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

时间:2023-10-20 16:20:04 演讲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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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发言稿,发言稿的写法比较灵活,结构形式要求也不像演讲稿那么严格,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一件事事后的感想、需要等情况而有所区别。你知道发言稿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

同学们:

  大家好!

  很荣幸被聘为贵校的法制副校长,也非常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与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希望通过这次共同学习,能给同学们带来一些启发,今天我讲三个问题:一是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二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三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分析。

  一、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家庭对青少年的过分娇宠、溺爱以及青少年争勇好斗,恃强逞胜的不正常现象,导致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家庭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且现在独生子女增多,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形性格,当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不良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很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的这种观念,使得他们在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负罪感,直到东窗发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娱乐场所、歌厅、网吧,受其中不良因素影响,一些青少年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重,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的诱惑下,很快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学们平时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的预防违法犯罪,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就是这个道理。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漫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而后悔莫及。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分析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很突出:一是青少年暴力犯罪(抢劫、杀人、伤害)比例偏高;

  二是盗窃案件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占的比例最大;

  三是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偏高;

  四是青少年犯罪年龄偏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从本人从警二十多年以来办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好奇模仿: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好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盲从: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跟随大龄青年盲目干事,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

  攀比虚荣: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一些青少年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

  逆反: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是正当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棍棒教育”的做法“不堪忍受”甚至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

  争强好斗、恃强逞胜、蓄意报复:争强好斗、恃强逞胜、蓄意报复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

  寻求刺激: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此外还有江湖义气哥们型,侥幸心理和攀比型沾有不良嗜好型,沉迷于进巴上网型都是容易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和生理因素。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从上述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来看,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都在他们的心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家庭、学校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和思想品德教育。二是青少年朋友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走在健康的轨道上来。三是我们政法机关还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2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不是生硬的一个文本,也不是抽象的政治宣言,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3

各位:

  金秋的九月收获的日子,我们来到了校园,收获知识,但我要对同学们说的是,我今年的法制讲说话稿是要让同学们收获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很在很多青少年注重书本知识学习,这是好事,我们学习更多本领,为建设国家多做贡献。但是,我们仅仅学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在学习书本知识同时,应当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实现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要求,更是我们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要求。

  现在一些青少年学生不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完全没有法制观念,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一定要有法制观念,法律意识,自己不做违法的事,还要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作为荣城中学法制副校长,我今天为同学们讲三点法律知识,希望对同学们有益处:

  一、我们要做守法好少年好学生,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就是要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做到:为人诚信,礼貌待人,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尊敬长辈,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二、我们要做遵纪守法好少年,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时刻警醒自己,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我们要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尺,规范自己的'言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是规范中学生行为的法律,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罪、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三、我们要积极投身到法制实践活动中,把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作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实践平台,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

  同学们,学法守法是我们每个青少年的义务,我们只有学好法律知识,才能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能够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宣讲,我非常高兴。当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在渐渐地影响到了同学们,我们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以下两点希望和要求:

  一、远离网吧

  好多网吧通宵经营,而且座无虚席,其中,80%以上是打游戏,17—18%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寥寥无几。网吧象一个陷阱,迷恋网吧危害非常大。第一,摧残身体。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第二,心理受损。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便无法把握,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致使学业受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无形之中加重了心理负担。第三,滋事生非。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第四,影响学业。这是必然,因为大量精力用在上网上还有多少精力去搞学习呢?所以,在此倡导全体同学远离网吧,远离这个无形的陷阱。

  二、充分认识高年级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人的青春期大致在14岁左右,近年又出现早熟的趋势,这个阶段,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很差,于是在一些高年级小学生中,开始出现拉帮结派、拜兄称弟、哥哥认妹妹、引校外的学生进入校园的恶劣习气。这种习气一旦发展,势必出现打架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拉帮结派、滋事打架开始的.。不听教育,一步一步渐渐变坏!这样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所以,每位同学要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三、严重厌学后患无穷,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可以说,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厌学的原因很多,如学习困难、课业负担重等,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选择逃学,逃学的危害:除了直接影响学习外,还会滋长不良的品德。学生逃学后在外游荡,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等),同时,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发生偷窃、打架等行为,甚至走向歧途。所以,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这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xx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xx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6

