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交接班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值班交接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值班交接班制度1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必须严格遵照医院规定的上班时间与护士长安排的班次进行,不得擅自减少或变更时间。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吃东西、不接待私人会客和不接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闲聊、不与患者和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勤加巡视,严密观察与了解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及时解决本班的问题,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分管病人的护理记录,了解病人情况,交接物品,交接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交班前,护士长应当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并为下一班做好用物准备。
7、病房应当建立日夜交班本和物品器械交接本。交接班必须认真详细,对患者必须逐个进行床旁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物品等交代不清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8、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9、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记录,了解患者动态,然后护士长和交接班护士重点巡视患者做床前交接班。
10、各种护理记录应及时、准确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及格式按统一规定,由当班护士将病人的生理、心理状况、治疗护理落实情况等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特殊情况交班在交班报告上填写缩引。
11、交接班的内容:
(1)患者的动态(病人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危重病人)。
(2)医嘱执行的情况,重症护理有关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项处置完成情况,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有无压疮及其他损伤,各种导管的固定与引流情况(包括引流物的'量与性状),输液患者的输液通畅情况及输入药物与输入速度,手术后患者伤口敷料情况等。
(4)常用药物的准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抢救物品仪器的备用情况。
(5)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
12、交接班的要求:
(1)集体交接班:要求交班者的书面记录要写清,口头交代要讲清,交班者对交班内容讲述清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所有参加交班会的人员要准时到场,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并排站立,认真聆听,不得在交班未结束前离开。
(2)个别交接班:坚持床旁交接,做到交班清楚,接班仔细。
(3)认真执行“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齐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病人出、入院或死亡、转科未处理好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不交接;物品数目不清楚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班工作做好用物准备不交接;各种记录未完成不交接。
值班交接班制度2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值班交接班制度3
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前工作检查,如接班人未到,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2)交班:第一交设备,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并作清洁与保养;第二交使用工具;第三交场地,交班前需进行清洗工作:第四交值班记录本。
3)接班:必须接交接班簿上的记录,查看当天公告牌是否有特别任务及安排,核对设备状况,必要时进行空车试运转。对由于不清楚,隐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如发现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班组或部门领导处理。
4)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以下工作:
5)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6)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7)检查所辖设备之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
8)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如有丢失,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
9)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领班及工程师发布之特别任务或安排,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10)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
a)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工程师,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b)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工程师,须在上级安排之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c)所辖设备有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必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
d)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之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e)当发生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接班人员应配合当班人员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11)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认可后,共同在记录上签字。
12)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13)值班人员随时对设备、管线进行巡视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14)值班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巡视检查表及相关表格。
15)当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须向主管人员请示并告知去向,完毕后立即回到休息室,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在早、午、晚和夜餐时间所有运行机房应有人值班。
16)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打牌、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17)须按计划及工程师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工程师。
18)当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如火灾等),要冷静处理,即使向主管和保安部汇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9)值班人员须做好本岗的环境卫生,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20)值班xxx大厦内严禁吸烟。
值班交接班制度4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临床科室在双休日、节假日或夜间及午休时间,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各科室设一线值班、二线值班、三线备班。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具体工作,遇疑难患者处理困难时,应随时向二线值班医师汇报。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一线值班医师处理患者,如二线值班医师处理困难,应向科主任汇报。
3、一线值班医师应提前十五分钟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及特别需要观察的患者,应做到床前交接班。交接班完毕后,值班医师要亲自查看危、重患者及当天新入院、手术的患者。
4、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患者应作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交班报告。
5、一线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接诊,按时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亲自诊察患者后再作处理,不得在床上下达口头医嘱。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向全科工作人员汇报值班期间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置及其他情况。
二、护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及科室安全,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安排好班次后方可离去。
3、值班护士要熟悉和掌握整个病区患者的病情变化,严密观察危重患者并根据病情的动态变化记录与护理单上。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负责接诊新患者入院。
4、做好病区管理,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报告。
