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的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管理的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管理的制度1
1、负责协助项目部编制工程现场材料计划并上报,组织材料分批分期有秩序地进入施工现场,保证生产需要,但需防止大批材料积压。
2、加强材料进场的检查和验收管理,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必须对材料进行验质过磅,检尺、点数验收,做到保质保量(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材料部门联系)。同期每进一批材料均需配齐质保书等相关资料,杜绝后补资料。
3、合理存放。严格按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做到现场材料分类、分规格堆码整齐,决不允许卸货时乱堆乱放,合理使用场地,减少二次搬运费。标识、标牌齐全,确保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并针对各种材料特性做好材料防潮防火工作。易燃易爆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及防火工作。对安全防护用品应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安全防护的用品坚决不进场。
备注:所有进场的钢材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过磅验收,并做钢材进场过磅登记表(备查)。
4、现场材料员要做好节超数据统计和分析,并需注明节超原因,超用材料时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及报告,经施工员及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供料。做好限额领料工作,根据工程施工预算量控制发料,原则上不得突破施工预算量,如发现超量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材料部门。每月未及工程竣工后,编制主要材料节超对比分析表(同预、决算进行对比)并上报材料部门。并做到余料退回,避免损失。
5、监督使用。现场材料员应每日对工地进行二次巡检,并做好巡检登记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现民工班组在材料使用过程中浪费应马上制止,并上报项目部及工程管理部给予浪费材料人相应处罚(罚款金额将做为奖金发放给举报人)。以保证班组合理使用。
6、各项目材料员填报收领料单时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要与发票章上载明名称一致,收料单品名规格不得简写,数量、单价为必填项目且单据不能涂改(如供货商供货时送货单上不注明单价可以拒
收,特殊情况必须备注),做到材料有量有价,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7、材料领用严禁采取“整进、整出的财务处理方式(如发现采用此种处理方式,将对材料员进行经济处罚,谁签字谁负连带责任)。必须按实际耗用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填写品名规格、单价必须与收料单一致,数量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填写。领料单上须注明被领用材料的使用部位。收领料单须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不得代签。材料内部移转单品名规格、数量、出料库、收料库、转移单价必须明确,若无单价则视为无价转移,收料方无偿使用。
8、为保证材料进场的可追溯性,现场材料员必须建立现场材料进场日台帐,根据台帐格式要求,每天对进入现场的每批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收、领料单及内部移转单等均须当日发生当日填写并做台账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电子档于当日下午五点前通过网络上报当日材料发生的流水账,如属五点后收到或是发出的材料,需第二天早晨九点前上报。纸质的资料按月整理装订成册报直管部备案。
9、各项目部材料员填报报表时必须按收料单领料单当月发生当月填报。杜绝出现无收料领用情况。因未上报当月收料单导致不能付款将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0、每月24日对工地材料进行盘点,并做好物资收发存台账。根据结存材料,做好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
11、每月25日至28日现场材料员必须将材料收、领料单及移转单报送材料部门,红色联不得擅自交给供应商,统一到材料部门对单办理手续。各工程项目材料收料单(一联、二联、三联)、红色、绿色领料单及蓝色移转单及主要材料消耗月度报表(如有结存则含物资收发结存报表)上报工程部材料部门截止日期每月28日。现场材料员根据收领料单、移转单填写《重庆市庚子棠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筑材料收发结存表》,并在备注栏里填写每项单据份数,各项目上报材料报表必须报表和单据一致,严禁出现有单不报或无单乱报。
12、如进入现场的.材料,其供应商不属于公司质量体系《合格供方名册》范围内的,现场材料员必须按照公司ISO 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1.1.6之规定对其进行临时评定,并收集临时供方的相关资质证书,以证明其产品的质量、商业信誉、经营能力等,收集内容包括: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企业资质证书后,初评为合格商后方可进行材料采购。
13、收、领料单的遗失处理。不得随意以遗失为借口开任何单据。如供货商提出则首先到财务部会计处落实是否已结过账,如确属未结帐的,应找原材料员落实具体情况,确认无误的,应将原交各部门的该收料单各联收到材料部门统一盖作废章后存档管理,新开的收料单应注明原单据编号,并注明原单据作废及原单据号码。重开的收料单上,应有参与查核此事项的会计、收料员、重开单据人员、项目经理、材料主管的签字认可。
14、现场材料员须监督好值班人员对各种出场的材料严格盘查,决不允许在无材料出门条的情况下放任何车辆拉材料出项目部,材料出门条须有材料员、项目经理、值班人员共同签字生效方可放行。如无出门条私自放行,一经发现将扣除值班人员全月工资以示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司。手续不全时放行,签字者及值班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损失共担。每月30日将所有出门记录及出门条报工程管理部。
15、成本核算节点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天内,现场材料员须及时将工程上所有材料单据报送材料管理部,如因未及时上交的材料单据而引起的一切账目,谁延误谁负责。确有特殊情况可请示工程管理部材料负责人并上报工程管理部领导指示。
16、、成本核算节点或工程竣工5天,现场材料员必须统计出材料预算总量、材料收入总量、材料耗用总量台账,并报现场成本核算员及直管工程部管理人员三方进行对账,以便进行项目成本后评价。
采购管理的制度2
为了使公司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耗用维持在较低水平并在制定的通用程序下被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以下行为:
1.所有资产、消耗品和重要仪器设备的采购;
2.对所购物品使用和库存情况持续分析以达到有效使用和最小投入;
3.有完整的相关资料。 日常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范围
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对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仪器设备的采购都必须遵循本程序。
三、职责
1.采购商品或劳务必须符合采购规定条款,提出请示并必须获得批准。
2.采购必须遵照采购程序,以价格合理、质量合格、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确保合理的库存控制和监督、原材料保管等。从经过批准的供应商处定货,和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将相关资料及时送到财务部门进行支付;
3.仓库管理人员有责任接收、检查材料并签署或保存相关资料;
4.了解产品情况,掌握相关材料数据,有效控制原材料质量。
四、相关定义 合理的订货量:
计算过的`采购和库存可使成本降到最低。采购成本包括管理和控制成本,如请求、需求、购买、接受、仓储和支付。库存成本为总采购量的百分比,包含废品、利息、仓储费用和其他费用。
安全储存:需要计算的最小量库存量,在满足需求、购买和接受环节以进行补充。建议安全存储量为30天的供给,依据月平均使用量,但必须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节。
五、采购决定和要求
1.所有物品的采购应获得最佳的价格,并参考如下采购方式:
1)长期购买协议
2)大批量购买承诺
3)按时送货时间安排
4)日常需求
2.购买存货和非存货选择供应商应根据选择条款;
3.决定常用商品的订货数量需参考库存量并与需求相符以满足月销售计划;
4.每天应逐行检查库存商品文件以决定需补给商品。如果有下列情况,需加以注示:
1)在库产品数量之和等于或少于最小于计划量或安全存储量;
2)补充进货的量为上次进货量的50%;
3)每月按照生产计划变更采购需求。变化依照每月的制造计划。
5.审核过的需求量应与供应商报价及计划采购总量相比较。
6.对于非常用库存项目,包括消耗品和工程部分,需分开项目填写采购表格。采购需求表应按下列项目填写并批准,并附相关资料:
1)项目全名,如有可提供型号;
2)工程图和规格;
3)类型、分类、等级需要;
4)需求数量;
5)需求日期;
6)需求部门;
7)推荐供应商并了解是否适用;
8)质量管理系统需求;
9)特别运输需求;
10)根据收货情况的特别检验要求。
六、安排订单
1.请购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形填写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后送采购部门;
2.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一单多方提出请购;
3.特殊情况需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备注栏注明原因;
4.日常办公用品可填写请购单,由行政部门统一购买。
七、批准权限
参照财务制度中关于费用审批授权限度。
八、采购程序
1.任何采购均需填写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必须填入所有适当信息,经批准并存档;
2.质量检验要求认定应作为采购意见记录在采购单上;
3.经手人必须检查采购订单的准确性。经手人在检查采购订单,确定无误后在上面签字;
4.采购订单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或邮寄的方式传给供货商。
九、采购单据保存与核对
1.当采购订单被批准,采购和财务单据复印件将被保管直到商品送达;
2.物品应根据验收单入库,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名细单和验收单
3.采购应与收货单及财务文件相吻合,在验收单据和购买需求文件齐全的情况下可以付款;
4.对于分批运输的商品,采购订单将被复印,并和验收单一起交财务付款。原始采购单据应被保存直至全部商品到达。
十、价格品质复核
1.价格复核
1)采购部门应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部门应对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列重要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制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2.品质复核
采购单位应对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品质予以复核,并形成完整资料备查。
十一、未尽事宜,需报总经理进行修订。
十二、公司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管理的制度3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本局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
本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分为:政府采购决策机构、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
(一)本局政府采购决策机构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财务股、内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
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本局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审议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情况;审议本局重大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的确定;审议本局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库,审议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报告等;督促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协调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采购事宜。
(二)本局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和财务股,负责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联系协调及领导小组授权的日常性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会同相关股室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审定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资质,会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部门建立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库,汇总内部预选供应商预中标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备案;组织审定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负责会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部门审核采购合同;组织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负责采购资料的归档与备案;组织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与纠纷;接受审计检查、巡视巡察等,并组织整改。
财务股主要职责包括: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报批;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支付手续;决算信息公开;填报政府采购报表。
(三)各业务股室为采购业务活动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采购项目提报前做好可行性、必要性研究,重大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向财务股申报本股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会同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采购合同;负责本股室采购项目履约和验收,申请采购资金支付等事项;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等材料;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文件及合同进行备案;协助受理采购质疑与投诉事项。
(四)政府采购应当实行管采分离,内审应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责,不得从事政府采购执行事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本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建设及职责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需求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处理;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行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监督检查本局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负责监督检查本局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等。
三、流程控制
