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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汇总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1
为确保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具体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组长为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安全负总责,统一指挥、协调公司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产品品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为食品购销台账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索取进货发票;负责本企业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的登记,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
经公司研究结合实况,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从董事长审批之日起执行。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食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
4、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5、不合格食品管理及食品召回制度;
6、原辅料及成品查验记录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2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产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结合本公司实况,完善自检设施设备及检测人员,对成品销售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三、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原辅料的.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生产过程中需按规定抽查检查每批次生产产品,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透明,成品包装后,出厂检验要重点检查产品内外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外包装等。
四、经质量安全自检或感观检查不合格产品、真空包装漏气、包装损坏等应不得出厂并进行溯源追查同时进行登记及处理。
五、需使用进口的预包装及原辅料时,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公司内生产关系人体健康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或投诉较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
七、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3
一、为加强本公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原辅料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验证明及出厂检验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采购使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采购使用。
六、公司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实行统一计划进货,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八、检验购入的原辅料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则不得采购使用。
九、本公司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原辅料,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公司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4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公司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5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3)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4)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5)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6)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7)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8)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9)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6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三、学校应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学校负责食堂安全集中培训。学校负责食堂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培训方式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学校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7
为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处置方案,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
一、成立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
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密切协同,联系畅通;依法处置,消除危害”的处理原则,要以防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中毒、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政府、疾病控制或卫生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3、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主要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详细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辅料、工具、设备和场所等,防止中毒进一步扩散。
5、采集、保留有关产品及其原辅料样品,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6、协助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检验人员对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进行抽检。
三、责任追究
1、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找出事故原因,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政府、工商、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报告。
2、如发现对本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8
本公司自愿按照下列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生产销售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公司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经营;
3、在销售产品时,提供国家规定的企业应提供的系列证明;
4、建立并执行食品原辅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原辅料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证明和产品出厂检验证明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进货台账;
7、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等;
8、原辅料严格按规定进行分类分开存放,并挂牌管理。
9、对原辅料及产品进行预警管理,发现不合格或将至保质期时提前警示;
10、不采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原辅料;
11、不采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辅料;
12、不生产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产品;
15、不生产销售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管理及食品召回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制度,是指对生产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卫生隐患的产品,采取停止销售,根据批次召回的管理制度。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公司停止生产销售:
1、原辅料及成品的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
2、原辅料或成品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
3、使用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辅料或成品含有以上不合格检测项;
4、使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辅料或成品检测含有以上不合格项;
5、无标签的预包装产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生产标准规定内容的;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原辅料;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产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产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 -的产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公司员工发现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项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已销售经销商的产品通知撤出市场,追回产品,并向相关管理机关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将不合格产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原辅料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原辅料及成品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业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三、本公司应向原辅料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第三方检验及产品自检等)。
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该批次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四、本公司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必须每次交易进行登记。
五、原辅料进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进货时间;
(2)物品名称;
(3)物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生产者厂名、地址、联系方式;
(5)物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物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标准代号;
(7)登记人签名;
六、产品销售台帐登记的内容:
1、产品出库时间;
2、产品类别及名称;
3、产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七、本企业的原辅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接受检查。
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检查、监测本企业食品质量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列入台帐登记内容:
1、产品质量检查和检验、监测结果;
2、不合格的产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产品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9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
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对有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检所检验。完善质量自检手段,加强重点食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7、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和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
六、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2、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制度10
一、学校食堂负责人(各单位自行确定,姓名、电话)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服务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后,应当立即将投诉情况告之食堂负责人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副校长。
二、倾听投诉人投诉时和接到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详细询问原因,必要时做好记录。
三、站在投诉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投诉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投诉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投诉人需要做调查及打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投诉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人员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投诉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投诉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
八、接到投诉人投诉食品感观异常、可疑变质、有异味等问题时,应及时对该食品进行核实。若情况属实,应及时撤换,通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投诉人不同意处理意见,对消费类纠纷可告之投诉人打xxxx找消协调解,若时违法违规行为,可告之投诉人打xxxx向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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