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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9 18:13:3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八、安全例会制度

  为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例会内容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及公司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为主,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活动。

  三、进入会议室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议秩序,不准交头接耳。

  四、确因特殊情况或执行运输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归队后次日必须补会。

  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1、保管好保养间的各项工具,不得丢失和损坏工具。

  2、听从经理及队长的管理,做到谁叫随到,服务周到,保证质量。

  3、负责保养间室内外卫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负责保养间的一切安全问题,出现问题由修理工负责。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为增强员工、业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安全责任人要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考核之中,要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市场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三、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

  四、至少每年对全体员工、业户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五、新员工及从业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通过办班培训、安全讲座、影像教育、经验分享、知识答题、实践演练、广播宣传、举办展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门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好多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市场概况,岗位要求、事故案例、经验教训等。、八、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三、经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进行复训,复训周期按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要相对稳定。

  五、调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回原工种工作时,必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种独立操作。

  六、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要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发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1、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严禁戴手套,女生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二、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传动部分、电气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工、卡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开动。

  三、钻床的平台要紧住,工件要夹紧。钻小件时,应用专用工具夹持,防止被加工件带起旋转,不准用手拿着或按着钻孔。

  四、手动进刀一般按逐渐增压和减压的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五、调整钻床速度、行程、装夹工具和工件时,以及擦试钻床时要停车进行。

  六、钻床开动后,不准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七、钻头上绕长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口吹、手拉,应使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八、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统一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九、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十、钻床运转时,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十一、工作完后,关闭机床总闸,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地点。

  (1)钻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扩展资料:

  操作

  (1)主轴转速的调整:需根据钻头直径和加工材料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转速。调整时应先停止主轴的运转,打开罩壳,用手转动带轮,并将V形带挂在小带轮上,然后再挂在大带轮上,直至将V形带挂到适当的带轮上为止。

  (2)工作台上下、左右位置的调整:先用左手托住工作台,再用右手松开锁紧手柄,并摆动工作台使其向下或向上移动到所需位置,然后再将锁紧手柄锁紧。

  (3)主轴进给调整位置:主轴的进给是靠转动进给手柄来实现的。钻孔前应先将主轴升降一下,以检查工作放置高度是否合适。此外,还有一种台钻的工作台是圆形的,可围绕其圆柱形床身旋转。

  维护保养

  一、工作前

  1)对所有操作手柄、开关及旋钮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在正确位置,操纵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2)按润滑要求加注润滑油(脂)。

  3)接通电源,低速运转3~5mm,认定正常后才能开始进行工作。

  二、工作中

  1)严禁超负荷、超机床性能进行加工。

  2)应停机装卸钻头,擦净锥面后,方可装钻头,且要牢靠。拆卸钻头及钻夹头时,应该用专用斜铁和铜锤轻敲卸下。

  3)要正确固定工件及工装。

  4)严禁带手套进行操作。

  5)在机床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查明并排除故障。

  三、工作台

  1)必须把所有手柄都置于“停机”位置,并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机床较长时间不使用,应在钻床裸露在外未涂漆表面涂上防锈油。

  2、如何搞好钻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事故绝大多数发生在施工现场,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危险源,才能杜绝各类安全是事故的发生。

  (一)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措施不到位。现场危险源是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环境在不断改变着,我们在动态管理中有时忽视了安全隐患的事前控制,好多安全管理者只是事后管理,造成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

  2、项目安全员配置不够,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日常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项目为了节约资金,个别领导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造成安全员缺乏,根据相关规定项目需要3人的只配备2人,要求配备2人的只配备1人,有的项目还没竣工就把安全员调离了,给安全工作带来了隐患。或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在安全检查时到岗,检查结束后安全员也离开了。还有些项目安全员经验不足、技术不精、工作力度不够,导致畏难心理,再加上目前项目施工中人员流动性大,造成了安全管理散漫、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安全工作被动的局面。

  3、安全措施经费落实不到位

  安全是硬碰硬,实打实的工作,必须有着足够的资金投入。安全防护物品要钱购置(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及消防器材等等)哪样都要钱投入,安全工作如果过分节约,就会适得其反,“节”出隐患。可实际工作中安全上的“节约”还是被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该添置的安全器材、防护用品购买时被打折了,最常见的有些分包单位购买的安全帽质量不过关,安全网不能防火等,这些在无形中又增加了安全隐患。