(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局机关运转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办公室报财务股;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各股室(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的同时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报财务股。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务股对各股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邹平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其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邹平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附会议纪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电子类必须通过电子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滨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一是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自主实施采购或使用第三方机构代理采购,也可直接邀请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做好采购记录备查。二是选择商城竞价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含)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或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实施:
(1)经政府确定的应急项目或者抢险救灾项目;
(2)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
(3)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
(4)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项目。
(5)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要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各股室应当将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办公室汇总报局党组会议审批,并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如需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项目,各股室配合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由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应当进行文件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各股室会同办公室根据中标公告公示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采购意向。采购意向由办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尽可能一次性公开全年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需求股室必须采购活动开始前60日将采购意向报办公室)。
(2)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负责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采购需求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编制。编制需求时应当进行可行性分析,需求论证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
(3)投标(采购)条件和评审办法。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得设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业绩分原则上不超过2个,分值不超过5分;价格分在评审中要占主导优势,分值原则上在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值(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如需调整分值,须报领导小组批准。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对投标条件的公平合法负完全责任。
(4)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原则上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执行。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5)采购文件会审。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审。会审必须形成会审记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对会审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拒绝签字又不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6)项目评审。需求股室委派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四)履约验收。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单位)负责组织,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办公室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列入专项预算的采购履约验收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支付资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准备必要要件,按照本单位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六)信息公示。各股室(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息资料,及时协助办公室办理采购意向公示(不少于30天)、需求公示、合同公示(签约后2日内)和验收公示(验收后7日内)。办公室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七)档案管理。与采购相关的采购文件、合同等原件在阶段成果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正本(原件)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单位)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备查。
四、制度要求
(一)岗位分设。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置、分级授权”为主线,办公室设政府采购专管员。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与项目采购评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履约验收人。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
(二)回避制度。各股室(单位)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采购管理的制度4
1、固定资产实行局统一管理:财务室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综合办负责固定资产采购、保管(计算机使用人负责保管)、验收、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统计工作、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配、报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2、固定资产购置: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3、本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统一由财务室报告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进行审批,手续完备由综合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事项。
4、固定资产处置:每年综合办组织定期清理,购入和报废的,及时向区财政国资股、采购股报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采购管理的制度5
一、原材料供给商管理制度供给商开发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给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原材料供给新厂商之开发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执行。
3、原材料供给商开发程序
原材料供给商开发权责
(1)生产部使用原材料,由外联物料部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由技术部门确认产品质量。
(2)研发部使用材料,由研发部门确认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外联物料部负责帮助工作。
(3)普通物料、配件由外联物料部负责开发主导工作,使用部门提出相关看法或建议。
(4)生产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外联物料部负责帮助工作。其他普通设备由外联物料部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
(5)研发部、品管部、技术部、生产部、外联物料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负责原材料供给商的调查评核。原材料供给商的更换
(1)研发部、技术部、品质部确认更换产品的质量。并提交样品测试报告。
(2)外联物料部确认更换产品的性价比。
(3)由外联物料部提交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签字方可更换供给商。
原材料供给商基本资料表
应由原材料厂商填写《供给商基本资料表》,由选购员举行核实。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
(2)公司概况,如资本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讯息。
(3)设备情况。
(4)人力资源情况。
(5)主要产品及原材料。
(6)主要客户。
(7)其他须要事项。
外联物料部选购员填写《供方评审记录表》,由外联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
供方评审记录表,普通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状况
(2)生产能力、交货是否及时。
(3)售后服务状况。
(4)价格是否合理。
外联物料部选购员填写《供方状况调查表》,由外联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
供方状况调查表,普通包括下列内容:
(1)有无专职检验机构。
(2)专职检验人员素养。
(3)有无须要的质量管理制度。
(4)检验手段如何。
(5)计量制度是否健全。
(6)有无检验台帐和原始记录。
(7)有无器件借用制度。
(8)产品有无合格证制度。
(9)有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状况。
(10)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如何。
(11)有无进度保证制度。
(12)有无成品包装、运送庇护措施。
原材料供给商开发流程
(1)寻觅原材料供给商。
(2)填写原材料供给商基本资料表。
(3)与原材料供给商洽谈。
(4)作样品鉴定。
(5)原材料供给商问卷调查。
(6)提出原材料供给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二、选购管理制度定购选购流程
1、制定目的`
为落实物料、零件选购作业管理,确保选购工作顺畅,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订购、选购管理业务。
3、请购规定
请购的提出,核准权限
(1)原材料的提出:生产部按照生产方案提交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由生产部经理签字确认。
(2)设备/配件和其他生产低耗品的提出:由各部门提交《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由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报外联物料部确认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后才干选购。
物料选购核准权限
(1)原材料的核准权限,接受生产部提交的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表格,选购员需先与仓库核对原材料数量,确定选购数量,做出选购方案,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配件和其他生产低耗品的核准权限,按照各部门提交的《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外联物料部应本着节省原则准时落实该配件或耗材的使用状况(包括用于哪里,用多少,一个配件可使用的时光是多长)。如有疑义应准时与申购部门交流。外联物料部确认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后才干选购。
4、选购规定
选购方式
本公司选购方式普通有下列几种:
(1)集中选购
(2)合约选购
(3)普通选购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纳随需求而选购之方式。
选购作业规定
询价、议价
(1)选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应挑选至少三家符合选购条件的供给商作为询价对象。(目前各原材料惟独一家供给商)
(2)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外联物料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3)选购议价选购交互议价之方式。
(4)议价应注重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合同的签订
(1)合同的内容包括
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格,发票,包装
交货地点,到货日期
付款条件及方式
技术指标
验收
争议的解决
不行抗力
检验及索赔
(2)合同的制定
合同草稿由外联物料部制定,其技术指标由技术部、品质部或使用部门签字确认。
呈核及核准
(1)选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
(2)标准拟订购供给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选购核准权限呈核。
(3)选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选购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核准。
(4)对于其他生产低耗品的选购,外联物料部门接到申购部门《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后先落实是否需求购买,无误后应按实际需求内容填写《呈批件》,具体说明所购物品缘由、数量、预计金额。报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购买。
订购作业
(1)选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后,按照《选购方案》应以《选购订单》形式向供给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
(2)合同选购按照选购合同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并由物料部选购员签字确认合同内容,申请部门签字确认使用目的以可以生产的产品数量,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由财务主管签字核实资金,再呈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实施选购。
(3)选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准时向供给商跟催交货进度。
验收与付款
(1)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产品与供给商联系退货。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给商付款工作。
