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惩制度[实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奖惩制度1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奖惩制度2
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条件
(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
(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
(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
3.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及奖金发放标准
一等奖: 1名 人民币100元
二等奖: 2名 人民币70元
三等奖: 3名 人民币30元
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75分。
d.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e.作风端正,能团结同学,起到表率作用。
f.在其所担任学生干部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奉献精神。
g. 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75分。
d.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能力较强,表现较突出。
e.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成绩突出。
(4)“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优。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75分。
d.热心团的工作,表现较突出。
e.平时积极主动参加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创建文明校园、文明宿舍建设等,成绩突出。
(5)“学雷锋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优。
c.努力学习,各科成绩相加后平均分达75分。
d.在学雷锋活动和平时活动中能够以身作则,在工作当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6)“文体宣传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优。
c.努力学习,各科成绩相加后平均分达75分,体育及格。
d.在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或黑板报、写稿件、广播等宣传方面成绩突出。
(7)“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品行端正,操行毕业总评定成绩为优秀。
c.学习刻苦勤奋,各科毕业成绩均及格,平均分达80分以上。
d.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专业技能比赛,成绩显著。
e.在校期间获一次或一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f.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服从学校的就业分配。
2.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3.先进个人评选时间
(1)每学期第二周评选上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文体宣传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
(2)每年6月评选当年“优秀毕业生”。
4.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三好学生”1名 ,“优秀班干”1名 ,“优秀团干”1名 ,“优秀团员”1名 ,“文体宣传积极分子”1名,“学雷锋积极分子”1名,“优秀毕业生”2 5名。
5.奖励
(1)“优秀班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文体宣传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30元,如获上述两项荣誉,奖励金额只发一项。
(2)“三好学生”应是奖学金获得者,发给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3)“优秀毕业生”发给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6.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批和表彰
(1)“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文体宣传积极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2)评选、审批操作步骤:班主任审查本班学生操行成绩,计算各单科成绩及平均分——按评选条件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组织召开班会进行民主差额选举——班主任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确定各项最后人选——班主任将班级评选结果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报学生科审查——学生工作科填写《先进个人统计表》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学生科公示获奖名单。
(3)每学期第四周由学生工作科、团委组织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奖,“优秀毕业生”由学生工作科在毕业生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三、先进班级评选
1.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骨干模范作用好、工作能力强。
(2)全班同学自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好。
(3)班级各项清洁卫生工作好。
(4)班级学风好。,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受到各任课教师的好评。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有益活动,成绩显著。
2.先进班级评选方法
(1)班级量化考核平均分占60%;
(2)学生工作科对班级的评分占20%;
(3)任课教师对班级的评分占10%;
(4)分管校领导对班级的评分占10%;。
(5)先进班级的.名额按所有在校班级总数的15%计算,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在评奖范围内的班级填写《先进班级审批表》,学生科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3.先进班级的奖励
获“先进班级”称号的学校奖励人民币200元,每学期第四周由学生工作科组织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奖。
四、其它奖励
1.学校每年10月底或11月初举行校运会,由教务科组织和颁奖。
2.每年3-5 月份举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及书画、墙报、演讲、体育竞赛等单项竞赛,由校团委组织和颁奖。
3.每年12月底举行专业技术大比武,由教务科组织和颁奖。
4.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局级组织的知识竞赛、技术比武、文体比赛等活动,取得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学校给予嘉奖,教务科或学生工作科负责颁奖。
五、学生违纪处分
1.凡学生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分等级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a.学期旷课达10—15学时者;
b.考试作弊者;
c.扰乱校内学习、生活等公共秩序情节较轻者;
d.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入校内学习、生活及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者;
e.辱骂他人,不听劝阻,造成极坏影响者;
f.打架情节轻,认识态度较好者;
g.在宿舍打扑克、打麻将、下棋(不含赌博) 不听劝阻者;
h.起哄闹事或煽动他人起哄闹事情节较轻者;
i.违反学校不准吸烟、酗酒有关规定者;
j.破坏学校环境卫生、情节较重者;
k.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
l.在教室、宿舍内生火煮东西、取暖不听劝告者;
m.在宿舍私接电源而使用电器者;
n.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教育,有意刁难情节较轻者;
o.夜不归宿者;
p.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q.不按规定存放练功刀具,将练功刀具带入宿舍者; r.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
s.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a.连续旷课20学时以上,40学时以下,或累计旷课25学时以上,45学时以下者;
