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治安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治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治安管理制度1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2
酒店作为人们休息娱乐的场所,应该注重安全治安的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治安问题,不仅会影响酒店的声誉和形象,更可能给客人和员工带来伤害和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是酒店必须要做的。
1.人员安全管理
酒店的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和培训、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巡检和检查等。酒店应该通过面试、考试、调查等方式,对招聘的员工进行严格筛选。同时,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应该进行不同形式的安全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酒店应该建立并执行多项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设立禁止吸烟区域、规范员工着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同时,应该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以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
2.客房安全管理
客房是酒店最核心的服务内容之一,对客房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酒店应该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客房的安全。
首先,应该设立门卡或密码锁,以提高客房的安全性。同时,客房内应该配备火灾报警器、逃生指示标识、灭火器等设施,以应对突发火灾。另外,酒店应该加重对客房的'保洁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3.公共区域安全管理
酒店公共区域包括大厅、餐厅、会议室等场所。针对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酒店应该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加强巡逻值守和检查力度。
此外,酒店应该加强对客人的安全提示和提醒,如在游泳池旁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客人注意安全;在露天餐厅外设立安全防护帐篷,以防止客人在用餐时被飞来的异物伤害等。
4.停车场安全管理
酒店停车场是客人车辆停放的区域,也是容易发生安全事件的场所。酒店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停车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客人的车辆安全防范意识。
首先,应该安装监控设备,时刻监控停车场的情况。其次,应该制定严格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如车辆划定停放区域、设立进出口闸口、限制停车时间等。最后,酒店应该为客人提供保安巡检、车位指引等服务,以提高客人的停车安全意识。
5.网络安全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酒店的网络管理也越来越重要。酒店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网络的安全性。
首先,应该对网络进行分类管理,将酒店内部网络、客人使用的无线网络等分开管理。其次,应该设立网络防火墙等安全设施,对外网和内网进行隔离和防护。最后,酒店应该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巡检和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酒店安全治安管理制度是酒店必须要做的。酒店应该从人员管理、客房管理、公共区域管理、停车场管理、网络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以提高酒店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客户满意度。
治安管理制度3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3)学校的开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处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标示、注意行人标志或注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主要出入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学校门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衔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
(16)校园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2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经常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特别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求凡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暂住人的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治安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保证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园、风景游览区、游乐园、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俱乐部、公共道路、居民生活区等公共场所举办的下列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
(二)游园、灯会、花会、龙舟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三)体育比赛、民间竞技、健身气功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四)其他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在影剧场(院)举办其经营范围之外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
(一)活动方案和说明;
(二)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三)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四条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身份。
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个人,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及举办活动的相应条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正在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人不得申办。
个人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活动的具体内容、安全保卫措施承担全部责任,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三)场地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四)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
(五)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
(六)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
第六条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许可。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检查。
第七条在举行全国性或者地方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航空港、火车站、港口等重要场所,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
第八条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许可: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二)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
(三)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有害群众身心健康的;
(四)违背社会公德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
(五)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六)举办的活动按规定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的;
(七)场地管理者不同意使用其场地的;
(八)在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周边地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使领馆、军事设施及其他要害部位周边地区举行的;
(九)举办活动场地不符合安全条件,以及举办的活动可能严重妨碍治安交通秩序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
第九条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在活动举行前对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实地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需调整补充的措施,应当书面通知举办者予以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举行活动。
公安机关对许可举办的活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指导督促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十条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举办的活动,场地管理者不得将场地提供给举办者使用。
第十一条经公安机关许可举办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不得擅自委托或者转让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举办活动。
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的,举办者应当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人民群众风俗习惯;
(二)遵守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服从疏导和管理;
(三)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第十三条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活动:
(一)发生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拒不整改的;
(三)人员严重超过核准人数的;
(四)现场秩序混乱,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五)扰乱活动现场的交通秩序,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六)违反有关规定,影响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
