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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4-05-22 16:03:30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考勤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职工考勤制度(精选15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1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三制”改革的实施,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凡校外兼课者作停薪留职处理。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离岗,因事请假的教师须自己调课,并把调课后的情况报教导处备案,职工须请人代班,并将代班情况报总务处,因病住院或突发疾病,必须当日内由本人或家属带医院有关证明报告学校并扑办请假手续,因公请假由教导处或(总务处)调课(或落实代班)。

  6、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需由教职工本人处理,离校半天以上者,应请事假。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主请假审批手续

  (1)一周内经年级组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者,由学校报市教委批准;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有关部门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二、检查登记制度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

  2、教师上课由考勤检查员负责检查登记,会议及有关活动的迟到和缺席以及效果由办公室年级组,或有关负责部门进行检查登记,对检查结果每月定期向相关部门统计处理。

  3、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三、处罚制度

  1、教师每缺一节课扣款20元,迟到五分钟扣5元,五分以上扣分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款20元,旷工半天扣款1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缺会一次(含教研活动,年级会等学校规定的各种会议)扣款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作缺席处理。早退按缺会处理。

  5、对待聘人员应按规定坚守在学校上班。

  6、一学期内累计因事请假(不含病假)15天以上,或缺课10节(含10节每迟到5节为缺课1节)旷工5天(含五天,迟到5次为旷工半天)以上者,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晋薪晋级,并扣除当学期福利待遇,下学期将辞聘。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2

  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做好教职工出勤管理,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劳动纪律意识要靠制度约束,更重要的是每个教职工能从思想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充分认识到遵守劳动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我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集体,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勤管理

  (一)全校教职工实行全员坐班制。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晚自习到校上班。如因需要调整工作日,则另行通知。

  教辅、医务、后勤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上班。个别工种因工作需要,各处室在工作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晚自习需安排相关人员到校值班)

  全校教职工每周一早上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

  上课、教研活动、学校活动、全校性会议以及学校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均要进行出缺勤考核。

  (二)实行出勤签到制度

  具体方法为: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学校办公室签到。

  2、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年级组签到。

  3、教辅人员到教务处签到。

  4、后勤人员到总务处签到。

  5、医务、卫生员工到体卫处签到。

  6、保安人员到保卫处签到。

  7、必须是教师职工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各记代签者和被签者一次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下列情况视为迟到:

  (1)有课的教学人员未准时到教室、实验室上课的;

  (2)其他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现场的;

  (4)值班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2、下列情况视为早退:

  (1)上课的教学人员未到下课时间提前离岗的;

  (2)其他人员提早离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前离场的;

  (4)值班时间提早离岗的;

  3、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职守的;

  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

  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不服从组织调配,未按指定日期报到上班,或虽报到但拒绝接受及消极对待分配工作的;

  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并造成“空堂”的,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上网聊天、娱乐、炒股的;

  上班时间学校临时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到的;

  值班时间,未经许可而不到岗的;

  在考勤签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四)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校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2)坐班: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处室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

  (3)上课:由教务处负责。

  (4)年级活动:由年级主任负责。

  (5)教研活动:由教务处负责。

  (6)全校班主任会议、活动:由政教处负责。

  2、各处(组)考勤统计表当月最后一天必须报各校区办公室,各校区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室,并向全校公布考勤情况。

  二、考勤处理办法

  (一)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处理办法:

  按照《江苏省河运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迟到、早退、旷工相关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包括上班、上课、会议、各种活动),扣发质量奖20元;迟到、早退两次,扣发质量奖40元;迟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旷工论处。

  2、一学期,旷工(包括上课、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发质量奖60元。旷工两次扣发质量奖120元。旷工三次扣发质量奖200元。旷工三次以上扣发该学期的所有质量奖。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旷工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能获得校内各种荣誉称号。

  (三)学校不定期对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岗者,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处理。

  (四)考勤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时,要参考部门或个人出勤情况。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来与此有关条例制度废止,以本制度为准。

教职工考勤制度3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

  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关于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的通知》具体要求进行考勤。对于全年满勤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三、违纪界定:

  教职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迟到、早退: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1天。

  旷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3次记警告处分一次,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按"锡人综[20xx]41号"文件精神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旷工1天,扣除当月考勤奖。

  在工作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脱岗。脱岗15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脱岗3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脱岗1次,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脱岗:

  四、假期规定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

  1、病假:教职工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每月病假1天不扣,累计2天及以上的,每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事假1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扣除。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原则上当年未休公休假的应先请公休假,再请事假。

