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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2 14:11:11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5篇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

  一、公司财务由总经理直接主管,一切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有效,若无总经理签字,一切费用由经手人自行负责。

  二、出纳帐务要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并于当月末做好资金盘存表,报总经理一份。

  三、会计要做到帐务清楚,帐账相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相关制度,准确及时做好会计报表。

  四、各种费用的`报销必须做到票据合法、有效,签字完善(即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核人),填写规范,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报销单据的填写: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伙食补贴等,填写红色差旅费报销单。

  2、上述以外的发票,填写黑色费用报销单。

  3、单据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填写无效。

  六、因公借款,应于事后七日内到财务部报销,不得拖欠,并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

  七、转帐支票借出必须登记,经手人签字,事后当天持发票到财务部结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八、各分部监理费现金收入,务必当月到财务部完善相关手续。

  九、希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公司财务部门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监理公司的财务行为理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遵循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各监理公司和所有临时监理机构。

  第三条 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单位的领导人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领导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执行本《办法》,并按照本《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维护和监督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积极性来强化财务管理。

  第五条 必须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更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检查手段,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础。

  第六条 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所有财产属于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的经营资金、财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体制

  第七条 公司为企业法人,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所属单位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企业法人规范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实行“两级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监理代表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两级核算,公司、监理代表处两级管理的体制。

  第九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监理代表处实行报账制。各监理代表处均应设账实行会计监督,严禁搞无账会计。监理代表处每月必须向公司报账一次,报账可采取抽单报账或汇表报账,程序和方式由各处自定。

  第十条 公司会计核算的任务

  第一、全面反映资本金的运用情况;

  第二、反映期间费用的发生情况;

  第三、反映对外投资其他经营情况;

  第四、通过审查、汇总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利润分配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对监理代表处进行单独核算。

  第一、核算监理代表处职工、聘用人员的工资(在册职工加班工资、夜餐费);

  第二、核算监理代表处固定资产和车辆使用费;第三、核算监理代表处的办公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住宿费、食堂开办费、伙食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低物品购置费、会议费、交际应酬费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处的费用成本,为以后的承包制推广积累经验。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凡企业所属的各种收入一律进入公司的合同账户。凡未按本条规定执行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除按公司内部合同上交一切费用外,并处以1、5‰的违规罚款,罚款由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二,会计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一,罚款由公司经财务部直接扣收,不准公费报销。

  第十三条 企业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有权以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外,其他任何部门、分公司和个人都无权签订类似文件。监理公司的贷款、集资或利用其他方式筹集资金,都必须经公司经财务部门认可,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以文字为凭,否则一律无效。

  第十四条 公司对所属监理代表处将逐步实行分账管理,定额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奖,亏损自负。公司的负责人及财会人员有权查询各代表处各期费用的配比核算情况,代表处应该财务公开,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单位任何收入,包括监理服务费结算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和无形资产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钱款均应先存入单位银行,会计部门统一办理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不准设立“账外账”。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负有法律责任。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监理公司属国有企业,所有资产均属国有资本。企业必采取不同形式来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纳入定期责任目标。固定资产年限折旧法提取折旧,折旧资金全部留存,作为更新、保值专用资金;公司总体负责增值任务,增值资金人由部合同体现。

  第十八条 企业固定资产要建立台账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账实相符,定期清点。

  第十九条 凡经公司批准报废、毁损、遗失、出售的固定资产,公司负责人通知经营财务部销账。

  第二十条 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属企业资产范围,必须有价使用,纳入会计核算之中。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企业法人,其它人无权转让。任何赠予、无价转借和盗用均属侵公行为,企业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时诉诸法律保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 纳税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收是国家法令规定的制度,属上层建筑,它是国家强化的意志和政策,纳税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经财部、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原则上每壹年对公司经财部和监理代表财务收支进行一次正常审计。

  第七章 会计人员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其他各项财经制度,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注重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要有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在工作中无故刁难和泄私愤,要树立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工作作风。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企业各项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分清资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管钱和管账要分开,银行印鉴保管要分开,制证和付款要分开。

  第二十七条 经财部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计划、合同、预算、协议和其他有效文件;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并有权要求更正。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结性文件,单位具有法律保证性。会计报表格式及填报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印制。

  第二十九条 会计报表分月报、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各项规定如与国家或上级规定内容有抵触的,按国家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或上级对财务制度有变更或修订的,由公司统一修订。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3

