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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8 11:52:4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传染病管理制度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传染病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1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传染病管理制度2

  宝宝到了一定的年龄以后就需要到幼儿园读书,因为幼儿园可以帮助宝宝认识新的朋友,认识新的事物,学到新的知识。但是很多家长也发现自从宝宝到幼儿园以后经常会感染一些传染病,比如流行性感冒等等。特别是一些季节传染病高发的时候,幼儿园经常出现大批小朋友生病,停课。那么,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幼儿园有没有做好预防工作呢?

  1、室内环境卫生

  净化室内环境、保持空气清新。班级老师应每天定时开窗户适度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让阳光射入室内。早晨来园后,先用有效浓度消毒液擦玩具柜及室内家具、门把锁等处。然后用清水擦试一遍。防止幼儿病从口入。

  2、做好晨检工作

  抓好入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幼儿一入园,保健老师就注意观察孩子的精神状况,对发热、精神状况不佳的幼儿进行密切地观察,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若发现有3名以上的幼儿出现相同症状时,园里会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根据病情及时上报。

  3、了解小朋友情况

  班级老师每天要对缺席幼儿及早查明原因。如因患传染病请假,则要上报园级,保健老师对园内幼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如孩子在家庭里接触传染病人,家长要及时通知幼儿园。

  4、消毒工作要做到位

  消毒工作是疾病预防工作的关键,幼儿园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消毒措施,对孩子的生活、活动空间采用开窗通风和每日紫外线灯消毒,用消毒水拖地,幼儿餐具、餐桌、毛巾、水杯等生活用具严格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定时把幼儿被褥清洗消毒。严把食物的采购、储存、加工、烹调制作关,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变质的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每餐有留样,要求各班用温开水给幼儿嗽口,防止幼儿喝生水等。

  5、进行健康教育

  利用教学、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幼儿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常剪指甲、勤换衣服。要求班级开展卫生方面的主题活动,让孩子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简单的卫生生活常识。

  以上就是关于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幼儿园预防工作的相关介绍。幼儿园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需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以确保小朋友的身体健康成长。

传染病管理制度3

  一、保健员负责园内传染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二、发生传染病后立即隔离传染病患者,做好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儿童工

  作。

  三、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得并班、不升班、不收新幼儿、不转托幼园。

  四、对环境和各种物品做好传染病终末消毒和医学观察期间的`消毒工作。

  五、配合防疫部门和儿保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

  六、患儿临床痊愈后需持有区或医院痊愈证明才能返园。

  七、离开园三个月以上或离开本市到外省的幼儿需经儿保所重新体检,合格后才可返园。

  八、保护易感儿童在传染病理性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九、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要求作好传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间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痊愈后返园工作时,须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允许返园工作的证明。

传染病管理制度4

  一、成立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成立预防机构,承担校内传染防治和疫情报告。

  二、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三、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污染源,出四害、改善生活条件。

  五、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讲卫生,同时加强学校饭堂饮食卫生管理杜绝"病从口入"

  六、定期给全校师生进行健康体检,以便做好常见病的预防保健工作。同时根据病情,对师生进行预防接种工作。以避免传染病流行。

  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传染病管理制度5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传染病管理制度6

  第一节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

  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审卡、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限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

  五、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酌情扣发当月奖金。

  六、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制度的培训。

  七、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十、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转诊,并按规定要求对病人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第二节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病人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传染病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各科室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四、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某种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八、传染病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九、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第三节传染病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更好地开展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新来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培训,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计划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

  2、对新来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岗前培训。

  3、对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时间主要在上半年,对新人员的培训主要在上岗前。

  4、疫情报告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

  5、疫情报告培训后,出具相应的'的传染病报告试题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报告方式进行及时培训。

  第四节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书写日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防保科或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向报告疫情领导小组汇报,确认后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防保科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天检查收集卡片,发现错报、迟报、不合格的卡片进行登记,及时处理。

  五、防保科定期到各科室核对疫情报告情况,同时每月要进行自查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视情况根据传染病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六、防保科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知识的培训,通过答卷组织讲课和随机提问。

  七、防保科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第五节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二、门诊日志登记:各科门诊医生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工作,项目填写齐全。

  三、出入院病例登记:各科室及时对本科室的出入院病人进行登记,项目填写齐全。

  四、临床科室、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学校班级、电话号码。

  五、检验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化验结果,住院病人应将化验结果返回主管医生处,门诊病人,将化验结果送到肝肠门诊,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六、放射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检查结果,住院病例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返回主管医生处,对于门诊病人应详细登记病人信息,并将结果通知首诊医生,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及时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七、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院。

  第六节传染病管理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防保科对检查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节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

  2、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挂钩。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八节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与责任报告人联系,以防漏报。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