三、护士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准确,及时落实。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清点物品了解病区的情况,并进行床边交接班,危重患者要严格交接治疗、生命体征、护理落实情况。在接班者未来或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保持清洁、备齐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4、值班护士应认真写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5、交接过程中如发现病情、治疗、药品、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主动查问,接班前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楚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欠缺,应由接班者负责。
四、药房、检验、放射、功能科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值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值班交接班制度5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病区值班由科主任统一以周排班。排班表一式三份,每周五前把下周排班表一份留科室,一份报人事处和医务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调班,调班、请假等应经科主任批准。
(3)独立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由住院医师或副主诊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主诊医师担任,不必要时二线医师也可值一线班;三线值班由科主任担任。
(5)一线值班应24小时坚守在值班岗位上;二线、三线值班实行听班制。一线值班因手术、会诊、专科门诊等离开病区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如离开时间较长或病区有需随时监护的危重病人,一线值班医师应委托好临时接替人员,并向值班护士书面说明。二、三线值班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通、随请随到。
(6)值班医师负责班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或因病情变化而临时处理的病人,在作必要的处理后,应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书的书写。
(7)一线或二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有危重病人入院时,应根据情况,尽早请经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到位处理和主持救治工作。
(8)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审核。
(9)一线值班医师,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餐,但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病区接班,接受科内或各医疗组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接班制度
(1)病区应设值班医师交接班簿,每班应做好交接。
(2)范围。重点做好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病情明显变化病人的交接班工作。
(3)经管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和床头交接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和正在处理的新入院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并做完有关纪录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4)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上述重点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措施扼要记入交接班簿,并签名和记录日期;接班医师在接班时阅读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5)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并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6)值班医师在次日晨会上,简要汇报交接班范围内的病情及处理情况,以及尚需继续观察、追踪的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
(7)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交班。
(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的'进行。
(2)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物、抢救用品、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2.交接班制度
(1)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重点病人护理记录、交班记事本。
(2)交班者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不得离开岗位,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
(3)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交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缺陷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在病房,病人的病情是否符合交班记录,重病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房是否达到管理要求。对特殊情况,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病人,除向接班护士详细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同时向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
(5)交班内容
①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手术等人数,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及护理病人、大手术前、或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②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③物品。包括备用药、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④床边交班内容。病情(病人面色、脉搏、呼吸状况及情绪变化),液体有无渗漏及滴速,特殊治疗,全身皮肤情况(有无红肿、皮疹、褥疮、烫伤等变化);床铺是否整洁、干燥,各种管道有无脱落或阻噻,是否通畅、引流液色、性状、量、病人的症状等。
值班交接班制度6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科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关事项。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办公室报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
值班交接班制度7
护士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按各种职责坚守岗位,进行各项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的病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新病人和手术病人,并按排护理工作。
3、接班人员要提前上岗,当面清点器械药品,并做好登记工作。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考试,大网站收集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的病情以及护理有关的'事项。
5、要求各班进行床头交接班,对新入、大手术后有特殊处理、病情危重和长期卧床病人,要详细交接,注意口腔、皮肤及周身情况。
6、值班者于交班前清理办公室、治疗室卫生和整理
值班交接班制度8
(一)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三线值班。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
(二)值班医师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班时不准干私活和玩忽职守。(三)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急诊病人入院病史或入院录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四)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五)临床各科应设医师交接班本,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重病人必须床旁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治疗组和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病人记录用红色墨水钢笔;原则上由实习医生或住院医生完成记录,具有法定执业医师资格的值班医生修改、签名。
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六)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处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七)住院总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每周休息二个半天、一个晚上。原则上内科安排在工作日休息,外科安排在双休日休息。住院总休息时,由二线班代班上岗。
(八)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科室有条件应安排住宿或不离开医院(家),随叫随到,但必须在病房坚持到晚上10:30方可离开病房。
(九)住院医师非值班时间,晚上至9:30时方可离开科室或轮转科室。
(十)各科室通信装置由住院总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携带,以便及时联络。
(十一)交(接)班记录遵照安徽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第5章第14节内容执行。
