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的制度【集合】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采购管理的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管理的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选购及领用流程,并有效节省费用,避开资源铺张,特制订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的选购、领用流程仅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用品、设备等选购,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选购。
三、办公用品选购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预算内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依据库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选购,选购时间为每月20日,遇特别状况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有特别需求的,须在每月20日前申请,逾期则下月选购。
其次条各部门所需预算内特别规及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申请(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及用途),申请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选购,若遇预算外急需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人事部进行选购。
第三条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订格式、规格,由部门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印制。
第四条本方法所指办公用品分为
1、低值易耗品
第一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插座、电源线、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裁纸刀、印台、U盘等以及办公文
具类如:铅笔、橡皮、胶水、胶带、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抽杆夹、文件袋、文件夹、印油、资料盒、签字笔、笔芯、白板笔、萤光笔、修正液、订书针、尺子、长尾夹、卷笔刀、电池、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其次类: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纸、纸杯、茶叶、水果、烟等。
2、耐用品
第三类: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四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幻灯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电风扇、音响器材、电话机等。
第五条全公司常规办公用品费用每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因人员或业务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标,则报请总经理审批进行调整。
四、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第一、二类办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领流程需求部门登记)(预算内)行政人事部选购需求部门领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帐
2、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单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询价总经理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选购领取发放,同时建立领用台帐,记载各部门领用状况。
3、全部员工要勤俭节省,杜绝铺张,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4、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五、选购费用报销全部办公用品、设备选购后,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费用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性特别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协作行政人事部先行选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选购。
2、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的(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至少提前5天做出选购方案,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选购。
3、对专业性物品的选购,由使用部门帮助行政人事部共同选购。
4、办公用品原则上依据选购方案由行政人事部选购和保管。
5、凡属耐用品类,按部门岗位确定相应配置,如有质量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更换、修理和其他售后工作。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7、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交接人对比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员工应本着厉行节省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各类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报废处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经理负责。
签发:
员工确认:
20xx年xx月xx日
昆明鹏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的制度2
一、 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
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
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
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
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
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
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
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
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
,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
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
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
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
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
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
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
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
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申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
到人保管使用。
采购管理的制度3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
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
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
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
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
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
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
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并按此依据作为结算凭据。
第十二条
合同履约金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不良情况或质量问题归还给中标人。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或大型设备的验收应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提供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方可结算。
第十四条
在工程合同签订中应尽量明确,工程量清单和补充原则和方法,工程量调整原则及计算合法,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和方法等多种因素应尽量考虑进去形成约定。
