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0 15:09:16 加班制度 我要投稿

加班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班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加班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并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4.1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传至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4.2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倍计算工资报酬。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3调休时间计算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5.生效

  本规定于XXXX年XX月XX日发布,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加班管理制度2

  加班是工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事,所以,对于企业而言,做好加班管理制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以下是一则加班管理制度样本,供各位员工管理者参考引用。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3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非计件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部长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点半前,由部门主管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星期天加班者,员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点半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工作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公司支付对应加班费。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上一级管理部门,不明时需要电话相关领导,征求批准意见。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正常加班时,加班时数记入到实际出勤天数中,与平均工资一起计算;

  2.计件人员从事计时工作加班,根据从事工种的不同,核算工资。普通工种40元/天,技术和劳动强度高的工种,50—100元/天,由主管根据情况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3.晚上加班到9点半以后,补助10元/次。加班到12点以后,补助20元/次;

  4.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财务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参加政治、文化活动的。

  (四)员工在休息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员工因个人的原因需要为今后连续带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电话值班,无需到工作场所处理事务的;

  (七)在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非由公司安排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八)其它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条、员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办法给予加班员工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一)项目经理级(P13)及以上员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资,给予调休。

  (二)项目主管级(P21)及以下S级、C级员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请加班工资,在双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则上必须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经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结算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三)加班超过三十六小时,超过部分不计发加班工资,实行补休。

  (四)凡给予结算了加班工资的加班时间,不予以再安排员工调休。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一)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的销售类员工或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二)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国家规定有变动,参照最新国家规定执行)。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之和。

  第十五条、加班调休

  (一)员工所产生的加班,符合调休规定或未予以结算加班工资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十六条、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分管领导责令相关部门(下属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加班管理制度5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制度,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班制度,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加班管理制度6

  一、概述

  加班用车管理制度规定是为了规范企业加班用车管理工作,提高加班用车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加班用车的所有车辆和人员。

  二、加班用车申请与审批

  1. 员工在需要加班期间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应提前填写《加班用车申请表》,并注明加班车辆的型号、车牌号、加班起止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员工需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经理需对申请表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 若所申请车辆已被他人申请使用或已经达到最大使用巡回

  次数,则经理需将申请表退回员工,需重新选择其他可用车辆。

  4. 若申请表审核通过,部门经理需将通过的申请表交给车辆管理员备案,并将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交由司机进行操作。

  三、加班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 加班车辆的司机应在加班前检查车辆的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

  2. 司机应根据申请表上的时间和地点信息,按时按点将车辆开至员工所在地点,接送员工。

  3.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司机应安全驾驶,保证员工的乘车安全。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违规行为。

  4. 加班结束后,司机应将车辆按时送回指定地点,并进行车辆的清洁和维护。

  四、加班用车安全管理

  1. 加班用车司机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熟悉相关的道路交通法规。

  2. 司机应每月进行健康体检,严禁患有重大疾病或处于服药期间的人员驾驶车辆。

  3. 加班用车前,司机应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疲劳驾驶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并确保车辆配备急救药箱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

  4. 加班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五、加班用车违章处罚

  1. 若加班用车出现违章行为,由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违章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记过、停工等处理措施。

  2. 涉及违章行为的罚款由责任人员承担,避免对企业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

  3. 违章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加班用车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1.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2. 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制度和追责机制,确保加班用车的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监督人员应对加班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若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加班用车违规处理措施

  1.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责任人员将被取消加班用车的权利。

  2.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违章停车等,责任人员将被进行相应的警告、处罚。

  3. 如责任人员连续多次违规,将被暂停加班用车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

  八、附则

  加班用车管理制度规定在实施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应由相关部门与车辆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并报上级批准后再行实施。

  以上为《加班用车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旨在确保企业加班用车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达到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的目的。为了落实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加班用车管理制度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加班用车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员工安全。为了落实这一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加班用车管理也需要进行监督与评估,对于违规行为需要进行相应处理措施。

  在加班用车管理方面,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这样可以确保加班用车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出现违规现象。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制度和追责机制,对加班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对于加班用车违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责任人员将被取消加班用车的权利,以确保企业加班用车的安全。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违章停车等,责任人员将被进行相关的警告和处罚,以提醒其注意加班用车的规范性。对于连续多次违规的责任人员,将被暂停加班用车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

  此外,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实施中,如果需要修改和补充,应由相关部门与车辆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并报上级批准后再行实施。这样可以确保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更好地适应企业实际情况。

  为了加强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责任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他们应严格遵守加班用车的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安全。责任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以降低事故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安全。

  在实施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需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同时,责任人员应积极参与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发挥好自身的监督和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总之,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非常重要。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加班用车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追责机制的运行也是加班用车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可以提高企业加班用车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员工安全至关重要。在制定和实施加班用车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由相关部门与车辆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并报上级批准后再行实施,以确保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为了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责任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安全。此外,责任人员还应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以降低事故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安全。

  在实施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需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同时,责任人员应积极参与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发挥好自身的监督和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为了确保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追责机制的运行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任人员应定期对加班用车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同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反馈,听取员工对加班用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