(十二)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情况遵照本制度执行。
值班交接班制度9
一、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登记本。
二、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
四、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节假日应提前将医师排班表上报院办及医务科。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五、临床值班医师负责值班期间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和治疗、急会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b超、各种化验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需要。
六、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二线医师制,一线、二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络,完成医疗任务后及时返回。
七、各级值班医师必须保障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如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在医护办公室,由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全科医务人员(包括本病房各级医师、护士、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参加交接班。
九、交接班要求:
1.每日上午8时准时交接班,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
2.着工作服、佩戴工牌。
3.站立位置。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主任医师并列于主宾席位置,副主任医师、交班医师和护士及其他参加人员对面并排。
4.禁止边穿戴衣帽,边吃东西进入会场,禁止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倚墙靠桌。
5.交班时应关掉手机响铃,拒绝接待来访。
6.交班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概括、重点突出,运用医学术语,清楚地向与会人员报告病区病人及工作情况。
7.交班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与会者可在交班报告后,针对重点问题及疑点提问。
十、交接班程序及内容应包括:
(一)护士交班。按护士交接班相关要求进行。
(二)一线值班医师交班:
1、新收(包括转入)病人数量及各病人概要(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住院目的等五个要素);
2、新收重危病人的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包括抢救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病人的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九个要素;
3、原有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四个要素;
4、原有普通病人的特殊情况;
5、围手术期病人(含术后病人、当天拟手术病人)的情况。
(三)二线值班医师(包括住院总)交班:
对上述一线值班医师的交班内容补充(包括更正)、简要分析危重病人的病情。
(四)科主任(含副主任)主持,予以讲评,布置工作:
1、根据交班情况,安排当日工作重点。
2、传达医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病房实际情况,布置工作任务等。
3、学习及重温医疗规范及规章制度。
十一、一线值班医师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简要记录上述交班内容,二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医师修改、审核和签字。科主任或质控员应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十二、危重病人的接班医师应与值班医师床边交接(简要询问病史、重点验证体征等)。
十三、值班医生遇有住院病人的病情发生较大变化、疑难病人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依次向二线医师、主任请示、汇报;遇有医疗纠纷、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汇报,以求得帮助。
十四、病人住院达1周时发生一线医师更替时,需在病程中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五、值班医师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不得未检视病人而下口头医嘱。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进行与职业身份不符的活动和娱乐。
十六、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
值班交接班制度10
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生产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有效地制止违章违纪现象,避免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特建立安全值班制度。
第二条 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性部门、分公司、公司等单位均应实行安全轮流值班制度。
第三条 安全值班应由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日。
第四条 值班时,值班人应佩戴“安全值班员”标志,并认真履行其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安全值班员的职责与权限
(一)值班员在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域内巡回检查,处理生产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不卫生、不文明因素,并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做到“四勤”。即:“手勤”、“腿勤”、“眼勤”、“嘴勤’。
(二)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三)协助车间、班组搞好有关安全活动及“日查”、“周查”、“月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并协助领导督促班组及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对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公司。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者,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处罚。
(五)对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六)在安全生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有权先令其停产,然后立即报告主管总经理,安全管理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七)安全值班员应每天填写值班记录,周末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六条 凡执行“两班制”和“三班制”的生产班组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一)带班负责人交接
1、接班负责人在开工前应与交班负责人共同检查本班次所用各种机床或热力设备运转情况、电器设备有无故障和不安全之处。
2、同时检查各工序所有技术资料、图纸、“五品四数”、加工材料、工具是否齐全,现场是否整洁卫生。
3、负责督促员工搞好交接班和日查工作。
4、交班负责人要在交接班簿上认真填写当班情况,接班负责人如认为有必要时,亦应在交接班簿上记载清楚,然后双方签名。如交班中发现重要问题,应立即报告车间或值班人员处理。
(二)班组长交接
1、接班班组长在开工前应与交班班组长详细检查本班组所用各工序设备、电器运转情况,但检查前应注意是否有人在维修或操作。
2、负责查对本班组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各道工序的产品数,刀卡量具是否齐全符合标准。
(三)操作人员交接
1、接班人检查本岗位机床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故障和不安全之处,所需用的工具,量具是否良好,防护信号。保险装置、电器是否灵敏可靠,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进行了清理。
2、交班人应将当班设备运转,刀卡量具、电器设备、产品数量,操作中发生的事故或故障、文明卫生等情况,在交接班本上填写清楚,向接班人做详细交待,然后双方签名,如两班操作人员不能当面交接时,则由交班人填写交班记录,接班人仔细查阅记录。
3、对交接中所有的故障和问题,没有排除解决和得到带班负责人指令前,不得任意开工。
4、交班人因未交待清楚而使下班发生事故,应由上班交班、负责。接班人如疏忽大意,不详细检查而发生事故,则应由本人负责。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值班工作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值班交接班制度11
交接班制度是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昼夜连续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护理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min到科室。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去。
4、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报告应由责护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书写交班报告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全名。
6、交接班时,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报告或相关的护理记录,了解病人动态,然后与交班者共同进行床头交接班,日间应由护士长陪同进行。每班工作结束前,必须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工作。
值班交接班制度12
一、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医疗工作刁;间断进行。
二、病房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病区的临时医嘱处理、病员的观察治疗,并记病程记录;对新入院者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并写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