采购管理的制度4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选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选购活动。
二、选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选购,每次选购金额在元以上,必需有3家以上供应商供应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选购合同,必需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修理部共同参加,调研汇总各方看法,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
公司选购管理制度。
属集团选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别
选购人员不得参加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选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选购部依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全都性原则
选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需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全都。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意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状况下,准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全都,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选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选购。
(六)廉洁制度
全部选购人员必需做到:
1、喜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选购材料质量,降低选购成本。
严格遵守公司选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熟悉,增加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选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仔细认真,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把握与选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选购
1、凡大宗或常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选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选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把握市场行情,调整选购价格。
三、选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需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
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需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
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预备案。
2、对于大宗和常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选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把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力量、质量掌握、成本掌握、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状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选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选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需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力量、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打算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状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选购。
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依据部门预算方案统计造表交选购部门,向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选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选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选购方案及资金预算销售方案—生产方案—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选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选购部门。
3、选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选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修理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
生产、质量、工厂修理、使用部门负责选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掌握、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
选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选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
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状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选购的物资,选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选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选购部。
4、方案、仓储主管负责方案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
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料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
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
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审计监督
(一)选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二)在选购招标、选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选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修理部门及相关领导参加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加。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三)选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选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四)对选购人员在选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惩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削减劳动酬劳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留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消失举证不能的后果。
采购管理的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明确采购操作流程,使物料采购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明确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所有生产用物料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采购部:供应商的开发、供应商的选择、年度采购方案的制定、采购招标、价格产生、合同的签订、订单的下达、跟踪、供应商的考核评定;年度、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的编制,日采购申请的下达。
(二)品控部:供应商到货质量的验收。
(三)研发部:生产用物料采购标准的制定及修定。
(四)库房:物料的入库办理。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一)帕累托原理:意大利经济学家兼社会学家维弗列度·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对当时的社会财富分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社会财富的80%掌握在20%的人手中,只要知道这20%的人的行动,就可以掌握社会总行动的80%,即从20%的已知变量中,可推知另80%的结果。这个原理经过多年的演化,已变成当今管理学界所熟知的“帕累托原理”----80%的价值是来自20%因素,其余20%的价值则来自80%的因素。