  一、起草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构建塞雷县,通过对社员各项考勤情况各项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主要依据,引导员工考勤不良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首要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工商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体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全部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劳工法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概要: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每月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组织工作时间制度:根据大型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教育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各节假日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已登记的次日报职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考勤表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部门负责人所在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房地产项目投资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进行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考勤掌理。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正职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有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四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管理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半年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间隔。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凡是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之事由不得医务人员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多分钟且没有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破例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判罪,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有关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残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七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宣布文本交至文员处的看成视为缺勤。缺勤六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份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4

  一、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管理驻地监理小组的工程资料。

  二、收文处理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需签核返回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返回发文单位

  2、需转发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批准→转发有关单位

  3、需签核、盖章返回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公司盖章→返回发文单位

  4、只需签核、签阅和归档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归档

  5、凡需要承办或批示的文件必须立即办理,若不能及时办理需要研究处理的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给予对方回复。

  三、发文处理程序:

  拟稿→编号→审稿→签发→归档

  1、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指定拟稿人;

  2、监理发文由提出人拟稿,并按本制度规定编号;

  3、所发文件经总监盖章签字后,方可发出;

  4、所发文件严禁涂改;

  5、文件签发后,由资料员作好发送登记,并归档。

  四、收、发文登记:

  1、收文和发文分开登记。

  2、按资料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

  3、经济签证独立登记。

  4、工程变更独立登记(总监登记)。

  5、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多个分段的市政工程,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发文登记和归档方案。

  五、资料编号:

  1、城建档案和公司统一规定资料编号为:A承建商类、B监理类、C监理内部使用类、D勘察设计类、E业主类;

  2、各工程项目发文统一编号如下:

  发文编号采用MMi-Ni-XX形式;

  MM:表示工程项目名称汉语拼音的字头。如“HW”表示“华为”,“i”表示栋号或区段号;

  Ni:表示政府和公司统一管理的资料分类号。如“B4”表示“开工令”,“C2 ”表示“工程进度跟踪表”;

  XX:表示流水号。如1,2,3,……N。

  3、若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或区段,将资料按验收栋号或区段分开后再编号。

  六、资料归档:

  1、按A、B、C、D、E分五大类分别归档;

  2、每大类采用公司统一制作的样板文件夹按分类编号分开;

  3、上交档案馆的资料由公司资料员协助监理组资料员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整理、归档。

  七、向公司移交资料:

  分类→装订→上交

  1、资料分两部分:一部分按月移交;另一部分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后移交。

  2、按照城建档案和公司的规定(详见资料分类目录)分别装订成册,上交资料宜为原件,特殊情况可为复印件;

  3、装订顺序为:封面、资料目录表、内容;

  4、总监必须对上交公司资料的数量进行确认,并在“资料目录表”签字,盖执业注册章;

  5、移交档案馆的资料,按档案馆要求的资料目录,将项目发生的资料原件按月上交公司独立保管;

  6、每月底最后三天内须将本月资料整理好移交公司;

  7、现场资料员向公司移交资料时,应填好“资料目录表”,并由接交人签字。

  八、监理机构内资料临时移交:

  1、监理机构人员异动时,必须将所管理的资料移交给资料员,办理好书面移交手续,项目总监确认;

  2、若资料员休假或公差外出时,总监应及时安排人员接任资料管理工作,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九、向档案馆移交资料:

  收集→整理→核查→装订→上交

  1、资料员按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资料;

  2、档案馆要求扫描、录制光盘的资料必须扫描、录制光盘。(附档案馆文件材料目录)

  3、总工办对照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检查;

  4、按档案馆的要求进行目录分册、排序、编页码;

  5、资料员装订好上交档案馆;

  6、扫描、录制光盘的资料须上交公司一套。

  十、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1、《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填写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建档案馆;

  2、填写《统一用表》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

  3、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

  4、《统一用表》表头“编号”栏按本制度的规定编号。

  十一、资料借阅: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查阅资料必须征得资料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查阅资料必须经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书面批准方可查阅;

  3、借阅资料只限于在办公室查阅,要求及时归还;

  4、监理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离办公室的,须经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书面批准,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5、借阅人不得拆卸、调换、污损所借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6、不许在资料上圈点、划线、涂改等做任何标记。

  十二、资料信息化管理:

  1、能够用计算机处理的资料均通过计算机完成;

  2、通过计算机完成的资料都必须拷贝存盘,月底与资料一起上交公司;

  3、资料统一按照A、B、C、D、E分类要求存盘,每一分类均设子目录,子目录名即为资料编号,并且软盘上应贴好标签及写保护口,标明工程名称及上交月份;

  4、要求扫描处理、录制光盘的资料,还必须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在施工中有关重要工序需要拍照和数码摄像的',都必须拍照和数码摄像并录制光盘。