三、各病区每天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病情变化,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应将当班的新入院、危重病员、手术病人病情及诊治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五、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将遗留工作交班。
值班交接班制度13
交接班制度是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昼夜连续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护理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到位或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交接班者都必须保持仪表端正。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人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去。白班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利夜班工作。
四、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白班交班报告应由日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负责修改并签名。
六、交接班的方法和要求:
1、集体交接班:早晨集体交接班应认真严肃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
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交代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交代清楚后方可下班。
2、早班、小夜及大夜班下班前均应进行床头、口头及书面交班。
七、交班内容
1、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重症、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置、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2、交清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也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及基础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引流情况。
4、交清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的`数量与效能,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值班交接班制度14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务人员值班与交接班的管理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计委国卫医发〔20xx〕8号《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我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进行修订。
一、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二、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医师值班制度
1、各科室实行24h医师值班制,值班人员由各科室安排,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及床位的多少,相关科室单独或联合值班(联合值班科室必须先向医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执行)。各科室必须规范排班,并在每月末将下月排班表报医务科,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值班。医务科将值班表在全院公开公示。
2、值班医师必须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在我院进行执行注册登记的.医师。住院及以上职称医师可以担任一线值班;高年资主治(3年以上)以上职称承担二线值班;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承担三线值班。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的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期医师不得独立值班,不得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值班医师必须按照执业注册专业规范值班,不得在其他诊疗专业值班。急诊科及重症医学科值班人员的资质必须同时满足相应的学科管理要求。
3、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医师值班房休息。当值人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相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内到岗;
有条件落实住院总医师制度的科室,由住院总医师承担二线班(住院总医师休息期间由科室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会诊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通畅。在值班医师暂离开病房期间,其值班工作由上一级别值班医师承担。
4、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应经常巡视病房,接到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的通知应立
即前往视诊。负责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诊治,遇危重或疑难病人的处置,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救治病人。
5、二线医师值班期间,要求巡视本病区的危重病人,并负责全院各科病人的会诊及治疗(包括手术),现场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如遇有医疗疑难问题不能解决应向三线医师报告。
6、三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包括手术),同时负责院外会诊。
7、各级值班医师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严禁不诊视病人的会诊及口头医嘱。
8、值班医师必须保证值班时间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按脱岗处理。并记入医师个人年度考核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值班制度由科主任负责落实。值班医师不得私自换班,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因擅自换班发生问题,由原值班医师承担相应责任,其他由双方医师共同承担。值班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由科主任承担责任。科室应对值班情况给予自查,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
四、交接班制度
1、所有值班医师交接班应严格做到“三交班”(书面、口头、床旁),接班者(含一线、二线值班医生)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岗。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每天科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必须参加。一线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等应做好病情和处理记录并记入值班日志上,对值班期间的上述情况做重点、简要报告。二线值班医师作及时补充。
3、必须进行床边交班的患者:Ⅰ级护理病人、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况的病人、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必须进行床边交班,医护最好同时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疾病诊断、目前病情情况及辅助检查情况、可能出现病情变化情况及接下来的诊疗计划。
4、术后病人交接班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号、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目前病情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计划。
5、新入院病人交班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号、主诉、疾病诊断、目前病情、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计划。
6、死亡病例抢救简要过程应及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本中。
7、科室应对该项核心制度给予自查,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纳入科室及个人考核。
值班交接班制度15
1、值班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须在机房进行,按时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应交接以下内容:
①传达执行领导指示事项;
②设备运行情况;
③安全、正确的设备运行记录;
④材料、工具、配件有无增减;
⑤防火器材有无增减;
⑥其它不正常现象。
2、交班人在下班前应打扫卫生,整理好工具、材料等。
3、接班人接班时,要对所操作设备的各主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向交班人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好,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4、接班人对室内卫生、工具、记录本等要做好认真检查和验收。
5、接班人如不能按时接班时,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交、接双方同意交接后,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交接结果并进行交接签字,方可上岗和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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