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停车场管理制度1
一、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二、值班人员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专人专管,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操作管理应严格遵照以下原则:
1、保持收费系统电源稳定,不得随意接用其他用电设备;
2、非公司指定收费人员不得对收费系统进行操作,以免造成系统损坏或数据丢失等故障;
3、禁止安装和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资料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禁止在电脑上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禁止连接手机,给手机充电;
5、保持电脑通风,严禁物品遮挡电脑散热口;
6、电脑主机、显示器及各外部设备上严禁放置杂物、液体等;
7、及时关闭系统弹出信息窗口;(弹出窗口过多可能导致电脑运行缓慢、死机、系统崩溃等)
8、遇有电脑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
9、其它参照公司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执行;
四、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维护与保养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定期对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主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归档,以提高查询、统计速度;
3、定期将数据库备份到安全可靠的计算机上,以防止数据库或操作系统被破坏,造成数据丢失;
4、定期对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电路板等部件除尘;
5、定期检查读卡控制机内的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以保证控制机内散热良好;
6、定期检查各设备的地线连接是否良好,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
停车场管理制度2
1目的:
通过制定规程,规范保安员的交接班工作流程。
2范围:
适用于x广场c停车场保安人员交接班管理。
3职责:
停车场助理负责对保安员的'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交接班程序:
4.1接班保安员在接班的前10分钟,检查着装和所携带的物品是否齐全,并对重点岗位进行工作布置。
4.2接班保安员接班前,在《考勤签到表》上签到。
4.3保安巡逻岗交接完毕后,接班人员到指定位置对车场统一巡查一次;
4.4在岗位交接前10分钟,交班队员认真填写《值班交接记录》(附件8、13)记录时间并签名。
5交接班注意事项:
5.1交班保安员在交班前15分钟对自己的责任区再仔细巡查一遍,检查器材装备的状况;写清值班记录,
5.2交班保安员将本班存在的问题、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转告接班人员;
5.3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应把需要在下一班次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用器械等装备向接班保安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无交接保安员双方文字记录、签名的,发生问题时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5.4接班保安员未到,交班保安员不得下班;如果此时下班,发生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并按旷工处理。
5.5交接班工作应快速有序进行,无特殊情况交接班不得超过10分钟(不得延长交接时间),在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接班人员共同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校停车场供本校教职员工小轿车停车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禁止个人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本校教职工需在停车场停车的车辆,必须事先在总务处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以便管理。
三、校园停车场仅供本校在职教职工停车,除学校公务准许临时停车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严禁停入。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障碍,严禁乱停乱放。学校有权对乱停乱放者责令改正乃至驱逐。
五、停车场车辆由各自车主负责自己车辆安全,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学校停车场不负责车辆安全责任。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七、所有驾驶人员必须限速进入停车场;严禁在停车场内洗车、练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八、爱护场内设施设备;若损坏场内设备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九、本规定自颁布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总务处。
停车场管理制度4
一、车场内部管理守则
1、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泊,必须要求其按规定读卡、交费。
2、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按停车场的指引箭头及提示语或管理人员的指挥行驶,不得逆行且应限速5公里小时以下。
3、任何车况不良或有漏油现象的车辆均不得进入停车场。
4、任何车辆及人士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5、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等。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7、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须照价赔偿。
9、驾驶员离开前须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车辆管理人员需要求其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次租车辆必须缴清《临时停车证》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停车证》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到达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免费停车证》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次租车必须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坚持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情景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八、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一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九、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景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景,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景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景,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停车场管理制度5
1目的
确保停车安全、有序,保护车主利益。
2职责
2.1停车场入口值班员负责检查、放行进入车场车辆,并对入口处车辆安全、秩序负责。
2.2收费岗值班员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用和停车卡,及时将前一天收取的停车费上缴公司财务,并对岗亭处车辆安全和秩序负责。
2.3车场内巡逻值班员负责巡查车场内车辆安全和行车、停车秩序。
3程序
3.1车场入口检查:
3.1.1车辆有无明显擦伤、损伤,如有应知会司机。
3.1.2车辆是否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有谢绝入场。车场入口标牌公示。
3.1.3查看进入车辆是否已领取ic卡。
3.2车场内巡逻检查:
3.2.1检查进场车辆是否按规定停在车位内,如未按要求停放应立即请其改正,并对车辆密切注意,及时提醒司机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防止被盗。
3.2.2巡查重点是车场内车辆安全、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和被盗被损。
3.3车场
停车场管理制度6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学校教职员工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租金及物业费用。
三、请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四、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五、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六、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