三、选购管理制度选购价格管理
1、制定目的
为确保材料高品质低价格,从而达成降低成本之宗旨,规范选购价格审核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各项原物料选购时,价格之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处理。
3、价格审核规定
报价依据
技术部提供新材料之规格书,作为外联物料部成本分析之基础,也作为供给商报价之依据。
价格审核
(1)供给商接到规格书后,于规定期限内提出报价单。
(2)外联物料部普通应选择三家以上供给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外联物料部经理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选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手与供给协商价。
价格调查
(1)已核定之材料,外联物料部门必需常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本公司各有关单位,均有义务帮助提供价格讯息,以利外联物料部比价参考。
(3)单价涨跌之审核流程,应同新价格审核流程。
(4)选购数量或频率有显然增强时,应要求供给商适当降低单价。
四、选购管理制度选购品质管理
1、制定目的
规范选购过程的品质管理规定,使选购品质管理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选购、验收、索赔等过程的品质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执行。
3、选购品质管理规定
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订购单、选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合格供给商之挑选
物料选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给商订购。
品质保证之协定
愿材料料之选购,应由供给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给商允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给商应保证产品创造过程的须要控制与检测。
(2)供给商产品出厂前应有逐批作抽样检验。
(3)供给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须要之供给商调查、评鉴。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给商提供之物料,必需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选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选购员需确认订购单、供给商、到货日期、物料的名称与规格。
(2)仓库管理员需确认数量。
(3)品质部需确认品质检验并填写检测报告。
(4)检验合格后由选购员办理入库手续。
退还不合格品
对检验合格物料,入库后应予以明确标识,以确保后续品质之可追溯性(如供给商名称、物料规格、数量、交货时光、检验人员等级料之标注,以便追溯、区别、使用之便利)。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选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状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详细规定如下:
处置依据
以双方事先商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置依据,并于订购单上具体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光、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选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选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收拾后,通知选购员。
(2)外联物料部经办人员通知供给商换货。
(3)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给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4)确属无法修复或供给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给商。
选购其他索赔按照合同规定举行索赔
采购管理的制度6
为加强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选购管理的方案性和透亮 度,经党组讨论打算,成立设备选购小组,对本单位设备选购实行如下管理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选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选购管理方法
1、制订方案
设备器材选购应有方案,避开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其次年拟选购的设备器材的方案报设备选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方案报设备选购小组。 2、申购方案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估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方案由设备选购小组汇总并签留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讨论打算后由选购小组选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讨论批准后由设备选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选购管理
1、 设备选购小组依据经批准的申购方案,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实行“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 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选购小组支配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具体填写验收单,依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需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觉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选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方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附:设备选购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13篇】物业公司选购管理规定(13) 物业公司选购管理规定(十三)
1.0目的
保证供方供应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供应优质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选购的掌握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部依据实际状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
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选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选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选购方案单》;;
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供应服务的掌握; 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选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选购物资的保存; 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选购方案单》; 4.0程序
4.1供方评审
4.1.1相关专业人员协作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现状及进展目标;
b)供方基本状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养及服务水平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
b)顾客满足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
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准时供应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
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
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
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
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供应合格产品的力量,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4.2各部门、小区与合格的服务供方签订服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
a)供应服务的范围、期限、质量要求;
b)公司对供方所供应服务的监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证措施;
c)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违约责任,赔偿等事项;
4.3当合格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在供应产品或服务中消失问题时,各责任部门应会同选购人员实行以下措施,以保证产品、服务符合要求:
a)与供应商或供方沟通,要求其实行订正措施将消失不合格产品的机率降至最低,必要时向其供应肯定的关心。
b)严密选购的验证或检验过程,严格监控供方供应服务的过程。
c)依据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资供应商供货/供方的服务,并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另选供应商或供方以保证产品实现。
4.4 选购
4.4.1每月底各部门(管理处)制定下月《物资需求方案》交综合办;
4.4.2综合办依据各部门(管理处)的《物资需求方案》制定公司下月,
《物资选购方案单》《,物资选购方案单》应包括:选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所购物资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4.4.3选购人员依据《物资选购方案单》内容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选购,假如该物资无法在合格的物资供应商中选购时,选购人员应上报综合办经理,由综合办经理组织人员重新选择物资供应商进行临时评审,临时评审准则依据实际状况而定,至少应包括供方评审内容中的a、d'项;
4.4.4各部门(管理处)每月初按本部门(管理处)本月《物资需求方案》到公司仓库领取本月所需物资,如遇突发大事需另外购买时,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可打算临时购买,但应向综合办经理说明,各小区管理处主任可打算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资的选购,大厦管理处主任可打算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资的选购;
4.4.5服务供方项目应由相关部门依据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服务分包申请方案》、《服务分包申请方案单》包括:服务项目范围、质量要求、期限等,经授权人审批后报管理部。
4.4.6综合办依据《服务分包申请方案单》内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单中选择适当的供方。
4.5物资的验证与接收。
4.5.1全部选购的物资,由有关选购部门或申购部门依据详细产品验收的必要性和选购文件、资料和验证标准分别对产品进行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准时通知仓管员进行检验和入库,仓管员按《选购物资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5.2假如有必要在供方现场检验时,应检验合格后进行记录才赐予放行。
4.5.3对于服务分包项目应由分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属一次性分包服务项目如:外墙清洗,管理处必需加强过程的连续监控和实行竣工验收,明确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5.0相关文件
a)《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qr-c
b)《合格供方名单》qr-c
c)《服务分包合同》
d)《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qr-c
e)《供方评价报告》qr-c
f)《物资选购方案单》qr-c
g)《服务分包申请方案单》qr-c
h)《选购物资检验规程》
i) 《供方评审报告》qr-c
【第14篇】甲供材料(设备)选购管理工作程序 甲供材料(设备)选购及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1.1确保选购材料(设备)100%符合有关国家规范及标准。 1.2确保选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要求进场,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
1.3严格按选购合同要求支付材料(设备)款,做到付款进度不超前于材料(设备)进场进度。
2.范围:新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指定的甲供材料(设备)。 3.职责:
3.1设计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选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供应甲供料清单及验收规范。
3.2工程部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选购资料预备、选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选购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
3.3预算部负责掌握选购材料(设备)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进度。
4.程序:
4.1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选购。
4.2工程部主办工程师拟定《招投标文件》、《选购合同》及投标厂商的入围资格报请部门经理审批。
4.3主办工程师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4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主办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方案,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选购工作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之一。
4.5全部甲供料须在房屋预售前一个月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须预留20天合同审批时间,20天招投标时间。
4.6主办工程师会同预算部人员实施招投标。
4.7主办工程师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选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程序:
5.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主办工程师必需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托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5.2监理公司材料员、施工单位材料员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及至保修期结束。
5.3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5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5.6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5.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爱护措施是否到位。
