接股东总经理xxx掌控公司全面经营管理。

  公司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5月在册47人,32人交纳社会保险,15人暂未交纳)。

  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紧密,管理层、中层干部以及技术骨干等人员存在公司间共同用工现象。

  三、公司财务:

  1、股权结构(截至20xx年05月31日)

  2、关联方

  3、资产状况

  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

  5、经营状况

  6、税务状况

  四、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各种LED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现市场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控LED路灯、工矿灯、天棚灯、投光灯、日光灯管、散热块等

  公司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xx元,主营业务成本xxx元,销售毛利率xx%。

  公司路灯产品系列已取得欧盟CE安规、ROSH 环保认证;取得美国FCC、加拿

  大IC、澳大利亚C-TICK电磁兼容认证、日本PSE圆形安规认证;正在申办中国CQC安全、节能认证、质量检测报告;防暴灯系列正在申办中国EX防暴认证。

  4、调查关注:

  目前公司正处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品牌创建阶段,产品属节能环保,绿色照明概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五、生产过程与生产设施:

  1、生产用地及主要设施:

  公司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厂房与关联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产设备7台套,现年未达到预计生产能力。

  2、生产过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来源及成本构成:

  公司主要材料构成为电子料、机构件、包材类 、辅料及模具,供应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苏州、昆山区域。注:机构件主要由关联公司xx有限公司生产。

  公司产品成本构成:材料成本约占90%;水、电人工、制造费用约占10%。

  3、设备维护及使用情况:

  公司设备运转正常,生产安全无事,生产厂房及设备与关联公司共同使用。 4、调查关注:

  20xx年x月xx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合同号xxx)受让土地xxxx平方米,取得x国用(20xx)第xxx4号土地使用权证;建造新厂房一栋,预算造价xxx万元,预计20xx年9月完工。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截至20xx年05月31日调整后)

  1、资产、负债调查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注:新建厂房预计20xx年x月完工,预算造价xxx万元,账面暂无工程款项支付。

  (2)应收账款

  (3)其他应收款

  (4)预付账款

  注:xx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款xx元款项已付清,取得x国用(20xxxxx号土地使用权证,为关联公司xxx有限公司xxx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5)应付账款

  (6)预收帐款

  (7)其他应付款

  (8)应付职工薪酬

  (9)应交税费

  (10)存货

  2、关联方借款、抵押和担保

  (1)借款合同:无。

  (2)公司以取得x国用(2xxx)第xx号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为关联公司xxxx有限公司xx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3)关联方往来余额

  六、其他关注情况

  或有负债:公司以土地为关联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期后负债:公司新建厂房预计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暂未支付。 诉讼情况:根据公司的声明,目前暂无正在进行的未决诉讼。

  历史税务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为了提高收入相互虚开发票事项,存在内部人员可能造成的税收处罚风险。

  股东出资情况:xxx认缴货币出资xxx元人民币,通过其他应收款-xx挂账xxx元冲抵实收资本xxx元,存在工商部门年检处罚及善意债权人的诉讼可能。

  环境评估情况,公司成立前已取得xx市环境保护局x环建[20xx]xx6号关于对xx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书。

  七、价值判断:

  其中:

  1.其他应收款--xxx元,因资金未在xxx公司使用,其债权不予确认,对应的等额实收资本不予确认。

  2. 存货原材料--暂估xxxx元,价值无法认定不予确认;对应的等额应付帐款不予确认。

  3.固定资产原价--流水线原值xxx元,实际为xxx元,故减除xx8元;对应的应付账款xxx元不予确认。

  4.无形资产股东投入摊销余额xxx元,双方同意与我公司拟投入无形资产

  等额相抵,故予以调减;对应的其他应付款xxxx元,实收资本xxx元,予以调减。

  本次调查,我们仅从财务环节分析,经调整相关资产,公司实际账面净资产价值调整为0.00万元,未考虑土地增值因素,未考虑固定资产等增值/减值因素。对公司的综合价值的判断,由于未对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进行分析,故无法进行判断。

