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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制度

时间:2024-05-23 18:11:37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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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共卫生服务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照工作安排对各村进行下乡工作,有事需向院长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及公共卫生信息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级公共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填好后,经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坚持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做好笔记,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组或个人的工作,实行定期抽查、检查,对其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补助。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2

  一、在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等工作。

  二、按照县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以爱国卫生工作为龙头、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村防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坚持每月一次冷链运转接种工作,加强结核病访视、地方病防治等基础性工作。

  八、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3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乡镇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规划、计划、、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负责开展本乡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根据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农村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5、具体负责本乡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病原微生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消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7、负责实施本乡镇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8、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指导开展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本乡镇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预防保健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地方病防治相关政策。

  二、积极组织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开展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开展辖区内疾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四、开展对村级防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贯彻落实。

  五、及时、准确、规范地收集统计上报各项疾控工作信息及报表,并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辖区内开展疾控工作。

  六、规范管理各种疾控资料,年度资料装订归档。

  七、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的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为农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八、抓好村级卫生组织整建工作。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达100%,抓好甲级村卫生所创建工作。

  九、负责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活动,指导开展改水改厕及统计工作。

  十、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4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工作业务运行和管理,提升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动辖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上级单位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顺利进行。制定培训工作制度。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

  1、每年一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一次。

  2、计划免疫培训每年2次。

  3、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每年一次。

  二:会议要求

  以要求通知时间为准,不到、无故缺席、迟到等具体处罚如下:会议缺席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10元。培训缺席一次扣100元,迟到一次扣20元,如有特殊事情需具备书面请假条,报备科室主任并签字。

  三:参加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

  以通知为准,由院部统一安排具体的管理人员参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必须做好培训笔记,并及时向院长汇报。以便更好地完成上级领导要求,完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每次培训、例会记入公共卫生管理台帐。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5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由组长审批,一天以上由主任审批。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每月底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进行业务。

  4、积极上报各种报表,凡县上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组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乡镇政府。

  6、坚持学习,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每周一次政治学习,一次业务学习,必须做好笔记、记好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组组成或个人的工作,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村级信息员的补助。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6

  1、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

  4、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贴留存归档。

  5。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6、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健康教育内容通俗易懂,保证其时效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并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保存留档。

  7、配备儿童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从事儿童健康管理的工作人员(含乡村医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8、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数,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每次服务后及时将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上,并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

  9、配备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工作人员(含乡村医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10、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并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上,并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

  11、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体检,检查一次空腹血糖,并对其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2、掌握辖区内接种适龄儿童情况,为其建卡、建证,严格按照免疫规划程序进行疫苗接种,接种信息纳入微机管理,同时填写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卡。

  13、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传染病病种报告、报告卡填写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执行。相关服务记录及时入档。

  14、做好辖区内高血压患者的登记、建档和管理工作,高血压高危人群每年测量血压2次,高血压患者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免费做一次血糖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档案。

  15、做好辖区内糖尿病患者的登记、建档和管理工作,每年四次随访,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要每年至少测量一次空腹血糖和餐后2小时血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档案。

  16、做好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建档和管理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免费做一次血糖检测,随访不少于4次,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档案。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7

  为了规范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根据《昭阳区公共卫生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卫生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公共卫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并坚持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相关健康知识问题。

  五、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禁止弄虚作假。

  六、工作中禁止收取如何服务费用。

  七、按时上班,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八、必须参加区、乡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九、发挥团队精神,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现象。

  十、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山岗证,展现良好的工作面貌。

  十一、争取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十二、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一、处罚事项:

  1、按照县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评标准”,每一项若考评分数在85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扣发单位项目经费1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2、凡在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工作通报中,若对发现问题点名一处或检查结果直接影响全县或全乡成绩的,发现1处(次),扣发单位项目经费500元。

  3、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督导中,年检表及随访表的必检项目发现1处漏检,扣发项目经费100元;出现1处逻辑错误,扣发项目经费3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4、在访视10例病人中,发现1人弄虚作假扣发项目经费1000元,在县疾控中心和乡卫生院组织的督导中,发现工作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者,除责令立即改正外,按每处每次扣发项目经费100元。

  二、奖励:

  1、在县或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工作督导考评中,单项一次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每增高1分奖励100元。凡连续3次考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的,奖励单位5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

  2、凡在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督导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单位10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

  3、凡年度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任务完成较好,通过督导组人员考评,各项指标均达标者,从项目经费中给予奖励,奖励单位10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同时,给予全乡通报表扬。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8

  近年来,我县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乡镇卫生院人员调整,新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掌握不足,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致使工作进展缓慢、实施质量不高。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圆满完成xx年各项指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县疾控中心负责培训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县妇幼站负责培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培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治未病;县爱卫办负责培训健康教育。