b.参与打架、情节较重或态度不好者; c.破坏公共财物,损害集体利益者;
d.严重扰乱校内学习及生活秩序者;
e.扰乱考场纪律者;
f.辱骂教职员工、学生管理人员者;
g.有偷盗行为,或为他人偷盗提供信息或创造条件者;
h.在校期间酗酒闹事者;
i.在校学习期间,谈恋爱经教育不听者;
j.看xx书刊、录像者;
k.私藏管制刀具等凶器者;
l.持刀伤人情节轻微者;
m.受警告、严重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者;
n.实习生多次私自脱离实习单位者;
o.严重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a.连续70学时,或累计旷课60学时及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90学时者。
b.敲诈他人钱物者;
c.恐吓他人者;
d.持刀伤人情节严重者;
e.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仍有违纪行为者;
f.触犯法律,受到公安、司法机关拘留以上处理者;
g.参与赌博(包括在校内外的各种形式赌博) ,情节严重者;
h.在校内打架或纠集社会青年来校内打架闹事,殴打学生、教职员工情节严重者;
i.实习生违纪给学校和实习单位带来严重后果者;
j.品行恶劣,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而屡教不改者。
2.处分学生的操作步骤:
(1)警告至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操作步骤
班主任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在两天内写出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交学生工作科学生工作科或实习就业科在两天内核查违纪行为,对照处分等级的规定签署处分意见,学生工作科依据本条例作《处分决定》。
(2)责令退学、开除学籍纪律处分的操作步骤
班主任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在两天内写出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交学生工作科或实习就业科学生科或实习就业科在两天内核查违纪行为写出学生违纪情况及处理意见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学生科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作《处分决定》。
3.取消学生处分的操作步骤:本人写出取消处分申请交班主任班主任审查受处分学生的表现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工作科(学生正在实习期间的先交实习就业科审查) 学生科审查分管校领导审批学生工作科公示撤消处分决定。
4.其它
(1)学生在处分有效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其处分在原基础上予以升级,直至开除学籍。
(2)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偷电、浪费水资源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3)被学校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所在学期的学费不予退还。
(4)受记过或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在毕业时未能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毕业或延缓毕业。
六、奖惩的档案记录
1.学生获得的各种校级奖励情况,由班主任记录在学生学籍卡上,学生工作科将获奖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学生获得的校级以上各种奖励,由班主任提供获奖材料交学生科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所受各级处分,由学生工作科将《处分决定》归入学生档案,经批准取消处分后从学生档案中取出,学生工作科另行存档。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科。
学校奖惩制度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奖惩制度4
为了创造良好得无烟环境,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校园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 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会议室、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任课教师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学校设立吸烟室,凡吸烟者均到吸烟室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学校。
学校奖惩制度5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头(处罚2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2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我负有劝阻吸烟的职责和义务(处罚2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景(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20元) 7、无鼓励和帮忙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2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供给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2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20元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立“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必须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加以表彰。
学校奖惩制度6
1、食堂主管囚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金;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金;严重者送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上了厕所不洗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1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每次扣有关人员各3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扣50元。
学校奖惩制度7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促进全校师生关注消防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的内容,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奖励:(奖励级别可分别依据贡献大小,给与奖金,全校通报表扬。)
1、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处罚级别分别为开除、留校查看、降职降级、一次性扣罚工资、行政处分、全校通报批评等。)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校园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12、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脱岗的。
学校奖惩制度8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于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xx元。
2、学生在班硷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50元。
3、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4、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
5、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60元。
6、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7、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8、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50元。
9、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工资10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会迟到只扣分不扣钱,没有质量和本月全勤奖奖。
4、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全文