七、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八、请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九、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场内严禁游逛、喧哗、打闹和其它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一、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请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二、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三、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但可提供监控录像以便车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一、停车场概况
1、停车场地位置:xxxx
2、停车场车位:地上128个,地下10个。
二、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三、车辆进出流程管理
1、进场
2、出场
四、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2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2、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五、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班长职责
1.1对秩序维护员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商户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整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1.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1.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用情况,负责对车场内公共设施、车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清洁等监管工作,以确保车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1.9负责执行现场监管制度,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10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现场管理人员。
1.11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指示,有权调动下属人员加强某区域的管理工作,定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
停车场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利用自有用地设置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可以按照机械式设备安装管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按照停车场设置规范和标准,建设照明、通信、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施、充电设施等停车场配套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凡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后30日内,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
(二)使用权证明材料;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页;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五)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交通组织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
(六)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运营维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临时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申请备案的,除提供前款第(一)(二)(五)(六)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第十六条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下列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
(一)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的路段;
(二)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树木的路段;
(三)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消火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
(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
(五)双向通行低于6米、单向通行少于2个行车道的车行道;
(六)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
(七)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
(八)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门前、紧急避难场地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九)附近2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且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地段;
(十)影响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的区域;
(十一)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
(十二)其他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
第十七条路内停车位按照以下程序设置:
(一)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城乡规划、价格等部门提出初步设置方案;
(二)通过网站和在设置点周边设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初步设置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公开征求相关单位和周边社区、居民代表意见;
(四)区县(自治县)市政、公安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区县(自治县)市政、公安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及时对路内停车位按照以上程序进行评估调整。
第十八条住宅区、商业集中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会同市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置动态路内停车位。
动态路内停车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停车收费标准、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路内停车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内停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内停车设施,影响路内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
路内停车位管理单位不得将路内停车设施固定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条停车服务收费应当按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节供求、规范管理收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停车场设施等级、停放时段、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二十一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机制,统一管理全市停车泊位信息与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广路内停车位停车电子计时收费,加强停车信息管理。
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停车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逐步实施路内停车电子计时收费。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建立停车场安全等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牌;
(三)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主动提供停车票据;
(五)车位线清楚、环境整洁;