  4、安全检查和项目整改措施不到位

  根据安全检查制度,项目安全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巡查,项目部、监理每星期检查,工程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安全检查,再加上安监部门每月一次的跟踪安全检查,每个部门检查都有整改通知单,频繁的安全检查确实也促进了安全管理,但有些项目自认为没出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外紧内松,致使安全检查变成了走过场,整改回复变成了应付交差。

  (二)改进措施

  1、项目开工即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源控制领导小组,对照方案控制落实控制措施,力争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领导重视。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中将安全措施费单独立项划拨,项目措施费台账由工程处财务统一制表,力争安全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这样避免了以往检查时,安全员到处找单据,拼凑各项安全措施费,也统一了安全措施费的做法。 3、为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分包单位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应统一由总包单位购买合格的产品,发放到工人,这样既保证了防护用品的质量,也便于控制安全帽的规格颜色,保证公司形象。

  4、在公司的季度检查或每月安全巡查中,增加给安全员打分栏(据了解,有些单位多年前就已实施),让安全员工作有压力也有动力,使年终的安全员评比更具权威性。安全员必须做到“文武双全”,文会电脑操作,武懂现场管理,安全工作才会上台阶、换新颜。

  5、增加项目安全主任的年终评比。

  三、大型设备管理

  我司的大型设备一般是由机务队负责管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也要积极主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大型设备在运转过程中,防高坠、防触电、防物体打击显得尤为重要。

  (一)现场常见的起重设备伤害事故 1、吊装钢丝绳或卡环脱落发生的物体打击; 2、重物在吊钩中滑落造成高空坠物; 3、吊装过程中钢丝绳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

  4、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立体交叉作业,司机视野不清,司索跟踪不到位等造成的物体打击和伤害事故;

  5、恶劣天气,设备在雷雨大风恶劣天气下运转,造成的设备损坏、漏电伤人等。

  (二)改进措施

  1、施工中做好防台风、防暴雨、防雷电三防应急工作,在恶劣天气到来时,及时停止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平时作业时,操作工人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安全员对操作人员班前试机、班中监控、班后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同时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在拆卸、安装、顶升过程中,安全主任、安全员在做好安全交底的同时,必须全过程跟踪控制危险源的发生,保证现场设备安全运转。 5、对上级发出的安全检查整改单,逐条落实整改到位。

  四、分包单位管理

  工程分包是我司在建项目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如何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减少安全事故,规避安全风险,是我们必须面临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我司除了自身的劳务队伍,分包单位主要是签订三方协议的专业承包单位,如:电梯施工、防水施工、幕墙施工、人防施工、基坑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等,这些分包队伍大多是小作坊、私企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分包队伍安全管理松懈,管理人员配备缺乏,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 (二)改进措施

  1、现场安全员应检查落实分包单位资质证书、三类人员到岗情况,职工工伤保险购买情况。

  2、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现场状况,督促分包队伍及时投入资金,落实安全防护用品到位,只有有效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状态,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督促分包单位工人进场时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完善平安卡和职工进场出入证的办理工作。

  4、总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三当”:①“当医生”,对现场施工环境清楚明白、了然有数,能够及时指出分包单位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督促分包单位整改。②“当老师”,当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时,要帮助他们建立体系、理顺关系,逐步提高分包队伍自身管理水平。③“当法官”,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发现违章,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管理的严肃性。 总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相铺相成的一个整体,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只有共同致力于安全生产管理中,才能完成项目的安全生产总目标。 五、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现场管理中,是环环相扣紧紧相连的。今年在公司 “安全管理年” 、项目现场“标准化建设实施年”系列的相关活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更加成为眼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深圳市深建质安(2011)57号《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81号《关于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0〕393号《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司的项目施工现场对照深圳市建设局和公司下发的文件要求还有差距,必须加大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只有跟上管理步伐,安全文明施工才能上水平、出样板。

  (一)存在不足

  1、施工现场规划不到位,临设安排不当。

  2、有些项目由于施工场地有限,现场草坪绿化布置不足。

  3、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不尽人意,有待改善。

  4、项目管理人员对职工安全文明施工培训教育力度不够等。

  (二)改进措施

  1、项目开工,即制定省市级“双优工地”目标,从规划上力求高标准、严要求。

  2、现场文明施工对照《深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逐条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优化文明施工管理。

  3、配合、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建设局相关文件精神。

  4、在人工挖孔桩和基坑支护作业过程中,强调泥浆车辆现场进出监控以及泥浆排放过程控制。

  5、在主体工程施工时,注重脚手架搭设、外部安全网及临设的美观,建筑垃圾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清、现场清。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