  3、年休假:

  (1)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休假五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休假中遇公休节假日时,可顺延;

  (2)年休假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3)实行寒暑假的人员,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4)当年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不再安排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休假。

  4、产假及其他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程序和手续

  1、教职工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假应事先按级申请,一般不越级请假,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教职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年休假天数有党群处核准。

  4、凡被批准的请假单按教职工管理权限交学校各部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六、请假审批权限

  1、学校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2、学校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七、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所有考勤结果在年终绩效奖励性工资中予以体现。

  九、本制度由学校党群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俞园长领导批准,送施海燕处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发信息无效。

  3、签到记录:幼儿园门口设签到点,每天分上、下午两次指纹签到,如签不上的,必须立即打电话到园长室签到。学年签到的次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经过核实并有住院证明的长期病假,在绩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绩效工资。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该职工的每天实际绩效,调班请假和有班请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则上请假要先调班。

  6、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可以到园长室请假并开出外出单,送门岗陈师傅处才能出岗。陈师傅记录外出时间和回园时间。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时间累加满3小时算半天假。

  7、迟到一次扣一元,学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一学年请假满6天(含6天)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8、女教师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给喂奶时间30分钟。但要事先报园领批准。

  9、婚假、产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直系亲属去世给有关教师三天假,工资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学习、办事、进修(以通知单为准)需请假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扣款。

  二、关于旷职的规定:

  未经领导批准不在岗位,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工资100元。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费用,旷职三天视自动离职,幼儿园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岗教职员工。让岗人员和办理内退手续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视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实,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要给予相关人员两倍于实际病事假的处罚。

  3、考核人员可随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经查实按旷职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5

  为了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特拟订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7:40—8:00点,下午14:10—14:30点,早上8:01—8:10分来者一次扣款50元(教师)、30元(保育员),8:11—8:30分来者一次扣款100元(教师)、50元(保育员),14:31—14:40分来者一次扣款50元(教师),14:41—15:00来者一次扣100元(教师);早上在8:31以后、下午在15:00以后来的一次扣款200元(教师)、100元(保育员)。签到地点门卫室,7:50班级必须保证有一名教师或保育员,7:50班级没有人员的计在教师头上,8:00钟班级2名人员必须在,没有在的计迟到;上下午教师签到时间:11:30—11:50,12:00到班,12:01—12:10一次扣款50元,12:11—12:30以后到一次扣款100元,12:31以后到的一次扣款200元;保育员下午14:40—14:55签到,下午15:00到班,15:01—15:10到一次扣款30元,15:11—15:30到一次扣款50元,在15:31以后来的一次扣款100元。一个月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可以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分管园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一周的报园长批准,一周以上的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病假超过规定时间(1月内累计1周,半年内累计1个月)按照(仁办发【xxxx】15号文件)长期病假人员执行。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和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3天(请婚嫁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产假从孩子出生时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公公、婆婆、姐妹、子女等),假期根据实际情况批准时间。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仁怀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住院病假由保教处安排该教师请假期间的工作,事假和临时病假由本人告知所任课班级的教师,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严格按照《仁怀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销假按照《仁怀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办理。

  四、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1、怀孕假的待遇:教职工因怀孕需请假的,按照(仁办发【xxxx】15号)文件规定的长期病执行工资标准(停发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增量补贴按基本工资予以套算),请假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2、病假的待遇:大病(如: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等)不扣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3、生病住院,请假需提供住院的相关资料,并按照(仁办发【xxxx】15号)文件规定执行(停发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增量补贴按基本工资予以套算),请假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4、一周以下的病假、事假以天计算,病假每天扣工资100元,病假需要有住院证明和医院药物发票为准;事假第一天扣工资100元,第二天扣150元,第三天200元,每天在前一天的基础上以50元递增。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综合奖,病假累计5天(含5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综合奖,请假扣款在工资内扣除(事假每月累计)。

  5、一个月内请事假在1至2天或病假1至4天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

  6、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6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50元(每次开会试行点名制或签到制),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7、旷工一天扣200元,扣除当月综合奖。

  8、公假、婚嫁、丧假不影响每月的综合奖和年终奖。

  9、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五、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仁怀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六、各类假的将按照《仁怀市中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6

  第一条: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对全体在职员工实行考勤制度,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奖惩。