尽职调查报告6

  一、资料收集及核实

  尽职调查人员应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并核实所收集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1、被调查企业应当收集的基本资料包括:

  (1)贷款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贷款用途、资金安排、还款来源等情况说明)

  (2)公司简介(说明其创业、发展和经营历史,改制企业需收集改制相关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含签字样本)、最新验资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期的财务报表,当期三级科目余额表(纸质版或电子版)(

  (5)近一年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复印件/网银(纸质版或电子版)

  (6)近三年期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7)公司办公、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8)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主要资产清单

  (9)借款借据复印件,主要接口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

  (10)近期工商信息查询

  (11)近期企业征信报告,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12)拟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权证复印件;抵押物处于租赁状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3)申请企业关于自身以及关联企业或有负债、司法诉讼的说明。

  2、关联公司应收集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公司章程(含签字样本)复印件

  (2)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当期三级科目余额表(纸质版或电子版)

  (3)三年一期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4)近期工商信息查询

  (5)近期企业征信报告。

  3、不同行业客户需要收集的其他资料

  (1)制造业企业

  A、主要专利证书、环保达标文件

  B、有新建项目的取得项目许可审批、用地审批、环境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C、主要产品、生产流程和生产线介绍D、主要上下游的购销合同

  E、固定资产清单,近期新增主要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和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

  (2)房地产业企业

  A、过去已开发项目介绍

  B、储备/在建项目的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土地补偿协议、土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款付款凭证

  C、储备/在建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总平面图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D、在售项目的销控数控。

  (3)建筑业企业

  A、近三年承接的工程清单(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名称、工程发包方、合同工程量、合同造价、已完工产值、分年度回款金额、累计已回款金额、是否挂靠项目等)

  B、主要工程合同

  C、采用应收工程款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的应取得拟质押项目最近的工程量确认单。

  (4)贸易类企业

  A、主要存货清单

  B、主要上下游的购销合同。

  4、其他资料

  (1)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的其他重要项目资料

  (2)调查工作底稿。

  二、财务数据审核

  尽职调查人员应运用访谈、检查、盘点、计算、分析等方法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根据审批的财务数据应符合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

  调查过程中应对照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围绕企业四大业务循环(销售与回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展开调查工作,通过审核会计科目余额及发生额,分析现金流量及财务指标等方法全面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1、审核会计科目(主要会计科目的审核要求如下,如对比发现具体科目余额发生较大变动时还应分析原因)

  (1)货币资金:收集开户银行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明细账核对;核实保证金的金额、笔数以及形成原因,并与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明细逐笔确认。

  (2)应收票据:核对票据原件,已背书支付的票据应核对复印件及收款人出具的收据;关注票据质押融资,关联企业及非业务往来单位为出票人的情况。

  (3)应收账款:审核应收账款的形成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明细账汇总数与总账金额是否一致,明细结构,账龄结构,坏账计提与确认的情况是否能反映应收账款的质量,调查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的情况,挂账时间超出结算期限,余额及发生额与实际业务往来不匹配,关联交易等情况。

  (4)其他应收款:重点分析形成原因及账龄结构,关注股东、关联企业的大额挂账,分析是否存在转移资金、抽逃资本等情况。

  (5)预付账款:选择预付账款的重要项目与原始凭证、供货合同等核对。从而判定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账的可能性,检查货已到而发票未到,长期性预付账款不作处理的情况;调查预付账款对象及其与客户的关系。

  (6)存货:调查企业存货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了解种类、数量、价格;按行业特征分析存货的流转、保存特点;到存放地点查看保存情况,分析存货的固有风险,并关注残次、毁损、滞销积压的情况;选择重点的存货项目进行抽查盘点,分析账实是否相符;了解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成本结转、实物调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调查存货价格的稳定性和市场适销性,分析是否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了解存货是否足额投保,是否设定抵、质押。

  (7)长(短)期投资:核对明细,了解投资的目的,投资的资金来源,分析投资收益是否合理、减值(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准确、是否设定抵质押等,存在哪些制约投资人自由处置资产的因素。

