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8 11:17:51 保密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管理制度[常用15篇]

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中广时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 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 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 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 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 公司客户资料(包括网络分布、名称、定单、特别要求等)。

  9. 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 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 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员工下班前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摆放在桌面,废弃文稿须检查后再行处理;

  6. 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 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 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 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 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办公室。

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

  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 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五章 数据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我院各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 涉外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 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科技处负责涉外活动审查工作。

  第六条 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

  第七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动的现场监督。

  第八条 组织外事活动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 制度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 涉外活动的种类。

  (一)根据涉外活动的性质,涉外活动主要分为:

  1.因公出国(境):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2.因私出国(境):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因公涉外接待: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4.召开涉外会议:含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

  5.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给国(境)外人员;

  6.其他与境外人员进行接触的涉外活动。

  (二)根据涉外活动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动分为:

  1.重要涉外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要涉外活动界定为国(境)外人员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较为敏感的涉外活动;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动。

  2.一般涉外活动:除重要涉外活动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动。

  第十条 涉外保密管理策划

  (一)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因公出国(境),组织部门和出国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出国(境)保密提醒》内容(具体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组织或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提醒要求》(见附件1)。

  (二)组织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方案》(以下简称《保密方案》,见附件2),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三)对重要涉外活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检查,参与现场监督。

  (四)《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

  第十一条 涉外保密管理实施

  (一)涉外接待

  1.接待外籍人员(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以及港澳台人员)参观访问,或开展交流、合作、谈判等,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2.涉外接待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接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境外人员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其它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3)对涉外参观路线中不允许境外人员参观的涉密物品和部门部位采取回避、转移或覆盖等措施。对不允许拍照的部门部位,接待部门应设置“请勿拍照”的中外文标志;

  (4)对聘请的外国专家、顾问以及合作项目中的外方人员,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可提供其工作范围之内必需的文件资料,并与其签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承诺书》(见附件4);

  (5)涉外接待活动中要注意保护我院与其他合作方的秘密。应将有关保密事项纳入合作或协作合同中。严禁将我院与第二方合作事宜、接触渠道以及在合作协议下进行的其它合作事项泄露给第三方;

  (6)接待人员不得在涉外接待活动办理境外人员和随行人员托办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严禁在接待境外人员的会议室或办公室存放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国家秘密载体。

  (二)因公出国(境)

  1.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谈判等涉外活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职工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5),经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制订和执行出国(境)《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因公出国(境)应推荐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和保密观念强的同志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执行保密提醒制度。保密提醒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外事纪律须知、保密法规知识、保密法律责任、密品密件管理、通信保密和紧急情况处置等;

  (2)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出国(境)人员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必须使用保险箱随身携带,且至少两人同行;

  (3)出席国际会议和出国学术交流、讲学、进修,所携带或邮寄出的非涉密业务文件资料、论文、讲稿,以及为国外刊物撰写的稿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外出或邮寄前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保密审查;

  (4)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要严防被窃-听、窃照,不得在旅馆、饭店、车船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5)我院职工与国外同行建立学术交流关系,须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召开涉外会议

  1.负责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须按照我院会议管理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召开涉外会议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在制订和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执行我院涉外接待的一系列保密管理规定;

  (2)涉外会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外会议,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提供涉外会议的对外宣传报道材料应执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

  (4)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未经事先批准,涉外会议主办或承办部门不得安排国(境)外人员到我院参观或从事其它活动。

  (四)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管理

  1.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其内容必须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明确发放人员、发放数量,以及回收和销毁的要求。

  2.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3.涉外活动组织或参与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携带任何国家秘密载体或密品参加涉外活动。

  第十二条 涉外保密管理总结。涉外活动完成后,组织或主要参与部门要收集整理涉外活动中的文件资料,编制《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6),汇总总结涉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涉外泄密事件处理。

  (一)涉外活动中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在涉外活动中如疑似发生或已经发生泄密事件,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保密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6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2、设置开机口令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3、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严禁同一台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严禁与国际互联网和非密设备连接,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一机两用;

  2、禁止使用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外围设备、网络交换等设备;

  3、不得擅自进行数据信息交换,确有需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通过光盘刻录的方式进行;

  4、初始配置涉密计算机时,应对硬盘进行格式化,操作系统初始化处理,落实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备案登记,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5、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防护措施和系统设定,严禁降低计算机密级或更改工作用途;

  6、涉密计算机应在指定办公场所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办公场所,甚至带出办公场所;

  7、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bios密码、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且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

  8、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要由专业人员来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严禁修理人员复制或读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9、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使用或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及时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并销毁,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出售、遗弃或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保密管理制度7

  一、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二、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三、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四、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五、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公司机密不上网。

  六、不得利用公司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七、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公司信息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信息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建设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布相关评论、文章、用户回复等信息。

  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信息中心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形象及网络稳定。

保密管理制度8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9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干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

  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

  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

  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

  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保密管理制度11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设计过程所用“电子绘图”、“规划报告书”、“投标书”等涉密图纸和文件以及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及其相关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保护公司核心秘密,促进公司设计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 保密范围

  第3条 公司秘密是指:

  1、设计过程涉密的图纸及文件(如电子图、规划设计类报告);

  2、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4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其他秘密事项。

  第3章 密级分类

  第5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设计类工程项目资料、投标资料;

  2、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公司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8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高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公司有关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 保密措施

  第9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部长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主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视本部门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必要时董事长)批准。

  第13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行政部,行政部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15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各机要部门必须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

  第16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第17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5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18条 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设施

  1、机房为设备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对重要信息应有异地备份措施和保密措施;

  3、应有计算机病毒和有害数据防治措施;

  4、应有网络攻击防范和追踪措施;

  5、必要时对涉密电子文档应采取单机专用或购置功能软件,从技术上防止设计图、核心技术及图纸报告等被下载和拷贝。

  第19条 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时,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文相关记录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非规定人员或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未经允许在E-mail个人邮箱传递涉密文件和信息;

  7、如公司使用保密软件,应在软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术闭锁.

