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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3 18:37:0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经典)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经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餐饮服务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教育部、卫计委《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计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计委令第71号)、教育部、卫计委《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计委令1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校园内(不含独立的家属院)所有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 校园内所有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在校园内从事饮食服务和餐饮业经营活动。

  第五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经营者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必须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好从业人员健康查体。

  第七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加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八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加工场所,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九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学校医院与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学校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的要求

  第十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食品质量;禁止采购《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禁购食品。

  第十一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的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贮存严格按照《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的食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流程应当规范。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品加工场所要符合《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第十四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十五条 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餐饮具保洁柜必须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五章 餐饮业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十七条 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加工、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在原工作单位取得的健康许可证无效。

  第十九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及经营工作;患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都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第六章 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后勤保障部是学校食堂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并组织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饮食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岗位职责;

  (二)负责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的申办、备案工作;

  (三)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并对饮食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四)会同有关单位对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做好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事宜。

  第二十三条 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必须学习贯彻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二)主动接受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学校医院与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三)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学校医院与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报告;

  2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省、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调查,按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

  学校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加强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和出售食品的场所,杜绝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用餐者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四条 医院与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是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学校食堂、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校内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建立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完善预警机制。

  (三)建立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协助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完成对学校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监督整改意见的落实,协助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六条 公安处作为学校治安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并主动配合公安、卫生、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清理校内违规经营的流动摊点,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因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隐瞒实情不报、谎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的;加工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加工食品用的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食品加工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sd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将给予取缔、责令整改、吊销卫生许可证、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校园内所有出租房屋且承租人从事餐饮经营、食品加工经营的单位,对所出租房屋的餐饮经营、食品加工经营活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租房屋的经营者,如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处,除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或给予卫生行政处罚外,学校将追究出租房屋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选购查验

  1.选购食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选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豆制品、包装严峻污秽不洁及严峻破损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选购各类食品应留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选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选购人员应记录选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留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四周环境应打扫洁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准时清理。 2.乐观贯彻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洁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准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洁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需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准时修理。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仪容干净,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换工作服,进出工作间必需戴发帽,头发必需全部戴入帽内。 4.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5.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6.工作时严禁吸烟。

  7.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8.抹布专用,常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学问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乐观参与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学问学习和培训,增加卫生学问。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当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洁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物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堂膳食管理人员(唐凡和主任)负责食堂卫生检查,每天一次。

  2、校长、组员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抽查等)。

  3、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内为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和学校采购、进货等。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以及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经营的奶粉应批批索取检验报告。索取的证件复印件应使用专门的档案盒,保管两年。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根据工商部门的通知,在“一票通”下发后,索取“一票通”。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完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逐步完善条件,推行电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在条件不成熟时,进货台账采用书面粘贴式,即指派专人将索取的进货票据(“一票通”使用后索取“一票通”)按供货商分类,依次粘贴在进货台账本上,保管在经营场所至少两年,供消费者查询和有关部门检查。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或知道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标签内容,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上备查。

  五、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受理投诉时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个体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疾,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从业人员出现咳嗽、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隐患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处理食品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吐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落实超市(商场)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食品商品,应当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超市(商场)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超市(商场)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是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检查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由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参加,每两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员,每年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检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的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三)主要检查内容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四)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五)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六)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负责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突发重大食品安全时间随时上报。

  (二)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随时报告给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随时报告给村(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的信息后要详细记录收到时间、报告内容、报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理结束后,各级组织要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组织或者举报人。四、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环节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拒绝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事故情况和资料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条:一旦发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经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的,首先要严肃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及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三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头,各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从严查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9、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11、其他特殊食品的加工按照公司的产品加工标准严格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爱惜及救助方法的宣扬、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立即停用,并立刻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关心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依据病人的状况需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关心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依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制度管理的重要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企业的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企业才能管理规范。

  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制定管理制度可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随着人们对健康与安全意识的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备受关注。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信誉,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幼儿的身体健康与成长。在这里,我们将围绕幼儿园食品安全,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概述

  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加工不当等导致食品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可能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存在会给幼儿带来身体伤害,从而影响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对于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1、加强食品检查管理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幼儿园应该加强食品检查管理。首先,学校应该选用经过国家认证的食品供应商,并且要对食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其次,学校应该加强食品进货检验,对进货的食品进行病原菌、重金属、农药残留、致癌物、季节性病原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日常食品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该进行食品的可追溯性管理。每件食品都应当有唯一的标识码,以便于今后的追溯过程。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学校可以通过标识码查找出问题源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

  幼儿园应该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饮食计划一定要符合适宜年龄段的幼儿身体需求,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供应商进货的食材中进行配备。在制定饮食计划时,幼儿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平衡饮食:食品供应应当具有营养平衡特点,不可偏重于供应某一营养元素而导致整体营养不均衡。

