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二、安全联保制度: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 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四、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将反“三违”工作始终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为了强化安全管理,逐步消除“三违”现象,从日常帮教抓起,真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以达到从根本上遏制“三违”的安全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望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第一条“过五关”是指对一些严重“三违”人员,帮教活动必须经过以下这五关,方能正式上岗复工,如有一关未能通过,则重新接受“过五关”安全培训,直至结业。
第一关:接到安全监察部三违帮教通知单后,第一时间停工并前来报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单后,拒不参加培训的“三违”人员,停工至报到为止,如超过一个星期,直接开除。
第二关:“三违”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三违的严重性,危害性,做出深刻检讨,须包括事故分析,心得体会,安全承诺等。
第三关:安全监察部组织“三违”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安全理论及事故案例专题培训,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上下课,并做好培训笔录。
第四关:安全培训结束后,安全监察部组织专业人员命题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再上交由区队长、书记或家属签名的安全联保协议,方准予结业。
第五关:“三违”人员持复工意见单,经所在区队、主管部门、主管矿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复工上岗。
第二条 培训时间安排为每期6天,每天2个课时3小时。对“三违”帮教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入井手续、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各专业反“三违”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各部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帮教职责
第四条 为了加强对“三违”帮教的管理,矿成立“三违”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帮教的检查、考核、总结、通报与推进。
组长: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后勤的各主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机电部经理、专业部室的管理人员、各区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帮教中心,中心设在矿安全监察部,由安监部经理任中心主任,专干由安监部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第五条 明确矿帮教管理机构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矿长是全矿“三违”管理工作的重要领导者,对全矿“三违”管理负总责。负责矿“三违”帮教管理领导机构的建立,领导矿“三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矿“三违”管理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和总体安排,安排制定“三违”帮教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三违”帮教座谈会。
(二)各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全矿“三违”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协助矿长领导全矿“三违”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矿长建立矿“三违”帮教管理领导机构,协助矿长领导和管理矿“三违”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和总体安排,组织制定“三违”帮教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三违”帮教座谈会。
(三)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制度,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负责组织“三违”帮教的安全培训和存档备案工作,指导基层“三违”帮教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全矿“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并对帮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矿“三违”帮教中心是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全矿“三违”帮教的总体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和修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制度,具体负责“三违”帮教的安全培训和存档备案工作,协调“三违”帮教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对基层“三违”帮教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全矿“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
(五)矿安监部是全矿“三违”帮教管理的主要部门,具体负责“三违”帮教培训中安全基础知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知识的宣讲与考核。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
(六)矿机电部具体负责“三违”帮教培训中机电、运输方面安全知识的宣讲与考核。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
(七)矿生产部具体负责“三违”帮教培训中采、掘,通防,地测防治水方面安全知识的宣讲与考核。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
(八)其他相关部室和区队对全矿“三违”帮教管理负有相关的管理职能。各区队负责工作场所“三违”帮教的管理。并定期参加矿组织的`“三违”帮教座谈会。
(九)各责任部室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三违”帮教培训要进行认真准备,制订完善培训教材及考核试题。对管辖范围内的严重“三违”帮教管理做到可控备案,坚持定期检查“三违”帮教的控制及管理情况,及时消除各种“三违”现象。
第三章“三违”的分级
第六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奖罚规定、制度及对本公司财产安全、职工人身安全、社会名誉的危害度和严重度将“三违”划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其分级由矿安监部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三违”事实共同鉴定。
(一)一般“三违”的处理:依据《榆阳煤矿安全考核奖惩制度》执行,由相关基层单位负责落实执行;
(二)严重“三违”的处理:依据安监部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鉴定的结果,确认为严重“三违”的,直接进入“三违”帮教流程。
第四章“三违”帮教流程
第七条 为使“三违”帮教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流程:
一、各级管理人员、安检员、群监员、青年岗,包括所有职工在现场发现“三违”人员,及时向安全信息站汇报。
二、安全信息站在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三违”事故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安全监察部上报,分类建立档案。
三、安全监察部根据调查出的“三违”事实结果,向严重“三违”人员所属部门、区队下发培训教育通知单,内容包括“三违”事实、培训教育时间、地点、内容、培训教师等。
四、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经过“过五关”帮教流程,方能结业上岗。
五、参加帮教的“三违”人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抵押金(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抵押后,持续考核一年,如一年内,需第二次参加帮教培训,前次押金没收并重新抵押,需第三次参加帮教培训,则视情况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如一年内,再无“三违”发生,则押金于次年全额返还。