  第21条 涉密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报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长)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弃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 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由提供方领导许可并签字注明.

  第23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未经允许的传真机传递;

  2.收发涉密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行政部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6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管理层、总工办、经营拓展部、行政部、财务部等;

  2.有关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7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行政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涉密会议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承办涉密会议时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行政部指定。

  第28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或在其他协议中含竞业限制条款);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公司提起诉讼。

  第29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可研报告、图纸、数据资料、电子文档等)交回本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如果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时,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 违纪处理

  第30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 100 元至 500 元的罚款。

  第31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500 元以上的罚款。

  第32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 5000 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 附则

  第33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34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5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保密管理制度12

  1. 为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纪律、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定期对本部全体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2.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板报宣传保密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

  3. 新调入或新任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的职工,必须先进行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领导有责任教育调离涉密岗位人员离岗后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秘密。

  4.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因公、因私出境和调离岗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密范围,明确保密责任,掌握处理保密问题的方法。

  5. 保密办公室、涉密人员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6. 保密培训工作由保密办公室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纳入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保密办公室参与实施。

  7. 为不断提高涉密人员保密防范知识和技能,本部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要对核心与重要涉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上述内容的培训,一般涉密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培训。

保密管理制度13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程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保密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三条保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总经理、各单位负责人、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保密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保密措施;

  (二)领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

  (四)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五)负责对公司重大失、泄密事件的研究和处理;

  (六)解决因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

  第二章分级

  第五条定级标准

  绝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其它企业信息资料,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或员工遭受一般的损害。

  第六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单位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对象、范围及权限

  第七条涉密对象

  (一)公司未公布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总体目标;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三)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

  (四)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五)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六)公司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产品配方等;

  (七)公司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八)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八条涉密重点单位、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一)主要涉密单位

  重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策划部、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设计研究院、节能环保部、工艺技术部、产品成套部、财务部,以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涉密单位。

  (二)主要涉密人员

  1、列入重点单位的所属员工;

  2、负责秘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3、公司领导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单位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单位或岗位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

  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公司核心领导层;

  绝密事项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保密委员会主任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2、机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或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授权的委员批准,传阅必须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 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公司高管;

  机密事项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副主任及其授权委员和秘密事项生成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3、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

  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与此秘密事项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及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以上层级人员;

  秘密事项生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秘密事项生成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4、内部资料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上述秘密事项的管理方式执行。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九条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条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第十一条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第十二条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三条做好在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特别在电子类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否则不得传递。 第十四条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材料,须经单位主管副总批准。

  第十五条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漏材料、笔记本。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

  第五章泄密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八条公司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可越级上报。

  第十九条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处置泄密事件,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何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查明事发原因;

  (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增强保密意识;

  (三)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密级变更与解密

  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或解密的,由原生成秘密事项单位向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重工办公室)提出申请,交保密委员会批准变更、解密,或由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及授权委员直接变更解密。

  第二十一条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可自行解密。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有关单位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以警告,并同时采取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保密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属公司二级规章,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八条各涉密单位在此保密制度颁发后要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条河源市教育信息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全市学校联网,为保证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联入的所有教育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电子邮件信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严禁利用国际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建立河源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国际联网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及互联网的保密法律、规章、组织宣传教育、制订保密制度及防范措施、依法进行保密检查,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问题。

  第四条下列内容不得进行国际联网传输或存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国家委托的攻关科研秘密信息;获省、部级以上奖的科学技术秘密信息;特殊渠道掌握的科技资料及相关信息;与境外合作中经审查、批准合法向对方提供的'秘密信息或内部信息,双方共同约定不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不宜公开或可能损害学校集体利益的信息;非本单位产生的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

  第五条本局资源进行国际联网的保密审查实行分口把关,各单位对上网的信息应事先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保密审查(私人邮件除外),经同意后方可上网。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并采取与国际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本局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秘密、工作秘密、维护教育局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网络中心负责运用技术设备和手段,防范联网运行中的泄密行为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害教育系统的集体利益。互联网络管理人员(含操作人员)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保密规章,熟悉内容,带头遵守和执行。执行情况列入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单位的用户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要有领导分管负责,建立联网保密制度,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加强防范工作。

  第九条在网上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和本局的秘密信息,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

  第十条用户应接受网络技术、管理和保密培训,自觉接受和配合保密检查,发现联网运行违规,要立即纠正。

  第十一条教育信息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本局内部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十二条违反规定,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暂停止联网的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处理。

  第十三条附则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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