尊敬的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全体同学要知道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的重要性。要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要知道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要学会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作为当代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但我们少数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旷课、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可能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就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共同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期”,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7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

  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8

尊敬的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县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新形式下召开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前启后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王军宏同志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讲的很好,很具体,我完全同意。这次会议还表彰奖励了全县"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侯!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讨论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六五"普法工作的客观估价

  "十二五"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以依法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着眼于以依法治县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不断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认真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保障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的法律法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这一目标,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在全社会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广泛宣传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积极培育公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意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创新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考核验收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农家书屋"以及社区普法设施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为推动普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律进机关"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不断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法律进社区"作为提高广大居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作为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断推进企业的依法管理和诚信经营;把"法律进宗教场所"作为民族地区普法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把"法律进单位"作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方面,不断促进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工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狠抓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依法治理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集中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规范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开设《法治在线》、《普法天地》等法制专题栏目,举办各种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表演,努力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互动、舞台有节目"的立体化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创造性地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繁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近,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决议,这些都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特色产业发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大力宣传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以"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切实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关键,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晋级晋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努力在深化重点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紧紧围绕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从法治途径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公务员、农居民、青少年、特殊群体等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提高执法司法的'公信力,让广大群众体会到严格的公平正义。要切实强化农居民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努力形成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广泛组织开展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场,使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形成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校园、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学法用法,通过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深入扎实地做好社会闲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安置帮教、教育感化、救助疏导工作的法制化和社会化,增强他们的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和心灵归属感。

  (三)要始终坚持普治并举、齐抓共管,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部署,针对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要加强对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要着眼于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导性、服务性、基础性作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同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整治重点乡(镇)、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六五"普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在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责任。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会同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体广电部门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等团体要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奖惩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积极开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就队伍建设现状来看,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不能很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积极争取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违纪人员,纯洁队伍,改善形象,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9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全县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在我校举行,首先,我代表实验中学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青少年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为此,我代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全县五万六千多名中小学生,对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对学生的关怀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积极有效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对于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需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懂法的公民。

  县委县政府领导为全县所有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这一重要举措必将促进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对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廉洁勤政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对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这一工作仅靠教师是不够的,法制副校长来自司法机关,他们对法律问题了解得透彻,都是普法高手,他们的加入必将促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法律和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更应该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的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我们现在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是否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些同学却没有这种法律意识,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会乱扔同学的橡皮,会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乱涂乱画,甚至还会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还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同学张口就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所以王老师希望,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班级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的行为影响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起共同成长,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1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昨天,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和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培养法律精神,做遵纪守法、文明正气的三中人。

  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曾这样说过: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那么,作为追求成为“卓越”人才的每个三中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在成长道路上,如何培养法律精神,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比如说,我们极个别同学,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轻则对同学敲诈钱物,重则拳脚相加,实施校园欺凌,殊不知这些行为就可能触犯了法律,是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因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

  与法同行,要求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常说的“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可见,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遵守法律、纪律,我们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可是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有同学经常讲脏话、说谎话、抽香烟、考试作弊、破坏公物、乱涂乱画,刚刚刷过的雪白的墙壁上就出现了不该出现的脚印,刚刚打扫的包干区又被扔进了食品包装袋、饮料瓶等垃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看起来是小事,其实有时违纪与违法只有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据统计,当前我国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认真接受法制教育。除了在政治课本上了解法律,更要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要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了解《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

  3、胸怀宽阔。产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宽容地待人处事,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4、提高自身控制能力。许多人并不是不了解法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但因为一时的冲动,也许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为形成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作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的演讲献给大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就举例来说吧: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似乎是昨天才发生的,恍惚间还能感到那种地动山摇的毁灭感。那年的媒体报道了很多感人肺腑的人物,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救出7名同学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雷楚年。7年过去了,曾经的英雄少年却已经因为诈骗21人共46.3万而锒铛入狱。法律是严明、公正的,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后,他才悔恨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当时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那同学们,你们在学校是否都能做到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呢?开学来,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大家都能感觉到走在校园内,同学们文明素质提高了,教室更干净了,公物财物损坏率降低了,基本的行为素质提高了,但我们校园内不文明的现象还是存在。

