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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车间工具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间工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统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移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移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与填写工具卡;工具领用须开领料并填写工具卡。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第七章旧品的报废
业务及行政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对报废工具进行处理。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2
为保证车间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和领用,特制定以下办法:
1、车间公用工具必须建立台账,台账一式俩份,车间和保管员各一份。
2、保管员每月清查一次工具的损坏和丢失情况,清查结果向车间汇报。
3、新领工具必须及时入帐。
4、车间工具只允许车间内部人员使用,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借人,外借必须车间领导同意。
5、车间人员借用公用工具必须登记,使用后及时归还,如丢失和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6、个人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调离时交还给车间。个人所领取的工具,自己必须爱惜,丢失工具自己及时购买。
7、检修时不带个人工具,一次罚50元。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领用单》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领用单》由配件部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
3、工具的保管责任到人。部门统一登记专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仓库应设专用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领用单》统一管理。
第三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专用工具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工具领用单》,注明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领工具。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工具领用单》,拿旧工具到仓库换领。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四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清单》,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1.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填写“工具移交表”并注明移交xx人,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2.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3.继续使用,则《工具清单》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清单》,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清单》到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1.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2.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C、退库手续
1.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工具领用单》,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领用单》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2.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领用单》,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领用单》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四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工具领用人赔偿工具原价。
工具赔偿:
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情况或遗失的工具价格后,到部门经理处缴纳工具原价款。
第五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4
为切实用好、管好铁路的工具,降低公司消耗,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工具管理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具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效能,使其达到最佳投资效益是公司工具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2条工具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及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以促进本公司生产发展和安全生产为目的,坚持管理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3条价值在两千元以下,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等的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4条按照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两级管理,三级核算”的原则,公司工具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公司、分公司、工队(车间)(以下统称工队)三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工具管理和使用部门职责
第5条物资设备部是公司工具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修改《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会同公司运输部、安监室等部室审定分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负责分公司工具申请计划、物资供应中心废旧工具处臵计划的审核批复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工具的招标采购、供应、废旧工具处臵等工作。
第6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协助物资设备部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申报分公司工具配备建议定量标准、工具申请计划;负责执行公司批复的工具采购、供应计划;负责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集中回收、保管、统一处臵报废工具等工作。
第7条分公司要成立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组员为运输生产部等部门科室各专业工程师、安监人员,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履行分公司的工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工队严格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工队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和申请计划并上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分公司工具的计量、检测项目立项及报废鉴定审核、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负责建立分公司级各专业的“工具管理台帐”。
第8条工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具管理办法》,成立工队工具管理小组,工队长(车间主任)任组长,成员为工队核算员、材料员、相关技术员、安监人员和作业组(班组)长,工队工具管理小组负责履行工队的工具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工队工具储备定量建议计划和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工队工具损坏程度和工具报废的鉴定、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工队核算员、材料员负责建立工队“工具管理台帐”,填写工具卡片,负责办理工具的请领、发放、借用、保管、修理、丢失赔偿、报废等手续。
第三章工具的分类
第9条工具按保管形式分为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按使用状态分在用工具(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报废工具和备用工具;按制造形式分为标准工具和自制工具。
第10条各类工具的管理方式:
1、个人使用保管工具系指配发给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由工具使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人负责履行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职责。
2、公用工具系指配发给部门科室、工队、作业组(班组)集体使用、保管的工具,由工具公共使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履行工具的请领、发放、保管、借用、修理、丢失赔偿、报废等职责。
