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奖惩制度1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早上7:30到园,下午13:40到园。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以上在扣除当天工资外加罚20元,特殊事假扣除15元。病假得有医院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亲近人丧事或本人婚事不作处理。
4、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2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交,未按规定上交,一次扣5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批改过程中有错误没有发现一次扣除10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的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8、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9、教育教学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三、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颁发的一切公物,由园长登记注册。学期结束后清点,若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到园长处报损,由园长备注后更换。
2、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5元。
3、接待幼儿或家长要热情,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和家长争吵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50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6、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解除聘用。
7、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8、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10、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幼儿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10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行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和幼儿整体着装,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的,一次扣10元。
6、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8、午睡床单和被褥要一周一次暴晒,发现脏的要及时清洗,午睡时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9、每月安全奖40元。
幼儿园奖惩制度2
为将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全园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确职责,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署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岗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自己承担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2、幼儿园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岗位根据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日常的检查、汇报、排除安全隐患工作。并做好记录,做为幼儿园考核的依据。
3、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过程中,不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学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则,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工作,并做为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去做。幼儿园对各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首要考核依据。
5、幼儿园在检查安全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园长谈话,给予批评,第二次在全体教职工会给予点名批评,全校通报,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6、幼儿园安全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岗位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模等各种荣誉的评选资格,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7、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计入量化考核成绩,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一、具体实施方法:
考评:
幼儿园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每月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教师的安全工作予以奖励或惩罚。
奖励:
每月幼儿园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每月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奖励100元。
惩罚:
(一)受伤。幼儿因各种原因受伤,缝一针扣10元,缝两针扣20元,三针扣30元,缝四针扣40元,缝五针扣50元,后果严重者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骨折。幼儿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骨折,每次扣50元,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三)脱牙。幼儿因安全事故出现脱牙一颗扣10元,二颗扣20元,三扣30元,后果严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正常换牙而出现的脱牙不属安全事故,但要以医生诊断为准。
(四)鼻塞、耳塞和吞咽。教师因失职造成幼儿鼻塞、耳塞或吞下异物情节较轻的每次扣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20元。
(五)体罚。凡因教师体罚幼儿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倍惩罚,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评职实行一票否决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注明:出现以上安全事故不享受教师安全奖励,聘请教师惩罚资金从工资中扣除,公办教师从绩效工资中扣除,谁当班谁承担责任若两位教师同时当班则共同负责。
其它1、教师当班时间离岗、长时间接打电话、串班、吃东西、打堆闲聊、做私活等,查到一次,扣除5元。
2、当班教师不按规定交接班,未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幼儿尿裤、尿床、大便等未清洗干净,查到一次扣5元。
3、幼儿出现咬伤、抓伤一次扣2元。
4、安全、法制、心理健康课程未纳入班级课程计划,以及未及时开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一次扣除5元;如实填写各类安全工作记录,上交安全教育工作材料,每差一次记录或每缺一份材料,扣除2元;未按幼儿园要求及时发放各类安全告知书,未向家长尽到告知、警示、宣传、教育责任的,一次扣除5元。
幼儿园奖惩制度3
一、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xx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建议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提供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情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幼儿园奖惩制度4
一、奖励制度
1、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单项奖。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班级、个人予以奖励。