  第二条:学校实行坐班制(详见作息时间表)。

  第三条:学校对全体教职工实行考勤。考勤每天至少一次,由办公室考勤,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条:学校依据考勤记录,每月发放和扣除考勤奖。考勤奖的基数由校长室根据财力确定,在职员工按同一标准发放。

  具体发放和扣除的标准是:

  1、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政治学习、晨会等各项活动,当月出满勤的在职员工按当月考勤奖的基数全额发放(即全勤奖)。

  2、晨会、政治学习或其他学校重大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迟到每次扣除5元。

  3、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等活动不能参加者,每次(场)扣除20元,迟到每次扣除5元。监考、阅卷等重大活动不到校者,按旷工论处。

  4、年级组、教研组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

  5、在规定坐班时间内,无故缺勤(学校抽查)者每次扣除10元。因急事、急病等离开学校须事后补假,按事、病假扣发考勤奖。

  6、在职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在半天以上者,必须在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待校长室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校。因急事、急病等须事后补假。

  在职员工请病假者,每天扣除考勤奖10元,依次类推,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者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有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扣发相应课时津贴。行政、后勤人员按规定扣发相应津贴。

  在职员工请事假者,每天扣除考勤奖20元,依次类推,事假超过5天(含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有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扣发课时津贴。行政、后勤人员按规定扣发相应津贴。

  在职员工请病、事假者,在学期末或年度累计后,扣发相应的'学期或年度考核奖金。

  长期因病、因事不能工作者,按学校与本人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

  以上病、事假不包括婚假、产假、丧假、因公外出等。婚假、产假、丧假、因公外出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7、在职员工旷工者,每半天为一次,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发其基本工资。

  8、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私自调课、误课等,按教学事故论处,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发其基本工资。

  第五条:寒、暑假期间停止发放考勤奖。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能认真履行自己本职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有关请假的规定

  1.婚丧假:符合规定年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亲属丧假一般3天,旁系亲属丧家一般1天。

  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师(婴儿在1周岁以内)参与考勤,不参与抽查。

  3.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要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须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确实不能当面请假的,要电话联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教职工1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且向值日领导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批准,7天以上的事假须报教育局批准。

  4.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属于特殊病须请长期病假须持医院病历、药费收据等报教育局处理。

  5.培训、进修学习。参加会议,需持上级通知到学校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返校后及时销假,不能按期返岗的,需提前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6.非上述情况请假按具体情况办理。

  二、考勤方式

  学校实行按时点名和随机抽查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勤时间、地点

  1.考勤时间:上午从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15分钟;下午从第一节上课铃响前15分钟。

  2.抽查时间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为每天抽查时间。

  3.考勤地点为:办公室、教室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等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如果当日逢集,教职工须参加考勤,上午处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购买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四、考勤实施办法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请假除外)。

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教职工考勤制度9

各处室、教研组: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观念,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及上级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

  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关于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的通知》具体要求进行考勤。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需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由学校另行规定。

  三、违纪界定

  教职工考勤违规分为:迟到、早退、缺席(旷工)。

  (一)迟到、早退:坐班、上课(每节)、各类会议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岗位,10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二)缺席: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上课)的,视为缺席;上正课(监考)每节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缺席一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缺席)

  1.未请假而不上班的;

  2.未经批准私自停课的;

  3.坐班时间因无课而不来校上班的;

  4.因赌气、闹情绪而不上课或不上班的;

  5.请假未获批准但未上课或上班的;

  6.办理了请假手续,但经查实请假原因与实际不相符的。

  7.未请假而未参加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议、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备课组教研组活动、规定应参加的学习或培训和其他应当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按缺席处理。

  四、假期规定

  假别分为:公假、病假、事假、法定假。

  (一)公假: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外出办事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二)病假:分为住院性病假和非住院性病假

  住院性病假必须有县级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缺席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会昌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医疗保险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三)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

  (四)法定假

  1.婚假:教职工需在学期中途请婚假的,按法律规定的假期准假。教职工请婚假的,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超过该期限的,视为放弃。

  2.产假: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看护假:男教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3天看护假。

  4.节育假:教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按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10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30天;

  (4)采用皮下埋植剂避孕的,自植入或者取出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7)施行其他节育手术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5.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包括岳父母、公婆),酌情给假2-5天。

  以上各假别,在计算假期时,将假期间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五、请假审批权限、程序

  (一)教职工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教职工请假应事先按级申请,一般不越级请假,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三)教职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审批单。

  (四)凡被批准的请假单交校务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五)教职工请假程序

  1.到教务处领取请假条,并填写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申请日期,若是病假须递交医院疾病证明。

