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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7 13:32:2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等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2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人员准时上岗,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二、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咨询者,收集信息资料,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定期与社区卫生中心互通信息。

  三、对行动不便需要出诊的病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安排上门服务,对社区危重病人应联系转、住院手续。

  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

  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六、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领导汇报。

  社区卫生服务站出诊制度

  一、按群众需求,由站长安排出诊医生,做到随时上门出诊。

  二、出诊前查阅病人的健康档案,带上必要的药品、器械。

  三、出诊进行静脉输液或肌注时,必须向病人和家属宣传注射须知,对外院带入药品,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医嘱、治疗单。青霉素等易过敏药物除外,以免发生意外。

  四、对病情严重的患者及时联系转诊和住院。

  五、出诊后随时与病人保持联系,了解病情变化,补充病人健康档案。

  六、出诊所使用的药品应在当日与药房结清,并将收入缴入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规范操作,严防服务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二、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在班在岗,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三、服务站内所使用的药品及材料必须统一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调拨,不得从其它非法途径调进。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处方。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或顶撞病人。抢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严肃认真,不说、不做与抢救治疗无关的话与事,更不允许谈笑风生。

  六、医务人员接待病人、解释病情要耐心、细致。与病人对话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将病情及预后交待清楚,不得大包大揽,对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转诊。

  七、认真实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要……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诊室等要按每立方米1.5W配备紫外线灯管,每天进行1-2次空间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3、各种穿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4、备齐消毒灭菌设备及器械。

  5、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6、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酊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每一周更……

  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二、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布置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加强联系,定期汇报工作。

  三、组织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和社会活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并有记录。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做到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物资定期清点,帐目要妥善保管。

  六、建立门诊、出诊、转诊及医疗差错报告制度。

  七、遇有严重中毒、法定传染病、收治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等按法律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3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本制度将在运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项医疗技术细节控制,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医疗规范中来。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教授、医教科、护理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务部)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结果,以便与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在院内部网上公布。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一)过程控制指标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建议专科就诊;

  b.请上级医师诊视;

  c.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收住院;

  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24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

  ①诊断及诊断依据;

  ②必要的鉴别诊断;

  ③治疗原则;

  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

  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

  ②鉴别诊断;

  ③治疗原则;

  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

  ①鉴别诊断;

  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

  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

  ①当前的主要问题;

  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5、其他:

  (1)、急诊抢救病人院后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急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出结果时间≤2小时。平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时间≤24小时。

  (二)终末控制指标如下:

  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0%

  2、急重症抢救成功率≥84%

  3、无菌甲级愈合率≥97%,无菌切口感染率≤0.5%

  4、病床使用率≥85%

  5、院内感染率≤7%,漏报率为0

  6、传染病漏报率为0

  7、合理使用抗生素

  8、平均住院天数,平均门诊人次。

  9、平均门诊人次医疗费用。

  10、单病种人均住院费用。

  11、病历质量甲级率≥9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

  12、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90%

  13、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14、三日确认率≥95%

  15、X片甲级率≥30%,不能出现丙级

  16、麻醉死亡率<0.02%

  17、化验室质控VIS<150

  18、门诊病历合格率≥90%

  四、检查考核办法:

  1、科主任每周组织质管小组进行自查。制度不落实的,每次扣2分;执行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各项扣分均到个人,并与个人奖金挂钩。

  2、医务部每周对各科室抽查1-2次。诊疗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每项指标扣个人2分,扣主任1分;统计指标,每项不达标扣个人1分,科主任0.5分。

  3、每分分值按医院手册之规定执行。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4

  通过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风险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适用范围:

  通过正常招采程序进入我院的医疗设备(含科研、教学)、配件。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是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和检测工作的管理方针、程序及其实践发系统运用。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自20xx年6月1日实施;

  2、《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自20xx年5月4日实施;

  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自20xx年2月1日实施;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与流程”。

  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的危险因素,如放射线、电离辐射、磁场。

  2、昏迷、麻醉状态或卧床病人,尤其老人、儿童、残疾人,对危害无法采取正常反应。

  3、作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响人体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医疗器械绝缘程度下降,保护接地措施不当等因素造成的电气安全隐患。