(二)A、B、C分析:按企业的物质品种以所占用资金的大小进行分类排队,把他们分为ABC三类。A类物质数量最少,但占用资金比重大,因此应严格控制。B类物质较A类多,价格较低,原则上不要求同A类存货那样,可以实行一般控制。c类物质种类繁多,但价格低廉,占用资金很少,因此可实行适当放松控制。
(三)红冲:红字冲账法的简称,红字冲账法又称红字更正法,是指用红字冲销或冲减原有的错误记录,以更正或调整记账错误的方法.红字冲账法按照其冲销错账的程序不同,可分为全额冲账法和差额冲账法两种。
(四)统采物料:总部采购部在集团范围内统一实施采购的物料。价格的产生及供应商的确定由总部采购部负责,分公司负责具体的采购实施。
(五)分采监管物料:分公司采购部实施采购,采购申请和采购价格由总部采购部审核监管的物料。
(六)分采物料:分公司采购部自行实施采购的物料。
第二章程序说明
第五条
供应商的评审、物料的评选
(一)采购员依据研发部提供的物料采购标准,负责新增供应商、物料的开发和供应商供应能力的评审,采购员向供应商索要评审所用的资料(含供应商所供物料的贮存方法)。
(二)供应商评定审核小组负责根据采购员转来的供应商资料,对供应商力进行评审;由供应商管理专员负责编制《合格供方名录》。
(三)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必须来源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
(四)每种物料要求匹配3-5家供应商,采购员根据当前的供应商匹配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供应商。
(五)小试原料及新开发急用物料,由采购员先进行采购;中试和批量生产用的原物料必须是经在供应商审核小组通过或已被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才允许采购;中试和批量生产用的原物料研发必须提供物料采购标准,无标准的,采购部可以拒绝采购。
(六)具体操作参见《生产用物料供应商管理程序》。
第六条
年度采购方案的确定
(一)年度采购物料A、B、C分类
采购主管根据年度需求物料和价格预算计算各物料的年度采购金额,然后按《××年度××物料年度采购预算A、B、C划分表》格式对自己负责物料的年度采购金额进行A、B、C划分;采购经理负责审核。
(二)年度物料采购类别A、B、C分类:
1、采购主管根据年度需求物料把可以向同一类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按《××年度××物料采购类别组划分明细表》格式对自己负责物料进行采购类别划分;各采购主管把划分好的采购类别组报采购经理及采购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分公司采购主管把划分好的采购类别报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采购审核后执行。
2、采购主管对每月新增物料重新作采购类别划分,可以划分到已有采购类别的划分到已有采购类别,否则作新采购类别;采购主管对需要采购外包采购物品最好指定品牌和型号,特殊情况由采购经理裁定;外包采购物品应尽量向大的采购中间商集中。
3、采购经理或主管根据帕累托原理,按《××物料采购类别组A、B、C划分明细表》格式对采购类别组年度采购金额进行A、B、C分析。
(三)年度采购方案的制定:
1、采购经理按《××物料采购类别组供应商匹配明细表》格式对采购类别组作采购类别定位分析、
3-5家供应商匹配(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匹配的由采购经理裁定);并按固定格式《采购类别年度采购方案规划表》作年度采购方案规划。
2、采购主管根据对各采购类别价格预测趋势分析,每月
25号前按固定格式《采购类别月度采购方案规划表》制定各采购类别月度滚动采购方案,经采购经理审核后执行。
(四)集团公司年度采购方案的统一
1、集团公司物料分类及采购方式
1)非生产类原物料:五金类、设备配件类、基建类、等非生产物料,原则上由分公司采购部实施采购,但总部采购部实施年度采购或统一采购的除外。
2)生产类原物料:见下表
物料类别名称
采购方式
牛肉类、猪肉类、羊肉类、鸡肉类、鸭肉类、鱼糜类、肠衣类、油脂类、香精及香料类、包装类、冷冻蔬菜类、蛋白类、淀粉类、变性淀粉类
统采物料
鲜蔬菜类、五金类、设备配件类、基建类、等非生产物料
分采监管物料
除以上统采物料和区采监管物料外的其他生产类原物料
分采物料
2、总部和分公司年度采购方案制定完毕后,发至总部采购经理处审核,采购经理将各分厂所报方案加以统一,制定出集团公司内的年度采购方案,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发集团公司采购部、分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后执行。
(五)月度采购方案
每月26日前,总部和各分公司采购主管,根据采购计划员提供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制定出月度采购方案,发至总部采购经理处。每月28日前,经采购部经理审批通过后,集团公司采购部、各分公司参考。采购经理有权根据集团总部、各分公司所报月度采购方案中抽查实际采购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标书的编写、发放、回收
(一)采购计划员每月末25号前需书面采购部递交次月度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根据制定好的年度采购方案,对有需求计划的.物料进行招标。
(二)生产物料本批次(或时间段)采购金额为10万以上(不含);供应商数量要求3-6家,至少必须为3家以上(含),采购员必须给供应商发放标书;生产物料本批次(或时间段)采购金额不在此范围的按《采购价格产生管理制度》产生价格。
(三)采购员在招标前,要明确此次招标配额的分配方案(具体见《供应商配额分配管理制度》流程规定)、招标价格的有效期和应邀供应商等信息。
(四)招标审批通过后,采购员方可向应邀供应商发放标书。采购员在编写标书时应注意:
1、标书编写原则上按标书固定格式执行;
2、在标书中明确告知应邀供应商此次招标的配额分配方案;
3、标书应报采购经理进行审核,分公司报分公司总经理,否则不予开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标书固定格式的,应报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4、保证金是否收取、收取的数额由采购经理裁决,标书中必须明确规定选择合作供应商数量、配额分配方案、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价格有效期等,特殊情况由采购部裁定,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裁定。
5、我方强势的采购物品,需让供应商按规定格式进行拆分报价;设备类产品让供应商按固定格式报配件明细及价格。
6、标书中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必须在标书中列明“该数量仅供参考,实际以具体书面订单为准”;
7、标书中的质量要求须与合同签定保持一致。
(五)标书的回收由采购招标员负责,采购招标员收取标书时作好如下工作:
1、如发现标书中出现涂改,在涂改处须有授权人签字或盖条;
2、记录标书送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标书作废);
3、审核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号凳记在相关表单中、保证金电汇凭证、从货款扣除证明,扣除证明要有采购员签字确认货款是否满足保证金);
4、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是否分开(没有分开的标书让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作废);
5、在收到标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采购员。
(六)标书的开启与招标价格备份必须为一人操作,另外一人监督、复核。
(七)对于已缴纳的标书,投标方在未开标前想修改标书内容,必须由其授权人出具相关身份证明后方可预以修改,同时要求其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八条采购价格的产生
(一)采购招标员依据《采购价格产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产生价格,价格产生后,《招标汇总表》转采购员,由采购员逐级上报招标结果。
(二)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招标结果,采购经理审核审批,如采购主管或以上级别人员,对此价格有疑问,可进行内部沟通,要求提报人作出合理解释;若确定属于错误的,可直接驳回。
(三)分公司采购人员对统采物料、区采监管物料、授权采购物料价格调整必须报总厂采购部批准;同时统采物料和议标软件产生价格后,分公司不允许再与供应商二次议价。
(四)配额的分配、调整、实际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具体参见《供应商配额分配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合同的签订
(一)只要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要有相应的采购合同,采购员在下达订单前要核对该供应商是否签订有效的采购合同。
(二)合同编写原则上以固定格式合同为依据,以标书要求、商谈内容为根据编写,超出以上内容部分必须给采购负责人汇报后方可加入编写内容。分公司须报分公司负责人同意。
(三)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供应商所供的所有物料,必须在合同清单中列全,不允许有漏项;商品清单中原物料名称必须按我公司的原物料验收标准名称;
2、合同中必须列明所有原物料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研发部制定的物料采购标准执行,包括感官、理化、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车辆卫生和运输防护措施、包装要求等所有检验项目的内容。
当我公司原物料采购标准发生改变时,必须在一个月内通知供应商,并根据我公司修改后的原物料验收标准重新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内商品清单内容中的标准要求,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新标准的书面确认函。
3、合同甲、乙双方落款处应将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例如:经办人签字、盖条处甲乙双方的信息等,不能只加盖合同条。
4、所有合同内容的填写只能使用签字笔;
(四)采购员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5天续签新的合同,新签订的合同采购员须及时交合同管理员处归档管理。
(五)合同具体签批流程按《合同评审表》执行。