  2.教师请假交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并调整有关工作(各类补课、班务管理、年级组管理及其它工作)。年级组长、班主任请假还需由政教处主任签署意见。教辅人员由教务组长签署意见,后勤人员交由总务处主任签署意见,并落实代工人员。

  3.教师请假还需交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指定代课教师。

  4.报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假条作旷工论处。

  5.教职工公假、事假、病假(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三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公假、病假、事假三天以上半个月之内的由校长审批。各种法定假由校长审批。事假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病假超过半个月到2个月的,由个人申请并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单位同意,县教育局批准,报人保局备案。请假2个月以上的,由个人申请并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单位同意及县教育局审核,报人保局批准。病假期满后,凭学校返岗证明三天内到县教育局、人保局销假,未经准假自行休病假或假期满后未按时按程序履行销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6.行政人员请假,由校长审批。

  7.教师把已审批的请假条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调整好课务,并通知有关教师,并做好登记,后由教务处于批准当日交校务办存档。

  8.职工把已审批的请假条交教务组长或总务处主任,落实好代工事项,并做好登记,最后由教务组长或总务处主任于批准当日交校务办存档。

  (六)几点说明

  1.非特殊情况请假手续必须提前两天办理完毕,先离岗后请假者,作旷工论处。

  2.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请假申请单的,可由其他教职工及时代为填写或由本人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但须先告知相关校领导安排好有关工作。

  3.不涉及课务的临时性请假须分管校领导准假,早晚自习下班辅导须蹲点领导准假并告知年级值日组长。

  4.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须分管领导准假并告知处室负责人。

  5.若提前销假或延长假期,须到教务处、总务处、或教务组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各处室于批准当日交校务办存档,非特殊情况超假作旷工论处。

  6.教师不得私自换课,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确需换课的,必须到教务处作好登记。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换课的一经发现作缺课论处。

  六、处理办法

  1.每周教职工请假及其它考勤情况,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将公示后的结果纸质稿于次周一上午课间操前归总到行政楼二楼校务办办公室,同时上交一份电子档至邮箱。校务办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统一张贴公示,同时在公共邮箱公示。

  2.公假以全勤计,但下班辅导补助、周末补课费相应核减。

  3.学期内事假、病假各达三天(住院的达7天)以全勤计,但要核减对应天数的下班辅导补助、周末补课费。学期内病假、事假第四天(住院的第八天)开始除核减对应天数的下班辅导补助、周末补课费、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外,事假另按20元/天扣款(双休日除外)。扣款在学期期中、期末当月分两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未扣尽部分下学期续扣。须上级部门准假的长假,在假期内不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4.法定假以全勤计,但要核减对应天数的下班辅导补助、周末补课费,需续假的,从续假之日起按事假的第四天处理办法执行。

  5.迟到、早退处理:

  (1)正课(监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2)早晚自习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3)其他列入考勤的工作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4)月迟到、早退记录累计达三次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6.缺席(旷工)处理:正课缺席一节扣30元,早晚自习辅导一节扣15元,其他列入考勤的工作或活动一节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60元(半天30元),有缺席(旷工)记录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7.教师请假后,教务处安排有关老师代课,并按每节15元的标准发放代课工资,每位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若发现课务冲突应该及时告知教务处,否则按缺课论处。

  8.擅离岗位超过7天的停发工资、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旷课超过30节的,报教育局处理;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先

  ⑴有无故旷课、旷工、缺席的;

  ⑵一学期事假累计三天以上、病假累计七(住院十四天)天以上的;

  ⑶各种会议、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的(含两次);

  10.教师一学期无故正课旷课累计6节以上或擅自离岗三天以上的,当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七、其他说明

  1.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所有考勤结果用于《会昌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会昌中学教职工业绩考核方案》计算教职工绩效工资和业绩考核分。

  3.本制度从20xx年2月5日开始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10

  为加强考勤管理,根据《关于县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范围、考勤负责人

  1、会议考勤:全校教职工会议由办公室考勤;党支部、工会、处室、教研组、年段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考勤工作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2、教学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3、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除外)考勤:实行签到制,由办公室考勤,校级领导、值日行政、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4、保卫干部、生管老师考勤:实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签到并签署到岗时间),由政教处进行考勤,校级领导、值日行政、值周干部、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4、早读、周六、周日考勤由值周干部巡查登记。