3、备用工具系指为满足运输生产的实际需要,工队配备的应急备用的工具,本着“谁备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由工具备用部门的材料员、核算员负责按照《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备用工具与工队其他物资的管理方式相同)进行管理。
4、自制工具系指为了满足运输生产的特殊需要,在标准工具无法满足运输生产特殊要求和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分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挥专业的技术特长,自行设计、制造(或委托加工)的工具,自制工具由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管理。
5、报废工具系指经工队工具使用部门工具管理小组鉴定,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报废的工具,由工具使用部门负责暂时实物保管,分公司每年定期回收、上缴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由物资部门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进行处理。
第四章工具的配备定量管理
第11条工具配备原则:
1、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按照行业管理惯例,公司工具管理实行“定量配备、按期保养、报废更换、交旧领新、损坏赔偿”制度。实行工具定量配备管理,使公司工具管理有“量”可查,杜绝不合理领用、配发、储备现象的发生。
2、本着生产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工具的'配备定量采用自下而上申报,逐级审核后,再自上而下贯彻执行的管理形式。
第12条根据公司运输生产实际,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当年不做调整的,执行上标准;原则上不允许超定量标准采购、配备、使用工具。分公司在执行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工具使用消耗数据,以便掌握公司工具的真实消耗规律,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工具消耗定额。
第13条工队需配备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由工队负责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报,填写《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一)。
第14条分公司各部门科室需配备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使用年限等,由分公司各部门科室专业工程师负责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报,填写《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
第15条工具配备定量计划审核管理流程:
每年11月10日前,工具使用部门的核算员根据本工具消耗、库存及下维修任务情况向分公司部门科室提报本部门《工具配备定量建议计划表》,经分公司各专业工程师汇总、初审,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每年的11月25号以前,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经物资供应中心专业工程师、物资供应中心主任复核签字后,于每年的11月底前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分公司上报的配备定量计划,会同公司相关部室,共同研究、核定并下发下一分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
第五章工具的计划管理
第16条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情况,提出工具申请计划,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分公司工具申请执行计划。
第17条为满足公司运输生产需要,确保工具质量和使用安全,规范公司工具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管理工作,公司工具类物资实行公司物资设备部统一招标采购,物资供应中心按季度或月度组织供应、配送的管理方式。
第18条分公司自制工具的申请计划,由工具使用部门提出《自制计划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二),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签字后,报物资供应中心备案。分公司专业科室负责组织自制工具方案的实施,并对自制工具的质量、安全负责。实施完成后,由物资供应中心协助使用部门完成分公司自制工具的验收、财务核销工作。自制工具的入、出库管理与其他标准工具一致。
第19条工队的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申请计划,由工队核算员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实际,填报《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格式见附表三)。
第20条分公司各部门科室需配备个人使用工具、公用工具和备用工具(含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机具)的申请计划,由各部门科室的专业工程师根据公司核定的配备定量标准及工具的消耗、报废、库存实际,编制、填报《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
第21条公司工具申请计划的管理流程:
每年12月10日前,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工具申请和季度供应计划表》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经汇总、审核、批准、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辖区物资供应中心。经物资供应中心专业工程师审核、汇总,物资供应中心主任核准签字后,于12月25日前上报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根据公司整体工具申请计划情况,制定相应的招标采购计划。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按照分公司工具供应进度要求,执行公司工具供应、配送计划。
第六章工具的收、发、存管理
第22条工具的收、发、存管理原则:
工具的收、发、存管理,采用工具台帐管理与工具卡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工具使用部门的材料员负责建立《工具管理台帐》(格式见附表四),并建立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卡片。
第23条公司工具的台帐管理流程:工具使用部门核算员、材料员、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认真对物资中心配送的工具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履行签字手续,工具使用部门凭物资供应中心的《物资分配表》(格式执行《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具管理台帐》上登记工具入库。按规定定量配备的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和公用工具,在《工具管理台帐》上登记工具出库数量和去向。备用工具在《工具管理台帐》结存栏载明,其库存管理同公司其他物资管理方式相同,执行《工队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24条工具的卡片管理
1、个人使用保管的工具和公用工具属于已领用但未实际消耗的物资,工具使用部门应加强管理,建立个人使用保管工具卡片(格式见附表五)和公用工具卡片(格式见附表六),严格执行“定量配备、按期保养、报废更换、交旧领新、损坏赔偿”制度。
2、个人使用保管工具管理实行一人一卡,工具一经从工具管理台帐上领出,由使用保管人对工具的使用、保管和安全状况负责。
3、工具使用保管人如有工作调动,要办理个人使用工具的交接手续,并由相关工具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人事劳资部门方可办理手续。
4、公用工具以公用工具使用部门为单位建卡,工具一经从工具管理台帐上领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这部分公用工具的使用、保管、领用、借用、修理、丢失、损坏、赔偿等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章工具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25条为确保公司运输安全,经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分公司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的计量、检测及校验工作。
第26条为确保公司工具的质量能满足公司运输生产和安全的需要,分公司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行业及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维修维护保养规范的要求,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本专业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定期维修、维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由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使用部门按照工具维修保养手册的要求完成。第27条工具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工(器)具、精密仪器仪表、小型机具使用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工具使用人进行岗前培训,对于通信、信号、供电等进口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分公司部门科室应对新上岗的职工组织集中强化培训,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无法正确使用上述工具的员工,不得动用、操作和管理工具,以避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工具损坏。
第28条专业性很强、技术复杂的专用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制度,工具使用部门公用的专用或精密仪器仪表工具管理人员要严把收发关,保证发出的工具处于完好状态,交回的工具状态完好方可入库,如发现问题,工具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工具管理小组汇报,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做好相关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确保公司运输生产的安全运行。
