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使用上发言稿的情况与日俱增,发言稿的格式由称谓、开场白、主干、结尾等几部分组成。大家知道发言稿怎么写才正确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1
尊敬的各位、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络,全力为学校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小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学们入学后,学校组织学习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
同学们,新学年意味着新起点,我坚信,有学校的正确,有全体老师的辛勤工作,有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校园将会更加美丽,大家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祝老师和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2
同学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3
各位教师、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在我校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邀请了派出所的,我们的法制校长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这将会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周边常有一些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逗留、滋事、殴打我在校学生,甚至非正常进入我校,并向住宿生索要钱物,学校值班人员及时制止并迅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才未引起严重后果,事后派出所机构对几起不法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罚,还给学校一个安静的'教育环境,我们感谢派出所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派出所民警对我校安全工作的无私奉献。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懂得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有的还和一些品德差、影响坏社会青年来往频繁,蠢蠢欲动。在此,我奉劝并告诫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政教处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处理学生的违纪情况。政教处将会密切配合派出所加大力度处理来自校内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证全体师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最后希望派出所、法制校长,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我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我校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的监控力度,同时,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要求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使我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努力构建我校成为一个文明、守纪,法制、和谐的校园。
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4
中国有一句古语:“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它告诫着我们要遵守规则。就像十字路上的红绿灯一样,所有的过往车辆,行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社会生活也同样如此,只有遵守各种法纪规则,社会秩序才能井然有序,社会治安才能得以维护,人民生活才能安居乐业,和谐美满,,所以这句古语还告诫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都少不了法律的保护。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当懂法律,守法律,不违法。法律是我们行为规范,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的规章制度。法律就像是一双鹰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们,监督着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看见这要一种现象,在马路边只要凑齐一堆人便可以横穿马路,这就是“中国式过马路”。然而这种行为是可耻的,这体现了人们的道德意识比较低下,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过马路这件小小的事情上,我们就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有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有没有遵守法律?或者说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学生应不应该盲目跟从?作为学生的我们,现在正处于分不清是非的年纪,所以我们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而网络则是大部分青少年开始犯罪的原因。在电视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青少年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厌倦学习。甚至为了有足够的钱上网,开始敲诈勒索低年级的同学,对家长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渐渐走向犯罪的深渊,到了那个时候才开始后悔。如果早一点醒悟,远离网络游戏,那么就不会犯罪?这个故事提醒我们要管理好自己,要让自己时时刻刻都遵纪守法。不要让我们幼小的心灵蒙尘,在心中留下阴影,我们应该有一个快乐健康的童年生活。
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规则。“律”则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法律的公平正义给予了人们最大的利益。就像当年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案,一九九六年,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冤枉成杀人案的嫌疑人,处以死刑。直到二零零五年,真凶才落入法网,二零一四年呼格吉勒图才被宣布无罪。这让我们明白有了法律,人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我们不仅要遵纪守法,更要了解法律。要让遵纪守法,从自身做起。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只有人人守纪律,凡是依法纪,则社会安宁,国家的经济才能发展。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而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记住我们的生命和法律是分不开的。生命如树,法律如根,树有了根才能枝繁叶茂;生命如花,法律如叶,花有了叶的衬托才能显得更美妙;生命如鱼,法律如水,鱼儿有水才能在水里悠闲的游走。不要以为我们天天在学校,法律离我们似乎还很遥远,其实我们身边处处是法律,现在我们作为学生在学校学习,班上的班规就是法律;学校的校规就是法律。以后我们长大了出身社会国家也有国家的法律,那是我们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的每个人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
所以,遵纪守法应该从每个人做起,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就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携手共创美好的蓝天!
小学法制教育发言稿5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警校共建揭牌仪式暨法制报告会”,并聘请曙光派出所的担任我校的法制副校长。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派出所对我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情况进一步增多,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不力的因素。由此可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预防青少年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关系,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解决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聘请法制校长,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解决学校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不定期的邀请法制校长参加学校管理会议,参与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每学期都要邀请法制校长作专题讲座,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从而更好的促进我校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每学期都会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活动,增强师生的法纪安全意识;并广泛开展了告别“三室一厅”和“校园拒绝邪教”活动以及“珍爱生命,远离xx”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警校共建揭牌仪式暨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警校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更加美好的曙光。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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