六、所有的“三违”人员接受教育过程结束后,由安全监察部统一存档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中凡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不符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涉及之“三违”奖惩办法具体参照《榆阳煤矿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矿“三违”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1、“三违”帮教流程图如下:
现场发现“三违”
调查“三违”事件
分类别建立档案
根据“三违”事实下发培训教
育通知单到有关区队
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五关”
安全培训
考试是否及格,跟踪考核是否合格
考试不及格继续接受
“过五关”安全培训
跟踪考核不合格
继续接受“过五关”安全培训,重新上岗工作
存档备案
缴纳安全抵押金
一年内,未再次发生“三违”,全额返还抵押金
一年内,超过俩次“三违”,且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直接予以开除。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涉煤二级公司及煤矿要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概念及范围
第三条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煤矿开拓与开采过程中顶板管理、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矿山救护保健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四条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煤矿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安全设施投运前,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贯彻到位,操作人员要掌握安全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按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应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明确职责部门,按规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由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建立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按照行业规定需要定期监测检验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测,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设备经过大修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设备严禁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停止使用,处理合格后方可投运。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十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五条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设施、设备事故。
第十六条安全设施、设备逾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监测检验,继续使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处理。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设备操作和使用人员发现安全设施、设备存在故障不停用不汇报继续使用的按照《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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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20xx)及《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闽煤安监综合[20xx]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xx)3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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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矿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嘉阳煤矿先于20xx年将瓦斯监控kj90系统升级为kj95n系统、20xx年安装了调度电话通讯系统、kj214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副井口大屏系统。20xx年又升级了视频监控系统和kj347人员定位监控系统、新安装工业环网传输平台、电力监控系统、皮带集中控制系统。20xx年更换了人员监控系统(kj251),为确保各系统平稳安全运行,现对信息化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设计要求: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xx)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相关规定,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xx)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xx)要求。
4、调度中心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及打印报表功能。
5、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6、调度中心监控员、维修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应在矿调度室内,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配合相关的单位制定措施,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好记录。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覆盖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规定的其它工作地点,监控的内容、设置及相关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规定。
8、凡应安设安全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作出设计,明确规定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规定分站、声光报警器、电源箱及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1、生产技术科应在开工前(采煤15天、掘进7天)将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技术安全措施交于调度中心。调度中心负责按作业规程或技术安全措施的要求铺设缆线和安装、调试监测监控设备。开工前由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
2、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各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监控范围内的电工负责维护,与安全监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调度监测监控中心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调度中心主机或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实现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未投入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在安装断电控制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队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维修人员在场监护。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矿总工程师审定。
6、工作面完工后由遥测室负责回撤剩余设备及线缆并及时交回调度监测监控中心库房。
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与日常管理:
1、施工前调度中心负责按作业规程或技术安全措施要求安设好监测监控设备,经矿组织验收后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监管和维护。
2、各分站由调度中心负责监管和日常维护。线缆、接线盒、各类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负责标准化维护和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缆线每米5元、接线盒每个80元、光纤接线盒每个300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掘进工作面:调度中心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及故障的处理。掘进队电工负责日常标准化维护检查、加传感器、电话线和一般性故障的处理,掘进工负责监控设备、缆线的保护。通风队瓦斯检查员负责放炮时传感器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100米,放炮后挂在距迎头不大于5米及传感器的校对,调度站遥测室负责提供电缆钩和缆线,施工单位到调度中心领取缆线运到龙坡上备用。