  通过加班用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和有效实施,可以提高企业加班用车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加班用车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福利的重要保障,应得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高度重视。在未来的工作中,各方应继续加强沟通与合作,不断完善加班用车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安全保障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班管理制度7

  第一条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XX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XX%;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XX%。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8

  为规范职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院本部在岗职工,含正式编制、合同编制、流动编制、借调、返聘雇请人员。

  第二条 加班工作原则:各处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对一些专项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正常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或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岗位,可安排职工加班工作,但每周至少保证职工休息1天。

  第三条 加班工作补偿原则

  一、非当班医生周末或节假日回科室查房、住院总值班、三值医生(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任值班、行政(后勤、保卫)总值班不纳入加班工作范畴。

  二、每周超出40小时的工作时间计加班时数。

  三、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加班工作,不计发加班补助(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

  四、业务科室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一二值医生(护理)24小时值班计补休假1天,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对少数科室确因工作任务重或突发事件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医务处审核,由人事处计发加班补助。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过额外补贴体现的,不再安排补休及计发加班补助。

  五、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业务科室经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计发加班补助。

  第四条 加班补助标准(8小时计1天):

  一、勤杂普工:以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计算。

  二、其余人员:

  ㈠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天75元

  ㈡ 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00元

  ㈢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50元

  第五条 加班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加班补助申报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二、由申报科室考勤员填写《加班补助申请表》,由考勤责任人签批后,每月26日交人事处。业务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统一报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审核,审核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六条 加班补助每月结算一次,于加班申报的次次月9日随个人薪酬发放,在个人薪酬清单中显示。对加班补助有异议的,在收到薪酬清单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

  第七条 各处(科)室对加班补助的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虚报加班补助,除追缴已发的加班补助外,再按其2倍数额扣发当事人考核性补贴,并对处(科)室考勤员、考勤责任人给予各扣发当月考核性补贴50%~100%的处理。

  第八条 黄埔院区、东山院区按本办法原则,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加班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加班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原则

  1、因学校工作的需要,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不要求上班的双休日期间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2、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工在正常工作的规定工作日时间外工作,并办理了加班审批手续的`,确认为加班。

  3、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属于岗位职责内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不计加班。

  4、确需加班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间和人数,按规定及时办理加班审批手续。

  5、节假日参加各类考试工作(含监考)、值班工作及其他有考核或津贴补助的工作,不计加班。

  6、夜间加班时,原则上加班时间不超过半天。

  7、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的相关工作的加班规定,按会议决定确认加班和计算加班补助津贴。

  二、加班内容

  1、因岗位工作量大或任务紧迫,不能在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利用节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工作。

  2、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内完成的工作。

  3、学校安排的专项任务、阶段性任务或紧急任务,需要利用节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工作。

  4、节假日出差或会议。

  三、加班的审批程序

  1、确需加班的教职工,事前应向处室负责人汇报或根据处室负责人安排加班,领取和填写《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并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

  2、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开会或其他集体活动由会议或活动召集人统一填写《教职工加班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办好加班审批手续。

  3、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应对工作人员加班时间、质量进行监控。

  4、教职工加班后,必须把已审批的《教职工加班审批表》于每周二交校办室。

  四、加班时间及加班补助津贴的计算

  1、加班时间按半天为单位计算,在编正式教职工和临聘教师每天加班补助津贴为30元,临时聘请工人每天加班补助津贴为20元。

  2、加班费按月结算,校办室于每月6日前汇总上月加班补助津贴。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加班管理制度10

  城投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加班的定义和分类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岗位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由于工作需要,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周末的临时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国家法定节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2、加班的申报程序

  (1)临时加班:员工发生临时加班应于加班前填写《加班申报表》(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如因发生急情或险情需要加班来不及办理加班申报手续的,可在事后24小时内补办加班申报手续。月底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呈公司领导审批。

  (2)计划加班:计划加班原则上以各部门安排的值班表认定,但如发生临时变更的,由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情况书面报综合办公室。

  3、加班管理规定

  (1)发生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实际时段如实填写加班申报表。

  (2)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算在加班内容中:

  (一)参加会议;

  (二)开发建设部工作人员非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加班;

  4、加班补偿标准

  (1)员工要尽量合理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加班补偿方式主要是发放加班补贴,当月加班补偿报公司领导审批,经财务部门计算后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补贴计算,以财务部加班计算标准为准。

  5、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2)计划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考核。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6、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月起开始执行。

  附件:加班申报表

加班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加班管理,调动全院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制度的界定范围

  本加班制度是指适用于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借调和借用到本院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二、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学院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等,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必须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各科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按照加班天数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三、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学院各科室于每月五日之前填写并提交《交通与环境学院20xx年XX月份加班登记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加班天数、工作内容,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交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汇总并报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批。

  (二)院办公室每月十五日前将审批后的汇总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计财处,由计财处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

  四、加班天数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在编在岗职工(含雇员)

  加班工资150元/天;

  2.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

  加班工资平时112元/天,周六日149元/天,节假日223元/天;