(六)总部的固定格式合同,经财务部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批后即可完成,企管部予加盖合同条。非固定格式合同,法务部、采购部总经理审核后,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后,企管部方可给予加盖合同条。
(七)区域分厂的固定格式合同,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完成,财务给予加盖合同条在加盖合同条时,两页(含)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条。
第十条采购订单的下达
(一)采购员每日必须登录网上采购平台查看当天计划下达的采购申请情况(凡超过当天中午12:00提报的采购申请视为第二天的采购申请),确保订单下达的及时性。
(二)采购员要审核采购申请中要求的到货日期、批量,如果不能满足此物料所要求的采购周期或最小批量,要及时与计划员沟通。若确实无法达到采购周期、最小批量的,采购员应首先与供应商联系,落实供应商能否按计划员要求的周期、批量供货及对成本是否有影响,将落实的结果及时反馈提报申请的计划员。若对成本有影响的注明成本变化,经采购部经理及相关领导同意后,采购员方可接单。
(三)采购员将订单以传真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收到传真后必须书面(或电邮)确认回传,以避免供应商没有收到或是否认收到订单影响正常到货。供应商订单的回传,如无法盖条确认,可由供应商提供授权书指定其授权人,由授权人签字确认,授权书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条原件,授权书由采购员保存;如采购员选择通过电邮给供应商发订单,可由供应商提供指定电邮地址的证明也可,同样,此证明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条原件,由采购员统一保存。
(四)为避免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漏单现象,统当天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与当日已采购订单一一核对,确认有无漏分配的申请;为确保采购申请能够及时的转化为采购订单并发送至供应商处,采购员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均应对系统中的采购申请、采购订单与供应商回传的订单进行核对。
(五)采购员不允许由于工作疏忽出现漏下订单现象,如发现采购员漏下订单,给予以下处罚:发现一次处罚50元;两个月内出现两次罚款200元;两个月内出现三次以上(含),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采购订单的跟踪
(一)采购员每天上班后要及时对前一天应到货及当天该到货的订单进行跟踪,也可以在每次下过订单后将订单明细做成EXCEL表格,到货情况进行跟踪。如收货数量与订单数量有差异(收货数量不得小于订单数量的90%),采购员要通知供应商与财务结算中心核对收货数量,以便供应商准确的开具发票。
(二)对各种原因造成的到货异常,如属我公司原因造成,采购员要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以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如属供应商原因,则根据实际原因填写《供应商违约自愿补偿通知单》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采购订单的撤销、变更、终止
(一)因计划变动原因造成的采购申请或采购订单撤销、变更,采购申请部门必须书面形式,经采购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方可执行。经审批过的采购申请应注意:
未传真采购订单的,在撤销或变更此采购申请时,必须通知采购员,以避免采购员虽未传真订单,但已通知供应商的情况。
(二)采购订单的撤销、变更、终止,采购员要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如供应商同意,采购员以《订货单》形式将需的订单号、物料名称、订货数量、到货时间等信息列清楚,加注“此订单撤销,请贵公司确认”字样,由供应商确认回传。如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不同意调整,采购员要及时反馈,进行下一步的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
物料的入库
采购员需通知供应商到货时携带相应的订单,到货物料无异常情况,由仓库给予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四条
不合格材料处理
(一)如到货物料经品控检验有异常情况,按《原辅材料退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对于已办理入库的物料,由于质量问题、滞库原因等需做退货处理的,采购员在退货时必须先报至财务部审核,如果货款大于等于退货货值的,按退货程序给予办理;如果货款小于退货货值的,采购员要及时上报,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退货需由供应商书面授权委托人拉回,授权书中应注明所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提货的车牌号等信息,原件由采购员留存(如为传真件,必须注明“传真件有效”字样),复印件交仓库保管员一份,经保管员验证后由委托人在退库单上签字。以上信息作为采购档案之一保存,直至往来帐双方确认为准。
第十五条
季节性原料的采购
(一)季节性原料有其特殊性,为了采购员更好地制定季节性原料的采购方案,掌握此类原料的最佳采购时间,特将季节性原料采购单独列出,具体如下:
序号
原料名称
采购时间
备注
主要采购春季,数量不够秋季补货
(二)季节性原料的采购时机由采购部提出后,原料使用部门5日内做出年度或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交采购部组织货源;原料使用部门对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三)为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要确定至少两家以上(含)供应商。
(四)季节性原料首批货到后,采购员应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第十六条
其他规定
(一)协助财务部与供应商对往来帐及发票等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二)了解所负责物料的标准、采购环境、供应商资源等情况,加强市场价格的跟踪。
(三)严禁对供应商泄露我公司的现有采购信息(包括:价格、现供应商、现库存量、供应压力,资源紧张情况),否则,会增加谈判的难度及供应商提高交易条件。
(四)受理供应商的投诉。
采购管理的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 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 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
市场部:
一)、采购计划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
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
五)、采购、验收;
第五条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 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 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 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 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第十二条 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有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 制度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对所购原材料的品格、规划、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本批次材料负责。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市场部报备。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四条 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存底。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预付账户和定金的批准手续,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监控,定期对其进行追踪核查。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进行综合判断;对有疑问的预付账款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降低预付账款资金风险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 建立不符合标准原料处理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十八条 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对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采购管理的制度7
本着勤俭节约、减少办公费用支出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及范围
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场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2、办公用品范围:纸簿类、笔尺类、装订类、归档用品、办公设备专用易耗品、办公设备。
纸簿类:a4等各种类型的办公用复印纸,带单位抬头的信纸,普通白纸,复写纸,便条纸,留言条,标签纸,牛皮纸,专用复写纸,大、中、小及开窗信封,笔记本,速记本,专用本册(如现金收据本)等。
笔尺类:铅笔、圆珠笔、钢笔、彩色笔、白板笔、橡皮、各种尺子、修正夜等;
装订类:大头针、曲别针、剪刀、打孔机、订书机、订书钉、橡皮筋、胶带、起钉器等;
归档用品:各种文件夹、档案袋、收件日期戳;
办公设备专用易耗品:打印机色带、墨盒、复印机用墨盒以及计算机用u盘、光盘等移动盘;
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
二、申请、采购、领用