(七)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治安事故紧急情况的。
第十四条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举办活动的,以及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并对举办者和场地管理者分别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活动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对拒不停止的,公安机关强行予以解散并按前款规定加倍处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退出活动场所或者强行带离现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因举办者或者场地管理者失职等原因造成治安事故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负责人和事故主要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职责,因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借用、利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设施,举办面向社会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对二百人以下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照本办法予以管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治安管理制度5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批示图,在摆放的公司《服务指南》宣传册中,必须有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公司旅客须知》。
3、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和清洁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和杂物)。发现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4、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客房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关上房门,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时间栏目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按照客人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速报告。
6、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拢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要随即查明情况,并向保安部报告。
7、喜庆节日,要特别注意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严禁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告和提醒客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发生火警,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地点和燃烧的物资,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姓名及工号,并沉着地进行扑救工作;有人受伤先救人后灭火,如电器着火,先关电源并迅速用客房楼层放置的灭火器材灭火。
治安管理制度6
一、外来人员一律凭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门卫负责联系安排,谢绝私自进入公司。
二、公物出门,必须有单位有效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出,应自觉接受检查。
四、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五、门卫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加强巡逻,做到勤听、勤看、勤问、勤查、勤记,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照章办事,主动查询可疑的人和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治保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科办公室)报告。
治安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治安保卫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及员工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保安人员工作要求、门卫管理规定、出门证使用规定等事宜。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也适用于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
2管理职责
2.1安保部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制定公司保安工作计划,拟定各项保安措施,建立各项保安工作制度。
(2)组织保安人员做好门卫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保安人员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抢劫、防恶性案件和事故。
(4)当公司发生各种突发危机时,组织保安人员维护治安秩序,并协助公司领导积极消除和处理危机事件。
(5)对公司要害部位的保卫目标进行重点防范。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保安人员工作要求
3.1.1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职业道德教育、文明礼貌用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队列训练、擒拿格斗、消防知识、治安保卫常识等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处理事情的能力。
3.1.2保安人员上岗时要统一穿着制服,配戴装备,仪表端正,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在来访接待、职工上下班及进出车辆检查时要注意礼节。
3.1.3保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准脱岗、串岗、睡岗、喝酒、嬉笑打闹、下棋、玩扑克、看书报、听收录机和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1.4保安人员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3.1.5保安人员在执勤中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时也不允许做违法的事,如不得扣留关押人,更不得私刑逼供等。
3.1.6当发生偷盗、抢劫、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精神病病人闯入以及不听劝阻等突发性事件时,保安人员要随机应变,先稳住局势后立即报告当班领导或安保部处理。
3.1.7保安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对岗位内的一切设施和财物要爱惜使用,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时检查和保养好保安器材(包括通讯器材),保证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
3.1.8当班人员必须将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做好记录。接班的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的时间。交班人员必须把要继续注意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只有接班人员经过验收、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3.1.9保安人员要加强警戒及巡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出厂车辆和物资的检验,对手续不清、不全的货物和物资,严禁出厂并予以扣留,并及时上报通知带班领导和安保部。当班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当班人员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1.10保安人员负责打扫门前卫生,维持门前的交通秩序,保证门前安全、卫生、畅通。
3.1.11保安人员应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要有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和服从意识,即使是休息时间,如遇到紧急通知,也应速到岗听从调遣执行紧急任务。
3.2门卫管理规定
3.2.1公司员工出入大门时须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骑摩托车出入大门的应主动出示“摩托车卡”,如遇特殊情况未带证件时,进厂时须在门卫“出入登记簿”上登记后方能进入,经所在车间或部室开具出门证并由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出厂。员工应妥善保管“摩托车卡”,不得转借、涂改。若“摩托车卡”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到安保部补办(须缴工本费10元)。
3.2.2员工在非公司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出入时,除凭“请假条”、“摩托车卡”出入外,还应在门卫“出入登记簿”上登记。
3.2.3外来人员进门必须先登记,出门时必须交回有接待人员签字的“来访接待”证明;各种闲杂人员、小商贩和身份不明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厂内(随意放行每发现一次对当班保安人员每人罚款20元)。
3.2.4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厂区。外来人员需到生产厂区参观时,接待部门须填写“参观厂区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总经办领取“参观证”,由接待人员陪同并凭“参观证”按指定的路线参观。参观后接待人员及时将“参观证”送回总经办。保卫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都有责任阻止外来人员在厂区内拍照、摄像、私自动用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设施,阻止外来人员在公司未核准的业务相关区内活动。
3.2.5在公司安装、调试、维修设备及建筑施工等外来人员,需到总经办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件出入大门。进厂时必须将所带物品在门卫上进行详细登记,有和公司相关类似的物品、设备必须做好标识或登记好设备的类型及编号等,出厂时进行查验。
3.2.6外来车辆在大门外侧停放,需要进入厂区的必须凭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具的`入厂通知单,并在“出入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放行入厂,停放在指定位置。公司上下班时间外来车辆一律暂停进入,以免影响上下班人员的交通。党政机关及领导专用车辆停放在办公楼前。
3.2.7外来车辆及厂内机动车辆出大门时一律停车检查,出门手续应齐全准确,所装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经核对必须与手续相符,否则禁止放行并及时报告当班领导或安保部处理(对违反规定私自放行的给予当班保安人员50元的罚款),对查出问题的保安人员视情节、物料价值给予适当的奖励。
3.2.8对外发货时,保安人员必须根据营销公司开具的带有财务盖章的“发货通知单”(出门证联)核查货物,货物与“发货通知单”相符时方准放行。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批准,门卫接到安保部放行通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主办业务人员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否则追究主办人员的责任。