  5、多种医疗器械连接使用,可能产生更大的安全隐患。

  6、不同医疗器械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产生的安全隐患。

  7、有源医疗器械通过皮肤或直接插入体内时,电气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环境如湿度、温度、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爆物质,使医疗器械在应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规进行设备有关数据检测,使电气、机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发现。

  11、使用人员操作失误或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情况下变动医疗器械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造成的安全风险。

  12、未重视生产厂家提示的适应证、禁忌证及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1、为防止医疗器械在使用中对病人和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危险标示:对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的通道与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状态标示:对X线机房、CT机房、直线加速器和SPECT等机房,当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通常设置红灯以示警告。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IEC60601-1-1988〔《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号修订标准0991-10制定了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该标准是医疗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必须达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医疗器械必须采用保护接地,配电方式为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母线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MRI、DSA、直线加速器、SPECT等,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中接地电阻要求,设置专用接地保护。对有特殊要求的供电系统如心胸外科手术室,应采用1:1隔离变压器与专用接地线,隔离变压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国家对放射诊断、治疗设备,包括X线机、CT、DSA、核医学设备如SPECT、PET、PET-CT、γ计数仪,医用直线加速器、钻机,模拟定位机、x-刀和γ刀等,国家己有成熟的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主要的防护规范有两项,《GBW-3-80医用远距离γ射线治疗卫生防护规定》和《GBW-2-80医用治疗X线卫生防护规定》。

  在采购医疗设备时,应选择通过电磁兼容性安全认证的医疗设备。在设备的安装布局中,应考虑医疗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与影响、在使用前应分析各种医疗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问题,制定操作规程时应充分强调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

  设备使用前对医护人员、操作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型医疗设备培训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与该设备有关的国际、国家标准。

  (3)科室所购置设备应具备说明书,并随机器放置。医学装备部按使用说明书,协助临床科室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内容如下:

  ①有关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保管人员、应用范围、开机前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操作人员要求等。

  (5)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操作与专人负责管理。

  (4)使用人员应与工程技术人员合作,共同开发医疗设备的全部功能,做到物尽其用。

  (5)为确保医疗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性能状态,并及时发现设备性能的变化,对大型医疗设备日常的质量控制,由使用科室医技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作稳定性检测,并进行评价。

  (6)操作使用人员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根据《医疗设备三级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规范》及设备技术要求,医学装备部制定设备维保周期及内容,并定期对维护报告进行分析。

  (8)医学装备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制度》,《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等对全院医学装备进行定期巡检及预防性维护,并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9)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医学装备后应进行相关的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并对检测内容进行登记,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用。

  (1)科室应将设备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医学装备部。

  (2)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医疗设备,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并立即通知医学装备部,可拨打63910296(外线)、2296(内线)或与设备责任人直接联系。

  对培训记录、预防性维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计量管理及维修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数据作为下周期管理依据。针对数据分析原因,持续改进。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5

  1.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2.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3.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4.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6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体分为下述八大事件:

  (一)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三)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四)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六)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七)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八)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Ⅰ类)——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Ⅱ类)——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Ⅳ类)——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属性分别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染管理科;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器械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器械科;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设施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门意见进行处理及网络上报,各科室、部门做好上报记录登记。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接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按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各相关科室,重大事件上报分管领导。

  (四)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每季度将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10号前报质管办统计分析。医院质管办应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季度分析,并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五)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各科室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四、上报方式及时限

  (一)书面报告

  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且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48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网络直报

  各科室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紧急电话报告

  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号码:48621000。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月由质管办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并对科室进行奖励。

  (一)所有奖惩意见,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30元。

  (三)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四)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xx元处罚,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五)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七、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实行质管办、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八、本制度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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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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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7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及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及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二)III、IV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职责

  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丧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后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言语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

  (二)I、II级事件报告流程

  1、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I、II级事件时,应按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

  2、当事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护理部或医务科。

  (三)III、IV级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护理部或医务科。

  八、奖惩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xx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处罚。

  3、医患关系办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每年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项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5、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6、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需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以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未完成而延误抢救时机。