1、申请:特指前台在集中采购前的申请并经人事部批准;部门需要数量大或者价值超过500元及以上的办公用品需要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人事部认为其它需要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采购的申请。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列清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
2、领用:谁需要、谁领用、谁签字。前台应在领用人签字后方发放用品。
领用物品按照各部门分开登记。
3、采购:前台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采购。前台认为有必要,可以到实地市场进行采购。对采购的特殊用品应充分听取财务部经理的意见。
三、统计、处置、其它
1、前台应对每次送到的办公用品,按购货清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
2、前台每月应对办公用品的`使用、采购分部门、以电子档的形式做好约数统计。
3、前台应在每年12月底做好办公用品清点,清点结果应以电子档存放。
4、办公用品借用应由借用人以书面形式向前台借用。
5、办公用品需要报废应履行前台统计汇总、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指定人员实施。
6、涉及到属于本规定以外的采购、印刷应履行部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程序。
采购管理的制度8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控部采购人员的采购及各部门的请购。
职责
物控部是《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规定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办公用品由管理部采购后及时到仓库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
生产部用所有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均由物控部统一采购。
各部门的采购物资均要填写购物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报物控部门,物控部根据申请单制定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生产用原辅材料由仓库根据每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表,结合库存情况及时编制采购申请单,并限定采购期限;物控部根据采购申请单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经理审核,实施采购。
物控部根据销售部下达评审后的订单,由物流专员制定《订单备料计划清单》,交仓库主管、物控部副总签字确认后,进行分项材料编制采购订单,经物控部副总签字后传真至供应商,并负责物资材料到货进度联系,实施订购跟单。
当合格供方处无货而生产急用,物控部需填写特别采用申请表,组织各部门进行会议评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采;生产部在使用过程中需同其它产品分开进行标识、记录;品控部跟踪其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验证。
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
物控部根据质量体系的有关规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审和管理,制定供应商档案。
物控部在采购时应展开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采购。
采购询价获准后,采购员立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及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过合同专员审核并由物控部经理以上领导实施批准。
买卖合同签字生效后,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商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立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验收。
物资的验收与入库
供应商送货上门
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凭《送货单》到物控部物流专员处开具《产品收货通知单》,由物流专员通知仓库到货,同时通知品控部到现场来料验验,若需印刷车间、烫金模切车间配套实施上机模拟试验的纸张、油墨、电化铝等材料通知生产部经理试验,试验结论需生产部经理、品控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合格后,品控部方可开具《产品合格证》,仓库凭《产品合格证》、《产品收货通知单》、《送货单》、《采购订单》由仓库保管员对验收合格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仓库主管在《产品收货通知单》上注明实收合格物料数量并签字。
对不合格品仓库拒收。仓库根据品控部出具的《不合格清单》将退货物资数量、规格、价格编制退货物资清单报物控部,由物控部与供方联系,经双方确认,我司实施退货处理;不合格的程序仓库拒收,仓库收货需检查有无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入库。
我公司自已提货
我公司到供应商单位处提货,首先由采购人员对接收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并对物料质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员在《采购收料通知单》上注明初验合格物料实收数量并签字。《采购收料通知单》(绿联)由供应商留存。
物料运回我公司后,由来料检验员进行最终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作为退货处理,《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由仓库留存、黄联由财务留存,仓库保管员在物流系统制作《外购入库单》,同时仓库主管对《外购入库单》进行审核并打印随同《采购收料通知单》(白联)一起送物控部。
物资付款结算
物控部每月做好付款申请,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由物控部物流专员跟踪报批,需有六凭证(采购订单、送货单、收料通知单、合格证、入库单、发票)上并有规定的仓库管理人员签字,再报物控部经理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票据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送老板核准后,财务部方可进行财务入帐处理。
若货物有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采供双方确认后,如果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由物控部负责将不合格品退给供应商。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未做财务处理,由物控部负责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原发票开具的数量扣除使用过程中不合格数量重新开具发票给我公司。如供应商已开具发票,我公司财务已入帐的情况下,由我公司财务部在当地税务机关开具《退货或折让证明单》,供应商收到《退货或折让证明单》,根据退货物资的数量、价款向我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采购管理的制度9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底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质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整个过程,请参照公司请购单
2、请购单的要素:请申购部门、请购的用途、请购物品的品名、请购物品的数量、请购物品的规格、请购物品需求时间、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同意、采购审核、公司领导批准,请购如有特殊需要填写在备注一栏。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如遇公司生产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或者其它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上。
(3)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采购流程:
采购计划→ 采购申请→ 部门主管签字→仓储部(库存核实库存)→采购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采购部门(按需采购)→ 验收入库(收料单或入库单)→发票单据齐全→ 仓储部(清货入库)→采购部门(填写报账单据)→ 财务部审核 →公司领导审批→出纳支付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采购规定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申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3、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申购单物资应及时通知申购部门、接收请购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5、对于请购单所需采购物资,采购人员应按照请购单内容合理选择供应商进行供给。
6、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无法满足请购部门时间需求的应通知请购部门,并给以明确的期限。
7、重要项目的采购,在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8、在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的物资及产品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在公司合格供应商采购范围外采购的物资及产品采购周期不应超过7天