  5、晚自修考勤:由值日行政巡查登记。

  6、值日行政、值周干部由值日校长考勤。

  二、请假制度

  1、会议请假:全校教职工大会请假由校长审批;处室、教研组、班主任等会议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年段教师会由下年段行政审批,其它会议由相应负责人审批。

  2、事假:任课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10节;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事假不得超过3天(每天按4节计算);超过者按以下第四款“奖惩制度”给予处理。

  3、病假:凭医院疾病诊断书、住院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办理;病假期间由学校安排代课、代岗。急病的应先电话请假,康复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周(连续计算),超过一周按事假论。

  5、直系亲属护理假:直系亲属护理假期一周(连续计算),假期超过一周以事假处理。

  6、婚假:婚假一周;晚婚(双方均属晚婚的),婚假半个月(连续计算)。

  7、产假:产假135天(连续计算);晚婚晚育者,产假180天(连续计算);

  8、哺乳假:确需请哺乳假的,应提前一个月报校长室审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给予准假。

  9、请私假教师的课程、值班、早晚自修下班应自行安排代课、代岗,否则原则上不予准假。(周六日课程原则上应由同班其他科任教师代为上课,且不上自习课或随意安排为考试。)

  10、公假原则上由请假教师自己调课、换岗,早晚自修下班由请假教师自己安排代岗,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安排处理。

  11、私假范畴为:一般病假、事假等。公假范畴为:学校公差假、住院病假(应有证明)、丧假、婚假、分娩假、直系亲属护理假(应有证明)等。

  三、请假手续

  1、请假应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到教务处领取),注明公私假和请假理由,并提前一日呈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亲自在校办理请假手续时,应于履职前托人或以电信方式向学校请假,并自己安排同班或同学科老师代为上课,事后于当周内及时补假,否则以私自调课论处。

  2、审批规定:

  请假人须填写请假条(请病假者,需持县级以上病历证明等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呈送审批人审核签字。

  (1)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二天至三天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

  (2)请假一个月以上者,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审批。

  (3)校长请假三天以上,报县教育局批准。

  (4)生管、保卫、门卫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安排代课、保管(以便统计时核对),一份交办公室存档。请假人应将审批后请假条及时送交教务处和办公室。

  4、假期满后,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未经批准,视为没有请假。

  6、办公室、教务处统计出勤情况,依请假条以节为单位进行统计。

  四、奖惩制度

  1、每月出全勤,教师按规定享受当月出勤津贴。

  2、除学校公差假外,请假者,须扣出勤补贴每天3元。

  3、教师私假10节以内(行政、后勤、教辅人员私假3天以内)如未自行安排代课、代岗,每节扣5元。私假超过10节者,第11至15节(含15节)每节扣10元,15节以上每节扣15元。

  4、教职工因伤病(因公受伤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请假两个月以内的,原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九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七十;(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八十。

  5、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擅自离岗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凡连续请假或一年请假累计6个月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的除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享受晋级、评优、评先、晋职、评聘职称等待遇。

  7、产假期间可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产假期满,需续请哺乳假者,由请假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同意续请哺乳假的,发给请假人基本工资的80%,不享受分发的各种福利费、奖金、节日费。

  8、教师旷课,每节扣40元。

  xx凡不按教务处安排的课程表节次上课而自行更动(含自习课、班会课)者,视为私自调课,按旷课论处,扣课程表安排教师每节40元。请假人、安排代课教务员明确代课安排,代课人没有到岗,视为代课人旷课,扣代课人每节40元。

  9、生管、保卫值班人员旷岗,每节扣20元(上午、下午、晚上各以2节计算)。

  xx生管、保卫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并自行请人代班。生管、保卫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含中午、晚自修前时段、晚自修第四节、晚自修第四节后到休息时间)。生管值班老师要负责好当天整天的寄宿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起床、宿舍卫生、铁门上锁等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视为旷岗一节。保卫干部要加强校园巡查,对发生的事件应及时到位处理,否则视为旷岗一节。

  10、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除外)旷岗,每节扣20元(每半天以2节计算)。

  xx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保卫干部、生管老师、男55周岁和女50周岁以上的老师除外)都要到办公室签到签离,上午8:00―8:30和下午2:00―2:30到办公室签到,上午11:00―11:30和下午16:20―17:00签离。每次务必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视为旷职。

  xx行政、后勤、教辅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

  11、实验管理人员无上实验课时,不得外出,但可在图书馆二楼阅览室看书。确有急事需外出者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留下联系途径,并在实验办公室门口张贴管理人员去向表,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岗论处,每节扣20元。