  十三、资料保管:

  1.资料员负责好资料的保密、防盗、防腐、防丢、防潮工作;

  2、保持资料的干净、整洁;

  3、监理小组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

  十四、失效资料处理:

  1、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将剩余的资料上交公司;

  2、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和资料员鉴定资料是否留存;

  3、对不留存的资料经总工办批准后销毁。

  十五、总监、资料员的责任:

  总监对资料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资料员对资料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十六、执行制度的考核:

  十七、相关制度:

  监理组行文管理制度。

  十八、涉及的表格:

  1、收/发文登记;

  2、资料移交登记表;

  3、资料目录表;

  4、监理机构发函数量统计表;

  5、监理人员发函明细表;

  6、资料借阅登记表。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5

  一、总公司责任:

  1、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人员的培训,再教育;

  4、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组织每半年、年终大检查;

  6、对责任人实施奖罚;

  7、组织年终总结评比;

  8、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分公司责任:

  1、督促落实公司制度;

  2、对每项工程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总监落实监理部人员并督促到位;

  4、每月向公司报告各项目的监理进展情况;

  5、对项目的监理部进行考核和奖惩;

  6、承担公司规定的相应责任。如受到有关部门经济处罚,按分成比例承担相关责任。

  三、总监理工程师责任:

  1、本公司实行现场监理总监负责制,全面组织、领导、负责现场的具体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的3.2.2规定执行,认真做好监理工作。

  3、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做好五项审查,六方面检查督促工作,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4、做好工地现场巡视,大型项目到位率在80%以上,中型项目到位率在50%以上,一般小项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做好与项目经理的联合周检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监理部工作回顾、分析、总结研讨会,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素质。

  6、每月向公司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7、向分公司提交对项目组成员年度考核奖罚意见。

  8、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四、总监代表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3规定执行。

  2、除规范3.2.4中规定不得行使之外的工作,凡总监不在现场时,均应认真代理总监工作。

  3、协助总监做好安全生产联合周检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苗头,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4、承担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5规定执行。

  2、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碰到难题及时报告。

  3、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应责任。

  六、监理员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6规定执行。

  2、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监或公司报告。

  3、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七、专职安全监理员职责:

  专职安全监理员应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安全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分篇,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质(20xx)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尤其是深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工程是否经专家论证通过。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及重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7

  1、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基本情况

  虽然目前我国实现了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制,但大多水利工程项目业主人员组成依然不完善,多为政府机构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他们大多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缺乏实际经验,对监理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到位,对监理定位认识上存在误区,在工作中大多以一个政府官员的角色出现,行事大多按自己意愿进行,削弱了监理指令在工程建设中的效应,很大程度影响了监理规范的执行力度。一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应该是懂法律、经济、合同管理、技术且具有相当协调能力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而国内目前监理人员的总体情况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2、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行为的规范研究

  2.1 监理组织规范

  监理组织包括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是监理组织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临时组织机构,随着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结束而撤销。规范应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监理单位应通过投标竞争获取监理业务, 并依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范围和任务、服务期限、监理报酬等;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建立监理机构,派出监理人员。

  2.2监理工作人员规范

  监理工作人员规范应强调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规范,承包人的规范上岗(如“五大员”的到位、特殊工种的持证山岗等)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水平,监理人员的规范影响工程建设的控制力度,发包人的专职、规范有利于工程的有序实施。各方参建人员职责分明、规范上岗是监理规范实施的重要基础。

  2.3监理日常工作规范化

  (1)水利工程监理应主要划分为设计、施工两大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其主要内容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和完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事前监理上,即尽量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监理业务规范,就是在进行监理活动时一切事有依据,每项监理活动都有程序,每项监理活动都有标准。无论是监理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理业务的规范都要通过程序和标准这两个要素来实现,也就是要通过程序化控制来实现。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原则

  3.1合法性原则

  规范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及安全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等的规定, 并与其他相关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相衔接, 包括水利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评定等.

  3.2科学性原则当前建设项目管理已逐渐形成一门融合工程施工、管理、法律、经济等多门学科交叉的边缘性学科,建设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多方面内容。制定监理规范,应首先科学界定建设项目管理学科在规范中应反映的内容和深度,其次应充分反映各相关内容当前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以保证规范的科学性.