4、采煤工作面:调度中心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及故障的处理。采煤队电工负责日常标准化维护检查、回收监控设备、缆线、电话线和一般性故障的处理,回收的传感器、无线基站交回调度室,缆线、电缆钩存放在石门内指定地点,通风队瓦斯检查员负责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将传感器向外回撤不小于50米,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米范围内及传感器的校对。
5、调度中心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井下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二日,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必须每月进行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器每十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一次,每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6、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半年,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确需停止运行的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停止运行。
7、瓦斯检查员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辖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每班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误差数大于允许误差0.1%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测结果报监控中心值班员,瓦检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汇报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8、调度中心应备有不少于使用数量20%的监控设备的设备、材料、零配件,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
1、调度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监控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查看监控系统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如实填写《调度中心原始记录》,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积极安排处理。并填写《瓦斯报警原始台帐》和记录。
2、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并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批。
3、调度监测监控系统信息的采集要保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去监控中心采集数据;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使用打印机打印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的数据必须经分管矿领导同意,方可采集有关资料并签字存档。
五、调度监测监控中心技术资料:
调度中心要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帐和报表并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还应长期保存。
1、设备仪表台帐
2、安全监控故障登记、处理记录
3、监测监控系统检修记录
4、监测监控系统巡查记录
5、调度监测监控中心原始记录
6、瓦斯监控日报表。
7、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8、瓦斯报警原始记录
9、瓦斯报警周、月分析报表。
10、矿井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布置图
六、调度中心的设置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电力监控系统的主机、人员定位监控系统的主机、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工业信息化平台主机或联网主机必须双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运行。调度中心由6千伏站和洗加队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调度中心中心设备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和防雷装置。监测监控中心设备的接地电阻,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电阻值不超过2ω。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4、调度中心监测专用电话:2223。电力监控专用电话:2222。
5、调度中心计算机不得用作从事与安全生产监控无关的工作。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调校二次。为使运行的计算机得到定期维护,安全监控主机、备机应定期轮换运行,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轮换一次。
6、调度中心环境温度应在20℃±5℃、湿度应在40~70%。机房应保持20℃?温。
7、对安全监测场所的定义,要严格按照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如实进行。对井下变更安全监控场所的测点,要在调度中心运行原始纪录中详细记录,以便查询。调度中心技术员要根据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修改设置和图纸。
七、监测监控传输接口及系统传输线路
1、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传输接口的本安电路及与本安电路有关的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和参数,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传输接口应设置在便于连接分站信号的地点。
2、两根环网光纤应分别敷设在皮带井、人行斜井形成环路。
3、连接传输接口通讯线路时,应规范、谨慎操作,避免发生短路,造成故障。
4、相关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所辖范围内敷设的监控缆线及巷道内支护情况,发现影响巷道支护隐患影响监控通信,及时报调度中心,调度中心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5、监控通讯线路每隔200米、穿墙或转弯、过江线路两边挂一个长度不小于100毫米的标志牌,标志牌注明型号、用途、长度、管理人等,以便识别管理。
6、传输电缆的接头都要使用防水接线盒。接线盒处电缆应交叉绑紧,防止巷道变形或接头人为拉脱。进线电缆两端应向下垂,防止接线盒进水。
7、进入采区的各种传感器电缆吊挂,严禁与动力线交合在一起,并保持平直稍有弛度;沿巷帮吊挂的电缆应防止片帮挤伤。分站处不得留有过多的电缆,进出电缆应整齐美观。多种信息电缆同时敷设时,其线路中的接线盒应贴上标签,注明用途,以便查找故障。接线盒盖上的固定螺丝应涂油防锈。
8、信号传输电缆与动力电缆在巷道同一帮敷设时,信号电缆应吊挂在动力电缆的上方,间距不小于300毫米。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纤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9、系统所用电缆在入井前,均应在地面进行芯线通断、绝缘性能的测试,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
八、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及电源箱
1、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的分站、电源箱入井前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测试调校,各项技术指标应与说明书相符,接入系统运行48小时,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下井。入井前应按照要求,核查防爆性能和完好情况,取得“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
2、每台分站应挂牌管理,牌板内容应包括:传感器名称、安装地点、控制范围、安装时间、使用单位、报警值、断电值、电缆长度、维护人等,以便查找处理故障。当定义参数变动时,应及时修改牌板内容,保证与实际情况一致。
3、井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独立通风的硐室中,其所在位置应考虑供电方便,尽可能设在各测控点的中心,以缩短测控线路。安设时应加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毫米。
