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4-05-18 16:28:48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制度(经典)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请假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请假制度(经典)

学生请假制度1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学生处统一印制为准。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报学生处批准。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5、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学生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点学生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或联系班主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的'面联系家长并需经家长许可,再由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精确到分钟。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者医院出示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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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准假权限

  1、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请假,由学生处审批;

  3、一周以上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批准假条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后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4、所有学生、班干部以及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2

  1、 学生考勤工作由值周老师、值周班勤学岗、所在班班主任和班长组成。考勤内容分为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课五项。每天由勤学岗同学在早读或午休铃响后到各班检查出勤情况,各班班主任或班长应如实告之出勤情况并在记载表上签名。每天由岗长汇总各班的考勤结果报值周老师。

  2、 迟到规定:早读铃响后到校或午休铃响后到校属迟到,由勤学岗和班长负责记录,迟到者须在勤学岗记录表上签名。住校生在晚自修铃响后到教室属迟到,由班长记录。是否迟到均以铃响时有无进教室门为准。如因搞卫生或交作业等原因未在教室,由班长如实报告检查者。

  3、 早退规定:上午第四节下课前离校或提前去食堂吃中饭属早退,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离校属早退。住校生在上、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去寝室也属早退。早退由班长负责记录。

  4、 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学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须凭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请假,一天内向班主任请假,三天内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请假,一周内向班主任、年级组长和政教处请假,超过一周的向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和校长室请假。因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或不能当面请假的,须电话请假或一天内补假。请(补)假条须经相关老师签名后交班长保管并记录。

  5、 经常迟到、早退的,须向班主任说明原因,无特殊原因的,一周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四次及以上由政教处予以公开点名批评,一月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十次以上予以警告处分。

  6、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不及时补假)的,或者请假条上冒充家长签字的,或者相关老师没有准假的,擅自不来校上课的作旷课论处。旷课半天(或一周内旷课1—4节)的将公开点名批评;旷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或一周内旷课5—8节)的,将警告处分;旷课一天以上一周以内(或一周内旷课8节以上)的,将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旷课共计超过5天,或旷课共计超过40节)的视情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7、 因病或因事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可建议休学。

  8、 各班班长应及时如实将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在《教室日志》和《点名册》上,每周五放学前将出勤情况汇总后填入《出勤周报表》,将《点名册》和《出勤周报表》附有关请假条一并交政教处。

  9、 各班的考勤结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勤学项目,由值周老师和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如班长在周五放学前未及时将《出勤周报表》等交政教处,则取消该班勤学红旗评比资格。

  10、考勤工作应认真严格地按规定操作,如实地反映出勤情况。如在考勤工作中差错严重或者弄虚作假,将对有关班级和个人予以批评,性质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3

  1.病假:因病假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病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必须有家长假条或医院诊断

  2.事假:事假必须有家长假条,经批准方能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迟到、早退、旷课:每天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论处,旷课将给予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全学期课程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凡因患有严重疾病,伤残不能参加剧烈活动和免体育者须提前向体育教师申请,并附医院证明。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体育课需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得到教师的批准。

  7.已到校上课的.同学需临时请病假、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教师的批准,事后无效。

  8.学生因临时请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而后补书面假条。

学生请假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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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学生请假制度5

  第一条请假范围: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 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 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 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请假程序:

  1、 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 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 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 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学生请假制度6

  一、请假范围

  1、因故不能参加早操、课间操、上课、考试、考查、自习、政治学习、实习实验、集会、义务劳动、清洁卫生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2、晚上需要在外(包括在家)住宿者(走读除外)。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1、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写出假条(疾病或紧急情况除外),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包括起止时间)。

  2、学生因病请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提出正当理由或证明,否则不予准假。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抽调学生办公事或私事,确需抽调者必须经学生科同意,报请校领导批准。因学校公事请假时必须有学生科的'公假通知单,如没有学生科公假通知单或伪造证明及无正当理由请假,一经查出,除作旷课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在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由班主任、学生科科长签注意见,分管副校长批准,学生干部和学生一律不能批假和代人请假。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可准其在授课时间内(一般2学时)的假,凡期中、期末或遇考试考查等考试期间请假的,还须经教务科同意。