3.2.9对外销售的废旧物资(由物资部主办)出门时,必须持有物资部开具的带有财务收款章的“收据”作为出门证联,废砂、废渣铁等在财务部交款后必须先到安保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放行。
3.2.10对外销售设备类等固定资产,出厂时由主管固定资产的部门出具出门证并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签批后,门卫方可放行。
3.2.11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外借应在借出部门出具借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办理“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外借字样。对设备或原材物料、重大工具等外借时必须经副总或副总以上公司领导批准。由安保部单独存放注有外借字样的“出门证”,等工具送回时借用人员及时抽回“出门证”和借条。
3.2.12公司员工一律按规定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摩托车、自行车以及与业务无关的其它车辆一律不准入厂。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门卫将车推到停车棚内,并给予责任者20元罚款。
3.2.13员工私家车一律放在大门外侧停放,非因生产或特殊情况禁止驶入生产厂区;特殊情况进入厂区后,出厂时须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3.2.14严禁儿童进入生产现场(若有违反,发现一次对值班人员罚款20元,对小孩家长和生产现场负责人各罚款50元)。
3.2.15禁止员工穿裙子、短裤、拖鞋及前露脚趾头、后露脚后跟的凉鞋进入生产厂区。
3.2.16非保安人员不准在门卫工作室长时间停留、闲聊,以免影响保安人员正常工作。
3.3出门证使用规定
3.3.1凡需出厂的各类货物和物资均需由发货部门或车间出具规范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出门证。
3.3.2各车间、部门要指定专人(车间统计、仓库保管员)填写出门证,并有经办人和车间、部室负责人签字,严禁非相关人员胡乱填写出门证。
3.3.3填写出门证字迹清晰,一律使用黑色或蓝色圆珠笔填写,出门证必须做到证、货相符。
3.3.4出门证要明确提货车间(单位)、提货人、运输单位、车牌号、货物名称、数量、签证人及日期、加盖开票车间和部门公章。所有需要改动的发货单据,必须由开票人改写,并签名。所有因质量问题退货的物料,必须由使用物料的车间主任或物资部长在出门证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3.3.5所有卖出的废旧物品必须做到一车一证,做到证随车走,严禁多车一证现象。
3.3.6出门证不得损毁、涂画,如有丢失应及时通知出门证开出车间或部门,并报安保部进行处理。
3.3.7各类货物和物资必须凭出门证出厂,保安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和验证。
公司保安人员在收到出门证时,必须查验货物种类和数量是否证货相符,并由值班保安人员在背面签上姓名和出厂时间。每天由安保部统一收缴核查并保存。
3.3.8各车间、部门应建立设备、物品借用登记表,所有个人、外单位(车间)借用的物品必须建档登记,明确批准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和经办人。厂内职工、各车间(部门)之间借用物品要有车间(部门)负责人在出门证上签名。
3.3.9安保部负责建立外单位(个人)借用档案登记,并进行监督检查。
3.3.10由于车间(部门)出门证使用或管理不当,导致物品流失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
4检查与考核
安保部按月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对出门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治安管理制度8
一、治安保卫制度
1、与当地派出所和业主做好协调,搞好工地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2、当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闲聊,按时交接班,工作中注意观察情况,掌握动态。
3、值班人员要了解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属部门。
4、对进入施工场所内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问清来由并做为登记工作,如来访者无理取闹、不听劝解,值班人员有权将其送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5、严禁各类非生产人员(包括买卖、乞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对可疑人员,值班人员要详细询问。如发生盗窃案件,视其责任大小,将给予当班人相应的处罚。
6、加强值班的责任心,严禁酒后上岗。
7、任何人员及车辆拉材料,必须在有关领导签发出门证明,否则不准放行。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根据“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施工现场工地的防火工作。
2、工地的项目经理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地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3、施工工地要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并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6、食堂要单独搭建,不应与其他用房设在同一栋建筑内。施工用火时,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备有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车道要畅通。
8、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
1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治安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网吧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
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条本网吧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本网吧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本网吧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五条本网吧应落实实名制网吧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六条本网吧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先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熟练的操作管理技能。
第七条本网吧应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网吧局域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安装和正常运行:
(一)网吧实际情况(网吧名称、法定代表人、网络结构、网络地址、机器台数)与备案资料相符;
(二)网吧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应向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三)日志留存、备份达到60天以上,日志信息完整、真实;
(四)座号、机器号、内网IP保持对应。
第八条本网吧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安全防火制度:网吧内不准吸烟,悬挂禁烟标志;不准使用明火取暖;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置必要的防火设备,时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条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等上级组织的监督。
治安管理制度10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制度11
1、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2、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4、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5、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全月一次经验交流和小结;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6、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7、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治安管理制度12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治安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三条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各级各岗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岗位治安保卫指责,逐级落实安全保卫责任。
第二章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治安情况,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
(二)将治安安全工作与本公司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治安防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治保会组织,对治保会的工作给与人、财、物的支持,审核批准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协助做好一般治安案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是公司的治安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1.拟定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公司的治安法规、防范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4.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检查和夜查及治安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对公司内重点防范部位的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六条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职责: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由主要领导(行政正职)兼任,全面负责本车间、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向内部职工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治安保卫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制定、修改本车间、本单位治安防范规章制度,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三)对内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治安防范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登记,并认真组织研究整改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公司治安保卫负责人或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在未解决前采取有效的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案件。