  3.3可操作性原则

  制定监理规范的目的,在于为监理的实施和监理行为的监督提供依据和准则,相对于法律、 法规和规章,在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准则等方面,应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实践总结制定的大量表格列入规范,应是一种增加可操作性的有效措。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内容

  4.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从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发包人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监理规范应明确相关各方的施工准备,以及因施工准备不足造成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开工后工程不能顺利进展的责。

  4.2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等方面内容, 是监理的主要阶段,在突出质量、安全的同时,规范应全面规定上述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内容、职责。

  4.3工程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对承包人的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实施全面控制,并贯穿于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对上述质量因素的审核、检验以及施工图纸的核查,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4工程进度控制

  主要包括开工条件的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停工与复。对于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停工等,均应取得发包人的同。

  4.5工程投资控制

  是指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施工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而不涉及工程本身概算投资的控制和管。主要包括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根据支付内容, 规范应对预付款支付、工程价款月支付、工程变更支付、计日工支付、保留金支付、完工支付、最终支付、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价格调整等分别予以规定;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审核最终付款申请, 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5、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化工作的建议

  5.1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重要工作,虽说对工程质量只有“亡羊补牢”的作用,却能避免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再发生,同时也能对施工方的违规作业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后续质量控制工作的进行。监理人员应通过检查和检测手段,规范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并对出现的质量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与处理意见工作,指示、监督施工方按照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进行处理,通过严把最后的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2对监理单位体系进一步的改革

  尽管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随着市场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体制改革,但从总体而言,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普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法人结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科学的现象,缺乏高素质人才和资金积累,缺乏持续发展、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制约了监理事业的进一步发。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自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使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方面的控制效果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且所发挥效益日益显著。如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再进一步规范,将会给水利工程施工带来很多便利之处,继续深化我国水利事业。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8

  我国公路建设自1985年开始在世行贷款项目中按照国际惯例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年工程建设监理全面开始实行以来,一改过去政府部门的单项行政监督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监督体系,建立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承包商自我监督三结合的全面管理体系,使我国的公路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其社会效益得到充分肯定。然而由于诸多客观和主观上的因素,监理制度一直没有形成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维护双方利益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监理制”,甚至成为业主的雇员或下属机构,造成了在公路建设中监理过分依赖于业主的行政命令、维护业主的利益而忽略甚至侵犯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大量存在。本文就此现象进行分析,愿与同行交流探讨。

  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行为关系的现状及根源

  1.1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关系的现状。目前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控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资金的支付,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由于资金等问题,承包商处于被监督管理的状态。这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

  1.1.1业主方面。

  1.1.1.1立项后,业主往往以“优化设计”为由,在未和监理、承包商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删减、变更相关的工程项目,或不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要求,随意提高工程的质量等级要求,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加大;前期拆迁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造成窝工,后期利用合同外单方制定的奖罚规定要求承包商按期完工,造成抢工,又不愿意支付上述原因增加的费用。

  1.1.1.2资金不到位,工程款不能按月计量一次拨付,致使工期因资金不足而拖延,监理也无可奈何。

  1.1.1.3因涉及到工程造价控制等问题,指挥部合同处作为负责业主审核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的具体实施部门,成为三方矛盾的焦点:指挥部合同处对已经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过的工作内容、工程量重新审核,形成业主对监理不信任的事实,引起矛盾;重复审核,引起支付时间的延长,致使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给承包商,引起矛盾;有心到现场核实,却又被审核计量等工作困在办公室中,引起变更、索赔等批复困难。

  1.1.2监理工程师方面。监理工程师作为经业主委托、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本应按照规范和法律公平公正的维护双方的利益,而在现行模式下,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有心科学、规范的行使监理权力,在行政上却又受制于业主,无所适从,矛盾重重。主要表现有指挥部合同处对工程计量的二次审核引起监理工程师的抵触情绪;因社会监理事实上成为业主的雇佣,往往会出现只维护业主的利益而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的现象,引起承包商的消极对抗,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利用手中的监督管理权利强制承包商执行。

  1.1.3承包商方面。由于资金拨付大权仍然掌握在业主手中,作为业主雇佣的监理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权却并不承担过多的责任,承包商始终成为三者之间的弱式群体,表现在:业主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总监)大都不具备专业监理资格,承包商苦不堪言业主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和现场管理,和社会监理一起对承包商进行双重管理,导致承包商在具体施工中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1.2矛盾产生的根源分析。

  1.2.1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为出资方的业主,事无巨细统抓统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一时间难以改变,对自己出资建设,却将资金使用、进度管理、质量控制的“大权”完全交由他人处理的现象一下子难以接受的;

  1.2.2作为出资方的业主,经常会认为监理是受自己的委托进行工程监督的,承包商是付钱请来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的,不认可监理独立的监督角色,因而认为监理和承包商都是自己的雇佣,不能接受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的局面;

