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条、保密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
⑶交易商有关资料;
⑷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的薪金;
⑹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⑵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⑷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
⑸其他秘密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统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内部秘密事项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涉密信息网络在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标明相应密级。
第四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应及时销毁。
第五条 涉密信息网络应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制度》和《涉及GJ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系统审批暂行办法》的`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六条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七条 涉密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管理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具体承办。
第八条 公司保密办应对本系统涉密信息网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第九条 涉密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涉密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人员,应参加保密部门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网络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保密办报告。
第十二条 违反制度泄露GJ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 工作的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所有员工。
3、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4、保密内容与方法
4、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4、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4、2、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4、2、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4、2、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4、3保密文件的复制
4、3、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相关领导批准;
4、3、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4、3、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4、4、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4、4、2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
4、4、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4、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4、4、5绝密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6、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6、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6、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6、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6、5解密与销毁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6、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7、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财务部、法务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重要会议记录;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工艺技术中涉及重要工艺技术环节的内部资料;
8、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
9、销售活动中涉及用户的内部信息资料;
10、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六条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保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及协议、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工艺技术中涉及主要工艺技术环节的资料、生产运行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应当明确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公司绝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一切涉及绝密文件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一切涉及机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等相关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根据文件的密级程度由相关归口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2、经总经理批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召开和举办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根据密级程度确定主办部门,并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或根据会议密级程度指定参会人员;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当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惩罚
第十七条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岗位工作的员工,经综合办公室认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补救措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1、目的: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保密工作。
3、职责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4、工作内容每位员工入职时均应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承诺书。公司内部的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发展动态、重要合同、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重要商业活动日期、重要客人来访、人事变动、工资福利等均属于商业机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向外界和公司其他员工透露。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凡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带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公司的机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的机密。记载有公司机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严禁在办公桌上存放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与外来人员交谈或交往中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员工在使用完电脑后,要及时关闭,避免遗失和泄露信息。公司领导的办公室,任何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公司领导的文件柜、资料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外来人员到公司联系业务,均应到会议室商谈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公司员工在与外单位人员进行业务交往中出具公司有关资料和信息,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凡发往本公司以外的传真,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才能发出。公司员工如果违反公司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内网。
第六条 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A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A级信息,A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B级信息时,应按A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B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A级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保密办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 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公司保密办。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第十条 每半年要对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若有混用的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丢失的,应及时查处。
第十一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保密办销毁。
第十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由公司保密办统一登记造册,并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三人负责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一、保密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二、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三、保密内容与方法
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3、保密文件的复制
(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董事长或主管副董事长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2)行政部经理负责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秘书负责;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绝密文件由行政部经理直接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董事长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四、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人事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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