5.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方案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由主办工程师书面通知供货厂商主办人员及其上级领导并按选购合同规定处理。
5.10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主办工程师须会同监理工程师委派特地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5.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方案要求。
5.1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1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需做到100%,由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进行(必要时设计部也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5.14如施工单位要求延时交货,应提交书面申请。
5.15公司内部相关环节影响工期时,项目主办人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
5.16项目结束后,项目主管汇总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交货期、协作状况,填写《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状况评分表》,报部门经理审批。
6.相关文件:
6.1《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6.2《甲供材料(设备)招标文件选购合同》
6.3有关材料(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
7.相关表单
7.1《甲供材料(设备)选购工作方案》
7.2《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7.3《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7.4《甲供材料(设备)产品封样表单》
7.5《甲供材料(设备)进货质量、进度统计表》
7.6《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考核状况评分表》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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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的制度7
为规范物业集团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行政管理部是采购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行政管理部设专职采购员具体负责采购工作。
第二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必须选择人品良好、诚实正直的员工担任采购员职务,采购员必须由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进行担保。
第三条 采购物品的种类分为工程耗材类、保洁用品类(含园林、绿化设备)、保安装备类、消防器材类、经营物料类以及办公用品类。
第四条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对物业集团本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采购程序及管理
第五条 一般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审批、采购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必须于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物品月计划审批表》,经楼盘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行政管理部采购员。
第七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的采购计划参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经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交物业管理总部行政管理部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八条 非计划内的临时采购必须填写《采购物品审批表》,经物业集团负责人或楼盘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第九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根据采购物品的分类和实际需要,分别选择至少三家供货商作为待选对象。供货商的`选择以便捷、高效为原则。
第十条 各楼盘负责人、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购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组成供货商评估小组,负责对待选供货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企业业绩、服务态度、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填写《供方评价表》。供货商评估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在《供方评价表》上签字。
第十一条 楼盘负责人根据《供方评价表》最终确定1-2家固定供货商,并在《合格供方名录》上签字批准。《供方评价表》和《合格供方名录》必须上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第十二条 确定固定供货商后一周内,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与其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供货合同中必须(但不限于)注明以下内容:
1、供货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是品质优良的合格产品);
2、送货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3、物品的价格要求(::确保是市场上同类同质量产品的最低价格);
4、货款的结算时间与方式(一般为月结);
供货合同必须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
第十三条 采购员必须在接单次日起的三天内,与固定供货商联系送货事宜,并完成送货。有具体时间要求的,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一般物料的,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在征得楼盘负责人的口头同意后,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一起进行现场采购。事后使用部门再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楼盘负责人审批,凭楼盘负责人的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 涉及采购某些专利技术产品和市场垄断产品的,由使用部门说明相关情况,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楼盘负责人或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 物品送达楼盘后,仓管员和所属部门的相关人员必须一同对物品进行验收和检查。对于合格的物品,必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七条 供货合同到期前15天,供货商评估小组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前期供货商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续约。如确定不予续约,则按照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程序重新确定新的固定供货商。
第三章 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物业集团各部(::室)、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各部(室)需要申购固定资产(系统产品附属的设施设备除外)的,必须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申购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权限进行。
第二十条 申购报告经审批的最高领导审批后,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采购员、使用部门以及第三方分别寻找三家供货商进行比价,最后由楼盘负责人根据产品价格、产品质量等组织进行开标。采购员根据开标结果进行采购。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可根据本制度和楼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物业集团业务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采购管理的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的制度9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二、目的作用
1、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三、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2、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工作;
3、编写统一格式的采购计划,内容包含数量、质量、价格等采购要求;
4、与供应商的比价、议价、谈判工作;
5、经与供应商谈判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归档,来料及协助检验部做好进货以及检验事宜;
6、负责物料订购及交期控制,积极追踪未完成采购料件,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采购计划能如期、如质、如量的完成;
7、负责新产品、新材料供应商的寻找、资料收集及开发工作;
8、每年度对原有合格供方进行复审,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10、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及品质情况,以提升产品品质及降低采购成本。
11、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落实;
12、负责与供应商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13、积极参与紧急的、临时的采购工作;
四、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一.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1、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物资、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
2、需用日期相同,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物资商品,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注明“紧急采购“章,以急件递送。
二.请购案件的.撤销
1、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采购“或“请购单采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2、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公司办公室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公司办公室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三.采购工作的划分
1、日常采购:由使用部门或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
2、销售商品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3、采购部长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采购部办理采购作业。
四.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大批量采购的商品,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采购的商品,且销量较大的商品,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按照公司需求分批采购。
五.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商品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六.询价、比价、议价
1、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采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2、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注明,经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3、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4、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七.呈核及核决
1、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2、采购核决权限:采购部长以上管理人员。
八.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1、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2、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3、采购部门于采购案件“运输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九.廉洁条款
1、采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支付的回扣、礼金、报酬及返利等现金或有价票据。
2、采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利益开支。
3、采购经办人员人员不得主动索取自用的供应商的产品或其他实物礼品。
4、采购经办人员或采购经办人员直系亲属等不得以正式职员、兼职职员、顾问、专家等任何名义参与供应商的经营。
5、杜绝其他商业贿赂行为。采购经办人员如有违反,除赔偿公司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除名。
采购管理的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包括零星购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常规使用货物指经批准并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常规采购的货物,包括药品、血制品、试剂、仪器、设备、医用材料、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物品、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类)、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规使用货物指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需临时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含新进院医疗类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标的额,是指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货物类按三个月估用预算金额确定;工程类按单次单项预算金额确定;服务类按单次服务或年度预算总金额确定。
第三条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信原则;
2、保证质量、及时到位、性价比优先原则;
3、先审批、后采购原则;
4、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条采购办是采购的主管部门,医院应确定1位院领导分管采购工作。采购行为由采购办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行使采购职能。
第六条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形成、过程的监督、入库验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监督。