9、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向公司领导说明相关原因,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供应商选择规定
1、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资质和实力,具有提高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和项目的能力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所报价的综合条件是否能满足公司要求。
3、收到各供应商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的价格。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供应商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实力。
5、参考目标或理想价格与各供应商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经过比价,议价汇总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四、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采购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额 合同总额应含税,含运达公司的总价,特殊情况应说明),质量要求及规范,要求交货日期,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双方公司信息,合同签订及其规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件等
2、合同签定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合同公章方可生效,原则上合同必须是原件,但特殊合同以传真或其它形式给供应商后,要求供应商签字盖公司合同章回传。
五、付款及合同执行
1、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后方可付款
2、按照供应商规定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进行付款操作
3、填写费用报销单,该单审批签字完毕后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安排付款。
4、已签订合同由采购负责人负责跟进,采购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人员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
5、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履行。
6、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验货与入库
1、对供应商已经提供的物资采购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对于生产辅助物资验收标准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和请购部门对请购物资要求执行
3、对于生产材料的验收有质检部在第一时间进行质检与验收。
4、公司所有的生产材料,入库前均应通知质量部门检验,生产辅助材料由安全环保设备部检验,合格后由仓库清点入库
5、所采购物资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时按排卸货与搬运
七、采购人员行为准则
1、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及保密条例。
2、不发表影响公司的言论,信息和意见。
3、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工作的宴请、娱乐和其他非正常活动
4、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或返利;
5、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
6、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
7、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建立完善的采购产品价格信息档案。
8、认真分析采购工作,改进流程、规范和采购标准,提出有助改进公司和供应商服务水平的建议。
9、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
10、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11、采购日常档案管理要求 采购员对于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建立存档文档表格和电子表格,存档文件包含《供应商名录及相关资料》、《询价记录》、《采购记录》等资料文档,进行统一备份存档管理
采购管理的制度10
1、采购员在总务科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务库房和专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2、各科所需的办公用品,按月造计划报送总务科,全院每月所需的用品,由总务库房汇总制定计划,一式三份,经主管科长审查,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按计划采购。
3、固定资产的购买由主管科长、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办理验收入库的同时,要登记入帐。
4、采购员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5、对临时性计划,经主管科长、主管院长批准后及时采购,保证临床一线的供应。
采购管理的制度11
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站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4、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5、冻、鲜肉类食品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产名、产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相一致。
四、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不在仓库内吸烟、吃食物,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采购管理的制度12
为了确保杨浦高级中学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本校学生校服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1、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2、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的版本。
3、学校选择的校服生产企业凭校服采购合同,主动向各区县质量技监部门申报。质量技监部门应当加强对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
二、完善校服价格管理
根据市教委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学校校服的价格。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
1、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2、学校应当主动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1、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应当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
2、学校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学校行政处理。
3、校服生产企业如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校服,或者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质量技监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最新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制度5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尝试。依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对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具体操作制定如下细则。
学校层面
1、订购校服是学生的自愿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要求学生必须订购,对没有订购校服的学生不得加以歧视和讽刺。
2、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购校服,采购权在家委会,学校受家委会委托负责具体采购、采购工作。
3、征订和采购等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各种信息披露必须公开透明,并及时作出公示,如家委会会议商讨记录、采购合同、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文本、检测报告等等。
4、“明标识”、“双送检”制度是校服管理的核心工作,学校必须以对每个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安全质量关,不得有丝毫懈怠。
5、每批次校服进校,学校必须认真验收,只有在获取了厂家提供的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非布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后方可接收,并及时抽样送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完成学校第二次送检工作。在未获取检验合格报告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下发校服于学生。此为校服管理工作的高压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进行二次送检,也不得委托供应商代理送检。
