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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4-05-17 14:07:23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实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实用15篇】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单位、部门及各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单位每年两次的全员消防演习,按照消防安全三个能力的要求,积极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确保每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查改常见火灾隐患的能力。

  五、各班组积极自觉参加每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自觉整改火灾隐患。

  六、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和整齐干净。

  七、确保所属区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遮挡疏散标志,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八、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违反上述条款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部门负责人:课内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

  为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处室消防安全由该处室负责人负责;教师办公室消防安全由该办公室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③厨房消防安全由厨房工人负责。

  ④微机室、图书室由总务处负责。

  ⑤仪器室由仪器室保管员负责。

  ⑥宿舍楼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教学楼教师消防安全由教导处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

  ⑧各教学点消防安全由该校负责人负责。

  ⑨值日人员应检查当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并做记录。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3

  一、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二、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经营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对消防救援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消防救援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

  一,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和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消防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执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实施消防检查、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培训、消防和紧急疏散演习等职责。

  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立(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在消防安全主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领导下,确定专门的(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明确相关方的责任。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者管理的,由产权单位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合同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共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

  三,进行防火检查。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负责人进行防火检查,在学校开学、节假日和重要节日期间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重点是以下几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关键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

  (四)消防控制室及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的管理;

  (五)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六)定期清理厨房烟道和洗衣房排气管道;

  (七)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气体管道;

  (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九)火灾隐患整改预防措施的实施。

  (十)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加以监督和纠正。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实行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学校领导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学校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四、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六、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③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防火灭火应变能力。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篇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结合《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拟定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和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四、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水泵结合器等处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或用文字、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

  五、负责确定本单位各部门的消防责任人。

  六、熟知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明确第一、第二灭火力量,并实施演练。

  七、制定检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实施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完整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八、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定期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如临时动火,办理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一、发现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警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十二、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记现场组织灭火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组织第一、第二灭火力量扑救初期火灾。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7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物管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物管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六、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学员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8

  消防安全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酒吧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③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④为本酒吧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①电工必须对本酒吧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②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线、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③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④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⑤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①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②针对本酒吧的线路特点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③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⑤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9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事业单位安全可持续发展,遵循“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规定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办公所在建筑物,生产设备,库房、办公用品等的安全防护。

  二、责任及分工

  1.一级负责人:

  ①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对防火、灭火设备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制定防火计划和火灾应急预案;

  ④组织全体员工定期的消防演习,并对演习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⑤严格把控生产过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库存量,负责全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修工作;

  ③参与防火、灭火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④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落实;

  ⑤指导组织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

  3.各部门负责人:

  ①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参与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确保防火、灭火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开展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④建立部门消防安全台帐,每周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记录;

  ⑤每季度对部门的消防工作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员工:

  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关规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业程序和流程,严禁使用明火;

  ③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演习,了解逃生自救和灭火方法;

  ④发现火灾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或安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处理或瞒报;

  ⑤积极配合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处罚机制

  1.员工违反规定:

  ①发现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一经核实,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发现员工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规:

  ①发现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停职、调离现任职务,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级负责人违反规定:

  ①发现一级负责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时,将作出相应处罚,如警告、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并加强安全教育;

  ②涉嫌严重危害单位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四、奖励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通过节点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投诉等方式,对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获得表彰的`部门、个人进行奖励;

  二是确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树立安全文化建设的标兵和榜样。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习,把握演习、演练的成效和质量;

  2.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3.及时修复消防设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强与消防机关的配合和沟通,互通有无,形成合作。

  六、执行和监督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负责实施并监督;

  2.每年至少两次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审查;

  3.对不遵守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开展通报、批评、教育和惩戒。

  本《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将能够坚决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规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订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职责分工明确。

  四、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把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销售管理,确保符合防火防爆技术要求。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七、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九、禁止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理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必须规范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作业规程。

  十二、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企业员工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十四、针对企业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学习防火和扑救初起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方法提高员工火灾防控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1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部门的配送管理工作统筹安排。

  3、确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按照消防安全法规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职工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指责

  1、拟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有效,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疏散口畅通。

  5、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工消防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不发生火灾隐患。

  2、每日班前、班后对本岗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随时排除火线隐患。

  3、熟知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本部为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4、自身做到不违章作业,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扑救。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2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显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显著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显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显著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显著经营企业;

  (八)显著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显著;

  (九)显著、制鞋等劳动密集型显著、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显著单位;

  (十一)显著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显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显著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显著。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显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显著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显著集中的大型仓库和显著,国家和省级等显著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显著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显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显著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显著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职责' 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显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显著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显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显著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显著明确;

  (三)显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

  (四)员工经过显著安全培训;

  (五)建筑显著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显著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显著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显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显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制度,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显著。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显著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显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显著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显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显著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显著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显著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显著考评和奖惩;其他显著的消防安全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一、董事长、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督促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批准建立防火机构及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二、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三、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分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2、针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做到“三同时”。

  5、运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严格考核。

  6、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

  7、抓好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器材设施落实。

  四、分厂厂长、经理、部、处长(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支持、督促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

  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6、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10、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五、分厂、分公司、部、处室副职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单位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3、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及时协调处理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施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调查。

  六、工段长、班组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的工段长、班组长是本工段、班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工段、班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实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2、认真执行公司和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项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活动。

  4、开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5、严格管理配备在本工段、班组的各类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到人,实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无关的地方。

  6、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并按公司《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程序及预案》迅速组织事故处置和扑救,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7、加强对火源、电源管理,严格动火审批手续。8及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七、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设备、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设备、工艺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设备、工艺消防安全管理,要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工艺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对员工进行设备、工艺操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

  4、检查设备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设备、工艺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设备、工艺改造和操作条件、工艺条件变动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参与调查处理设备、工艺火灾事故。

  八、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团(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擅离岗位,不违章作业。

  2、加强对本岗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4、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会逃生自救。

  5、自觉维护和保养配备在本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对扑救初起火灾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时上报。

  6、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7、接受、协助、配合消防部门管理。

  九、安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安全员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和考核。

  2、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执行情况。

  3、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性质,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教育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5、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实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措施,及时上报消防器材损失,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7、负责火灾统计、上报,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4

  1、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防火工作由全体室员负责。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2、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员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防火守则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7)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级驻地全面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施

  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驻地办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施工单位应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审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应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5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经理部现场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理部各部门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3、项目经理作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安质部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监督、考核。

  4、各部门确定一名消防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5、各级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

  (4)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包括本部门外来人员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5)设立兼职消防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7)负责做好本经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火灾预防

  6、凡属经理部内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所属人员达到“两懂三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级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预防、会使用灭火器)的消防素质。

  7、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向公安分处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8、经理部的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9、经理部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非电工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经理部(含集体宿舍)私用电炉。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间需要焊、割作业时,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业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及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业队要严格遵守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等级,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1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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