  以上只是本人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点不成熟的体会。在今年的公司“安全管理年”、项目现场“标准化建设实施年”活动中,我相信每位员工从自身做起,以此为契机,人人抓安全,个个管安全,切实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到实处,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延期需要的)已经上传,请查收!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复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等。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控制。企业主管部门制是企业经济及生产活动的管理机关,按照“管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经济和生产工作中,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百针、政策、法规、标准。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持点制订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并向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备案,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

  (5)钻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扩展资料

  1、要注意加强对设备管理制度的学习,设备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经常学习,否则就是老职工也会度淡忘,而不按制度规定领用设备,就难以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就有可能造成对设备的损害和对使用者本人的伤害。因此,要经常学习设备管理制度,在制度的约束下开展工作。

  2、要注意整改设备隐患。“磨刀不误砍柴问工”对已知的各种设备隐患,如钻机防护设备不全、机器漏油漏电、开关不灵活、仪表刻度不准等等,要逐一检查核实,校正完善,确保设备完答好率。

  6、如何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院党政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既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同时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院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我院安全生产负全责,下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协助院长主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管副院级领导负责分管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总工程师履行安全技术职责,抓好全院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初与院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书(经营合同书)和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以项目为单位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分解,实行定员定岗定责管理,建立健全职工岗位安全职责,把岗位应知应会、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范围真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职工身上,推行岗位技能安全经济责任制,促进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性。要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促使我院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形成“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

  二、严格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各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编写项目设计或施工设计中,要根据《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和《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的规定,对测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或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使我院从项目设计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项目技术设计,在地震勘探孔径、孔深、药量和封孔、压沙袋等方面,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合乎设计、规范、规程要求,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3、对危险地段(包括高压线、地下管道、地下管线、建筑物、文物古迹、水库等)的地震勘探作业项目,生产单位负责人、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前向院总工程师申报,由院总工办会同安全监察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专业人员、生产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下达施工准许通知书,严禁不申报、不请示,擅自冒险作业。

  4、对安全规程未涉及的项目,其危险性和所造成的后果又难以估计的,生产单位必须提前向分管安全副院长申报,由安全监察科会同总工办组织专业技术员、安全专业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制定安全措施,下达施工准许通知书,严禁不请示、不申报,擅自作业。

  三、规范生产租用车辆管理,规避交通安全风险,杜绝事故发生

  2006年我院以晋煤地物院发[2006]23号文件《关于印发生产单位租用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对生产租用车辆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现根据近几年生产租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1、各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院租车管理规定,尽量不租车,如果急需租车,被租车辆手续(车主身份证、行车证、保险、客货车营运证)必须齐全,租车前先与车主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和违约责任,绝不能把签订租车合同当作事后费用报销的手续来办理,更不能因各种原因租用车辆手续不全或无任何手续的黑车,坚决禁止租用三轮农用车或摩托车运送人员。

  2、各单位要明确租赁用车事故赔偿责任,单位只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租车费、加油费、过路费,对被租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车主承担。

  3、租车时要求车主委派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有有效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客货司机准驾证),负责生产期间单位人员、设备器材的安全运输,决不允许本单位职工既当车主又当司机,造成单位租车行为不规范。

  四、加强外委项目安全监管,严格分包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1、外委项目实行谁外委,谁负责。各单位要加强外委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外委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严禁将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地质勘探活动,不得以探矿名义从事非法采矿活动。

  2、对钻探、物探打孔、背线等劳务分包,生产单位负责人必须事先与承包负责人协商,明确准承包条件:

  (1)承包人必须给从业人员配备劳保用品(劳保服、鞋、安全帽、安全带);

  (2)人员运送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安全要求;

  (3)钻机传动带、齿轮传动装置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网,柴油机必须配备消音器(防火装置),钻探设备必须配备避雷针、塔衣,塔内照明采用36伏安全电压、钢丝绳使用与报废必须符合《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报废使用规范》等;

  (4)承包人的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不低于18周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电焊、气割工、吊车司机等);

  (6)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培训教材引用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7)安全组织、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8)单位只负责承包费用的支付,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承包主从业人员因病救治、因病死亡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一律由承包主负责。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承包主,生产单位负责人方可与其签订分包合同。

  3、强化安全监管。凡有项目外委、项目分包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派出2-3人进驻施工现场,做好外委、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按照安全准承包八项条件,逐项检查承包主安全生产准备情况,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其组织生产;

  (2)对高空作业、吊车起吊、电焊作业、放射源测井等危险性作业实施全方位监管,检查其现场清理、警戒线设置、专人指挥、人员分工等准备情况,如果不符合《地质勘探安全规程》要求,不准其组织施工;