  9、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或副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协同急诊科联系120指挥中心,并按120患者转运有关规定,进行转院,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10、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11、对符合转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条件的,首诊医师需及时联系重症医学科,并办理相关转科事宜。

  12、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各相关科室的责任。

  第二项 三级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

  (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二级医师查房规定

  (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8)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一级医师查房规定

  (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上午、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被带教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第三项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1、会诊医师须做到:

  (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9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规范流程,努力保证急危重病员得到有效救治。

  3、抓好病历书写,特别是危重病人的重大病情变化应及时记录,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4、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5、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6、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0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1

  为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安全,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按照我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完成各项医疗指标的控制、分析工作,诊疗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发现、整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二、医疗质量控制内容

  科室质量控制包括医疗指标、规章制度、病历书写质量、培训与考核、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医疗安全和医疗风险监控六个部分。

  (一)医疗指标

  1.麻醉人数≥医院对科室的'医疗指标的要求;

  2.麻醉死亡率≤0.02%;

  3.临床及药物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3.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0%;

  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5.甲级病案率≥90%;

  6.药品比例≤28%;

  7.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

  8.完成指令性任务比例100%;

  9.各种神经组滞成功率≥90%;

  10.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11.严重麻醉并发症发生率≤0.04%;

  12.年医疗事故发生率0;

  13.非危重病人死亡率≤0.02%;

  14.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15.椎管内麻醉后头痛发生率<10%;

  16.“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17.麻醉记录单书写合格率≥98%;

  18.技术操作(实施麻醉操作和术中监护)合格率100%;

  19.硬膜穿破发生率<0.6%;

  20.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21.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22.麻醉机性能完好率100%;

  23.麻醉效果评级100%。

  (二)规章制度

  1.落实科级质量管理组织建设制度

  (1)科室质控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科室质控小组会议,全面评价科室质控工作。

  (2)不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内容应包括本科室医疗指标完成情况、遵守本科室诊疗、操作常规和执行核心制度情况,本科室医疗质量隐患分析、持续改进措施和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2.执行核心制度:医务人员应做到熟知核心制度内容,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日常医疗工作。

  (1)首诊负责制:及时完成接诊、处置及治疗,及时完成病历书写。需要请相关科室会诊时及时联系会诊,根据会诊意见做进一步处置,并认真及时记录会诊意见。

  (2)查房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查房。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3)病例讨论制度:复杂特殊的患者应当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

  (4)会诊制度:严格按照我院会诊制度的要求执行,急会诊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院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强调履行会诊人员资质;会诊申请单书写符合医院要求;我院专家到院外会诊、邀请外院专家会诊应在医务处履行相关手续。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严格按照我院相关制度执行,强调危重患者抢救一般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组织并主持,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并及时报告科主任;重大及特殊病例的抢救应按照我院规定及时上报医务处等部门。抢救中应遵循诊疗常规、医嘱制度,并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建立并严格执行本科室危重患者抢救流程,抢救器械及药品完好率100%。

  (6)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按照我院相关制度执行,杜绝脱岗现象,及时有效处理门急诊及住院患者出现的各种情况;遇有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在及时处置的同时通知上级医师;每日值班人员按照科室要求在交接班记录本汇总记录。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s),全面管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三·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五·临床科室健全完善监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六·设备科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院内各相关科室通报,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职工给予20元奖励;对隐瞒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进追究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3

  医院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一、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建立医疗器械供方资质审核及评价制度。

  二、器械科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同时建立医疗器械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三、对医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纪录等文件,器械科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四、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医疗器械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器械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五、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各环节如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应符合要求。

  六、相关科室加强医疗器械使用、保管等人员的培训。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4

  妇产科是一个特殊的科室,是集孕妇、产妇、新生儿和患有妇科疾病病人为一体的极其特殊的科室。不可预测的安全隐患较多,在医疗和护理过程中任何疏忽都会酿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妇产科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持久而精细的工程。

  1现存的和潜在的安全隐患

  1.1病房的设置和环境因素

  由于住院患者较多、加床多而导致病房相对拥挤、嘈杂,较难保证环境的安静和舒适,在紧急抢救患者时,容易对实施抢救造成阻碍。加之探视的人员增多为产科感染的控制增加了难度。