  1.2.3作为国家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的委托人,业主对工程的进度、费用、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业主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胜任,不必假手他人。然而为了立项,又不得不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社会监理制”。

  1.2.4“经济原因”导致失去“社会监理”职能。监理如果不能按照业主的命令、指示开展工作,就不能顺利得到自己应得的费用,因而只能对业主惟命是从。这样既不用承担责任,又可以顺利拿到监理费,监理失去了“社会监理”的职能,成为业主派出的“施工监督员”。

  1.2.5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不高。他们缺乏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深厚的技术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经济知识和严格的合同意识,综合水平、信誉相对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备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能力,不能令业主十分放心地将工程管理工作完全托付给他们。

  1.2.6个别承包商不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工作,采用非正当的行为诱使或迫使监理人员作假,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2. 对当前业主、监理、承包商混乱的行为关系这种现象所应采用的对策。

  2.1 以FIDIC条款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严格约束三者之间的行为。目前仅仅依靠现有的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对工程施工来说是不够的,需要有专门的、详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专项立法或行政规定,公平、公正的保障三者的责任和权益,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

  2.2建设方应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关管理知识、法律知识,转变观念,摆脱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用行政手段管理工程建设的模式和思路,特别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设以及管理思路要逐渐向FIDIC条款的要求靠拢。同时摆正自己的位置,承认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足鼎立局面的事实,建设方除了对重大变更、索赔进行宏观控制、审批外,应按照国际惯例充分放权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社会监理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赋予的职权和利益,充分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监理和承包商的行为,运用法律和合同等经济手段实施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等目标的全面实现。

  2.3监理单位除了掌握好工程技术外,还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对合同应有清晰的概念,能够熟练运用合同解决纠纷,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监理单位应不断提供自身的素质,在挑选监理人员时,在注重专业素质的同时,也应注重个人的人品,保证监理人员能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真正担负起合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

  2.4承包商在决定投标的时候,应对所投标的工程和拟投入的人员、在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保证进入工地的人员和投标书上的人员、设备相一致,开工后能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质量计划和进度计划完成工程任务。同时相关部门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对进入公路施工市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素质进行综合的、全面的、从高、从严的考察和考核,保证有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和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2.5其他的一些建议。

  2.5.1考虑是否建立三方履约保证金制度。建设方、监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都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作为自己保证履约的信用保证金,存入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厅质量监督站)的专设账户中,在对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深入的考核后,对不能履约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受损者给予补偿。

  2.5.2考虑是否建立工程资金保证制度。即建设方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应在相关的账户中存入拟建工程相应比例(50%、60%或80%)的资金,并保证在开工后若干时间内存入的资金达到100%,这样可以保证工程施工中有充足的资金,避免因资金问题引起的工期拖延甚至偷工减料。

  3.结语 自1996我国实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已经历了10多年的磨合期,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被广泛认可。然而,由于上述种种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目前的这种建设方全抓全管、监理成为建设方“雇员”的的现状,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监理”的监理制度,也使得当前公路建设中建设方、监理、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的行为关系较为混乱,已经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展。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参与公路工程施工的各方能逐渐抛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式下,特别是加入WTO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特殊需要。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9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的积极性,部份岗位根据其所在岗位的销售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激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的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0

  一、引言

  装修工程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程,需要高度的协调、管理和监理。为了确保装修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稳定,装修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监理管理制度。本文就装修公司监理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二、监理管理组织机构

  2.1 监理部门

  装修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专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的工作。监理部门应该配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专业知识。

  2.2 监理人员

  监理部门的监理人员应该具备以下能力:

  熟悉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

  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和技能;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具备较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

  三、监理管理程序

  3.1 监理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

  装修公司的监理管理程序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监督和管理装修工程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的工作;

  确保装修工程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

  督促和协调装修施工各方面的工作,并在必要的时候提出建议和方案;

  对装修公司自身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及时发布装修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报告,并向相关方面做出说明和解释;

  对施工合同和变更单进行审查、核准和管理;

  对装修工程的验收和交付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3.2 监理管理程序的执行流程

  装修公司的监理管理程序执行的基本流程如下:

  对装修工程有关合同、计划和规范进行审查和评估,并确保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对装修工程一切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进行监管和处理;

  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需要调整的地方,发现问题立即及时通知施工方,并在相关工作未解决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调整;

  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对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的与计划相符合的跟踪并检查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时程问题以及材料和设备的安装等问题,并及时处理;

  对施工合同和变更单进行审查、核准和管理;