  (3)监管人员必须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责令其现场整改;

  (4)监管人员要重点突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设备故障、作业环境、组织管理和人员操作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5)对凡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作业行为,监管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责令承包主进行整改。

  五、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把好安全生产关键环节

  1、各生产经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要提前掌握测区安全隐患,如测区地形条件、道路交通运输条件、森林覆盖情况、地下电缆、水、气管道敷设情况和测区高压线、建筑物(包括水库)以及气象灾害等,提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防范措施。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突出抓好民爆物品和爆破工作现场管理,要求涉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严格涉爆人员备案、民爆物品现场领用登记手续,杜绝管理漏洞。严格执行一台爆炸机只准使用一条爆炸线的规定,彻底解决过去一台爆炸机使用两条或多条爆炸线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效防止误爆事故的发生。

  3、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开展以设备故障、作业环境、组织管理和人员违章操作等为内容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六、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由院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总工办负责专业项目安全技术设计审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各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以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生产单位负责人、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检查员构成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小组,负责从业人员安全规程培训、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与治理和日常的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

  7、钻探机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应符合哪些要求

  一、每日:

  1)检查发电机工作日报。

  2)检查发电机:机油平面,冷却液平面。

  3)日检发电机有无损坏、掺漏,皮带是否松弛或磨损。

  二、每周:

  1)重复每日的A级检查。

  2)检查空气滤清器,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芯子。

  3)放出燃油箱及

  与钻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的资料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需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需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阅历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别工种持证上岗,对特别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准时上报,严厉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需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需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需全部安装漏电爱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实行新工艺、特别结构的工程,都必需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学问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需有安全值班员。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准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需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讨论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讨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详细方案(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方案的布置、落实)。

  3.2.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阅历。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方案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爱护工作。

  3.5讨论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纳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方案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1.1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

  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指标,通过隐患识别和评价,制定出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实施程序并贯彻落实,以达到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效果之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手册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文件之一,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性文件。

  1.2引用的标准、定义

  1引用标准

  本手册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2定义

  本手册除引用上述标准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中的定义外,还采用如下定义。

  2.1重大隐患--是指组织通过危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

  2.2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周围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3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生产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4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公司级教育是指新职工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是指新职工从公司分配到车间后,再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班组教育:是指职工进入工作岗位以前的教育。

  2.5轻伤事故--因工受伤后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够重伤的事故。

  2.6重伤事故--因工受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事故。

  2.7死亡事故--指发生事故当时死亡和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重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事故。

  2.8非伤亡事故--指发生事故后只造成财产损失而未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事故。

  b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

  c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事故。

  2.9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2.10集团公司--指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2.11公司--指权宇实业总公司

  2.12单位--指权宇实业总公司区域内,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经营组织或个体。

  2.13安全管理委员会--指权宇实业公司安全管理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党政领导、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2.14安全管理小组--是在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安全工作机构,由有关部室负责人组成。

  2.15安全管理部门--指具体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即综合部。

  2.16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2.17事故隐患--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18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3手册的管理

  1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由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

  2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公布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编写、标识、保管、修改、换版等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需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展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工人进厂必需坚持进展安全学问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觉察机、电设备运转声音特别或有异味,必需马上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修理,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需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当保管。

  十、公司的全部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别工种必需持有特别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缘由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宽阔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9

  1、参与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能力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调整;

  6、负责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计划;

  7、负责生产数据库的.建立,开展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产供销、区域工厂产能联动与协调;

  9、负责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养计划。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车间主任职责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指示、决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新工人(涉及复工、换岗、培训人员、临时工等)进入车间,应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方能分派岗位工作,并告知班长进行现场实际操作的'安全教育。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安全制度,掌握发生事故的规律。

  5、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布置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6、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设法改善。

  7、听取职工劳动安全建议,及时提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经厂(公司)领导批准后,负责实行,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机械设备及危险部位的地方,凡应当装置防护设备的均应有防护装置,并须完备良好,对防护或防护不善负重要责任。

  9、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维持现场,立即报告,负责查明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并付诸实行。

  10、督促检查职工对的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组长职责:

  对班组劳动安全负责,其具体责任是:

  1、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切实布置安全工作,对危险性较大工作要亲临现场指导或监护。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注意和制止工人冒险或违章作业。

  3、经常组织工人进行作业环境、机械防护、安全用电、登高作业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用临时措施。

  4、经常教育和督促工人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并对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加以管理,使其保持完善良好。