第二章采购目录的制定和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常规使用货物(包括常规使用备库和不备库货物)的采购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计划采购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年度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主管部门概算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八条实行年度计划采购的常规使用货物,采购完成后,由库房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纳入该模式管理的货物主要指: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上网采购的药品、医用材料等),按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品规目录进行日常补库,由库房直接办理。
第九条新引进、目录内品规调整(包括价格上调)的药物及药准字的试剂参照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新引进的医用材料、医械准字的试剂,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批(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进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主管部门评价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实行无记名表决和回避制度,并向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特殊用途、临时使用医用材料报主管部门(设备科)和医务处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在购置当季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第十一条新引进的其他材料、非常规使用货物,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进入医院其他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非常规使用的设备维修材料,单件在100元以内,设备主管部门可自行购置,年度自行购置总价控制在20xx元以内。
第十二条预算内的新引进和更新固定资产,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临时及应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新引进和更新的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术骨干,提交签字确认的设备技术方案,设备科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组织设备购置论证时需对设备所需场地、设施配件、耗材、试剂等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设备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工程和零星的服务采购,由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自主采购工程项目,需有正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医院会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采购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费用的项目需有财务、审计共同参与,涉及人员配置及费用的需有人力资源处参与,涉及材料物资的需有资产管理科参与,涉及医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参与。
第十五条凡单批次采购总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医院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项目,医院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按政府采购流程上报采购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或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医院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由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5、单一来源:是指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6、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1年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7、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品规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并每年度组织调整审核,报医院批准后即完成采购。新进品种、目录内品规调整及价格上调的,应通过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医院批准。经医院批准的采购品规,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由库房直接上网采购,财务、审计、临床药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审计予以监督。
8、定点采购:货物(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可实行供应商定点,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3年。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的方式,依次递补。
9、预算金额单批次2万元以上的货物、单项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医院采购流程采购。
1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次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重新招标的形外,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两家)、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信息的公开公示
1、公开公示的对象:采购的信息(包括政府招标采购、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自主采购)应当在医院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采购依据、批准人、采购招标信息发布、采购招标办理情况、采购结果信息发布、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3、主管部门确认为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的资格要求及确定1、采购评委(专家)资格条件:医院建立“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进入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职能部门七级及七级以上职员资格、工勤部门高级工及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采购评委(专家)人数的确定:每次采购活动的评委人选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应确定不少于3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2——5万元(含5万元)采购项目,应确定3或5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确定5或7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管采购的领导和分管项目的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3、采购评委(专家)人员的选定:采购评委(专家)由医院监督部门根据采购对象从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的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评委(专家)人数应不低于评委(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购,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若所选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采购会议现场,监督部门应再次随机抽选,直到所选人数符合采购会议要求人数。
第二十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采用询价、单一来源议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办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需院感科对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监督参与部门视采购项目及标的金额而定,标的5万元以下项目由纪检办参与监督;标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标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项目原则上由纪委书记或由纪委书记委派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1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议价和询价采购应有职工代表1名参与监督,职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招标会议的代表或监督人员,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主管院领导及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
第二十一条实行定点采购的,每年初(3月前),采购办组织各部门对年度采购的品规目录及其价格进行审核调整,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目录内品种供应商、制造商、价格(上调)、品种品规发生变化的,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流程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条已进入医院采购品规目录的药品、血制品、试剂、医用材料等,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定点采购项目类品种除外)必须签定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采购结果负责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应该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货地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经医院财务处、审计科、法律顾问、分管项目院领导审核会签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供货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加盖印章。
采购办是医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跟踪验证。
第二十四条在实际采购中,凡出现拟采购价格超过申报审批表所列估价或限价的情况,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再行实施采购行为;若属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请示后按分管院领导批示执行。
第二十五条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的物资采购,库房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采购办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采购办对采购活动中的采购申报审批原始依据、采购记录、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采购办管理的采购资料在采购合同终止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验收和入库。
主管部门必须参与首次购进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库房办理入库;供货商物资送至医院后,库房保管员对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并分区管理。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资质文件等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做好相关记录。对合格产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按要求需索证的物资,主管部门必须索证建档。
第二十八条出库及使用后验收。
库房保管员根据使用科室领用清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初次购进物资需随货同行使用验收确认单,使用科室负责人需在七日内签字确认合格与否并返回库房,逾期不返回则视为认可合格。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再次购置。
第二十九条验收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后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退货、换货等处理,存在重大问题,部门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进行处理。
第五章采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馈赠现金和物品、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使用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干扰采购工作,对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医院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及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把握好采购监督关,接受群众对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医院原有关于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采购管理的制度11
一、物资集中采购的重要性
集中采购是指公司设立物资采购部在特定的区域,对某一类或某几种物资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按需用计划结合市场条件,实行市场价格供应的采购供应方式。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行“集中集约”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建立公开阳光透明操作的采购机制,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综合管理能力,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二、物资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
目前国内大型建筑集团公司陆续不同程度地实行了集中采购,从采购金额、品种、覆盖面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总体控放程度、管理水平仍然参差不齐,存在较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和物资人员集中采购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集中采购的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惯性思维、本位主义、懈怠,物资集中采购文件执行难度大,导致物资集中采购的质量及效果较差。有的甚至仍将物资采购作为一种权利在使用,还存在个别“人情采购”等现象。