4、分站和电源箱的接线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准,各插头应插接牢靠,旋紧压帽,插接头处应定期检查,防止松动。
5、电源箱应安设在供电稳定、便于传输接口和分站安装的地点,分站和电源箱安装完毕通电后,应用万用表测试输入输出端口的技术参数,并观察分站显示值和状态值与所带监测量是否一致,防止出现偏差。
6、定期测试电源的输出电流、电压,及时处理电源故障。电源箱交流电停电后,中心站值班员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安排管理单位及时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7、在用的分站电源备用电池组,应每月检验一次放电时间,中心站值班员要注意观察分站直流供电时间,实际供电时间不足2 h必须更换电源。维修室库房存放未用的电池组(箱)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充放电,防止电池组提前老化失效。
8、隔爆型电源箱等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其维护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9、地面试验分站最多配置两台,并在定义中表示清楚。接入系统时,应保持与系统正常通讯,否则应从定义中删除,以免增加系统巡检周期,影响异地控制执行时间。
九、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设置
1、凡监控区域有电气设备的场所,必须实现自动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实现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2、断电控制器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设备开关的电源侧,不允许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3、必须正常使用馈电功能,连续监测矿井中被控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确保控制无误。
4、本分站能够实现本地断电控制的,严禁使用异地分站控制断电。
5、断电控制器入井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功能试验,功能正常、隔爆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符合电气设备完好标准方可入井使用,运行中的断电控制器应经常检查,严格按照防爆型电气设备管理。
6、采掘工作面每十天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瓦斯超限时,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7、断电功能试验,应在采掘工作面等场所正常供电情况下进行,无论是由调度中心发出手控命令还是现场试验,试验前应先通知矿调度中心及被影响单位,以便相关人员掌握现场情况。
8、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9、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在进行断电试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断电功能失灵的场所,应立即通知监控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调度中心应有详细记录,供事故追查。
十、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
(一)、接入kj95n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xx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二)、甲烷传感器设置
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便于安装维护,不影响行人、行车。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传感器吊挂在距巷道上帮(下行通风为下帮)、回风隅角切顶线向外200mm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工作面出口甲烷传感器吊挂距巷道上帮(下行通风为下帮)200~1000mm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吊挂在风筒的另一巷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
2、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巷道长度超过1000米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掘进巷道中部,采掘工作面高压配电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绞车处的甲烷传感报警、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1.0%。采煤工作面回风上隅角甲烷传感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其它地点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规定。
3、采掘工作面过老巷、采空区、钻孔等处必须增设甲烷传感器,采用局扇供风的沿空留巷、有瓦斯涌出修护巷道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具体位置和数量、断电范围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甲烷传感器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20xx》规定。
(三)、瓦斯抽放管路中传感器设置
1、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主管、工作面瓦斯抽采干管上必须安装瓦斯计量装置,按规定测定瓦斯抽采量。
2、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四)、开关量传感器设置
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当主、备两台风机停电时,发出报警信号。
2、开停传感器安设地点必须避开电磁干扰,适当调整传感器的灵敏度,确保开停状态信息准确。
3、井下主要风门、采区风门、直接控制采掘工作面风流方向和风量的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一氧化碳、风速、烟雾、温度、风筒、馈电、水位、风门等各类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20xx》规定。
十一、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与维护
(一)、监测监控系统检修机构设置
1、矿井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设在矿调度中心。
2、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应配备专用电脑、甲烷传感器和测定器校验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信号发生器、万用表、流量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网络测试维修等仪器装备。
(二)、安全监控仪器设备的调校
1、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20xx》规定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48小时方能下井。
3、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90s,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它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它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5、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设置等。
6、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现场确定断电范围内电气设备是否真正断电。
7、甲烷传感器要根据安装地点的湿度、粉尘浓度等具体条件确定上井检修周期。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6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对于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其中煤炭资源仍然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存在,对于国家的工业生产有着很大的影响作用,所以伴随着对煤炭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煤矿企业也在不断发展,针对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还是最重要的问题,没有安全一切生产都是空谈,特别是对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很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煤矿的生产调度是煤矿企业的重要工作环节,并且由于调度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调度管理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那么调度工作就很容易发生混乱,文章就调度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的过程中的具体作用进行了细致的阐述,目的在于促进煤矿行业安全有序的运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调度管理制度;煤矿生产;生产调度;安全生产