  12、图书馆值班人员旷岗,每节扣20元(上午、下午各以2节计算,中午、晚自修前时段各以1节计算)

  xx图书馆值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经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视为旷岗一节,扣20元。

  1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教师会、教研会等教育教学相关活动,有事应依规定请假并及时将请假条送交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每次活动以缺勤1节计),每缺一次扣20元。

  14、升旗、课间操、学生xx等班主任应到场,缺3次,当缺勤一节计,并扣20元。

  15、早晚自修旷勤一节扣6元。(早读以一节计)

  xx早晚自修迟到(上课铃响后未到值班室或教学区视为迟到)、早退(晚自修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早读督修7:30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累计达3次以旷勤1节计。督修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下班教师离开教室集聚聊天的视为旷勤1节。晚自修下班,教师必须做好班级学生出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勤1节。晚自修、早读督修请公假者如无自行安排,学校不再发给下班补贴。

  16、参加函授等提高教师业务素养的学习,请假者扣出勤津贴,以公假论。(早读、晚自修按以上第二款第10项规定执行)

  17、外县教职工每次病、事假可照顾往返路程各一天。

  18、值日行政必须按要求严格在岗值班。值日行政需暂时离开岗位的须向值日校长请假并由值日校长代岗。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旷岗一节,扣20元。值日行政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情况登记,登记表经值日校长签核后及时送交办公室。值日行政若登记失实,记工作失误一次并扣20元。

  19、值周干部擅自离开岗位,无履行职责,视情况扣20至200元

  20、监考迟到、缺席处理:

  (1)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组织考试,学期累计迟到2次视为旷课1节。

  (2)开考5分钟以内,监考未到位的,每次视为旷课1节。

  (3)开考5分钟以后,监考未到位的,按旷课二节处理。

  (4)监考缺席的,按旷课四节处理。

  21、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运用于教师绩效考评、评优、评先和职务聘任考核等。

  五、考勤公示

  学校办公室或教务处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并在值班室公示栏通报,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和查询。办公室在教师会上通报考勤情况。

  注:本规定自xx年春季开始实施。

教职工考勤制度11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12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的内容包括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2、中心校的考勤由各部主任负责实施,各村小的考勤由校长负责实施。坚持工作人员签到和分管领导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

  二、请假

  1、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业务校长审批。事假一天收30元。

  2、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相同。病假一天原则收10元,50岁以上教师病假免收,对因病假给工作造成的损失能在短时间内个人努力弥补的免收。

  3、婚假10(包括星期天),产假为半年。

  4、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旷工一次罚100元,每学期旷工累计一周者,取消评先晋级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奖励

  考勤收款用于奖励出满勤教职工。

教职工考勤制度13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情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提供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必须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必须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教职工考勤制度14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直接向分管领导(教学人员向年级主任,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要在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领导、分管校长批准后再向校长请假;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要持县级以上相关材料报校长室,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2、坚持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

  3、说明:

  (1)请假人应与分管领导配合妥善处理好上课或其他工作任务,若需调课应到校后补上。

  (2)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托人代为请假,需当面履行请假手续。

  (3)在无课情况下,哺乳期女职工上、下午各有30分钟哺乳时间,哺乳离校需到年级主任处填写记录。

  (4)上、下午的第三节课后,学校没有安排任务、无课或看班任务的教师可以离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1分;事假,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2分;

  2、迟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旷工,每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1分;旷课,每节扣除教师考勤成绩2分。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每周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工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考勤扣分加倍计算。

  三、奖惩

  1、对每月出满勤的,发放100元的出勤奖。

  2、对于每月未出满勤的,学校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学期超过18课时,每课时扣5元;病假2周以内不扣,超过2周,每课时扣2元;旷课每课时扣10元。

  (2)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缺席的,加倍计算。

  四、误餐补助、课时津贴及福利奖金

  婚假、产假、丧假:发误餐补助、福利奖金,课时津贴不发;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病假一周内的误餐补助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病假一个月内的年终奖全发,一个月至三个月扣三分之一,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扣二分之一,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误餐补助一周内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事假半月内的年终奖全发,半月以上至一个月扣三分之一,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扣二分之一,三个月以上全扣。

  五、有关假期规定

  1、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0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2、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产假,怀孕3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怀孕3个月至7个月,假期为30天;怀孕7个月以上,假期为90天。产假正值法定节假日,不能延长休假时间,休满为止。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3、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丧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级规定的四种大病按有关文件执行,重大事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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