2、履行职责优秀者给予奖励;超出工作量者给予超工作量奖;完成目标考核给予目标考核奖;为幼儿园赢得荣誉的给予荣誉奖。
3、专项奖励:
(1)荣获各级先进或优秀的,奖励津贴为:
园级:100元;镇级:150元;县级:200元;
市级:3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500元。
(2)学科大比武奖励办法:
参加片区复赛单人奖励50元,获得片区一等奖100元;
参加县级决赛,获得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获得县级学科带头人再奖励500元,同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津贴增加政策;
参加市级学科大比武,或得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获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再奖励20xx元,同时按县学科带头人津贴的双倍计发,省级赛课按市级双倍计发。
各级奖项均按同等金额计发给各教研组;个人和教研组获奖金额各级均累计核发。
(3)集体或教师个人参加其他竞赛获奖者,奖励办法:
园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
镇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片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国家级:一等奖18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4)指导幼儿获奖,对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级别的奖励:
园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镇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县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市级: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省级: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国家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5)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奖励津贴为:
①文章发表:县级50元,市级2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600元。
②文章获奖:
县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③注:所有获奖项目由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时到保教办进行登记;
与他人合着按合着人数均摊,增刊按各级折半。
4、岗位津贴(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1)班长津贴:每月50元;
(2)教研组长津贴:每月40元;
(3)教代会成员津贴:每期20元;
(4)园报主编津贴:每期100元;
(5)社会实践小组指导教师津贴:每期100元;
(6)超工作量津贴:托班8元/生,其余班级6元/生,行政后勤人员领取平均奖;
(7)接送补助:5元/次;
(8)代课补助:10元/半天;
5、行政、后勤人员通讯费补助:
(1)园长:每月按话费清单实报实销;
(2)保教主任:每月50元;
(3)后勤主任:每月50元;
(4)保育主任:每月30元;
(5)出纳:每月30元。
6、安全奖励(按考核结果发放):每期200元。
7、清洁卫生奖:按每周卫生巡视与检查情况评定等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8、目标考核奖:
9、履行岗位职责月考核奖:96分以上为一等奖,90—96分为二等奖,80—90分为三等奖,80分以下不领取奖金。
10、学期全勤奖:按教职工出勤情况分为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全期未休假者另奖励20元;学期累计病假半月以上、累计事假五天以上无全勤奖。
一等奖:全期无病假事假者;
二等奖:病假三天以内,无其他假;
三等奖:病假三天以上或有事假者。
(注:学期累计病假半月以上、事假学期累计五天以上无全勤奖。)
11、综合奖: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综合考核进行量化打分。
病假累计15天以上半期以下(含半期)、或事假学期累计五天以上无全勤奖。
12、学历提高的'奖励办法:大学专科200元,大学本科300元。
二、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须说明原因,具体处理办法参见《镇中心幼儿考勤制度》。
2、休假:
(1)病假:必须具备假条,并且有医院有效证明,交保教办。每学期两个坐班半日请病假不扣钱,超出后病假一天扣10元,坐班半日病假扣3元,当班半日病假扣5元。休病假一周扣除1/4月奖,学期累计15天,扣除1/2履行岗位职责奖。
(2)事假:必须提前向保教办递交假条。每期一个坐班半日请事假不扣钱,超出后事假一天扣20元,扣3分;当班半日事假扣15元,扣1。5分,坐班半日事假扣10元,扣1分,扣除的分数累计计入个人期末考核。
事假超过3天,扣除当月月奖;学期累计15天,取消履行岗位职责奖。
(3)当班请假实行累计时制,20分钟起计,累计2小时为一个半日活动,分别按病事假同等标准扣除奖金。
3、当班时间做私事,发现一次扣5元。守午睡时睡觉者,发现一次扣5元。
4、擅离职守酌情扣除奖金。10元起点,上不封顶。
5、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扣除1/2月奖和1/3期末奖;旷工三日以上扣发三天工资,取消月奖和期末所有奖励,同时幼儿园与该教师解除聘用合同或按情况实行高职低聘,并报县教育局。
6、事故的处理
在坚守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对于事故的处理:
(1)缝针:一次扣5元,期末扣3—5分;
(2)骨折:一次扣20元,期末扣5—10分;
(3)幼儿走失:在开学半月以内幼儿走失的,当班教师能够及时报告幼儿园领导,并找回幼儿,扣除1/5月奖和活工资;在开学半月以上发生幼儿走失的,扣除1/3月奖和活工资。
(4)鉴于助理教师的工作特点,对于事故的处理金额减半。
由于教师脱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违反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的处理办法:
(1)不注意教师修养,与家长争吵辱骂,影响幼儿园声誉者,扣除活工资和1/2月奖;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发现一次扣40元;造成恶劣后果的取消当月奖金和期末奖,并取消上岗资格;
(3)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幼儿园声誉者,扣除1/2月奖和活工资;
(4)擅离工作岗位,随意串班、聊天者发现一次扣5元;
(5)教职工仪表服饰、言谈举止符合职业要求(见教师行为规范),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0元。
幼儿园奖惩制度5
一、奖励:
1、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__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推荐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带给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状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能够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幼儿园奖惩制度6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符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责任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责任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责任,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幼儿园奖惩制度7
为全面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奖
1、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奖励:全国性交流2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园内交流2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200—150元、省级100—80元、市级50—30元、市直30—10元、园内20—1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主题版更换及时,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50—30元。
4、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绘画类:国家级50—30元、省级40—20元、市级30—10元;文体类:国家级300—200元、省级200—100元、市级100—50元、园内50—30元。