  前不久,我校七八年级个别学生不遵守学校纪律,打架斗殴。这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给自己,给家庭,也给学校带来了不少麻烦。反映出我校部分学生在自律克己,遵纪守法方面做的非常不够。

  在课堂上,你的.一些无意识小动作有可能会破坏教学秩序;你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有可能会打乱大家的思绪,破坏学习的气氛。在课下,你的一句脱口而出的脏话,就有可能损坏学校的整体形象;你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有可能带来校园中的意外伤害事故。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等公害,我们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很差,禁不住诱惑,不服从学校规定,违规进入网吧,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再拿《交通法》来说,如果我们不遵守,也许就会出现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例如,在我们校门口放学期间,有同学骑车带人,三三两两占据机动车道,不看来往车辆,强行猛拐,当机动车鸣笛时还表现出一脸茫然与麻木,殊不知,危险就在咫尺之间。

  邓小平爷爷也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班规,要遵守社会规范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训。遵规守纪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校园,为了社会,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个人的素质前进一步,让民族的素质前进一大步。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3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法律知识。今天作为板桥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与同学们学习探讨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一是分析一下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二是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提出相应的处置办法。

  首先讨论一下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7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不良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某市一起少年犯杀人案中,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因为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从这些犯罪行为来看,主要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义会产生贪污、贿赂等犯罪,不劳而获、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可以诱惑青少年去盗窃、抢劫,同态复仇的报复心理可以导致去杀害、伤害别人,不良气习如赌博、吸毒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

  2、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文化糟粕的影响。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

  4、婚姻、家庭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因早恋行为的影响,造成双方反目成仇,进行凶杀等报复,有一些因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好交往、憎恨男性或女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父母溺爱,不良影响(如赌博、吸毒等)造成失足犯罪。

  5、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6、社会影响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从这些原因来看,我们要健康成长,就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同学们,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等一些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4

尊敬的有智书记,同志们,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秋高气爽、果实飘香的收获季节,在美丽的临川一中举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集中聘任仪式,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领导、法官颁发法治副校长,我感到十分荣幸。特别是有智书记在百忙之中亲临会场,等下还要为同学们授课,让我们深受感动。在此,我谨代表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向出席聘任仪式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市法院系统一直以来对我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今年,市教体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法治副校长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管理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全市各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在公检法等部门,聘请了700多人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91%。广大法治副校长利用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身边的法治案例为广大学子讲授法律知识,累计开展法治宣传课2500余场次,数十万人接受法治教育,法治的种子在广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

  一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连续多年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不少县(区)相继成立了少年法庭。

  今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到抚州市阳光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法治课堂”活动,引导孩子们做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专门派出16名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业务能力精的优秀法官,担任我们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充分体现了有智书记和市法院情系教育、心系学生的高尚情怀。我相信,在有智书记的亲切关怀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法治副校长辛勤工作下,学校素质教育与法制教育一定能够有机结合,青少年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全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也一定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开端。

  借此机会,我也向各地各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机构,强化工作领导,做到教学计划有部署、课程课时有谋划、课本教材有安排、师资配备有落实。

  二要认真做好对接服务。各地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对接服务好各位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开展工作,让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决策,当好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

  三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法治副校长要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帮助学校依法治校。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让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要不断强化管理考核。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聘任学校要积极提供优质的教学条件,尽最大能力满足法治副校长工作需求,真实客观地对法治副校长工作给予评价鉴定,并及时将评价意见报审会商。

  同志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伟大事业,需要我们持之以恒、深耕细作地抓紧抓实。我相信,有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有各位法治副校长的鼎力相助,有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全市教体系统依法治教水平将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也必将取得更大成绩。让我们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强意志,不断加强沟通协调,一起携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精彩发言稿1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传递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国家需要制定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让社会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宪法日,我们并非只是在这一天才想起宪法,其实,每天都是宪法日,法的精神应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平安,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只有学习了法的基本知识,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要守法,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只有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们要用法,用法律的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矛盾,保护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切实旅行自己的义务。我们还要宣传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尤其是宣传与我们相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样,我们才会进一步明辨是非,崇礼守法,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最终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奉献自己的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纪校规等,真正让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