(六)在停车场内显著位置,公示备案信息。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用途的,由市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但是其中涉及违法建设或者违法建筑的,由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设置路内停车位的,由区县(自治县)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其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路内停车设施固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由区县(自治县)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其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每车位500元进行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指建筑物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独立建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三)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四)动态路内停车位,是指在特定时段内,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9
一、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设有固定停车场,占地面积1300㎡,为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空车,车辆专用停放使用。
二、停车场地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大门24小时不得关闭,方便使用车辆进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完好、防盗、防火、防漏。
三、本公司车辆停放实行免费制,外单位车辆不得停放,以保证停车场的安全。
四、根据公司内定车辆最大停放值,按车辆投影面积2倍计算,每辆货运车辆为36平方米,正常停车量不得超过18辆,停车数量超过规定时,管理人员必须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
五、进入停车场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车场地。
六、管理人员对场地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当班管理人员承担损失,对事故隐患不阻止,不汇报的,经查出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1、停车场必须具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
2、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类别等;
3、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款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4、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5、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6、停车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7、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此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8、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9、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10、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停车场泊车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客人将车泊入车场后,由保安员引导车位;
2、泊入车位后引导客人将行驶证交予车场收银处,并换回停车卡;
3、客人提车时保安员引导客人用停车卡换回行驶证交停车费。
广场停车管理制度:
1、广场所有停车处。为顾客提供临时免费服务;
2、大堂外两侧为V.I.P车位,供大型接待活动时用及平时政府部门、军队等车辆停放;
3、任何有阻碍酒店通道的车辆,保安员有权力劝其离开;
4、密切注意客人车辆是否关门,对未有关门者及时通知值班经理共同处理并作记录。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一、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或部分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整个消防安全系统受到巨大影响。为有效改善地下停车场的消防安全系统,在此有必要对其消防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总结,具体如下:
(一)影响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硬件因素
影响大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硬件因素有很多,既有停车场自身因素,也有停车场消防设施与消防设备等因素。
1.停车场自身因素
(1)建筑构件
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地下停车场的墙体、梁柱、吊顶、坡道、楼梯等要素,共同构成停车场的受力骨架。这些建筑构件不仅承担着停车场的建筑承重和空间分隔的重要任务,而且其耐火性能也是火灾发生时预防火灾扩散和保证建筑安全的基本手段。如果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较差,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不能起到阻止和延缓火势蔓延的作用,而且可能导致受力骨架由于火灾破坏而失效,导致停车场甚至地上建筑物塌陷,造成严重的人员死伤和财产损失。
(2)停车场内部设计
影响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内部设计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很多地下停车场采用附建式,除具有停车功能以外,还隔离部分空间用作水泵房、空调设备房、储物间、修车间等,这些附属设施空间很容易发生火灾,如果与停车区域距离太近或未按规定设置防火分割设施,那么小范围的火灾很可能蔓延到停车区域,造成严重的后果。其次,地下停车场由于所停车辆和人员较多,其疏散通道和出口设计也至关重要,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通道和出口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停车场内部人员和车辆疏散的顺利与否。第三,必要的防火分区设施也是控制火灾蔓延的有效手段,防火分区设施能够有效地把火灾控制在本区域内,防止火灾向其它区域蔓延,不仅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会对火灾产生影响,而且在门、空、洞等处能否做好防火处理,也是防止火势向其他区域蔓延重要因素。
2.消防设施和设备因素
(1)电气设施和设备
电气设施设备作为停车场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停车场的安全与否,具体而言包括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强电系统在消防安全中主要供应火灾发生时的照明指示和灭火排烟所需的电源,一旦发生火灾,如果能够保证强电系统的稳定供应,不仅可以有效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提示,而且可以防止停车场内浓烟弥漫,保证人员的快速撤离。停车场内与消防相关弱电系统承担着火灾探测、报警和消防设备联动的重要任务,尤其在火灾早期弱电系统能够保证火灾能够及时得到扑灭,防止火灾的逐渐蔓延。因此,停车场内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都对消防安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做好配电设施设备及输电线路的防火工作,防止电气设施设备及输电线路的过载、短路、漏电、接触不良等是保证供电系统安全的关键。
(2)灭火设施和设备
对于地下停车场而言,不仅停车场内部空间含有一定浓度的油气,而且车辆油箱中也有大量的可燃油,一旦发生火灾,如果不能有效及时的进行灭火工作,很可能造成大范围火灾甚至爆炸,进而摧毁停车场内的电气设施设备及供电系统等,因此,作为控制火灾的最直接手段,灭火设施和设备对于停车场地消防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是停车场自身灭火系统,目前地下停车场通常采用消火栓灭火、自动喷淋灭火、手提式灭火器三种灭火设施,不同的灭后设施适用于不同的火情,需要综合设置,共同保障停车场的全面消防安全。其次是附近消防队的灭火能力,在火情发展到一定态势后,附近消防队能否及时抵达火灾现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使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也是消防安全考虑的因素之一。第三是消防供排水设施,消防供水能否得到保证是确保火灾能否得以控制的前提,而消防排水设施也能及时把消防排水及时分流,防止在灭火的同时蓄积大量的消防水,影响人员及车辆的及时疏散和电气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影响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的软件因素
这里所述的软件因素是相对硬件因素而言的,指的是对于停车场的消防安全状况施加影响的人员或者制度方面的相关因素。地下停车场的生产系统相对复杂,因此存在消防隐患的.因素较多,应注意如下两点:
1.人员方面因素