5、每年评出2—3名优秀活动设计者,奖励50元。
6、教研组长每月获40元补贴,每年奖优秀教研组200元,教研组长50元。
7、每学期评选先进班3个,各奖50元,优秀班主任另奖20元;评选标准为:教学效果占25%、入园率占25%、教育服务质量占20%、出勤率占20%、清洁卫生占10%。
8、制作玩教具奖:制作的`玩教具数量多、经济使用,受到孩子喜爱,酌情给制作者奖励50—20元。
二、工作制度奖
1、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者,发现一次扣10元。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发现串班、按规定不在岗、班内无人管理幼儿者,发现一次扣带班人5元(无任何理由),上班干私活发现一次扣10元。
3、服务态度不好,与家长争吵发现一次扣10元,态度恶劣、拒绝承认错误者,扣发月奖。
4、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1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一次扣20元。
5、对幼儿体罚一次扣20元,变相体罚一次扣10元,对孩子粗暴、大声训斥,发现一次扣3元。
6、带班期间孩子丢失,教师及时发现并找回,一次扣10—50元,孩子走失老师不知道或寻找时间过长,将根据实际情况扣50—100元,情节严重者从严处理。
7、带班不按时组织活动,教师凑在一起讲话打闹,发现一次扣5元。
8、对园内的物资不准外借和私用,发现一次扣5元,如损害或丢失,外借人按价赔偿。
9、如不按幼儿来园实际天数画考勤,家长反映属实,发现一次扣10元。
10、上班时,接孩子时间要与园里作息时间一致,不得提前,违者一次扣5元。
11、不准吃幼儿的东西,违犯一次扣10元。
12、在园内乱刻乱画或乱拔花草树木的幼儿,发现一次扣带班老师2元。
13、要保持卫生区清洁,如发现打扫不彻底或保持不合格一次扣1—5元,借故不打扫每次扣10元。
14、要根据幼儿的年龄、身心特点进行教育教学,按规定制定教学计划,每周五交周计划和备课本(请假一周以上或外出学习除外),迟交一天扣2元;发现没备课上课,一次扣3元;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计划,不按计划组织活动发现一次扣5元,保育员不按时进班发现一次扣2元。
15、保教人员带班时幼儿发生事故,如:摔伤、砸伤、烫伤(轻度)等,根据伤情扣5—50元,脱臼(非习惯性)一次扣5元,缝一针扣10元;幼儿摔伤造成骨折、手术,脑震荡、脑出血、烫伤(重度)等意外事故,承担一切费用(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40%。如属完全责任事故,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扣一切费用的70%。
16、保管员严格按职责办事,严把物品借还关,借还的物品必须办理借还签字手续,如不按制度办事,发现一次扣3—10元,因管理不善物品丢失,管理员按实际价值赔偿。
17、收费员要严格按会计职责办事,做到帐目清楚,出现收支错误将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扣3—50元,因管理不善资金丢失,一切后果自负。
18、因工作失误使幼儿园形象受损,视情节扣20—100元。
19、炊事员不按时开饭一次扣5元,餐具不消毒一次扣10元,剩菜多或腐烂变质一次扣10元,不按食谱做饭一次扣5元(经园长允许改食谱除外),发生食物中毒视影响程度扣罚相关人员100—1000元。
20、保健医生负责督促各班搞好卫生保健、消毒隔离、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出现大面积疾病传播扣5—20元。
21、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及全面工作,副园长负责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并协助园长做好其它工作,出现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扣100—1000元。
三、其它
1、出勤率:各班人数在本学期出勤率居全园1、2、3(出勤率为85%以上)者分别奖班级30、25、20元。
2、网站上传文件奖:以班级为单位,前三名分别奖40、30、20元,不按规定上传者适当扣罚。
3、“敬业、创业”奖,奖金为10—200元。标准为: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园方采纳,获得良好效益者;能沉着冷静处理意外情况,使幼儿园避免或减少损失者;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努力研究改进,有所创造,成绩显著者(获一等奖);能事先举报有损幼儿园荣誉事件,维护幼儿园利益者;受社会赞誉,被新闻媒体报导,为幼儿园树立良好形象者;连续三年全勤者。
幼儿园奖惩制度8
由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并参照职改考评体系,采用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园的治安员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分别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处罚。
一、奖励条例:
1、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2、主动关心集体、争做好事、爱护儿童、乐意做份外事。
3、积极投入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能为办好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献计献策。
4、遇到突发情况能挺身而出,为幼儿园着想、为孩子着想、并为之作出贡献。
5、在工作中能注重幼儿安全,并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出事故的进行奖励。
二、处罚条例:
1、语言粗鲁、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2、不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擅离岗位、聊天、串班、干私活、借公济私的行为。
3、不服从管理,影响同志间关系。
4、违反财务制度,挪用公共财物,损害幼儿、家长利益,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5、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影响同志关系,有损于幼儿园形象。
6、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等处理参照有关规定和“内体改方案”执行。
幼儿园奖惩制度9
制定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批准人: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晋州市发达运输队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及奖惩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5)《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
3.2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术语。
四、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2)公司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安全科负责,考核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五、详细规定
5.1基本原则
(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考核形式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采用现场检查、记录资料查阅、相关人员评议、平时统计汇总等方法,按公司分工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责任考核。
(2)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周期分别为每年1-6月,7-12月。考核结束次月的10日以前奖惩兑现。
5.3考核标准
(1)各级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
(2)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若发生重大事故,则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退出考核。
(3)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总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总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细则见《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
5.4奖励规定
(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避免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3)在紧急情况下,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4)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者;