5、以《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20xx版))为范本,规范合同签署,对合同内容和条文原则上不得作随意删减和添加,未尽事宜可续签补充协议。同时也要求学校网上下载合同版本,把握签署主动权。
6、学校应合理安排校服征订各环节启动时间,把控时间节点,对年度内所需订购的各类校服做到心中有数,统筹规划。每批次校服到校的确切时间必须在合同文本中有清晰表述以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
7、校服采购合同一年一签,以利于学校对生产企业有较为全面审视,决定下年度是否继续合作。自此细则颁布之日起,必须杜绝一签多年现象的发生。
8、学校应设立学生校服专管员,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各校应及时将采购合同与检验报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9、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学生家长的投诉信访和问题反映,主动联系,诚恳反馈,确保给家长满意答复,力求问题圆满解决。对于生产企业违约误时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学校应及时与其进行交涉,并做好退回、更换、赔偿等事宜。
10、因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问责相关责任人并作通报。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主管部门层面
1、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为校服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设专人具体负责区内中小学校服监管工作。
2、建立一校一档,完善校服管理工作备案制度,每月向市教委上报有关报表,及时完成上海市校服管理平台上的问题校服处置汇报,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良好的信息沟通。
3、通过座谈、走访学校、联系家长、现场考察企业等方式,了解校服生产、销售、监管、使用等情况。
4、处理学生家长信访投诉事件,解释相关文件和政策精神,督促学校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建立回访制度,了解投诉事件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帮助和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范。
6、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7、牵头学校和质监部门做好每学年度末一次“守信用讲诚信重服务生产企业”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作网上公示,以供学校和学生家委会参考采购。
8、会同学校和质监部门做好两学年度一次面向全社会的“美丽校服添风采”优秀校服展和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作网上发布,以供学校和学生家委会参考采购。(以上两次评选的具体办法和细则另行制定)
供货企业层面
1、供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与采购学校签订的合同“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一栏中必须写明: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其中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是第一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综合性国家标准,所有校服生产企业都要遵守。
2、与采购学校的合同一年一签,不得以几年之内不调价等理由误导学校一签多年。自此细则颁布之日起,一签多年的采购合同主管部门将不予认可。
3、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供货及时。因误时而造成的退回、赔偿等损失自负。
4、确保每批次每套校服标识清晰完备,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每项指标合格通过。无标识、无检验报告的一律被视为问题校服学校将作拒收处理。
5、配合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售后服务,对于学生试穿不合身等情况,尽力做好更换服务。
6主动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学生家长投诉信访事件处置工作。因安全质量问题而造成较大社会反响的,主管部门将责令校方终止合同执行,必要时提起司法诉讼。
采购管理的制度13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
采购管理的制度14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能购到高品质低成本的产品,从而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能满足公司各门店的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部所有采购人员,价格之审核、接单、订购、验收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制度处理。
第四条权责
1、由本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生鲜产品的采购工作
2、订单处理负责订单的收集汇总,生鲜产品的销售统计
3、收货部和检验室负责对生鲜商品的相关质量数量进行审核
4、储运部门负责对货物进行运输,加工,分拣,配送
第五条采购原则
1、严格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生鲜商品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条件、资质、信誉、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
2、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干涉商品采购外的其他部门工作
3、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4、廉洁自律,不收取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
5、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生鲜采购工作根据公司的销售任务和毛利计划及库存情况编制本组采购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
2、本部门还需根据公司业务的淡旺季的需求,核对仓库的库存量,确定生鲜商品的品项、规格、数量等方面的实际缺口编制并调整采购计划
3、采购计划经公司领导核准后,采购部与财务部各持一份,采购部依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作业,财务部依据采购计划安排所需采购资金的'审批
第七条采购的实施
1、选择供应商
(1)生鲜供应商的采购选择要从批准的合作供应商中选取;
(2)本组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挑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部门主管在审价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的,则由采购主管亲自与供应商议定价格
(4)公司领导在核价时,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门进一步议价
2、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商品,采购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商品资料,作为降低成本的依据
本组成员均有义务经常性市调以协助主管了解市场行情,以利于领导做决策参考
(2)已核定的生鲜产品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汇总上报
(3)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的浮动时,应及时作出采购计划的调整以应对变化
3、询价和比价
(1)根据采购生鲜商品的品项、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可以提供的商品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的商品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于代用品时,采购人员要经过主管的确认为准;
(5)专业用具或相关材料采购人员应该和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询价议价;
(6)在供应商的报价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及时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4、订购作业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单,订单需要列明一下内容:
A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编号
B采购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C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D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E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F付款方式:主要有现金采购和银行转账支付
G标示:商品本身或包装上的文字标记(订单号、供应商、品名、规格、单位包装的数量、重量、批号)
H所需的质量证明材料(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