  对装修工程的验收和交付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四、监理工作的质量管理

  监理人员应该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在装修工程的全过程中,时刻关注工程安全和质量方面的问题,确保装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口头指令应该一律书面发令并保存要点,口头指令应在后续的口头会议上再次确认。

  五、监理管理的应急措施

  装修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在装修工程发生意外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或技术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和客户做出说明和解释。

  应急处置计划应包括以下方面:

  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基本程序;

  抢救人员应急保障设施和器材的准备;

  防止污染和积水等安全措施的实施;

  事故处置后的紧急恢复和后续处理。

  六、结论

  装修公司的监理管理制度是装修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应该制定完善的监理管理制度,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稳定,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监理管理流程的执行应该规范化、标准化,并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保证在装修工程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二、经理办公会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安排一个阶段的工作;商讨工作,作出决策;处理本公司及各监理项目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并决定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范围、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员需求等;研究决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以及经理认为需要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经理办公会议事规程:

  (一)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报经理确定。各部门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在会前二天以书面材料送公司办公室;

  (二)公司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能够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

  (三)凡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事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准备,为会议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对需要会议做出决定的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四)参会人员不准私自录音及整理会议记录,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会议决定的问题。会议精神需要传达报道时,必须报经理批准;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组织工作,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为正式文件,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其他领导会签。

  六、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在会前通知有关参会人员。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本部及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制度,认真负责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议程,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奖。

  3、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动员和发动员工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认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室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部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3、负责对本部室经常性的“三查”(查电线电源有无损坏、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工作,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三)总工办、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职责

  1、依照上级要求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对本项目部职工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提高职工做好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3、加强与项目部驻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项目部和监理工作场所消防安全。

  (四)员工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预防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

  2、自觉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或商品性质存在的火灾隐患、懂得怎样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三能”(能自觉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三查”、“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二、宣传教育规定

  (一)在公司行政办公会上,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实,要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各项目监理部要根据所监项目情况,做好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使监理部员工做至“三懂”、“三会”、“三能”。

  (四)对新录用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办公场所、作业区及生活区的照明、电器设备的线路、开关、插座等严禁私自安装,需要改变或新增的,需报综合办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由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保险丝不得随意变大,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二)严禁使用电炉或电热棒。经批准使用电水壶、电炒锅的,应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三)办公场所、工作现场和生活区需要明火作业的,经批准后,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制定防护措施,做到火灭人离。

  (四)禁止在车库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五)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易燃物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各项目监理部使用的液化气应到有质量保证的供应点购买、换充气。炊事员应按规定操作,不是撤离职守。

  (七)因违章所发生的事故,视情况轻重、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问部门处理。

  四、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一)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动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破损、失效的要及时修复、更换,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三)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定点管理,定期保养。

  五、查改管理规定

  (一)各部室和项目监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由部室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

  (二)节假日、冬夏期间和重要时期,公司协统一组织对公司本部、名项目监理部进行防火大检查,发现火患隐情的,及是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部门应在期限内迅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公司。对整改有困难的火险隐患应在采取应急措施前提下,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对反馈的整改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将会组织“回头看”。

  六、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

  (一)任何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一面组织扑救,一面报警,并速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火灾发生地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抢救伤员、国家财产,积极协助查清火因和责任人。

  (三)凡是发生了燃烧现象的火灾都要上报公司领导和综合办。如有瞒报、虚报或故意迟报的,要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火灾发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四)火灾发生后,要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直接责任有和相关责任人。

  七、灭火作战预案

  (一)机关发生火灾的,由公司领导和综合办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指挥机构,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项目监理部所监项目发生火灾的,由项目负责人指挥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目击者,在大声呼喊的同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在场的其他人员迅速打119报警。

  (三)发生火灾时,电工或其他人员迅速切断总开关电源,并派专人留守看护。

  (四)发生火灾场所的大门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派人配合消防部门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五)火灾施救结束,进入查火因阶段时,要指定专人警戒火灾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项按“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3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4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建筑市场业主的许多不规范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工程建设中诸多方面的问题,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筑市场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投资者和使用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独立地对建设工程项目筹集资金,作出投资决策,并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在建筑市场的主体中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要规范业主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行。

  一、业主不规范行为简析

  1.招投标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一些业主把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变成了邀请招标或变相议标。尽管形式上是公开招标,表面上也很公平,但实际上在招标前施工单位已经内定,通过随意提高对企业资质等级的要求,抬高投标门槛,排斥潜在投标者,并给暗定的承包单位透露标底,创造条件让有关系的承包商中标。还有些业主随意压低标价,缩短工期,附加不平等条件,强迫中标的承包商签订“阴阳合同”,单方面地强调业主意志,严重损害到承包商的利益,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