(2)一次性嘉奖,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验证,报公司经理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及时的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4)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4)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公司经理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5)本年度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5.4处罚规定
(1)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1)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3)无证从事运输作业的或指派者;
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
6)不按规定报告交通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部门责任人;
7)擅自拆除或改动车辆动态监控装置的;
(2)违规操作发生的事故处罚
1)管理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20-50%的经济责任。
2)驾驶人员不听从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的,处以50-100元罚款。
3)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50-100%的经济责任。
(3)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规定处理。
2)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部门未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对部门责任人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理。
3)对交通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5)安全培训不到位。
(6)驾驶员及员工(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3)伪造交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5)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7)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安技科的管理和监督,自行其事。
2)对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8)罚款处理,由安全科报公司经理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扣款。
幼儿园奖惩制度10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避免发生各种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保护幼儿园教职员工以及全园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安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保安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保安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保安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做好中途探访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
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安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保安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幼儿园奖惩制度11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教学、生活、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幼儿园奖惩制度12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升、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三条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可单独组织,也可与教师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办法采取在自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做出考核结论。
第四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2、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4、行为失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
5、违反以下“十不准”。
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打骂、讽刺、挖苦、嘲笑、侮辱学生或停学生的课;
不准厚此薄彼,歧视有障碍的学生,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不准对家长盛气凌人、斥责家长、让家长陪读、罚家长代学生受过;
不准收受家长钱物、暗示家长请客送礼,让家长办违反政策的事或帮助,推销产品;
不准向学生收取学校规定以外的费用,截留本应上交或退还的钱物;
不准在教室里抽烟、酒后进入教室或找学生谈话;
不准说脏话或向学生灌输消极落后的`思想;
不准违犯上级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或购买学习资料;
不准上无教案、无准备的课或带着个人私怨上赌气课;
不准违规私自安排学生进班、调班、转学。
6、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五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幼儿园奖惩制度13
一、奖励
1、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工作态度优秀、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等);
2、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励。凡每学期评出的优秀个人、班组可获得奖励;
3、辅导幼儿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可获得奖励;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幼儿园奖惩制度14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城镇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幼儿园奖惩制度15
1. 病事假提前向园领导请假且有假条,无故缺勤一天,按待岗处
理。迟到一次扣 5 元,三次以上扣一天工资。出园办事不得超过半小时,违者扣 5元。
2. 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挤伤.烫伤.扭伤.抓伤等,有其中一样,按轻重扣罚工资 20元,并付一切费用。
3. 幼儿有病没有及时发现,幼儿没有吃饱的,接到家长投诉,应
该给家长赔礼道歉外,每发生一次扣5元。
4. 幼儿尿床,尿裤没有及时处理者,每项扣5 元。
5. 老师在上课期间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违者一次扣5元。
没按时备课者一次扣 5元。
6. 幼儿老师不许留有长指甲,以免碰伤幼儿,违者扣 5 元。
7. 每班按幼儿出勤率给老师一定的奖励。
8. 每月按时到各班抽查学生学习状况,抽查过关老师奖励 5 元,没过关老师扣 5 元。
9. 在学校活动中,哪班幼儿学生表现的非常出色,受到家长的一
致好评,会给予幼儿老师一定奖励。
10. 老师不许打骂幼儿,变相体罚幼儿,两次以上者,做待岗
处理。
11. 在幼儿午睡期间,老师不得离开,以免幼儿出现一些问题,例如腿抽筋,被子掉了,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发现一次扣 5 元。 12.
各班的物品要保管好,丢失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发现
按物品原价陪尝。
13. 每位幼儿老师有任何意见都可以提,如果你提的意见是为
幼儿考虑的,对幼儿园帮助很大,奖励 10 元。
14. 接送学生,如有漏接.漏送,一次扣10元,有幼儿没人
来接让幼儿自己回家的,如有丢失,所有责任老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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