  3.加班天数

  工作期间,按10天/月为限;寒暑假期间按实际产生加班天数为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当日生效,具体事项由交通与环境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加班管理制度12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程序內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轄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轄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肅要注明预计肅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主管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五条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辜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苴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或换休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或换休2天)。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酒店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一般不提倡员工加班;如确实需要加班时,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积极为加班员工换休或申请加班补贴。

  第六条以上未尽事宜由企管部全权解释

加班管理制度13

  1、企业如需完成生产任务或处理紧急事故,员工须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工作时,视为加班。员工加班按以下规定办理。

  2、员工加班管理

  (1)一般员工加班

  ①生产部人员加班的,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工时确定加班人数和加班工时数,各车间负责人安排加班人员,并填写加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档。

  ②管理人员如需加班的,须有部门经理报行政主管批准,同意后,填写加班单。

  ③加班人员的加班费,由财务部门每月核准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2)科长级主管加班

  ①主管人员加班最迟应到22:00点,实行打卡制。

  ②夜间加班、遇紧急且重要工作或紧急事故处理时,主管人员必须到场,亲自督导。

  3、加班考核

  (1)一般员工

  ①主管人员对员工加班情况应予以核查,如有未达到预期效果者,加班费不予发放。

  ②次日,主管人员应根据生产标准计算员工加班工作是否与相符,不符者,按其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工时和加班工资,并上报给人力资源部。

  (2)科长级主管主管人员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者,致使工作延误或发生

  异常情况者,扣除本月奖金;同样情形发生两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

  3、加班工时核算

  (1)一般员工

  ①凡需三班倒工作者,应由部门主管以劳逸结合为原则,每周予以调换一次。

  ②对于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应在用餐时间派1~2人看守,并应在现场就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其就餐时间可按连续加班计算。

  ③其他员工每天加班工时按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应扣除每天就餐半小时时间。

  4、加班工资核算

  (1)一般员工

  ①平时加班,每小时发给每小时工资34%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34%╳加班小时数。

  ②周末和节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发给每小时工资1、5倍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1、5╳加班小时数。

  (2)科长级主管

  主管人员因发予职务工资,故不再发加班工资。车费和误餐费报销。

  5、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1)公差外出已支取差旅费的;

  (2)业务人员,不论何时何地从事销售工作的,均不支付加班费;

  (3)门卫、夜间执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司机等工作情况特殊的人员。

  6、加班应注意事项

  (1)员工分配加班时间连续不得超过8小时;

  (2)加班人员超过5人者,应派专门人员督导;

  (3)不得指派临时工、试用期人员单独加班;

  (4)应尽量避免法定假日安排人员加班。

  7、加班请假

  (1)安排加班时,员工不得故意推诿,逃避加班;

  (2)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否则按加班时间倒扣加班费。

  (3)加班期间因病或因事不能继续工作的',应向部门主管请假,说明原因,否则,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8。其他方面

  (1)公休日或节假日加班的,上班时间和午休时间与正常上班一致。

  (2)加班期间因机器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给加班人员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3)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加班期间同样适用。

加班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正,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状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状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帮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状况,对加班特别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支配、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掌握。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支配加班时,必需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支配,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支配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掌握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掌握,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依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⑴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⑴ 发生自然灾难、事故或者其他缘由,威逼生命财产平安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⑴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支配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大事、紧急公务处理等缘由,支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 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为40元,法定节假日为60元。

  ⑴ 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赐予误餐补助,详细标准由公司依据状况确定。

  ⑴ 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准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⑴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⑴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⑴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⑴ 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主管副总或部门经理签署审核看法。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综合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掌握

  1、公司全部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连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照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状况统计核对。核对发觉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全都的行为;

  ⑴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中高层管理人员;

  ⑴ 因工作性质特别,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策划、司机、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⑴ 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⑴ 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⑴ 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掌握(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 担心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⑴ 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别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⑴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发加班补贴。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支配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赐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车间)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支配员工调休。

  ⑴ 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详细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支配,调休审批程序参照《请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根据岗位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⑴ 支配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支配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根据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支配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根据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⑴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规定支付;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根据调休优先的原则,依据工作支配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支配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支配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别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猎取加班补偿,采纳不正值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有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觉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虚报加班的,根据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担当,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担当,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支配加班的,根据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担当,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担当。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加班人员、频次、时间支配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审批单》

  加 班 审 批 单

加班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1)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加班调休应在加班当日起,两月内使用完毕,在调休期限内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个月。

  3)调休申请流程:

  A.根据项目周期及进度安排,员工申请调休必须由本人履行审批手续。根据调休天数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调休须与职务代理人交接好工作后予以调休。

  B.调休前一天必须将《调休申请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C.调休当日工时核算以标准工时为核算标准;

  D.原则上每次调休只能申请1天,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下,申请3天以内(含3天)部门经理审批后,须由分管副总签字。

  E.人力资源部依照实际加班记录确认可调休时间,对调休申请审核确认;

  3.加班补贴计算。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七、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间按3倍处罚。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工作的员工,取消加班补贴,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贴,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贴,并处以加班补贴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以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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