  2.施工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施工阶段,业主随意干扰承包商经营活动的行为常有发生:有的业主缺少专业知识,却以“优化设计”为由,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修改设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违反工程强制性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给工程留下了隐患;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带资或垫资施工,并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超标准缴纳履约担保金,随时强迫承包商接受一些合同之外的条件,否则就会以没收保证金为由进行威胁;有的业主指定分包商和物质供应商,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商分包管理费,材料采购价格也常常高于市场价,不仅剥夺了承包商合理的利润来源,而且影响了工程的投资效益与质量。

  3.竣工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突出表现为:有的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而业主急于使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分不清责任;有的`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业主却不按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有的工程已经竣工使用,但业主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三角债,破坏了建设领域正常的诚信理念与行为规范,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二、规范业主行为的对策

  1.完善工程建设的法制体系。

  我国已颁发《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这对于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很重要。但在有些情况下,这些法规政策往往局限于一些原则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迫切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一些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使建筑市场能在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有效运行。1)对业主应履行的义务、遵循的建设程序、惩罚处理制度等要做出详尽的规定。要从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的角度建立具体的管理办法,对业主决策不当,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2)加强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对项目的设计、监理、勘察、施工单位和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对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如“假招标”、“暗箱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3)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不到位,不准开工;归账未清,不准建新项目;工程拖欠款可以从业主账号中直接强制划拨;既要开户行审核概预算,控制超拨工程款,也要对拨款不及时和拒不拨工程款的行为进行监控。对在资金管理中的失职行为,要追究责任。

  2.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一支组织严密,反应灵活,监控有力,公正廉洁的监督队伍,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一方面要严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四道关,另一方面要依法规范业主的招标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包括规避公开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和不执行法定招标程序等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应及时沟通信息,实行综合整治、联动执法。对于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执法不力、者,要对直接责任人认真查处,推动合法、公正、高效执法。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使建筑市场成为真正“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进行”的市场。

  3.提升业主素质,强化业主的法律意识。

  针对一些业主法制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的现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代表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业主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均应参加相关部门主办的短期行业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各项建设法规和条例、建设基本程序、项目管理知识,了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学习使“外行业主”变成“明白业主”,使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白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应该做些什么工作,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参建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明白如何做好业主,提高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要使业主树立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合同意志强于业主意志的思想,从而减少不规范行为。

  4.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目标。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为接受项目的委托而开展的技术活动,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等特点。监理单位是技术服务单位,要协助业主进行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实现业主工程建设管理的预期目标。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单位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要以公正态度对待业主和承包商,它与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是平等的横向关系。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而不是依赖业主进行工程管理,建设单位亦无权不规范介入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监理单位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绳,既要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又要注意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公正的认证、决定或行使处理权,正确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

  业主是建筑市场形成的基本主体,业主的行为规范对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业主行为;业主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合同,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以使建筑市场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实现建筑业持续协调的发展。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5

  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市政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项目,其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政工程被建设和应用。为了能够促进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就要优化建设方案和措施,提升市政监理水平,能够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从目前市政监理具体状况作出分析,其规范化管理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这就导致了整体水平比较低,严重限制了市政工程领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进步也存在不利影响。

  1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主要不足之处

  市政工程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极大地促进了市政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建设水平得以提升,为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应该全面建设工程监理体系。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有着一系列的问题无法解决,严重阻碍了市政工程质量的提升,给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1.1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不规范

  市政工程要想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当前的高速发展时期,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管理也比较落后,很多先进管理措施没有应用到实践中,极大地限制了工程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建设部门很多都是政府直接下派,建设单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资质也不能达到要求,导致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追赶工期,设计图纸不合格或者存在没有出具的条件下,导致了施工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还有些市政工程单位人才匮乏,没有技术进行人员招聘,导致人才缺口较大,极大地影响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1.2市政工程技术标准不规范

  市政工程在实践实施阶段,要科学合理地应用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这是当前的现场监理管理规范化控制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建设中,技术标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没有根据实际需要来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有些人员甚至没有掌握足够的技术就开展施工,导致施工现场随意性非常大,而很多人员没有了解设计方案的基础,按照自己的经验开展施工,导致了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地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也会导致技术不规范。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技术交底没有有效地进行,导致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也没有充分了解技术难点和重点,盲目施工。有些人员在遇到问题后不能技术采取措施,导致现场施工混乱,严重阻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1.3监理现场的内容不全面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以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要全面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制度,要优化监理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当前的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环节,虽然实施了工程监理,但是监理内容确是不完善的,导致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一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没有有效地实现材料、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导致监理效果比较差,严重影响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实施阶段,以高高在上的姿势进行管理,过多地干预监理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业务、提升自身经济效益,按照业主、建设单位随意更改监理结果,造成了监理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的质量。