  1.2医护人员的因素

  医护人员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医护人员专业知识不精,技术操作不当,缺乏预见性。

  (2)产科医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临床经验不足,也制约着工作质量的提高。

  (3)医护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造成了医患矛盾的出现,增加了不良事件的发生。

  (4)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配置不足。妇产科的工作无规律性,人力资源不足可能导致工作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监控不到位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安全质量的改进。

  (5)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医护人员不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与患者交谈时说话不谨慎等等。

  1.3不规范操作

  医护人员忽略查对制度,口头遗嘱较多时用错药物或用错病人,医护人员在执行操作时忽略无菌原则而导致感染的发生,或操作流程不熟练而引起一系列不良事件等。

  1.4医疗文件的书写不规范

  妇产科患者病情变化快,如果医疗文件书写不及时、不客观等,会造成对患者的病程记录不真实,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

  1.5药品管理的安全隐患

  药品的名称、剂量、用药时间较为复杂,也较容易发生配伍不当的情况。据文献报道[3],医嘱处理错误,口服药漏发、发错,遗漏静脉用药及用药错误是最常见、最易发生的护理危险因素。

  1.6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可以由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是无法预知的。医护人员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但是医护人员不能因此而坐以待毙,要及时发现问题和危机,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安全隐患的防范及管理对策

  2.1加强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应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医院的正当权益[4]。随着人们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医护人员承担的压力与风险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范围内。医护人员应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与医疗和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议医院组织全院医护人员接受医疗行政法规及普法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建立学法制度,使所有医护人员能自觉知法、守法,规范医疗和护理行为。病房各级管理者也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大普法力度,巩固和强化妇产科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纠纷意识,并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2.2重视安全管理及完善病房建设

  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医疗与护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5]。妇产科病房需制定相关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并且有效地改善爱婴区医疗设施,配置监控录像,进行实时监控。规范和完善新生儿的交接班制度、探视制度、入室制度以及新生儿发生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为医护人员设立身份识别卡片,既方便医疗操作,又可预防不法分子冒领婴儿,并对身份识别卡片进行管理,做到每班交接。同时,妇产科护士长要加强对护士的卫生法规及护理安全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操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增强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

  2.3加强医护人员专科业务的学习

  随着医学的进步与新技术的发展,加之患者疾病的复杂性、多变性及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水平,才能适应当今医护角色多元化的职业需要,满足患者的需求[6]。妇产科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妇产科医生必需不断更新专科知识,掌握专科医疗要点,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并熟悉相关的新理论、新技术。而护理工作人员除了熟练掌握“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操作)外,对于产科的专科操作,如胎心监护、婴儿沐浴、新生儿ABC复苏等操作,以及新生儿保健、科学育儿的方法与技巧,都必须熟练掌握,并在临床中运用自如。

  2.4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在基层医院,妇产科医护人员管理的对象既有妇科患者,也有产科患者(包括新生儿),既要负责病房患者的治疗与护理任务,又要负责到产房或手术室协助接生等任务,如果人员配置不合理,往住会顾此失彼[6]。可以根据妇产科病房的自身特点,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资历以及不同的时间段等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于节假日及工作量大的季节实行弹性排班,遇突发事件和危重患者抢救,实行动态排班,新老搭配。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参加值班工作。妇产科病房就诊人数较多,而医生与护士数量相对不足,各级管理者应积极向医院争取医护人员,使妇产科病房的医护比例及医护人员与科室床位比例达到卫生部要求,保障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

  2.5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

  完整可靠的医疗记录可提供当时诊治的真实过程,是重要的法律依据[2]。医疗文书把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记录在案,为医生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及做出正确的医疗诊断提供了资料,也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了可靠依据。医疗和护理文书记录是法律认可的证据性文件,可作为医疗纠纷、人身伤害事故、伤情查验的证明。因此,医护人员要认真掌握其书写原则和方法,使医疗文书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6加强沟通融洽医患关系

  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离不开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支持。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7]。我们必须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方法和技巧,树立主动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的服务意识。融洽并促进医患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医院必须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医疗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医务科。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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