(五)每月向公司安全保卫部书面汇报一次本车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七条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职责
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由工段、班组长兼任,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利用工段班组会、班前会随时向职工进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二)制定各岗位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本工段班组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及预防治安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并将治安防范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
(三)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八条职工的治安保卫职责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二)每班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主动进行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领导反映。
(三)发现可疑人、可疑现象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第三章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公司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第十条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和领导全公司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二)将治安保卫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三)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使治安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组织部署公司的安全防范教育和防范检查,研究和提出解决重大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五)定期组织召开治保工作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治安保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负责日常的治安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制定修改公司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治安防范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确定公司的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负责组织全公司的治保会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监督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六)对公司内在治安防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
(七)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对在工作中渎职、失职等严重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及个人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八)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总结、评比和奖励、定期向公司治保会报告工作情况。
治安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 管、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 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治安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保障单位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备和削减火灾、事故、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管理单位内部的消防、治安安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惩罚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场所和对象,工作人员,包括外来人员进出、居住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将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依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承当各自的责任,共同维护管理单位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本单位应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新建或装修有关部门及场所时必需先经消防、治安部门检查合格,交验相关证件后方可使用;对于已有的硬件设施,应定期检查、修缮、保养。
第五条本单位应加强安全保卫的工作,建立消防、治安安全应急预案,为发生意外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觉安全隐患应当适时排出。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宣扬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自护、火灾防范和防备盗窃的本领。定期开展相关宣扬活动,以提高员工和外来人员对消防、治安安全的认得。
第七条对于违反消防、治安有关规定的,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依法惩处。对于在管理中具有重点过失及渎职行为的管理人员,应予以相应的处置,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管理、维护本制度的全部责任由本单位消防、治安主管部门负责,并定期监督检查,发觉问题适时予以矫正和改进。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消防、治安主管部门全部。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惩罚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定。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的原则:
以防为主、综合整治、科学防备、管严管实。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的目标:
保障本单位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备和削减火灾、事故、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的工作任务:
1.组建本单位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确定每一级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负责人和值班干部的职责。
2.订立本单位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部门明确安全工作要求并实施。
3.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新建、改建、装修全部经过消防、治安部门检查合格。
4.定期进行检查,对单位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立刻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严格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引导,组织定期的消防、治安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6.积极参加社区化消防、治安服务,搭配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建立消防、治安安全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
8.如需对外聘请保安人员,应在公安部门备案并落实保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在要求: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属公司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全部的人员必需依照常规基础学问加强对消防安全的认得,把握基本灭火技能。
2.严格遵守消防法规,杜绝在单位内部违反消防法规进行吸烟、乱丢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强机房、作业场所的警惕性和管控,提高消防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和修理。
3.新建、改建、装修有关部门时,必需先经过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并交验有关证件方可使用。
4.消防设施、器材必需保持完好、有效状态,特别是大型压力容器、液化石油、燃气、油料库均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定期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5.加强对中央空调、配电室、机房等特别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6.监督消防隐患,定期进行抽查、演练,加强各类事故的防范,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当开展。
7.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学问和技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促进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养。
二、治安安全管理
1.本单位治安安全工作属公司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全部的人员必需依照常规基础学问加强对治安安全的认得。
2.加强对访客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财物保护,实行多种防备措施杜绝财产流失和人员安全事件。
3.对外聘请保安人员时,必需首先对保安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认真审核人员节点证件,符合要求的进行录用,保安人员实在岗位要有明确责任和义务,负责内部安全的保卫工作。
4.严格管理各项工作手续,实行门禁制度和带管制度,保证与本单位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本单位。
5.新员工入职时必需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与本人相关的安全规定。
6.加强员工的安全学问宣扬,加强员工的劝阻职责,防范不法之徒对员工的侵害,建立不断完善的安全机制。
7.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监管,交通指引、现场管理、消防及急救气力的组织,加大宣扬警示力度,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总之,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每一个管理单位来说都是一项很紧要的工作,要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生产和人员的安全抓好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文明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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