(二)是物资集中采购规模和方式有待提高。集团对物资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等方式,但这些都还是浅层次、初级的采购方式,大多停留在各公司、单项目独自作战的层面,集团整体和区域优势尚未充分体现,与先进企业所推行的区域性性、电子商务采购等采购方式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是优质资源渠道有待建立。集团企业年物资采购额虽然较大,但供应商的数量也较多,少则几百家多则上千家,资源较分散,战略合作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覆盖面较低,缺乏资源掌控能力。
(四)是集中采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公司对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执行力、物资采购人员水平不同,导致集团企业内各公司集中采购有较大的差异。有的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执行,除甲供、甲控外,对自购物资能主动向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请示,并履行采购程序;但有的公司并不向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混乱、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闭合,导致集团企业整体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五)是采购资金支付有待提高。由于建筑市场资金状况、单价高低不一、施工周期较长、外部因素影响大、物价持续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资金持续紧张,给物资集中采购带来了较大困难。有的集团企业下属部分公司及项目部把物资采购当作资金周转的手段,大量赊欠料款、支付周期过长导致采购成本、资金成本极其高昂,集团内部的物资公司因担心资金长期拖欠不愿承揽内部的物资供应,影响了内部集中采购的有效执行。
(六)是物资集中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物资集中采购重视程度不够,物资采购管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物资管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养未能及时跟进,物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很多岗位的物资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有的单位甚至让从未接触过物资工作的非专业人员直接负责项目物资管理工作。
(七)是物资集中采购的`考核力度有待加强。有的集团公司虽然制订了详细的物资集中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涉及物资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执行。
三、做好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途径
为了使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杜绝在日常物资管理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认识
要切实履行各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集中采购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逐级分工负责制,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各单位主耍领导要把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把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目标加以量化,并以适当的权重加入到各级领导和班子的绩效考核中,切实做到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认识物资集中采购是企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的必然趋势。要按照股份公司的会议要求,针对制约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短板,重点围绕采购模式、采购组织、资金结算、成本控制、采购风险、信息化水平及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认真总结物资管理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标杆,发掘典型,并通过管理培训等方式在系统内进行学习和交流,不断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二)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股份公司“四个集中”的管理要求,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针对原有采购管理办法权责不清、采购程序不规范的等情况,总结过去在物资集中采购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制定《物资招标实施细则》,明确集团公司、指挥部、子公司、物流公司和项目部各级机构的采购职责、采购程序、采购范围、招标方式、考核等内容。通过对采购管理制度的细化,明确集团公司直管、托管及区域化物资采购由物流公司全面实施,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公开招标请示的上报、招标过程的监督等。物流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与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或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这有利于集团公司掌控买卖合同的执行情况、物资质量的控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统筹安排、支付。对于各子公司自购物资采购,则由集团公司物设部组织、子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纪委监察部监督的模式实施采购。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度实施物资采购,继续深化“采管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管理部门与物流公司权力分置,强化物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职能,达到职责明晰,相互制衡,分工协作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采购业务流程,使采购活动由传统的、简单的“粗放型”向统一的“集约型”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应变能力。
(三)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改进物资集中采购方式和手段
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仍处于初级管理阶段,要主动地与国内一流建筑企业的物资采购方式进行对标,拓宽集中采购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集中”步伐,逐步实现单一物资采购向多种物资协同采购转变;由单个项目采购向多个项目统一的区域采购转变;由单个公司采购向集团化采购转变;由短期的单批次采购向长期战略合作转变,充分地发挥集团化、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要借助集团企业已建立的资源优势以及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逐步实现资源渠道、物流配送及资金结算的“三流合一”。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利于掌控的优势,优先使用集团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
(四)加强资金管控,进一步降低物资集中采购成本
从近几年施工的项目来看,不同的项目资金状况存在差异性,由于资金紧张造成资金支付困难,导致采购资金的大量拖欠,存在较大的法律诉讼风险,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资金成本。因此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集中管理,把这项工作放在集团公司层面来进行,通过计划统筹来合理安排采购资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结算制度,这样既可以缓解资金短缺、又可以控制资金成本。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物资管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必须要依靠专业人才和专业骨干来完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物资人才队伍,是关系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关键。集团公司虽有800多名物资管理人员,但从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来看,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都与当前的形势和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改变现有物资人员结构和素质,要充分认识加强高素质物资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加快人才培养,加速知识更新,加大业务培训。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物资管理人员的待遇,开展物资管理方面的创先争优活动,给有能力的物资人员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高素质物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物资专业骨干队伍建设,以改进物资采购管理质量,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六)狠抓现场卡控,进一步推进物资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众所周知,工程施工的物资消耗比例大多在60%以上,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是集中采购的重中之重。因此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物资管理重点卡控手册》,对主要物资的供应渠道、生产过程、运输环节、现场验收以及加工使用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并落实到人,杜绝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验收及加工制作的物资进入施工现场。充分使用物资《物资管理软件》的各项功能,建立真实的台账,实行“价量双控”制度,在严格控制材料采购成本的同时,科学组织进料,合理控制库存,严格实行限(定)额发料制度,定期开展材料核算与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同时,应加强外协队伍物资管理,要将外协队伍的物资管理纳入到项目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对外协队伍所需的主要材料应实行集中供应,及时掌握其现场材料的消耗情况,严禁外协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及将施工用料或工地剩余料对外处理或销售。严格执行火工品采购、运输、领用及退库制度,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账,把好大堆料验收关,堵塞现场管理漏洞。
(七)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提升物资集中采购管控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物资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克服“采管分离”后的利益冲突以及项目主体的强势采购等现状,坚决纠正游离于集中采购体系之外的“不作为”,坚决查处为个人利益和本位主义分散采购的“乱作为”,坚决克服消极应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集采的“慢作为”。集团公司加大对各单位新开工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方案策划,明确各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项目分部)及采购供应主体的职能定位、集中采购范围及采购权限的划分,对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进货验收、现场管理、材料成本控制及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理顺采购供应关系,夯实管理基础,使其在项目开始就步入良性运行轨道。充分利用股份公司即将推行的电子商务系统平台,通过全面推进电子化采购、公开采购业务全过程,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持续有效推进。
四、通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集团公司每年分公司、分片区或集中培训方式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0xx年,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举办了集团公司第一届物资专业技术干部比武大赛,物资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题目占相当大的比例。通过这次比武,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技术练兵氛围,大大地促进了物资人员的业务能力;20xx年,按照集团公司总体部署,对各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分部物资负责人进行了第一期100人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物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物资成本、采购、审计、法律知识、物资纪律等方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对于进一步提高物资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采购范围扩大,降本成效明显
集团公司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集中采购管理目标,积极推行物资集中采购及供应工作,实现了物资集中采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发展过程。三年共完成采购总额167亿元,超额完成了股份公司下达140亿元集中采购指标的119%,采购成本平均降降幅为4~6%。自20xx年底以来,集团公司已在沈西、渝黔枢纽货运线、广大等项目由物流公司对主要物资实施了公开招标采购,砂、石等地域性较强的物资,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共计中标金额达8.5亿元,与当地信息价比较,采购降低额5000余万元,降低率达5.8%。实施集中采购物资的品种也从开始的钢材、水泥扩大到目前的混凝土、砂石料、柴油等12大类物资。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也从前几年零星几个项目部到目前新开项目的全覆盖。
采购管理的制度12
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条件,充分发挥后勤保障作用,特制定本机关单位食堂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遵循为局机关、二级单位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运用市场化管理模式,负责承担局领导及机关安排的会议接待和二级单位的工作餐及客餐,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聘用员工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2、聘用厨师长一名,副厨一名,配菜员一名,打合一名,洗碗工一名,服务员四名。
3、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厨师的整个团队月薪暂定13000.00元,厨师长负责厨房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及工作分工,洗碗工及服务员月薪暂定1500.00元。
4、聘用人员经领导考察同意聘用后,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购买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按劳定薪,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5、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暂定一个月。