  (8)固定资产:调查分析固定资产的构成、价值及真实性(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应抽查购置发票及付款凭证;房产应核对购房合同或施工合同、预算及决算文件,并据以抽查结算情况);现场观察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关注闲置、毁损等现象;了解折旧计提方法,关注是否提足了折旧以及折旧金额是否已经全部摊入本年的产品或成本费用;了解投保及抵押等情况。

  (9)在建工程: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了解在建工程的用途、项目总投资、已到位资金、后续资金安排、工程进度、完工时间、结算及决算情、资金缺口等情况,关注已投入使用未结转到固定资产的原因。

  (10)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的,要调查其构成,分析其价值是否合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应该核对土地购买合同、支付凭证、对方出具的收款凭证等;了解企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是否设定抵押等。

  (11)长(短)期借款:对比账内明细与贷款卡查询记录,分析贷款金额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应调查原因;了解每笔借款的发生时间、到期时间、贷款银行、约定和实际用途、担保方式和实际使用情况,调查展期、借新还旧情况,对存在逾期的,详细分析原因;分析借款的稳定性,对金额较大或授信额度变化较大的,应予以分析;关注企业历史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用非经营收入还款的现象。

  (12)应付票据:对比账内明细与贷款卡查询记录,分析金额是否一致,了解应付给谁,票据是什么情况和条件下产生的,票据的开票日期、到期日、保证金金额、敞口金额;注意核对银行授信协议、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金等;关注企业运用银行承兑汇票套取现金的情况。

  (13)应付账款:核对明细账汇总数与总账金额是否一致;明细账户中是否有关联往来,如果存在公司股东或股东控股企业较大的往来款,应核查形成原因;关注账龄与结算协议的约定是否一致,对金额较大、账龄较大的应分析原因;注意企业收到往来单位货物或接受劳务而不计或滞后登记应付账款的情况。

  (14)其他应付款:核对其他应付款明细余额,复核加计数与报表数是否相符;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其他应付款的明细账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关注对股东等关联方的挂账,注意检查有无利用此账户隐匿收入、调节利润情况。

  (15)或有负债:分析或有负债的种类(担保、未决诉讼、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其他对外承诺等)、金额、对象、产生背景及或有负债转变为真实负债的可能性,集团客户应着重分析集团内部互保情况,对其他企业担保的,了解被担保企业的情况和反担保措施。

  (16)实收资本:调查核对实收资本的出资方式和投资者构成;审阅公司章程及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结合“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核实情况,关注是否存在着虚假验资和抽逃注册资本情况;关注账内历史数据变动与工商登记的变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查明情况。

  (17)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核查其形成过程和原因,分析其是否属实;关注来源及背景、分析历史变动是否合理。

  (18)销售收入:查看有关销售账目,核对“销售明细账累计金额”与“损益表销售收入金额”是否一致来核对客户销售真实性,调查客户是否存在提前或滞后确认收入的情况;结合“应收账款”核实,重点核实有否“虚增”收入情况;查阅企业的纳税申报单,看企业应税额与企业的销售收入是否一致,如果有很大出入,企业应该有合理的解释,是“时间性差异”还是“永久性差异”造成。创意学习办公文具平铺摆拍

  客户分析:对销售进行结构分析,对企业下游客户的销售业绩进行排名,与企业介绍的情况对比分析是否吻合,并结合销售回款的排名分析下游客户质量。

  产品分析,将本年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进行比较,调查产品销售结构变动是否正常,并了解异常变动的原因。

  趋势分析:比较近三年及本年度各月各种产品销售收入的变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

  (19)销售成本:了解其成本计算方法及控制程序;查看客户成本明细账,关注企业是否正常计算、结转成本;查看主要成本计算单,分析比较不同月份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动应询问原因,了解企业成本。

  (20)三项费用:通过与同行比较,调查其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审阅三项费用明细账,将各月份的费用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询问原因;调查三项费用是否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注意有无跨期入账现象。