I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J装箱清单(送货单)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订单经物控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订单处理中心负责采购订单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控制商品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踪交货进度。
第八条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最高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采购管理的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流程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确预算执行主体,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同时扩大校长的办学自主权,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督、促公开”的原则,依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XX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学校为主体所发生的采购(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下同),且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学校是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主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并对其编制及执行结果负责。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以及区政府颁布的《20xx年XX区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单独编列。
第五条学校依据财政部门统一下达的部门预算批复,以及同时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修编预算。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六条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因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追加或变更政府采购预算的,需按预算管理程序申请调整。学校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区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依法依规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学校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项目拆分,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指标的支出用途。
第八条学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原则上不购置。
第四章申报审批
第九条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学校采购区教育局规定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批。
在校生1000人以下规模的学校采购报批限额分别为货物类(指学生作业本、课桌椅、学生用床、厨炊具、办公桌椅、办公设施、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器材、电教设备和图书等)和服务类单笔资金5000元及以上;工程类单笔资金10000元及以上;在校生1000人及以上规模的学校采购报批限额分别为货物类(指学生作业本、课桌椅、学生用床、厨炊具、办公桌椅、办公设施、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器材、电教设备和图书等)和服务类单笔资金10000元及以上;工程类单笔资金50000元及以上。
第十条严禁欠资申报。区教育局负责审核采购资金计划情况,采购项目一旦进入政府采购环节,项目资金不得挪用。
第十一条学校依照区教育局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采购报批限额以上的项目,应于月底向计财科提交下月采购编制计划(政府采购报批表,见附件),经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班子成员会研究讨论确定。审批后依法依规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经审批擅自采购,区核算中心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第五章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XX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和《20xx年XX区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按照项目特点,依法依规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自行采购的,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程序如下:
1、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后勤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2人。学校采购领导小组须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产生,且一年一审查。
2、采购物品名称、金额须经学校采购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并有会议记录及领导小组成员签名。
3、参加供应商至少有三家以上。学校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采购过程、结果公示在学校校务公示栏上,并拍照留存。
第十四条实行“库”管理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根据采购相关文件和规定,从XX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代理机构库中遴选服务机构,建立XX区学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库。根据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由局班子成员会研究确定XX区学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库,并定期更新。
第六章合同签订及备案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由合同的双方法人签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标的物数量、单价、品牌、规格型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交货(竣工)及资金支付时间等合同要素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内容一致。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项目合同备案说明分别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和区政府采购办备案。
第十七条学校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和单价的前提下,按照单一来源管理规定,可与原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验收结算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组成验收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的标的物应与政府采购合同一致。验收小组对验收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区教育局可组织人员参与验收或抽查履约情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区教育局核算中心应对实行政府采购的学校进行采购资金审查把关,采购资金不到位的学校一律不得申报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学校应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素登记备案的相关信息办理采购资金支付。项目资金的收款人、支付金额必须与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第二十一条采购单位完成支付后,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入帐登记工作。
第八章信息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依法依规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信息。信息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公告、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等。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定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台账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记载政府采购台账。政府采购台帐是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妥善保存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区教育局依法依规履行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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