  5、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学习委员存查。凡请假一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登记后通知到班,班考勤干部必须将其假条粘贴在考勤簿上。

  6、学生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不得离校后委托他人代假或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学生请病假后,必须在学校或在医院治疗、休息,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和返家。

  8、不具备上述请假程序要求时,即视为旷课。

  三、销假、续假、超假

  1、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向班主任和学生科销假,否则作无故超假论处。

  2、学生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事先用可靠方式(电话、电报)告之班主任或学生科,回校时须持有效证明到班或学生科补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凡假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者,均为超假而作旷课处理。

  四、外宿假

  凡家未在主城区的学生,周末及其他时间不得外宿。如必须外宿者,应用书面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无论主城区内外的学生,连续外宿两夜及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走读生除外)。

学生请假制度7

  为了保证幼儿正常入园,提高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质量,规范收费管理,特制定幼儿请假制度如下:

  1、在幼儿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请家长保证幼儿每天入园;不得无故请假、缺勤。

  2、病假幼儿请提供病历证明,康复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请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长有事而让幼儿缺勤。

  4、请假幼儿请提前交请假条,说明原因及请假天数。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记。

  5、请假期间的伙食费,凭请假条,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师核对缺勤记录后全数退还。由家长和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6、幼儿园全天开放,不提倡幼儿中午离园,如有特殊原因只来半天的`,请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身体原因的提供相关证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药,有病需要半休等)

  7、如中途转园,请递交转园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请假、不申请的,离园一个月以上,园方联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结果的,视作自动离园。

学生请假制度8

  光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投情防控期间学生的疗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应先测量体温确认病因)、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县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沽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必须履行请假程序,填写《胶西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

  二、准假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家长和班主任进行请假;公假,学校必须有老师带队。

  2.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及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3.如遇病假,必须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并进一步追踪(病情、体温、治疗情况等)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实验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领取请假条。

  2.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处填写请假外出登记。

  3.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时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准确填写外出详细行程信息,并向班主任、级部报告。返校后及时洗手、消毒,由班主任加强学生健康监控工作。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班主任予以落实原因,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4.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9

  尊敬的老师:

  我是 班学生 学号

  因 原因, 需请假 日,从 年 月 日_____时(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时 (星期 )。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制度10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编制:德育处 审核: 审批: 印数: 份 受控状态:受控

学生请假制度11

  一、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从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在上课、早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对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含德育课),以实际占用学时计算,每天按9学时计,进行考勤。

  四、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一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日内由班主任签字,系批准报学工期部备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学工处批准,报校领导备案(请假条一律用信纸写;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

  五、学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应在假期前按规定向系或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用电报、挂号信),返校后必须持久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学工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六、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七、对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工处、教务部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八、凡属旷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考勤办法》执行。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生请假制度12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学生请假制度13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 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由系部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三条 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学习委员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辅导员)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 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 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 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请假制度15

  工业大学学生请销假办法

  为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严格日常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遇寒暑假,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z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生效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申请审批表》交由学院教务中心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须将《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报学生所在公寓办公室备案。学生请病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诊断结果。

  第三条、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不得超过6个星期,单次请假不得超过4个星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4个星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未明确规定课时的',一律按一天6课时计。

  第五条、正常课堂教学环节期间,学生请假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含3日)的,《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3日以上7日以内(含7日)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4个星期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备案。

  跨校区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请假时间在7日以内(含7日)的,由所在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工作人员签字审批生效。请假时间超过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2、学院教务中心负责核实请假学生教学环节安排情况,请假期间有课的,学生本人或委托班级负责人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教师应做好相应考勤记录。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任课教师可按旷课处理上报。

  3、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如学生请假期间不离开学校且在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除课堂教学之外的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或在实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的,须经该环节指导教师批准并按上述条、款相应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实习单位的,按旷课处理。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不便办理上述请假审批手续的,学生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超过实习实践环节规定时间1/3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

  第七条、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在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所在公寓办公室留存的《申请审批表》备注栏内,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

  第八条、寒暑假后或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的,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学院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记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旷课学生的纪律处分按《z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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