  (21)投资收益:对于金额较大的,应查看被投资企业关于分配利润的有效文件,并核实投资收益是否收到货币资金。

  (22)营业外支出和收入:对于金额较大的,要查验明细账,先看累计金额是否同报表列示金额一致,然后验证其是否真实。

  (23)未分配利润:

  1、查看历年明细账和财务报表,分析其形成原因及真实性。

  2、分析现金流量

  对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分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内容、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和流入量;分别分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关系及其原因。

  3、分析财务指标

  (1)发展速度分析:主要分析企业近3年的发展速度,包括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增长变化情况,增长质量。

  (2)资产运作效率分析:主要分析企业近3年管理层利用其资产的能力。如指标过低或与企业介绍的情况不符的,应分析原因,并关注资产运作效率低下或资产项目可能存在虚增的情况。

  (3)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的强弱反映借款人创造利润的能力,预示着企业未来的发展,也预示着企业未来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应重点核实借款人的真实收入情况,分析销售收入的构成、稳定性与变化趋势;营业外收入受偶然性因素对(反)担保方式的有效性,(反)担保动机、(反)担保能力及抵(质)押物变现能力、对授信风险的覆盖能力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担当保证人的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押权的可能性等。

  4、授信风险分析

  从政策与法律风险、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关联企业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三、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以实现授信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为原则,以落实企业经营物流与资金流为条件,从授信概况、项目背景、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财务分析、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担保分析、风险与效益分析、综合结论等九个方面,对企业财务及非财务因素作具体分析与介绍。尽职调查报告应当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性陈述;对于公司相关文件没有规定但对项目判断有影响的事项,也应当在报告中披露。四、合规性审查

  1、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授信政策的规定;

  2、尽职调查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3、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经过核实;

  4、各项分析是否全面、合理;

  5、办理建议是否明确、可行;

  6、尽职调查报告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7、按公司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尽职调查报告7

 一、基础资产

  1、拟进行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在法律上能够准确、清晰地予以界定,并可构成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利;

  (2)基础资产的权属明确;

  (3)能够合法、有效地转让;

  (4)能产生独立、稳定、可评估预测的现金流。

  2、关注基础资产在法律层面如何界定,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

  3、关注形成该基础资产的法律要件(如必备的证书、文件等)是否已具备,原始权益人是否可据此合法转让基础资产。

  4、关注基础资产以及与产生该基础资产的相关资产是否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如已设置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需关注拟采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二、基础资产转让

  1、基础资产为债权的,转让环节需关注债权基础法律关系涉及的'资产权属(例如因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产生的债权,该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权属)是否相应转让给专项计划,在资产权属不转让给专项计划的情况下,需关注采取何种措施防止第三方获得该资产权属从而影响专项计划合法权益。

  2、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于原始权益人未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资产转让环节需关注作为基础资产的财产权利转让是否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通过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基础资产转让行为可对抗第三人;原始权益人获取该基础资产的物权、经营权及相关权益是否有可能被第三方主张权利,拟采取何种风险防范措施。

  3、基础资产附带担保权益等从权利的,需关注:

  (1)从权利是否通过转让行为完整地转移给专项计划享有;

  (2)基础资产转让后,从权利的实现程序是否发生变化;

  (3)计划管理人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主张从权利是否已具备可操作性,在权利实现过程中是否需要引入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设置;

  (4)从权利对基础资产的实际保障效力是否因基础资产转让发生变化。

  三、交易结构

  1、关注基础资产现金流近年的历史记录、波动性,关注现金流预测的考量因素与依据。

  2、关注现金流在产生与归集过程中能否特定化并明确归属于专项计划,在财务上能否与企业其他经营性现金流相区分,现金流归集过程中的账户设置安排,是否存在被挪用或混用的风险,拟采取何种风险控制措施。

  3、对可能采取的信用增级措施的考虑。关注信用增级措施设计的触发条件、触发顺序。

  4、各级受益凭证的本金及利息的偿付安排与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环节是否能够合理衔接。

  5、专项计划权益分配与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权益分配及信息披露流程是否能够合理衔接。

  四、支付方信用

  1、基础资产为债权的,支付方为债务人,需关注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持续经营能力、还款记录、违约记录、违约率与分散度等。