调度是煤矿生产中的一个职能部门,煤矿安全调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它担负着企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任务,对于煤矿企业的生产是非常重要的,关系着煤矿企业能否顺利运行,在我国煤炭资源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能源,随着近几年安全事故的频发,导致煤矿企业的发展受阻,国家和社会对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性越来越重视,由于我国的工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煤矿业,所以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在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煤矿现有的调度管理制度包括调度会议制度、值班跟班及带班管理制度、生产信息汇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车、行人装置乘坐管理规定、生产影响管理办法、生产事故汇报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等,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最根本前提,调度工作充当着煤矿产业的协调者和指挥官的`功能,是煤矿企业生产的主线,所以调度工作必须严格把控,这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
1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具体性质和特点
生产调度工作是每个生产企业都离不开的工作,可以说生产调度是维持生产企业正常运行的关键,所以对于煤矿企业也不例外,在实际的生产中生产调度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生产调度其本质是组织生产,安排生产,调度管理工作也是煤矿企业的管理工作之一,在一个大型的煤矿企业,调度机构分为好几个等级,这些调度机构都是煤炭生产建设的指挥中心,是促进煤矿企业领导工作方向正确性,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机构,“调度”的意思就是协调、指挥、监督和指导,最大限度的促进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正确的生产,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和生产过程中的矛盾及时掌握并且合理的解决,不断排除生产过程中不利于生产的种种因素,促进生产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煤矿调度工作的主要特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具有不间断性,由于煤矿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就注定了生产的性质是连续运转的,所以这就需要对于每个工序都合理的监督安排,这就需要调度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坚守岗位,保质保量的完成调度工作,在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汇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其次,煤矿企业的调度工作有着很强的时间性,调度管理人员需要高度负责,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很多事故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所以当出现问题或者发现问题隐患时要保证第一时间汇报,避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最后,煤矿企业的调度工作有着很强的权威性,调度部门是煤矿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也是一个综合部门,所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调度员虽然作为基层的管理者,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高级管理者的作用,对很多事情能够指挥命令,对于将要发生的安全隐患通过自身的经验去制止,可以说煤矿调度工作在整个煤矿企业有着很强的权威性。
2调度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中的具体作用分析
对于生产企业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必须有章可依,才能促进生产的有序性,任何事情缺乏了有效的制度都很难保证顺利进行,在实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故,影响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煤矿企业亦是如此,调度部门作为煤矿企业的重要部门,对煤矿的生产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调度工作不是随意进行的,在实际的生产中,必须遵循相应的调度管理制度,可以说调度管理制度是指挥和控制调度工作严格进行的关键所在,在煤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中,调度管理制度也起着很强的促进作用,下面对调度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中的具体作用进行细致的阐述。
2.1促进调度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调度管理制度首先是制度,制度就是对人的行为控制和要求的准则,所以在煤矿安全生产的调度工作中,调度管理制度是帮助业务人员学习的,不断促进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的提升,要求煤矿企业定期对调度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调度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及对煤矿生产过程的业务熟悉程度,对各个岗位的生产流程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应该能够熟练操作,对设备要懂得如何保养,如何维修,在对调度员的培训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实际,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2.2促进对于煤矿运输环节的管理,保证煤矿的质量
在煤矿采集的工作中,很容易发生工作面断层,掘进迎头半煤岩等导致煤矿的质量下降,所以调度部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进煤矿在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度,将具体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调度员对煤矿采集过程应该实时监督确保煤炭的质量。
2.3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
调度室制订了《调度员下井管理办法》、《调度员责任追究制度》、《调度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奖惩制度,调度员必须保障井下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井下工作实时监督,对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加强对重点生产环节的监察。促进相关的调度管理制度的完善能够最大限度的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2.4促进调度人员的应急能力的养成
调度管理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调度员的行为,促进调度人员的应急能力的养成,煤矿生产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很多安全事故时突发性的,所以调度人员的应急能力是非常关键的,严格遵循调度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应急能力,加强问题解决的有效性。
3结束语
在煤矿企业中,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生产调度工作是保证煤矿生产有序进行的关键,所以对于调度管理制度一定要严格遵循,在生产调度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不足,充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才是最关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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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粤东.浅谈煤矿安全生产中调度工作的重要性[J].管理科学,20xx.