  二、培训时间

  县级培训在3月下旬结束,乡级培训在4月上旬结束。

  三、工作要求

  1、县级培训由县直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公卫科人员和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乡级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和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培训辖区村卫生所人员。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高质量做好本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培训要有通知、培训教材、课时安排、签到册、培训影像资料、测试试卷、总结评估等,各单位要有培训记录,公卫科人员、村医要有学习笔记。

  3、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公卫科工作人员、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村卫生所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规范流程,能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4、培训结束后县直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4月10日前将本次培训工作总结和培训资料上报卫生局公卫股。

  5、县局将在全部培训结束后,对乡镇参训人员进行理论测试,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村医进行理论测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9

  (一)孕产妇化管理制度

  1、由村级妇幼人员做好本村新婚妇女和孕妇的摸底、登记工作,并上报乡卫生院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必须在孕12W前按早孕检查记录要求的项目进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必须在早孕检查的同时做第一次高危评分,初筛高危孕妇造册登记,进行专案管理。

  4、按孕产妇管理的要求时间进行定期孕期检查,达到查五访三,凡属高危,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5、产前检查要认真,填写正确。

  6、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7、坚持产后访视不少于三次,从出院后第二日开始,最后一次访视必须测量新生儿体重,按访视产妇及新生儿记录内容项目进行,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预约产后42天健康检查,收回卡册。

  8、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9、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注特殊标记,并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必须住院分娩,中、重度以上高危孕妇必须转送到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5、提高高危孕妇的'监护手段,确定合理的治疗,选择对母婴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婴安全。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

  7、高危孕产妇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追踪随访。

  (

  三)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

  2、按照规定的“3:2:1”体检程序,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分别在3、6、12月龄各体检一次,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大夫参与体检,认真填写儿童体检卡册。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

  4、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5、筛查出的体弱儿,造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体弱儿应建立专案卡,及时治疗、矫治。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8、儿童体检工作,由村级组织配合,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完成。

  (四)体弱儿童管理制度

  1、管理对象:

  体弱儿管理对象为出生低体重儿、早产儿、婴幼儿佝偻病期,中度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性及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小儿,长期腹泻等影响儿童正常生长发育的疾病儿。

  2、管理办法:

  ①建立专案管理登记,根据每个体弱儿的特殊情况,督促定期复查治疗,定期随访,并做好详细记录。

  ②根据患儿发病原因,指导喂养及护理,并教给家长防治疾病的知识和方法。

  ③疾病愈后及时结案,并及时转入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五)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妇幼人员对该辖区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上报,并将死亡进行建册登记。

  2、乡镇卫生院应组织力量对两个死亡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3、乡镇妇幼专干认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应将死亡病理调查摘要一并按月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乡镇卫生院必须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对死亡报告卡进行完整性、正确性检查和核实。

  (六)妇幼例会制度

  妇幼专干例会是各级妇幼人员互通情报、掌握信息、上报下传、收集资料不可缺少的一种会议形式,县、乡、村都应建立和坚持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

  ①县级每季度召开专干例会,开会时备有报到册,自己签到,迟到缺席者年终纳入检查内容扣分。

  ②乡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人员例会,收集每月出生情况、儿童及孕产妇情况、死亡情况等。

  2、例会内容:

  主要对当月工作进行汇报和安排,还包括业务学习。

  (七)妇幼卫生信息制度

  1、院内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由妇幼专干负责辖区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2、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每年的报表数据及时上报,严格按上级要求时限上报。

  、各级妇幼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严禁虚报数据事件发生。

  4、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应在每次例会上当面核对后逐级上报。

  5、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村级报表必须在月底上报乡级卫生院汇总。

  6、乡卫生院协助村级规范完善各种妇幼信息资料。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0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1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疾病预控制,妇幼工作业务运行和管理,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运行机制、督导机制、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着实提升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推动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上级单位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例会、临时会议及时召开,特定xx年辖区项目工作培训、会议奖惩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其它公共卫生)培训

  1、每年一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及重性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一次。

  2、计划免疫培训每年两次。

  3、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每年一次。

  三、培训、基本公共卫生专项会议、每月防疫例会和临时会议要求

  以当时通知为准,不能无故缺席,迟到。会议缺席一次扣5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1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培训缺席一次扣10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2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如有特殊事情需具备书面请假条。

  四、参加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以通知为准,由院部安排分工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对县通报缺席、迟到人员、缺席一次扣10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2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

  五、以上培训、例会记入公共卫生管理台帐。

  六、以上各乡发生扣款通报到各乡镇卫生院。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2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市卫生局医改办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医疗卫生单位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

  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

  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一)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3

  一、接种单位必须是市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六、接种单位应将接种信息及时录入计划免疫管理系统。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4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三、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自愿接受服务,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告知免费服务内容。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预防接种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及化验等检查工作,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15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开展健康教育。

  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文件,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五、加强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七、要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宣传栏以及讲座、咨询活动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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