  2、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于原始权益人未来经营性收入的,基于风险隔离的要求,关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偿债能力与财务稳健状况以及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原始权益人每年的偿债安排。

尽职调查报告8

  一、被调查对象主体资格(区分内资和外资企业)

  1、营业执照(年检情况)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3、根据规定,从事特定行业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由商务部及其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4、出资协议,合同

  5、章程股东及出资情况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6、股权及股权变动情况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7、验资报告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房屋

  清单、所有权证书,他项权证书,房屋的取得方式;如果有在建工程,说明建设的情况,提供已经取得的批准文件;有无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2、土地

  清单、土地使用权证,企业取得土地的方式(划拨、出让、转让、或出租);有无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3、机器设备

  清单、有无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有无受海关监管的设备。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税办法》

  4、无形资产

  (1)商标

  商标注册证,有无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查封、交易等情况

  (2)专利

  有无专利权证书,是否质押,《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查封、交易,是否交纳年费

  (3)著作权

  提供相关的登记证书,是否质押,《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查封、交易

  5、债权

  清单,有无担保,诉讼时效,执行能力。

  6、债务

  清单,有无担保,诉讼时效,

  三、重大合同

  提供相关的文本,是否履行,有无担保

  四、诉讼及行政处罚情况。

  包括被调查对象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以及有无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保险

  交通工具、房屋、等重大资产是否办理了保险。

  六、职工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劳动争议等情况。

  七、税务

  提供税务登记证,了解被调查对象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被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拖欠税款以及有无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八、环保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是否办理申报登记;如果有在建工程,是否取得了环保部门的批准。

  九、外汇

  被调查对象如果是外资企业,了解是否办理了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十、财政

  被调查对象如果是外资企业,了解是否办理了财政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登记管理办法》

  以上是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可以对其他的委托人认为重要的情况进行调查。

尽职调查报告9

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资料清单所涉及材料应由贵公司向我所提供。贵公司提供下述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尤其要确保所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有的资料若无现成的可提供,请尽快收集、整理和撰写,力求详尽完整。所有重要的文件请注明来源并加盖公司章或部门章。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时,请尽可能提交电子版本。

  请贵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承诺保证书

  律师事务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贵所为我公司的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工作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使贵所律师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对贵所作出如下承诺保证:

  一、我公司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我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上所列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二、我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我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材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完全一致的。上述文件材料上的签名和盖章均是真实的。

  三、我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四、除了已提交的文件材料外,我公司没有应向贵所提供而未提供的`任何有关重要文件材料,也没有应向贵所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重要事实。

  五、我公司的企业行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我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与其上报的文件材料是完全一致的。

  七、我公司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八、我公司与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我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我公司股东之间及股东与我公司之间不存在股权纠纷的情形。

  十、我公司股东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十一、我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健全的组织机构,并严格按照该规则规范运作。我公司各部门均独立运作,未依赖于任何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十二、我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十三、我公司股份转让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十四、我公司目前没有计划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情形存在。

  十五、我公司没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十六、我公司在近两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我公司近两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十八、我公司承诺并保证,如因我公司违反上述内容而引起贵所出具的文书中有错以致受到行政处罚或第三人索赔或其他损失,我公司愿对此承担予以澄清及经济赔偿责任。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公司概况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高管名单等。】

  二、历史沿革

  (一) 公司设立

  (二) 历次变更

  【注:按时间顺序列明公司每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事项的具体情况。】

  三、股权结构

  【注:公司股权结构图,注明股权比例。如有关联企业,也请示意。】

  四、主要财务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财务数据图(请填写申报税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收入和利润(当年填写全年预计数)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结构:

  扫描提供,如实际报表与报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也请一并提供实际报表并注明。

  (二)财务基本情况 需要进一步说明:

  1、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如有注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2、是否提供的是合并财务报表;

  3、财务账务是否为代理记账;

  4、基本会计政策说明;

  5、公司缴税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补交风险;

  6、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是否存在违规融资、占有使用资金、票据贴现等情况:

  (三)财务重点关注问题说明 1、实收资本是否足够到位;

  2、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

  3、银行贷款或对外借款情况;

  4、对外抵押或担保情况

  五、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介绍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一览表

尽职调查报告10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一种法律调查行为,通过收集并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目标公司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以获知公司交易行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公司并购、重大资产转让等)所需了解的属于目标公司的重要事实,从而为交易行为提供合法性意见和风险性意见。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对目标公司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有两个:一是其法人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检、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二是其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审查目标公司进行本次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已经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机关的审批、公司相关机构的批准等,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资产的权利状况、权利是否有瑕疵、相应的资产是否赋予了相应的价值以及资产是否有降低的风险。

  四、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债权的实现有无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实现的难易程度,债务承担的风险以及承担的大小。

  五、审查目标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对于公司的存续与发展相当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律师对这些合同进行审查,目的在于确定交易完成后会不会影响合同中规定的.预期利益,确定这些合同中权利义务是否平衡,目标公司是否处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识产权

  律师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是所有权还是通使用权、有效期、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等。

  七、审查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交易对雇佣人员有无影响,是否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交易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有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八、对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公司的诉讼或仲裁活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律师的审查将注重于这些诉讼或仲裁胜诉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的开支。

  当然,以上是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但法律尽职调查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交易的具体内容,也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尽职调查都要审查以上所有内容。对于不同的交易内容,尽职调查的内容和重点均有所不同。

尽职调查报告11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指引》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在贷前调查阶段,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称尽职调查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尽职调查报告的格式及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一、信贷业务基本情况

  包括信贷业务种类(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申请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包括借款人名称、住址、股本结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信用状况及开户、结算情况等。

  三、借款人评价

  由于不同贷款品种的尽职调查侧重点不同,贷款新规对尽职调查报告的具体要求也不尽相同。

  (一)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的尽职调查重点是收集整理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贷款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对借款人和项目的建设风险、

  1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判断。一般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①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包括股东及借款人品质与实力、历史沿革、信用状况、专业能力及经验、行业地位、公司治理、领导人素质等。

  ②项目本身的情况,包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建设的必要性、规模、技术水平、建设和生产条件、经营管理层、环境影响、产品市场容量、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前景等。

  ③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情况,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自有资金及其来源可靠性评估、借入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

  ④项目效益情况,包括相关财务效益指标、盈亏平衡点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等内容。

  ⑤还款能力分析,包括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⑥贷款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的合法性、抵(质)押物价值及可变现性、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

  ⑦银行业金融机构收益预测,包括利息收入、年结算收入、日均存款、其他收益等。

  (二)项目融资贷款。

  项目融资的尽职调查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的经济技术、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为融资决策提供依据。撰写内容主要为非财务分析和财务分析两大部分。

  非财务分析包括:

  ①项目背景:主要包括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必要性评估。

  ②项目建设环境条件:主要包括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条件,外部的建筑施工条件,项目建设的物资供应配套条件等。

  ③项目组织与人力资源水平: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分析及人力资源的配备与流动情况。

  ④技术与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技术工艺与设备选型的先进性、可靠性、适应性、协调性、经济性、环保性等。

  ⑤生产规模及原辅料:主要包括项目规模的主要制约因素,生产经营条件,原辅料的生产工艺要求、供应数量、储运条件及成本。⑥市场需求预测:主要包括产品特征,潜在市场需求量测算,市场占有率评估等。

  财务分析包括:

  ①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评估:涉及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估算,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②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的现金流量分析。

  ③项目盈利能力分析:主要通过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投资与贷款回收期、投资利润率等评价指标进行分析。

  ④项目清偿能力评价。

  ⑤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

  (三)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尽职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管理、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流动资金需求及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应侧重于以下六个方面:

  ①借款人的非财务风险分析,包括品质与诚信、外部环境、行业状况、管理、技术、市场及其竞争优势、经营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②借款人的财务风险分析,包括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方面。

  ③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的分析与测算,包括借款人经营规模及运作模式,季节性、技术性以及结算方式等因素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的影响。