三、就餐管理制度
1、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在食堂进餐,食堂提供周一至周五的员工餐工作餐,就餐人员必须是本大楼工作人员,就餐人员持有效票证方能就餐,严禁携带家属进餐或打餐带走。
2、客餐实行专班专人负责,局机关客餐由局办公室开进餐单,确定进餐标准,(标准拟定为科级接待标准为200元;副局级接待标准为300元;局级及上级领导来客接待标准为500元)对应我们的菜单,核定菜价。酒水另算(酒水主要以12年白云边为主,如若需要高档酒水,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尚可)。
3、局二级单位来客就餐,按菜单点菜,餐后据实结算。
4、客餐就餐完毕后,需相关负责人在结算单上签字。
四、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财务实行单独核算,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遵守财务制度,及时填报凭证和帐务处理。
2、每张票据都需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采购员每次在财务处领取xx元作为周转资金。
3、局机关客餐按月结算,食堂财务人员经局办公室核准无误后,财务科予以结算。
4、二级单位客餐按月累计结算。
五、卫生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1、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厨房、餐厅有防蝇、防尘和污水排除等卫生设施。夏秋季节经常使用灭蝇药,保证室内无蝇。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
3、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便后要洗手,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六、材料及实物的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的主副食原料、水果等及其他接待性礼品,需严把进货关,每日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需由管理人员及保管员验收。
2、保管人员对食品原材料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物品摆放到位有序。
3、购物发票由采购,保管、管理人员签字后报主管主任签字报销。保管人员对物品要心中有数,及时向主管主任汇报常用物的库存情况,按时报送物品管理台帐及就餐情况表。
4、炊事员应根据主管领导批准的人数和标准进行烹饪,不得擅自超标。
七、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炉灶前,应首先检查油路、气路是否运转正常,然后点火预热,一切正常后再使用。
2、使用完毕,随即关闭各个开关,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炉灶各处开关进行全面检查。
3、在油锅加热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操作电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设备及电源是否完好。
5、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保证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6、设备使用完毕应将电源断开。下班时操作人员应对电源进行一次检查。
7、严禁冲洗电器设备和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发现蒸气阀漏气、压力表失灵,应停止使用。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9
食品原料采购是指餐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最低价格实施订货,并购买到所需的食品原料。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管理是餐饮业务管理的首要环节。采购供应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厨房生产、产品质量、成本消耗和经济效益。只有原材料质量好,才能保证菜肴味道佳美。采购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合理,才能降低餐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一、采购人员的选择
采购人员的选择对于餐厅成本控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的餐厅有良好的设备、一流的服务人员和手艺精湛的厨师,但其经济效益不理想,究其主要原因,很可能就是由于原材料采购的质次价高,甚至采购员收取回扣而导致原材料成本上升所造成的。可见,采购员的选择对成本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经过对餐饮企业的调查和分析,一个好的采购员可为企业节约5%的餐饮成本。
一个合适的采购员应具备以下的素质:
(1)要了解餐饮经营与生产一个良好的采购员,要熟悉餐厅的菜单,熟悉厨房加工、切配、烹调的各个环节,要懂得各种原料的损耗情况、加工的难易程度及烹调的特点,以保证买到适需的食品原料。
(2)熟悉原料的采购渠道所谓渠道,即特定的交易关系线,通常是指两个企业之间固定的交易关系。采购人员应该知道什么原料在什么地方买,哪儿的货质量好,哪儿的货便宜,这样才能买到质优价低的原料。
(3)了解进价与销价的核算关系采购人员应了解菜单上每一菜品的名称、售价和分量,知道餐厅近期的毛利率和理想的毛利率。这样,在采购时就能决定某种食品原料在价格上是否可以接受。
(4)熟悉财务制度要了解有关现金、支票、发票等使用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对应付款的处理要求等。
(5)诚实可靠,不收取回扣要具有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觉悟,不得损公肥私。
二、采购质量管理
(一)采购质量标准餐厅要生产质量稳定的菜品,必须使用质量稳定的原料,这就对采购提出了质量标准。采购质量标准又称标准采购规格,是指根据餐饮企业的特殊要求,对所要采购的各种食品原料作出详细而具体的标准规格的规定,如原料的部位、产地、等级、外观、色泽度、新鲜度等。
目前,我国对食品原料的质量标准还没有完全规范,一般餐饮企业只是对那些成本较高的各类原料,按自定的质量标准来指导采购。
(二)质量标准的形式
质量标准的形式以采购明细单或标准采购规格的表格形式出现。在标准采购规格中具体包括的内容有:食品原料的名称、食品原料的质量或性质的说明(包括产地、等级、部位、形状、规格、气味、产率、色泽与外观等)、发货时间的要求等。
(三)制定标准采购规格的作用
标准采购规格制定后,应分送给采购员、供应商、验收员和餐饮经理办公室,其具体作用如下:
1)使用标准采购规格可以把好采购关,避免因采购的原料质量不稳定而引起产品质量的不稳定。
2)把标准分发给供货单位,可以避免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对原料质量产生分歧和矛盾。
3)可以避免每次对供应单位提出各种原料的质量要求,减少了工作量。
4)将质量标准分发给若干个供货单位,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最低的报价单位。
5)有利于验收质量标准的控制。
6)可以防止原料采购部门与原料使用部门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
三、采购数量管理
食品原料采购的质量标准在一段时间内可以相对稳定,而采购数量则要随餐厅销售量和库存量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如果采购数量控制不当,就可能出现一方面采购数量过多,占用过多的资金,有了更多的利息占用,而且增加了库存费用,并有可能造成原料腐烂、变质、损坏,使成本增加;另一方面采购数量过少,会导致供应、库存中断而影响正常销售。
(一)影响采购数量的因素
1)餐厅餐饮产品销售数量的变化现有的库房面积。
2)采购点与餐厅之间的距离。
3)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餐饮企业经营较好时,可适当增大采购量;资金短缺时,则应精打细算,减少采购量,以利于资金的周转。
4)原料本身的特点。易储存的原料可以多购一些,不易储存的原料应勤进快销。
5)原料市场价格的变化。
6)市场供求状况的稳定程度影响采购数量。当某种原料的供应不稳定时,可以多采购一些,以弥补因原料短缺而造成的损失。
(二)采购数量管理
对采购管理来说,食品原料可分为易坏性原料和非易坏性原料,对这两类原料的采购应区别对待。
1.易坏性原料的采购数量
易坏性原料一般为鲜活货,这些原料要求购进后立即使用,用完后再购进新的原料。因此,这类原料的采购频率较高,一般使用的采购方法如下:
(1)日常采购法每次采购的数量可用下列公式表示:应采购数量=需使用数量一现有数量需使用数量是指在进货间隔期内对某种原料的需要量。现有数量是指某种原料的库存数量,它包括已经发往厨房而未被使用的原料数量,这个数量可以通过实地盘存加以确定。应采购量是指需使用量与现有量之差,这个数量还要根据特殊宴会、节日和其他特殊情况加以调整。
餐厅可自行设计一个原料采购单,将所有易变质的鲜活类食品原料分类列在表上,这样既可以节省工作量,还有助于控制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2)长期订货法餐厅中有一些原料,其本身价值不太高,但其消耗量大,所需数量也较稳定,这类原料如果用上述方法采购就显得费时费力,因此可采用长期订货法。
利用长期订货法,餐饮企业采购部门可与一家供货单位订下合同,规定以固定价格每天向其供应规定数量的原料。例如:餐厅与食品公司商定每天送3箱鸡蛋,只规定需求量或结存量,有特殊变化时再增加或减少采购量。面包、奶制品、常用蔬菜、水果以及价值低、耗量大、占用空间多的一些物品,如啤酒等,也属于这一类原料。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采购员薪酬组成薪酬=基本工资+奖金处罚
1、增加新品种数量=奖金
2、奖金是根据业绩完成达到指定要求后对采购人员的奖励,奖金分两部分。
3、奖金按月度核算,次月发放,计算方法为:奖金=绩效考核分数。该部分奖金提取要求:绩效考核分达到70分以上。
4、滞留处罚:品种滞留时间90天给予百分之一处罚,品种滞留时间90―120天给予百分之一点五处罚,全国总代品种和二级协议品种可减免其滞留处罚,代销的厂家协议品种可免予滞留处罚。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按采购计划采购,做到及时、适用,合理降低物资积压和采购成本。对购进物品做到票证齐全、票物相符,报帐及时。
2、熟悉和掌握市场行情,按“质优、价廉”的原则货比三家,择优采购。注重收集市场信息,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市场价格和有关信息。合理安排采购顺序,对紧缺物资和需要长途采购的原料应提前安排采购计划及时购进。
3、严把采购质量关,物资选择样品供使用部门审核定样,购进货物均须附有质保书和售后服务合同(三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
4、加强与验收、保管人员的协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物品保管方法,防止物品保管不妥而受损失。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具体工作
1、工作时间为早8:30~晚17:30午休时间12:00~13:30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要打搅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2、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点保证开始在线工作,工作时间内只能用1个QQ(即工作QQ)上网谈工作业务,不准在网上闲聊,不准看电影玩游戏等,(每天下午17:30点为限,前提得完成手里面有工作)如有违反打扫办公室一天,总监满意为止。
3、未经批准不得留在办公室内非本公司人员,如有为违犯罚清洁卫生间一天,并承担一切后果。如有亲属来访需提前向公司申请。
4、如无外出午休后13:30点必须回公司,否则发生意外事件,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5、采购部如需外出,要向总监申请统筹安排。但要视具体业务轻重由总监决定,出门时填写出门条,总监签字。总监外出填写出门条运营总监签字。没有签字视为旷工。
6、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做出书面请辞并说明原因,要保证不做任何损坏和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违反可视自动放弃本月工资和奖励,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7、所有办公,采购开支实行凭票报销的原则。
8、原则上不准打的,公交车费凭票据实报实销。除了有紧急事情,经过请示外,可公司派车。
9、办公零星费用,凭票据记帐。票据应注明经手人姓名,应先行请示,经总监同意后支出。
10、保持个人生活自理卫生,要求每日保持座位整洁,每月清洁一次桌椅。
11、保持卫生间卫生,个人便后,要冲马桶。
12、爱护好公司财务,如因个人为(如用办公用品敲打物品)造成损坏,要自行赔付。
13、本着工作绩效性原则,现实行初次下单提成0.01%二次下单0.02%。
14、采购产品价格以出厂价为主,如价格高(高于出厂价视为过高),销售在其他途径得知高于市场价导致无法销售(销售出示证据),归纳为未完成任务。
15、如果采购产品出现失误和重大问题,错发漏发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公司要对责任人进行惩罚,按实际损失比例的3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6、对自己负责产品执行,每月要完成一次更新,并对公司网站信息错误及时反馈。
17、对自己下到工厂的单子进行跟单(下单后第3天和交货期前3天)。
18、如采购员需要出差,首先提交出差计划呈交至部门总监。如总监需出差,出差计划呈交至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出差费用。
19、出差费用在出差计划中体现清晰,如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大致数字。有领导审批。
20、出差归来,所有票据计划内采取对账票据。计划外采取凭票据实报实销。
21、每月需凭上月业绩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工资扣除xx。如超额完成标准,奖金xx。
22、在追加订单时,如达到厂家要求的数量,必须再次压价,这次追加订单压缩的价格80%给予采购部作为奖金(每种产品每降价一次只给予第一次奖励之后不再有奖励)。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11
零星工程材料的采购方式可以分为甲供和乙供两种,具体采用的方式按相关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时与施工单位明确。
一、甲供材料操作:
1、用材申请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在开工前报用材计划,用材计划必须详细注明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进场时间(见附件1)。
2、审核批准由后管处基建科审核用材申请,3000元以内的采购由后服公司批准,5000元以内的采购由后管处批准,5000元以上须经院分管领导批准;
3、材料采购根据用材计划,须办理技术学院招投标、竞价、询价申请表(见附件2),组织3家或3家以上供货商进行竞价、询价或投标,供货商需提供样品。由后服公司维修中心或后管处基建科组织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内部评标以确定供货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
4、材料供应根据评标结果,书面通知施工队,由各施工队落实供货数量和时间。材料进场需由基建科、维修中心责任人和施工队共同验收,由施工单位签收送货单(送货单一式四联,供货商、施工队、基建科、维修中心各一联)。
5、材料入库和领用材料入库前需由后服公司或后管处办理入库单(见附件3)。根据施工队提出用材计划表,由基建科或维修中心办理材料领用手续,并填写领料单(见附件4)。
二、乙供材料操作:
乙供材料由施工队在施工前填报技术学院材料报价单(见附件5)至基建科或后服公司运保中心,并注明材料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由后管处基建科或后服公司维修中心负责认价,报后管处或后服公司及院领导审批。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材料采购和批价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材料批价、采购能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率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开发项目的材料限价和采购业务。
第二章、材料采购的形式和范围
第三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材料采购可采用公司采购、总承包单位采购两种方式。
第四条、原则上除墙地砖、单元门、进户门、防火门、铝塑钢门窗、开关插座、配电箱、卫生洁具、涂料、电梯、水泵、空调及其它所有设备由公司采购供应,其他材料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时给予明确。通风材料、消防材料、智能化材料等在专业分包招标时一并确定。
第五条、由公司采购的材料、设备采用集中招标采购并根据项目需要供应;由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采用项目部指定品牌并批价,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方式。