[4]关宇.浅谈煤矿企业调度工作信息[J].煤矿信息,20xx.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7
1、我矿安全目标为:实现全矿全年无死亡、无重伤、轻伤不得超过6人次。
2、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矿分每季度为一个安全阶段目标,每季度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轻伤不超过1人次。
3、凡实现矿季度安全目标和全年安全目标,矿将根据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50元以上的奖励。
4、若突破以上安全目标,矿将严肃追查处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追查处理。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xx】1166号、晋煤培发【xx】1224号、山西焦煤发【xx】748号及xx_劳发【xx】704号文xx_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xx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
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2)专业技术职称:xx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2)专业技术职称:到xx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xx年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执业资格:xx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英语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及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4、已达准入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科与集团公司职教中心联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政工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追究政工科科长责任。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等13个专业组。
二、职责范围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三)专业组: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
(一)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十三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专业。参加计分的专业为十三个。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按《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运输部、通风部、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四)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实行动态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及时存档管理,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
(五)对于每次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惩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
我矿创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达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年度内煤矿各专业(项)平均得分70分及以上。其中:通风、防治瓦斯、防治水三个专业得分均不低于70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四个专业中得分均不低于65分,其它专业(项)均不低于60分。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按1。5元/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1、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
2、用于表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
(三)月度考核奖惩
按xx煤矿《关于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的有关规定》、《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四)年度考核奖惩
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半年验收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年度县验收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对质标领导小组及专业组人员给予奖励:奖金3。0万元;不达标的,予以重罚,罚款5。0万元。
xx县xx镇xx煤矿
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0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从事矿井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贯彻执行。(对山东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部分不再制定)
第2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第3条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4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5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7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100~500 元的处罚,因无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1
1. 总 则
原煤炭部《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是我公司各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准则。为确保《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在我公司的贯彻实施,宜兴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2.1 编制依据:
2.1.1 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1.2 山西焦煤、汾西矿业及宜兴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2.1.3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2.1.4 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2.1.5 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1.6 其他有关要求。
2.2 编制内容:
2.2.1 明确适用范围;
2.2.2 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2.2.3 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2.2.4 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
2.2.5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2.2.6 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2.2.7 正常的操作程序;
2.2.8 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2.2.9 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2.2.10 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2.2.11 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2.2.12 特殊操作内容;
2.2.13 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2.2.14 收尾工作;
2.2.15 其他要求。
3. 培训及学习
3.1 各单位必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把标准的学习贯穿到日常学习培训活动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现场操作标准的培训。
3.2 职工学校负责在各工种上岗前必须进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对新工人、转岗工人进行《操作标准》的培训、考核,对考试不合格者,干部不能担任现职,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3.3 各工种作业人员从班前准备到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工人技术操作标准》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岗位作业操作标准》。
4. 检查及考核
4.1 各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4.2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4.3 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4 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4.5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4.5.1 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5.2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4.5.3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4.5.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4.6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2
1、网络安全措施
(1)学校网络中心属于通讯重地,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网络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和故障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的畅通。
(3)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必须设置密码,专人管理严格保密。除机房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许操作网络设备。
(4)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对网管中心的计算机设备要定期查毒和杀毒,并指导老师和各处室定期查杀病毒。
a、做好数据的.备份,在系统遭到破坏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和数据,减少损失。
b、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机房的防盗、放火、防水、防潮、防静电、防尘工作,保证机房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c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同级领导和市教育中心汇报
2、学生机房