  ④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合理性分析,包括贷款金额、期限、用途、提款计划,该笔贷款所涉及的经营周期,贷款实际需求量测算,对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借款人现金流量和经营周期的匹配情况进行分析。

  ⑤贷款担保的分析,包括保证人担保资格及能力评价,抵(质)

  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评价等。

  ⑥借款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包括开户情况,长短期贷款余额,以往的还款付息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及占用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均存款、综合收益、未来收益预测。

  (四)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应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及还款来源等情况的分析,确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防范虚假按揭等现象的发生。

  (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外业务的申请人评价,参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评价。

  四、申报行对贷款的综合评价

  1、贷款风险与防范

  2、贷款效益分析

  3、申报行对此笔贷款的意见

  五、尽职调查承诺事项

  尽职调查人员承诺:对此笔申请借款,调查人员已充分履行了尽职调查工作,据此完成本尽职调查报告,并对报告内容及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尽职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业务部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尽职调查报告12

  第一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引言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委派法务与资产管理部李小明与胡哲、电站金融产品中心孙成城,江苏苏美达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周洛、李婧婧共计五人成立尽职调查工作小组,于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25日期间对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就宁夏达力斯贺兰山头关20MWp一期、30MWp二期、30MWp三期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中,工作组查阅了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见附件1《尽职调查清单》),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条例及规章,并对达力斯太阳能有关信息向独立第三方求证,达力斯太阳能同时亦出具承诺书(见附件2《公司项目合作承诺书》),承诺其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尽职调查报告所涉及之事实、数据及法律问题是截至20xx年8月25日,不保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为实现本尽职调查的目的,工作组假定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所有信息,文件等资料为真实,在此基础上,工作组特作出如下报告: 本尽职调查报告及附件中,除非有特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词语 定义

  工作组 尽职调查工作组

  一、二期项目宁夏达力斯贺兰山头关20MWp一期、

  30MWP二期、

  三期项目 30MWp三期光伏电站项目

  达力斯太阳能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达力斯发电 宁夏达力斯发电有限公司

  光泰实业

  神鹏发电

  神鹏投资

  光泰典当

  市工商局

  开发区工商局

  永宁工商局

  宁夏发改委 宁夏光泰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神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神鹏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银川市光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永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第二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正文

  第一章 达力斯太阳能

  第一节 公司主体

  一、 主体资格

  工作组通过永宁工商局查询达力斯太阳能从成立至今的公司内部档案,作出如下报告:

  二、股东情况

  三、变更情况。

  1、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光伏投资建设咨询服务,生物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节 光伏项目前期相关文件

  工作组对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光伏项目前期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作出如下报告:

  一、一、二期项目

  (一)、一、二期项目已具备的文件:

  1、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一期:宁发改能源【20xx】495号

  二期:宁发改能源【20xx】534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一期:宁国土资预审字【20xx】42号

  二期:宁国土资预审字【20xx】41号

  4、环评批复函

  一期:宁环表【20xx】132号

  二期:宁环表【20xx】133号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函

  一期:宁水审发【20xx】251

  二期:宁水审发【20xx】252

  6、建设项目用地不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

  一期:宁国土资(压覆矿)字【20xx】71号

  二期:宁国土资(压覆矿)字【20xx】70号

  7、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

  8、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

  9、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一期:宁电发展发【20xx】589号(集体) 宁电经研发【20xx】177号(单发)

  二期:宁电发展发【20xx】589号(集体) 宁电经研发【20xx】171号(单发)

  10、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批意见

  一期:宁电函【20xx】335号

  二期:宁电函【20xx】339号

  11、贷款承诺函(包括一、二、三期总计80MW)信银银函【20xx】6号

  (二)、一、二期项目所缺资料

  1、安全预评价报告本案的函(正在做)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待项目备案后落实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土地使用证

  7、能评批复(预计9月中旬完成)