第八章工具的报废管理
第29条公司工具的报废由公司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初步鉴定,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核准。
第30条工具报废流程:
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负责组成三人以上的工具报废初步鉴定小组,定期根据生产需要,根据公司工具配备定量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工具的技术状态,对已到期、虽未到期但失去部分或全部使用功能、虽未到期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报废认定,形成书面报废初步鉴定意见,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签字后,工具使用部门可根据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报废鉴定批复,实施到期更换,交旧领新。工具报废初步鉴定意见及批复要报物资中心备案,原件与工具管理其他档案资料一同由工具使用单位备案管理。
第31条已经鉴定报废工具的管理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章工具的修旧、利废管理
第32条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鼓励工具使用部门和员工个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对已报废工具进行修旧利废,小改小革,使物尽其用。公司每年将对修旧、利废经济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按修旧、利废产生经济效益的20%予以奖励)。
第33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物资供应中心应与分公司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密切配合,根据各专业报废工具的状况,研究制定修旧、利废工作计划,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会同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对修旧、利废效果及经济效益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奖惩意见。于每年12月25日前呈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34条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经修理可达正常使用功能的工具,应与新品分开存放,单独建立《工具管理台帐》,优先发放使用。
第十章工具的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35条分公司(或工队)工具管理小组有权对不按规程操作而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工具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工具赔偿决定,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工具的赔偿和经济处罚工作由各级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负责。
第36条工具的赔偿原则:使用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工器具丢失的,由责任人按全价赔偿;使用期限为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器具丢失后,按使用年限平均折旧,由责任人赔偿工器具剩余价值部分。
第37条工具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赔偿程序:
工具使用部门的材料员填写《工具赔偿通知单》(格式见附表七),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报所在部门工具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经批准后对责任人下达赔偿和经济处罚决定。由责任人携工具赔偿通知单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缴款手续,会计核算中心向责任人出具缴罚款收据。材料员凭此工具赔偿通知单及缴罚款收据按核定标准发放新工具。责任人逾期不办理交款手续的,由分公司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的可按违纪甚至开除处理。
第38条工具因不按规程操作而损坏的赔偿规定:
工具损坏可修复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工具损坏不可修复的按工具丢失赔偿规定执行。
第39条工具的丢失、损坏及重新配备应在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台帐”上记载清楚。
第40条对确因作业条件限制,对工具造成损坏的,工具使用部门的工具管理小组可视情节作出减免赔偿或不赔偿的书面决定,但此决定必须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并作为核算工具损坏修复费用或领用新工具的依据。对故意损坏工具的责任人,除赔偿和经济处罚外,情节恶劣的可按违纪甚至开除处理。
第十一章工具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
第41条公司物资设备部将每年对分公司工具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考核工作,以处罚违纪、表彰优秀、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第42条分公司应把工队工具管理情况的考核纳入工队物资管理考核工作,物资供应中心有责任和义务代表物资设备部对工队工具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和考核,及时指出工队工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将监督、抽查和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
第43条分公司工具管理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工具使用、管理、自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分公司范围内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对工具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奖优罚劣,并把监督、抽查和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工队基础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44条工队长是工队工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每季度对工队的工具管理进行一次帐、卡、物的核查工作,年终作一次彻底清查工作。
第十二章附则
第45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46条公司以前颁布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5
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坏)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流失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有工具的清理
1、现有车间共同使用和个人专用的工具,由五金库联合设备科负责统计,五金库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车间(部门)共同使用的工具器械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员工专用工具由具体使用人负责。
2、对目前五金库外借出去的工具等要重新核对,落实到部门或个人,规范台帐。
二、工具领用及退还程序
1、工具首次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车间主任同意报部门负责人签准后到五金库领取,由五金库建立台帐备查,台帐应注明:领用日期、名称、规格、责任人等。
2、以旧(坏)换新领用前,由设备科鉴定工具的好坏并出具鉴定证明。如仍可使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修复,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3、以旧(坏)换新领用时,凭设备科出具的鉴定证明和旧(坏)工具到五金库领取,如所领工具有旧品时,尽量换取旧品,不需开具“领料单”,如换取新品时同时要开具“领料单”。
4、原工具丢失或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如属于工具质量问题,应追究验货及购货人的责任。
5、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应将所领用工具按照五金库台帐所登记的'如数退还,或经五金库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缺少或损坏的工具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或工作调动手续。
三、工具的借用及归还
1、对不常用工具由五金库负责保存,可办理临时借用。
2、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借用条”,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3、五金库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如损坏根据使用情况分别处理。
四、日常检查
1、五金库根据台帐记录应不定期的对领用和借出的工具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作出处理。
2、工具使用和保管部门的负责人是该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应做好日常的检查和督促。
3、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以上有关涉及到的业务和部门进行检查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将给予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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