  六、预防保健科除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第九节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专用登记本项目详细登记,不得漏项,住址要填到最小单位。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上报疫情,每周一将腹泻就诊人数网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对漏报、满报、迟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节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照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凡发热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第十一节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院感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染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染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置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院感科,院感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第十二节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医院传染病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和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院感科备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三、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1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院感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性病、慢病和死亡的网络直报工作。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科长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科长,按规定实行奖惩。

  七、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协助科室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八、做好乙肝疫苗的领取、发放和资料保存工作。

  九、协助完成科室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节传染病诊断制度

  为了对传染病做出早期正确诊断,及时发现和早期隔离治疗传染源,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以下传染病诊断制度。

  严格执行《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进行正确诊断。

  1、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认真询问病例流行病学资料,包括病人居住区域或近期所到区域是否有该种传染病发生流行,与病人及病畜的接触史、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既往传染病史及预防精神病史等。

  3、详尽的询问病史及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病例的临床资料。

  4、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采集相应的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及其它检查。

  5、对病例的所有资料应作详细的记录妥善保管。

  第十四节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所有门诊医生均应有单独的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多名医生共用一本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初诊和复诊等。

  3、门诊日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完整率应达100%。病人现住址应填至所在镇、村、社或街道、门牌号,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4、所有住院科室均应设置出入院登记薄。

  5、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以下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6、所有住院病人均应作出入院登记,登记率应达100%。

  7、出入院登记项目应填写完整,完整率应达100%。

  第十五节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放射科均应设置检验、检查登记本。

  2、每例病例检验、检查结果应作登记,登记率达100%。

  3、检验科的检验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送检科室、送检日期、病人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检验人员、报告日期等。

  4、放射科的检查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报告日期等。

  5、检验科、放射科异常检验、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反馈送检医生处。

  第十六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一、定义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传染病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的人群中,在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内突然发生许多临床症状相似的病人。暴发往往通过共同的传播途径感染或由共同的传染源所引起。

  二、处理机制与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聚集性症候群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1)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 2、报告院长,由院长决定在2小时之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采样工具、调查表格等初步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4、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对原因比较明确的,可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污染因素的措施,特大及影响范围广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5、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6、事件完毕后进行总结评估。

传染病管理制度7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卫生防疫规范》、大庆市传染病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我院二0一一年防治传染病工作计划如下:

  一、 目标

  1、建立疫情管理组织,完善制度建设;

  2、加强宣传,对全院职工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门诊工作日志;

  4、建立健全疾病监测档案;

  5、每月对传染病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工作;

  6、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和要求及时报卡并登记;

  7、对上级要求的各种电话零报告、周报告、月报告要及时;

  8、及时地进行月总结,年终进行全年工作总结。

  二、措施

  1、医务人员认真填写传染病卡并及时报到预防保健科,通过医务科传染病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直报,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卡。

  2、对甲乙丙类传染病要按照法定传染病报出方式、报告时限及报告程序进行报告。甲类传染病在城镇不超过6小时,乙类传染病除甲类管理外应是城镇在12小时内,丙类要求在24小时内传染病报卡。

传染病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在法定时间内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保健科核实后立即电话报告疾控中心。

  3、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收卡登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4、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自查(自查内容包括门诊日志、检验登记、传染病登记本等各种记录的登记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等),以杜绝传染病漏报,迟报。并书写内容完整的自查记录。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并定期报告院领导小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院领导组织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进行全院通报。

  7、院领导根据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迟报、漏报,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管理制度9

  1.疫情制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疫情报告应在院疫情领导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院疫情管理小组应定期深入科室,监督检查传染病报告情况。

  4.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情况与各科室经济指标挂钩,分别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处罚:

  (1 )甲类传染病漏报一例扣 20分,迟报一例扣 10分。

  (2)乙传染病漏报一例扣10分,迟报一例扣5分。

  (3)AFP、肺TB漏报一例扣 10分,性病漏报扣5分,AFP迟报一例扣5分。

  (4)传染病未及时转诊,造成传染暴发流行,情节严重者扣20分。

传染病管理制度10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疫苗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报告与监测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 AFP监测内容: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传染病信息管理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传染病管理制度11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1、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3、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 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五、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六、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七、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2、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4、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5、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八、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职责

  1、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3、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4、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5、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6、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7、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8、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12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订本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防保站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

  2、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要填写出入院登记,当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站。

  4、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相关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7、院领导小组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院内和辖区内卫生室进行传染病漏报情况检查,配合县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传染病管理制度14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录卡应在每日17点前完成;特殊情况应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六)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一)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及时、准确、完整,则每年给予科室300元奖励;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一)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初诊或复诊、初步诊断、处理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建立异常信息报告记录本,做好异常结果的登记,及时将异常结果反馈给医生或疫情报告人员,并做好反馈后的记录。

  二、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三、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医院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对各种传染病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五、任何人员不得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资料向外泄露,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传染病管理制度15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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