  5、做好新工人以及非同工种调动的工人、工伤病愈复岗工人、临时工等进入现场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工作。

  6、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厂(公司)领导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解决。

  生产工人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

  2、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其附件在内处在良好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向组长或厂长(经理)报告。

  3、对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安全装置,对不使用防护用品及不妥善保管设备装置所引起的事故负责。

  4、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互相联系,互相督促,发现别人冒险或违章作业应予制止或纠正。

  5、直接发生或看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对发生事故情况如实反映。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包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1.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治安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分清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5.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8.在新建高层及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监控设施,破坏工地监控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与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文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文明措施、制度,组织文明教育宣传活动及文明技术培训,监督文明措施的执行,组织定期检查。

  二、文明施工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各种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证照整齐悬挂上墙,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佩证上岗,并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文明施工标语,营造文明施工气氛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2、施工平面布置合理,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区域挂牌制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3、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同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文明施工意识、消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的教育。

  4、实行门前三包,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绿化、秩序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5、按现场各部位使用功能划分区域,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所辖区域有关人员须健人全岗位责任制。

  6、排水系统良好;污水进行沉淀排放。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和施工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回填土方。

  7、设置洗车台,对车身、车轮较脏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设专人清扫;专人管理;严禁破损车箱和无后门的`车辆清运渣土。

  8、现场机械管理实行挂牌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有减噪声的措施对施工高空废弃物,有措施防止和控制扬尘。

  9、施工现场建有临时厕所,保持清洁,定期施放药物,无臭味。施工现场民工生活垃圾按卫生要求随时清运或妥善处理。

  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内主要环境污染因素特征

  1、噪声

  这些噪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

  2、空气污染

  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也排放废气。

  3、水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程弃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环境保护措施

  1、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①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合理选用低噪音的先进机械设备。

  ②对产生噪音的重点设施、设备采取加强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噪音大的作业,防止施工扰民。

  ③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避免人为噪音,做到施工不扰民。

  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扬尘管理

  ①加强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物资管理,袋装水泥、粉煤灰、石灰等在装卸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从高处摔落,应轻拿轻放,不应用力摔打。

  ②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在切割瓷砖、砼等块体材料时采用湿作法。

  ④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在连续高湿地面干燥时,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

  ⑤散体物料、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要严格控制搅拌机械的扬尘。脚手架等设施要先除尘后拆除,并做到拆除时有人监控安全和环保。

  ⑥采取喷淋、洒水、遮盖等有效措施,将施工引起的扬尘降低到最低限度。

  ⑦每天安排不少于六次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

  (2)烟尘管理

  ①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②工地严禁焚烧垃圾和废物料及油毡、塑料等,更不得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3、防止水污染措施

  施工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

  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立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合理修建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

  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如在挖土等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 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 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

  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

  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 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 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 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炔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

  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 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 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 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 按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水产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水产局负责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渔政站负责。

  第四条渔政站设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班,负责我县辖区内水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必须符合安检标准,配齐消防、救生设备。

  第六条严禁渔业船舶超载、搭客、装载危险品。

  第七条严禁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严禁夜晚出船作业。

  第八条严禁酒后驾船,禁止穿拖鞋作业,进行渔业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

  第九条渔业船舶系岸或锚泊,必须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以保证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风、防火、防盗。

  第十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水产局,渔政站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渔政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在醒目地段设立安全管理的标语牌,做到警钟长鸣。

  第十三条渔政站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对职工、渔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渔政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水产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渔政站要组建安全检查队伍,并且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第十六条渔政站严格管理渔船牌照,规范渔船“三证”发放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渔业水上安全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第四条水产局负责对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渔政站是水产局二级单位,作为执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乡镇人民*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第十三条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等组织对渔业船舶违反下列禁令和规定之一的,应坚决予以禁止,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擅自下水作业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船长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我校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安委电[20xx]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驾培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纠自查内容

  1.检查组织机构和制度。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对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的,应立即整改和完善。

  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对易引发安全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清除。

  3.检查培训场地。是否有健全的教练场地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安全负责人,有无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有无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通道,有无必备的消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立即整改。

  4.检查教学车辆。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车况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是否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档案包括购车发票、车辆技术参数、车辆注册等级证书、行驶证复印件、教练车综合性能报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和二级维护记录维护等。证牌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和配备灭火器。对未达要求的应立即整改完善。

  5.检查教练员。教练员的驾驶证和教练证是否与所驾车类相符,是否存在酒后上岗现象。

  6.检查教练车日常维护情况。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纠自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彻底自纠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

  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第八条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条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

  第二十条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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