  8、项目备案。

尽职调查报告13

  〖注:以下说明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根据×银行×支行(下称"×银行")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项目尽职调查委托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所接受×银行的委托,作为整体处置×公司(下称"主债务人")项目(下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项目的债权及担保债权权益有关事宜(下称"本项债权"),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银行提供的与本项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复印件,走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并就有关事实向×银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听取了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

  〖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见书基于以下前提作出:有关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属真实;有关文件及陈述和说明是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且无任何应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对本项债权的合法成立、存续、数额等有重大影响的事实。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没有完整书面文件支持的事实,本所依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文件、专业经验和常识进行了一定的假设并基于该等假设进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结论,而该等假设可能与事实存在差异或不符。

  〖注:以下说明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

  使用人针对本项债权的任何决定均只能被理解为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非本法律意见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银行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的附属文件,供有关各方参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为正文导入语〗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如下:3、正文以一份某企业并购项目当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组成:;并购主体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

  此外,还要调查交易主体现时是否合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未来的存续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组织结构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

  对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文件,应当到有关部门去核查验证。

  关联方主要调查与并购主体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

  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

  当然,鉴于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方面的有效调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实际调查当中这方面的调查多数流于形式。

  主要财产调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属查证。

  有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特许经营权等,主要审查财产以及已经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

  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调查财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

  经营状况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的来龙去脉、产业政策的演变、对外签订的合作协议、管理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供货商的情况;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委托代理、以及独立销售商的名单;消费者的清单;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情况;主要竞争者的名单;产品销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等等。

  债权债务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

  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

  此外,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常见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也应当纳入债权债务的调查范围之内逐一予以核实。

  环境保护应当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已经投资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具有相关的环境评测报告和证书。

  产品质量企业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是否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

  财务调查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但是,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数据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时候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

  因此,有必要对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类调查一般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情况;研发的投入与收益情况;原始财务报表;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所产生的影响;会计政策可选择条件的不同选择所产生的影响,等等。

  人力资源在这方面应调查的信息资料需包括以下内容:主要人才的个人档案;聘用合同资料;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的年薪和待遇历史情况与现状;员工利益的未来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权、奖金、利益分享、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补助、储蓄、离职、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等;人才流动的具体情况;员工纠纷的具体情况,等等。

  保险调查的范围主要是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险种主要是一般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火险或其他灾害险、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以及雇员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

  诉讼或处罚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以走访相关部门的形式予以调查核实。

  另外,还应当调查企业高级管理层如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人员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优惠政策由于我国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级别不同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果并购主体存在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情形,则要对相应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予以特别关注,在某些情形下,这些政策是企业生存和赢利的关键。

  地方政策鉴于我国地域情况差别很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各地区的行政规章在理解和执行上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报批时间上的不同和报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将对交易双方的成本核算构成直接影响,有时甚至直接影响交易结构。

  因此,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加入此部分调查非常有必要。

  主要包括两类内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的普遍规定,如行业投资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反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一类是针特定行业或范围企业的特殊政策,如: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各类许可证等。

  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和结论将会对并购当事人未来的利益、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去脉",而依据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一一"来龙"。

  调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进而对从政策、产业、行业、财务、法律、人员等等诸多方面的风险、收益进行整体评估。

  整体评估的结果将构成并购的基础。

  4、尾部格式如下:本报告仅供参考,不作证据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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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报告14

  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中。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尽职调查报告15

  一、尽职调查主体方面的审查

  1、审查企业营业执照;

  2、如果是外企还要审查批准证书;

  3、审查项目公司相关许可证文件;

  4、审查出资协议、合资协议;

  5、审查项目公司(企业)章程;

  6、审查验资和资产评估报告;

  7、审查与主体相关文件资料(对外投资、分、子公司〈参股、控股情况〉)。

  二、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审查

  1、房屋产权审查;

  2、土地使用权审查;

  3、审查机器设备(清单、权属、监管、抵押等);

  4、审查无形资产;

  5、审查债权、债务。

  三、重大合同审查

  四、审查公司争议和行政处罚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相关材料

  1、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

  2、保险;

  3职工安置情况(合同签订、缴付社保、涉诉及安置);

  4、税务、环保、外汇、财政、产业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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