  2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应该逐步的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提升监理水平,要加强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监理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市政工程的建设总体质量满足要求。

  2.1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设置合理的监理机构

  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环节,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应该加强监理管理,优化监理措施,必须要结合管理的需要来构建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做好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根据现场管理设置监理机构。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环节,要积极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明确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标准,积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于复杂性非常高的市政工程来说,其包含的部门比较多,各个部门都有着不同的职能,同时也有大量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这就需要优化与协调各个部门的人员,使得人们都能够按照标准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阶段,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特点,以更好的设定监理组织机构,合理的设置相关工作人员。

  2.2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开展工程监理,落实技术交底

  全面的落实各项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就要明确具体的监理规范管理制度,应该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监理工作,落实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一方面,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的特性出发来进行,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所有项目都能够按照要求来组织进行,以提升技术实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节,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组织进行技术交底。通过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来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2.3合理的确定监理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实施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要从工程的整体角度出发来实现质量的优化,可以提升建设标准和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理管理体系,能够使得各项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从多个方面和角度来组织落实监理工作,然后明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工作方案,以促进市政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制定出监理工作的标准和内容,所有的工期、成本、材料等方面都在监理工程的管理范围内,以保证监理工作效果达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阶段,能够更好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管理方案,也能够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水平。

  2.4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做好监理工作质量考核与管理

  任何制度、程序与标准的实施,都要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所有监理人员都必须要掌握这些标准和规定,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或者项目部应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价管理,要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中的缺陷和问题。监理单位应该配合建设单位来进行人员的培训,以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目标与绩效的考核,考核的结果与人员的福利待遇、奖金等直接联系起来,以促进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所有人员也具备较高的积极性,能够开展规范化的管理。

  2.5加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市政工程的实施现场复杂程度非常高,且施工工期非常长,监理单位应该实施必要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一是要监理人员进入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审查设计图纸,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的沟通和处理。二是在现场设置样板工程,同时应该评比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组织现场严密的检查和控制,切实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三是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合理地设置实验室,以组织开展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四是对于现场监理发现的不合格部分,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次开展施工。

  2.6确保现场监督工作合规,监督过程规范化管理

  项目监理部门成立后,监管者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合规合理化的依照各种条例和一些相关的设计文件来进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领导全体成员,从一开始就做好现场监理。施工前的准备,在施工的过程以及竣工后的验收,需要符合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规划监督作为指导现场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尤其应纳入安全监督,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质量常见故障的预防和控制,并作为房屋检查监督规则作为现场监督一份专业或一级操作文件,根据监督计划和现场的复杂性,对监督方案进行针对性的制定。做好对整个过程的预控工作,现场监督这个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同样也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和通过针对性专门设计的策划,根据图纸,设计公开,监理公开等的联合审查,达到预控效果。我们要求现场监督人员要“四”勤奋,也就是腿眼嘴手比较勤快。这意味着他们应该更频繁地去现场,发现更多的问题,并经常提醒建筑公司,通知承包商如果出现质量上和安全上有隐患的情况,加以改正。以消除萌芽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2.7规范现场监督管理,树立现场监督部门的形象

  我公司对现场监督部门提出了统一的形象建设要求,公司在《关于监督部门现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中,在各部门要求的公告中做;监督办公室门应有明显的监督,由公司的“监督人员职责”,“监督程序流程图”挂在墙上。将员工组成表,项目图像进度图,考勤表,公司的质量要求和目的要求展示在墙上,整齐地放置文件夹、数据框、图纸和文具,并定期打扫。在服装要求上面,总监要佩戴监管的徽章和统一的安全帽,服装也要穿工作服,这以上均是江苏省统一的要求。评估的内容之一都有对总监的服装上面的要求。因为监理工作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的每个项目的跟进,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的处理。

  2.8加强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

  为确保现场监督工作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应加强对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由公司质量保证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实施每个项目的月度检查制度。它主要检查项目实体的质量,安全情况,监督文件和其他项目监督指标的控制情况,并评估现场监督工作。公司检查组对现场监督部门的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监督单位、建设部门、施工方、投资控制、进度、质量、实现行监督责任、其他方面。公司质量保证部门每月都会报告公司内部的评估情况,并要求每个项目监理部门从各自的项目中吸取教训,并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将月度考核与监事处处长和各级监事的绩效挂钩,以此作为人才选拔、晋升、提薪和公司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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