第六条、对其它个别常用的可能影响使用功能的部分材料,由事业部通过招标选择数家战略合作供应商,在不同时期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三章、公司采购材料的供应
第七条、项目部(公司)根据图纸、公司的有关要求及自身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材料品牌、材质、型号、规格、进场时间和用量确认后,报公司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供应,材料供至现场后由项目部(公司)组织对材料进场规格、数量和质量等进行验收。
第四章、总承包单位供应材料的限价和批价
第八条、职责分工
1、项目部(公司)根据图纸和公司的有关要求负责项目材料品牌、材质、型号、规格和用量的确认、材料价格市场行情的调研和考察、材料价格的批复。
2、计划预算部负责材料的询价和限价。
第九条、限价和批价程序
1、项目部(公司)专业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询价表明细进行核对审查,审核材料的品牌、材质、型号、规格、用量等是否与图纸设计及我方产品定位要求相吻合,审核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计划预算部。
2、计划预算部根据项目部所报明细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确定各种材料的最高限价并核实所报明细计价单位是否与预算计算规则相一致。如某种材料价格市场变化较大,而又确实需要分批次供货,则由计划预算部每月发布一次价格限价信息提供给各项目部。
3、项目部根据计划预算部的限价,结合各自项目部对市场价格调查情况以及自身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材料价格进行批复。如批价不高于限价,则由项目部自行批复;如批价高于限价,则项目部需将情况报给计划预算部,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批价。
第十条、计划预算部和各项目部均要安排专人(两人以上)对材料、设备的市场行情进行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市场调研,并建立起材料、设备价格的信息库,信息库至少要包含:各种材料、设备各个时间段的价格情况;主要材料、设备在市场上主要的供货商及其情况。所列各种材料供货商均不应少于五家。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应对项目上已使用的材料的供货商进行评价,推荐有实力、信誉度好的供货商进入项目管理部编制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在以后的项目上可不用对其进行考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13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
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
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
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纪律要求
凡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围的部门,未经同意自行采购的,不得列支,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纪检、财政所应定期对政府机关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购办应定期汇报政府采购情况并定期进行公开,定期进行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14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部门
酒店设立专职采购部,隶属酒店财务部管理,接受财务总监、成本控制、集团稽查部及其它部门的监督,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二、采购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董事会签批授权及酒店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所有采购物品的品质须保持一惯稳定。
4.采购部工作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和品质负责。
5.采购部须每半个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董事会。
6.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资料及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库。
7.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天;急用物品当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8.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9.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10.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三、采购审批程序
1.申购单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经理(仓库主管)资产,会计复查,董事同意采购部,询价财务总监稽查部,行政办董事会,申购单返回采购部。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XX元以下的由采购部现金自购的物品,采购部须事先货比三家,并在申购单上注明询价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经董事会最后批准后方可采购。酒店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将对价格及品质进行不定期抽查。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或批量价值在XX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采购部寻找至少三家厂商比较价格品质,评定小组确定供货商采购部与供货商共同草拟合同或采购协议。
财务审批行政办审批董事会审批盖章或签字。
执行合同或协议
(评定小组由采购部、使用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集团稽查组成)
3.赊购(月结)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由各厨主厨直接下单至采购部叫货。其它物品按上述第1、2、3款程序执行。
各月结供应商选定办法:采购部每月每类物品均应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采购部、使用部门、主管副总、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组成供货商评定小组,通力合作,进行价格及质量的比较和讨论,选定供应商。采购部及上述相关部门可分头或联合组织市场调查,根椐市场调查的价格,与供应商确定固定的一个月的供应价,在此确认期间内,供应商将按此固定价格提供酒店所需的物料。
四、采购监督
采购成本的控制由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集团稽查部共同完成,平时各部门应及时到市场上了解价格行情,以促进酒店采购成本的控制与监督。
五、供应商管理
1.财务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牵头,组织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及集团稽查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酒店每类物品须有至少三家供货商),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货商。
2.选用供应商角度采用1+2+N原则,所谓1+2+N是指一类商品一个主供应商、2个辅助供应商、N个考察供应商。这类商品只有一个主要供应商,大约70%的物资从他手中购买。2个辅助供应商提供大约20%的物资,一旦主供应商出现问题能有其他供应商立即顶替。数量不限的考察供应商既是辅助供应商的后备力量,也使酒店在采购极其特殊物资时无购买死角。
3.采购部要做好同供货商的联系和接待等工作,维护酒店形象。
采购内部的管理制度15
一、商场采购合同的内容
商场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发生纠纷的前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宝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和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折扣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送货、代运、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未近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2)未按合同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除此之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更有效力。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
(4)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5)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1)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
(2)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称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3)填写合同文本。
(4)履行签约手续。
(5)报请签约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三、商场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商场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的和货源情况,掌握商场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本商场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商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本商场的声誉和形象。
采购管理的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采购员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部材料清单和材料使用计划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类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采购员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工程部应依据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制定《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依据工程部《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制定《采购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审批
采购员与供货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供货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等;
2、注明与供货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的,采购员应将草拟的《长期合同书》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员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供货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员应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项,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采购管理的制度14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1、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3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维修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料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审计监督
(一)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二)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三)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四)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采购管理的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企业设备修理保养,日常办公事务及保洁工作的物资需要,提高采买工作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工服劳保用品及工厂维护、修理所需的配件材料和生产所需设备、物资及配件等。
3.职责
3.1采买员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选购工作。
3.2总经理负责需选购物资的复审工作。
4.程序
4.1按照各部门月请购所需常规或急购物资填列的请购单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准时与相关的`业务单位联系,落实物资和价格后,反馈财务部主管初审后,报总经理批示后领取支票准时组织物品的购入,物资到位后,准时通知有关部门领用,并仔细填写领用单。
4.2对急购物品,要按使用部门要求的时光准时选购(特别状况可以先购后批),确保企业设备的正常运转。
4.3对一些规格、型号强的特别配件和购买,可委派相关人员共同外出购买,以便确认规格、型号、鉴别质量。
4.4严格根据《合格选购商名册》(财务部备案)挑选选购渠道,不得擅自变更;凡擅自变更者,将被调节岗位,并担当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处于十倍罚款。
4.5对一些单一品种物资的挑选,也要本着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签订供物意向,以保证长久稳定的关系。
4.6对常规物品尽可能参照周期使用需求量,做到方案购买,防止库存积压。
4.7对一些大宗物资要索取“三包”手续,签订三包条款以保证包修退换的执行,须要时留10%尾款。
4.8对大宗物资的选购,必需由二人操作,从询价到落实,从质量到价格均由二人共同负责。
4.9采买员要负责对物资使用随时回访,了解物资的使用状况,质量是否合格、优良,如发觉质量问题,准时与供货方联系退换,对不守信誉、质量无保证的渠道,不再合作。
4.10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便于质量低劣物品的退换,对选购的物品尽可能实行延期付款的方式来制约。
4.11劳资部库管员及物品使用者要对物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物品的退换起监督作用。
4.12采买员要准时报帐,核销物品采买的手续,不许拖拉压票影响财务部结帐;最长周期不允许超过两周。
4.13对选购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分配的采买任务要仔细负责、吃苦耐劳,提高工作效率,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借外出购物办私事,否则一经发觉郑重处理。
4.14采买员要刻苦钻研有关业务学问,全面把握各种物资的使用性能、使用部位、规格型号等,分析把握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业务娴熟。
4.15采买员要仔细填报《物资结算统计表》,详细的由财务提供。
4.16树立敬业爱岗精神,遵守财务纪律,对所购进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仔细负责。
4.17杜绝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对营私舞弊、收受回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悉赔,并处于十倍罚款,同时申报人资行政部立刻免职。
5.监督执行为财务部和人资行政部,各部门部长帮助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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