(1)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2)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3)管理教师要做好计算机教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5)使用机房的老师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保证学生上机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6)离开教室以前要检查总电源、窗户、锁好门。
3、电教设备
(1)电教设备包括:专用教室、闭路电视系统、录像编辑系统及相关设备、录音机、投影机等
(2)做好设备的登记入帐制度,专人专管。
(3)坚持有关的管理和借用制度,教学设备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不外借。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5)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电教室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管理好各种设备,带电的情况下不得擅离职守
(7)各种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
(8)离开电教室要及时关好窗户,锁好大门,晚上锁好楼门。
(9)电教组全体人员都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及时更新。
(10)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检查通知的下达
1、矿长或安全总监接到公司传达的安全检查通知,及时通知安全科,安全科立即通过安全通知微信群下发迎接安全检查的通知公告,并微信、电话通知所有迎检人员,确保所有迎检人员接到通知。
2、安全科将相关的安全检查方案,及时发送到迎检人员。
二、准备的相关内容
(一)安全科
1、制定迎检方案,撰写汇报材料,准备横幅、桌签等其他相关的材料。
2、提前复查各类安全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演练等资料,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登记备案。
4、拟订现场安全检查的行走路线,并通知相关工区对检查路线的各类标识、通风、照明、避灾、应急救援等相关的设备设施构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
5、在方案中明确陪检人员包括参加迎检会议的人员和陪同到生产现场检查的人员,一般情况分采矿组(采掘迎头、通风、爆破器材库)和机电组(排水、供电、提升),陪检人员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
(二)调度室
1、通知相关工区对地表卫生进行清扫,检查地表现场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或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有存在及时清理。
2、安排调度室值班人员,检查当班2人上班,其中一人在井口利用金属探测仪对上井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上下井人员填写相关的记录,同时要求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填写相关记录。
3、准备外来检查人员下井所需的物品,并填写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的发放记录表,保证人员信息和领用的相关设备信息一致。
4、对调度值班室的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科室,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扫,相关的图牌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十项授权、应急响应、事故汇报等相关内容,并且熟练操作各个监测监控系统。
(三)、生产科、机动科、防治水办公室
1、安排人员参加检查会议,对专家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和解释;根据检查方案安排人员陪同专家到现场安全检查。
2、提前对职责范围内的图纸、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图纸规范、内容齐全,和实际相符。
3、检查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台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4、机动科对变电所、主井、副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各岗位的点检记录、台账、登记表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各类文字记录齐全、有效、真实。
(四)采掘工区
1、接到安全检查通知,对大巷、作业现场等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整改。
2、对负责区域内的各类图识、图牌进行检查,确保整洁,数据有效。
3、对所有的通风、照明、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4、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气体检测仪、自救器正常使用、有效。
(五)机电工区
1、接到安全检查通知,立即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岗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类调整、记录齐全、数据真实;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备设施齐全,运行良好。
2、安排人员对地表井口、罐笼及井下各中段水平井口、信号室进行检查,确保井口周围50米范围内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3、根据检查方案提供的检查路线,对检查路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图牌齐全有效。
4、提前检查各水平的摇台是否起落顺行,各水平的闭锁、联锁装置是否有效,各岗位的通讯设备(两路)是否顺畅。
5、安全检查的当班安排一名专职跟罐信号人员,负责人员的上下。
6、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岗位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是否熟练掌握。
(六)分管矿领导
1、各分管领导(除检查当班带班领导)外,其余全部参加迎检,并协助相关科室做好专家提出问题的答复和解释。
2、检查专家对地表、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各参检人员分工如下(根据实际分组情况实时进行调整):总工、生产副矿长、矿长助理(采矿)陪同采矿、通风组;机电副矿长、矿长助理(机电)陪同供电、提升和排水组;矿长助理(安全)陪同地表调度室组;安全总监陪同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组。
三、检查问题汇总与总结
1、检查完毕后,安全总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副区长参加会议),对安全检查中专家发现的问题,根据权限职责,进行划分,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从跟根源上解决问题。
2、安全科根据会议落实,把所有问题隐患整理下发各分管领导、科室和工区。
3、各科室、工区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整改完成后,在汇总表问题项的下面进行整改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前后的照片、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等,不能整改的进行明确标注,将整改报告发送到安全科。
4、安全科队整改报告进行详细审核,汇总,将汇总好的整改报告,报安全总监、矿长审批,打印两份,盖章后,上报公司,存档备查。
四、考核
在专题会议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共同讨论、研究,如是以往的各级检查、矿自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明显的违规不符合现象、习惯性违章行为等,将对相应的现场责任人、工区负责人、科室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200~1000元/项,同时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本规定自10月10日开始实施,各分管领导、科室、工区严格执行落实。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5
1、各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一的安全自查活动,并在平会前书面报矿安检站,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元。矿组织的周二安全检查及每员月的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2、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元/人次处罚。
3、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检身人员50元,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工作籍。
4、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单位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规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的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职工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或未建立师徒合同,罚责任者50元。
8、井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入井者罚款50元。
9、工人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⑴脱岗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⑵在岗上或井下睡觉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⑶在岗上或井下打架斗欧者(取上限)。
⑷在岗上打毛衣、打牌、看小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⑸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自找他人代岗者。
⑹酒后上岗者。
⑺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者(要害工种取上限)。
⑻作业人员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者。
10、损坏机电设备、通风设施、通讯设施、井下路标和各种安全设备设施者,除对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外,还执行100--200元的罚款,属于有意破坏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降级,情节严重者开除工作籍。
11、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不认真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者,罚款20元/人、次。
12、对敢于坚持安全生产、抵制“三违”的人和事进行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将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3、采煤、掘进等施工生产单位,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当安监员及业务部门人员提出整改而被拒绝或无故拖延,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有权作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决定,每停头(面)整改一次,罚款100--1000元。
14、有关施工单位对于矿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落实的,视情节每次按100-1000元处罚,二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的,将按第一次的罚款金额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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