虽然表面上看来,人员和火灾的产生、控制无明显直接关系,但人的因素始终是影响消防安全的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首先,从消防系统运行上来说,大型的地上停车场离不开专业的人员的实时控制与监督,所以现场工作人员及消防管理人员的技能与管理水平对系统作用发挥有很大影响,一些停车场为节省成本,找寻那些技能不足的兼职工作人员施工,导致疏散通道、设备安置等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后期消防埋下隐患;其次,从消防系统的维护上来说,一些停车场使用那些没有基本安全知识的人员看守停车场,对现场缺乏监控,不开展足够的安全培训,使得这些现场火灾预防人员、停车场看管人员在面临突发意外时,没有足够的处理能力,一些管理人员在进行周期性巡查时敷衍了事,并不真正关注一些设备老化、消防出口被堵塞等问题,使得停车场消防系统得不到定期更新,维修工作也不到位,由此对消防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2.制度方面因素
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是一种对于相关人员开展的行为规范、约束与监督,使用制度进行管理,容易就事论事,让当事人知错就改,同时不引发私人之间的矛盾,因此,地下停车场应该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对于进入地下停车场的人员及看管人员、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约束,从而真正的减少火灾危险的人为源头,例如地下停车室禁止吸烟等,此外,制度的落实可以让相关责任人责无旁贷,人人对岗位职责了然于胸,从而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严格、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使得安全的漏洞也越来越小。
二、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改善建议
(一)积极进行停车控制,改善停车状况
地下停车场与一般的地下仓储、娱乐场所不同的是,车辆本身就可能是引发火灾的源头,因此对停车状况加以控制显得十分必要。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停车位安排不尽合理,与一些柱子距离很近,或者车与车之间的距离很近,由于距离过密可能导致,车辆在进入或驶出时十分不便,在车辆普及程度很高的今天,很多新手也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这样他们在停放车辆时有效空间不足,容易发生碰撞,在空间有限,同时油气密度较高的情况下,极容易产生火花。另外,一些现场管理人员也应多注意进入车辆状况,对于车辆停放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密切关注那些可能漏油、刹车失灵等车辆,一旦发生类似问题,及时通知物业或业主进行解决,避免火灾隐患。
(二)努力改善人员疏散的软硬件条件
火灾或者系列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疏散是安全管理的一大要素。首先,从硬件上说,停车场应该确保疏散通道的通畅可行,在疏散通道的数量以及尺寸上满足国家规定,禁止堆放各类杂物,综合考虑治安及消防安全,对于一些不常用的通道应避免长期不用上绣,突发事件时无法启用。对于那些位置偏僻的通道应定期进行清扫,周期性地对通道的性能进行检测,并可以开展火灾演习实验,确保相应的人流量。在一些应急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的标志,对于到了某一特定出口后,有需要平行行走一段的需要设置有明确志向,避免因时间延误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事实上,经常有停车场出现由于指示标志被立式空调等物质阻挡,造成逃生人员不能顺利找到出口的现象,因此,指示标志必须十分醒目并尽可能的多处张贴。
(三)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队伍建设
人员方面的因素会对消防安全工作产生很大影响,然而,许多地下停车场对此并不予以充分重视,一些很大的停车场都没有专门的消防工作人员,制度上为敷衍上级检查,很多部门直接照搬政府机关的消防制度,许多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对于自己张贴的消防安全条例都一知半解,一旦消防事件发生时,容易慌了阵脚,没有相应的使命感责任感,引导疏通、消防设施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因此,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十分重要,各个停车场纵使因经济等多方面限制未能组建专业消防管理队伍,也应经常接受消防管理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应涵盖应急预案、消防演练、疏导要点、消防基础知识等。
(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引起巨大的人员与财产损失,然而,很多相关人如车主、停车场管理人员等都觉得火灾是极不容易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不需要“草木皆兵”,这样的松懈思想要不得,安全意识是最根本的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定期检查停车场的软硬件状况,认真积极对待消防管理的工作,开展定期检测,一遇到设备问题、安全问题就想方设法解决,不能滞留问题造成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只有确保消防系统内的各种设备、人员都处于有序运作状态,才能真正排斥火灾发生的根源。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一)景区停车场由景区管理中心道路交通管理部负责管理,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坚持礼貌待客,文明用语,热心为游客排忧解难。
(二)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环卫工清理地面垃圾和油渍,做好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以及周边的卫生保洁管理工作。保障停车场无脏乱差现象。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场内不得使用明火,停车区严禁烟火。
(四)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指挥车辆按停车线整齐,统一停放,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保持停车场通道和出入口安全畅通。
(五)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提醒司机离车时锁好车辆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景区没有车辆和游客财产保管义务,提高游客环境和安全意识,自己做好车辆和财产保管工作。
(六)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检,发现他人在停车场内从事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办公室。
(七)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确保场内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发生人为损坏,如有人为损坏,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管理人员要担负一定的.责任。
(八)如遇到突发治安事件,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警务区,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
(八)如遇到突发治安事件,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警务区,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总办,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好相关事宜。
(九)每天对停车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丢弃的废纸、垃圾,每次罚款2元,墙面、地面有污水、污物每处罚款5元,设施人为损坏,每处罚款10元。
(十)做好停车场夜间看护及出入登记工作,确保全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十一)由景区管理中心道路交通管理部定期对停车场管理人员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因管理不到位而有损景区形象的管理人员,除一定数量经济处罚外,并给予其通报批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游客满意的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维护本院停车场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预防车辆被盗被损等情况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夜间停车管理,禁止在停车线以外停放各种车辆,安排专人负责夜间停车情况。
2、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4、夜间停车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
5、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8、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9、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10、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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