  (2)谨慎选择食品:幼儿园应该严格选择无公害、非转基因等优质的食材,并且使用新鲜、干净、无添加剂的食材。

  (3)餐后饮水:幼儿餐后需要适量的饮水,以促进消化吸收。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

  学校食堂在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时,应该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工人员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考核与聘用,并且有健康合格证明。同时,食品加工人员应该穿戴工作服及帽子,保持手部清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此外,食品加工过程中应该使用切割板、刀具等工具,以避免污染。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需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开加工和存放,防止急性胃肠炎等肠道感染病的传播。

  4、加强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的储存过程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学校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食品新鲜:学校应该在室内干燥通风的环境下储存食品,并且按照使用期限对食品进行合理的分装和标识。

  (2)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学校在储存食品时需按照食品种类分类放置,不同类别的食品应该分开存储以避免交叉污染。

  (3)定期检查食品:学校应该定期对储存在库房中的食品进行检查,检查食品是否合格,及时处理问题食品。

  5、营养师参与食品管理和培训

  营养师对于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幼儿园应该聘请专业营养师参与食品管理、制定饮食方案和营养素的配比,并对食堂加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科普。

  三、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1、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学校应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该包括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幼儿园领导和家长代表等。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该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会议、检查、调查和解决相关问题。

  2、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学校应该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机制。食品安全监测应该由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并且OA流程化实行。

  3、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学校应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应该包括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食品安全培训应该覆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等群体。

  结语

  在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应该对食品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管,加强幼儿园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把每一道食品安全的关口。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为幼儿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洗净。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六、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八、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1、本计划由总经理批准颁布,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使全体员工树立食品安全防护的意识,以促使他们积极参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活动。从批准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

  2、计划分“受控”以及“不受控”两种方式,只有受控的文件在修改时予以更新;公司只允许受控文本。

  3、本计划管理所有相关事宜均有品保部统一负责,未经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计划提供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对于计划持有者要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计划交还品保部,办理核收登记。

  4、计划持有的人员应妥善保管防护计划,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相关文件.。

  5、在使用食品防护计划时,如果有修改的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向品保部反馈品保部再向相关负责人汇报,统一意见后进行修改。

  6、品保部在生产工艺有所改变的时候,对食品防护计划必须再一次进行审核并加以修改。某些条件的改变也可能需要修订计划,如添加新的生产线。更换新的'供应商、新的外包和新的工艺等等,都要严格审核并通知相关人员。

  7、食品防护计划的发放、回收、修改、作废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进行。

  8、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演练以验证计划的有效性,对演练中出现多余或不能实施的项目,应共同商讨进行修改。

  9、厂区内禁止饲养与枸杞鲜果无关的动物,以免对公司产品造成影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或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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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料的控制:

  1.外购原料的控制:质检员按原料质量要求对外购原料进行验收并查验相关证明,不合格原料不得使用。

  2.公司基地原料的控制:基地严格按照良好的农业规范进行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农药和肥料的使用,确保原料农残符合国家标准和进口国标准;加工前,质检部凭基地管理员签名的发运单对原料按质量要求及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3.每产季分别将不同的原料送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中心检验农残含量。

  二、生产过程的控制:

  1.操作人员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专职质检员对其进行监视,出现偏差时按各ccp点纠偏方案进行纠偏,并将出现偏差时的产品隔离待评。

  2.实罐车间应严格执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质检员对半成品质量及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品控部按计划对生产用水、工作台、工器具、操作人员的手、车间空气进行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检验。

  三、成品的.控制:

  1.品控部对每批成品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2.每产季分别将不同的成品送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中心进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的检验。

  四、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

  1.我公司所用的化学物品可分以下四类:a、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b、生产车间清洗、消毒所用的清洗剂、消毒剂;c、设备所用的润滑剂;d、产品所需的食品添加剂及加工助剂(如柠檬酸及d异vc酸钠等)。

  2、所需化学物品应由公司统一购自有qs认证的生产单位和国家批准的经营单位;添加剂必须是食品级并应符合gb2760-20xx要求;化学物品必须是国家卫生部门批准使用的;实罐车间直接接触半成品的设备使用的润滑剂必须是食用级的。

  3、采购入库的化学物品须标识清楚,且做好入、出库登记,并根据其不同类别分库储存;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领用,质检员监督。

  4、使用化学物品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以利于正确使用处理各种化学物品,以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对原料、成品或包装造成污染。

  5、加工过程中维修机械设备时,应先将加工品隔离以防止润滑油等对产品造成污染,修理完毕,设备及工器具表面应及时清洗消毒,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有毒有害物品用完后的包装物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放于车间或有水源的地方。

  7、用于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卫生,无任何化学污染,以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8、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某段时间的产品有可能造成化学污染,此段时间的产品则应作隔离处理,并填写《产品隔离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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