学校奖惩制度9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向上、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德(由政教处负责考核)
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8项要求。
1、对师德表现好,师表形象佳,在校内外形成良好影响的,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职业道德要求,有损教师形象,有损学校声誉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进行劝退或解聘。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赔偿经济损失额的80%,并形成书面材料公开检查。
2、禁止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对“乱带生,乱办班,乱收费”的,一经查实,按教育局的处罚规定执行。
3、坚持廉洁从教,不得随意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得收受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排座位、培优补差等方面搞不正之风。凡有反映的,一经查实,除行政处理外,工资按原来的80%发放(半年)。
4、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并造成伤害的,除个人作出全部经济赔偿外,还要向家长赔礼道歉。学校对其作经济处罚,工资按原来的80%发放(半年)并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检查。
5、对不服从学校分工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每月发1000元生活费,且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凡学校布置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的,有一件扣50元。
6、教学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射阳县明达双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0元。
7、上班时间一律不得打牌、下棋、炒股、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等,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8、严禁在课堂、办公室及一切公共场合吸烟,严禁在上课时使用手机,违者一次罚款20元。
9、教师之间闹无原则纠纷发生打骂现象的,发生一起,双方罚款200~500元,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0、在校内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追究班主任或有关任课老师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全部医疗费的.50%~100%的经济赔偿。有关责任人年终不得评优。
二、考勤(由校长办负责考核)
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缺席、迟到或早退,不得在工作期间随便溜岗,串岗。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周前会、政治业务学习等一切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努力做到出勤、出力、出成效。
1、请假程序
凡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统一由校长办备案。凡一天以内的病事假(包括中途外出的钟点假)由校长办审批,领导班子成员要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所有批假必须由校长办出具手续到教导处和门卫。病假3天以上者,需附相关病历,治疗处方,发票等。因公外出或学习必须由学校安排或凭相关书面通知。不得代假,不得请事后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电话请假的,事后要补上假条。不补假条者,一律按旷职论处。
三、考能(由教科室负责考核)
教师必须认真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立以下奖励:
1、教学竞赛奖
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课堂教学及基本功竞赛中获奖的,除物质奖励外,同时还列入评优晋级的重要条件。凡由学校推荐参加竞赛的,参赛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学校报销,课件制作费、材料费不予报销。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级 1000 800 500
市 级 500 400 300
县 级 200
(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2、教师辅导奖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单项比赛,所教学科学生参加竞赛,辅导教师按以下标准奖励(不含体育)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级及以上 100 80 60
市 级 50 40
县 级 30
凡学校组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演出与集体参赛作品,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教师500,300,200元;获县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辅导教师200,100元;获校一等奖的奖辅导教师50元。一次活动,一人辅导多人获奖的,按团体最高奖项奖励。单项与集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不重复计奖。
3、体育质量奖
组队参加县运动会,学生获单项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100,80,60,40,20,10元;获团体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指导教师1000,800,600,400,200,100元。
4、特殊贡献奖
(1)凡获国家、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xx,1000元。
(2)获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津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
5、管理奖
(1)评为校“文明班级”,奖班主任100元。被评为县、市级红旗中队的,分别加奖100元,200元。
(2)被评为校级先进工作者、教研积极分子的,每人奖100元。被评为校级先进办公室的,集体奖励300元。
6、教育论文奖
教师参赛论文经学校推荐的,免交参赛费。个人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论文竞赛中获奖的或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目录范围内刊物发表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级及以上 100(发表) 80 60
市 级 60(发表) 50
县 级 40(发表)
四、考绩(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1、学校组织的每次考试,按名次和分差确定奖惩。前三名分别奖100元、80元、60元。
2、凡学校统一组织的质量检测,按年级的人平分进行考核。班平与年级人平分相比,分值每超1分扣10元。
3、一至五年级县抽考人平分第一的,每人奖500元;人平分第二的,每人奖300元。
4、毕业班奖项另设。
五、说明
以上奖惩制度从修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奖惩制度10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学校奖惩制度11
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我校的顺利推行,现在制定如下考核评价制度:
1、要求各班每天除可回收垃圾之外,必须放学后倒入指定地点。如果还保留在教室,大队部值日值日生会对该班级进行扣分。
2、对于可回收垃圾,每周一次投放于学校指定地点,学校进行统一处理,对于做的好或者不好的班级会进行加减班级分数的'处理。
3、各班配备相应分类的垃圾桶。请保持垃圾桶盖、内壁都干净无污渍。垃圾桶应摆放于固定位置,各类垃圾应分类投放,严禁混投、乱投。对于脏污、混投的现象将进行扣分处理。
4、垃圾分类所加减的分数与期末的班主任考核挂钩,作为加分项,抽查本班学生知晓率,抽查按时按量上垃圾分类课程。
黄花镇大路小学
20xx.09
学校奖惩制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校园内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对校园治安巡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全天24小时的泊安巡逻和值班制度及奖惩制度。
一、白班制度
1、每日由一位校干带班、值日巡逻人员负责值日工作,值日人员应准时到岗,履行值日职责。
值日时间:
校干带班:每日下午放学开始至次日下午放学结束。
夜间巡逻人员:下午放学开始至次日早上教师上班结束。
2、值班人员准时到校接班,并在值班记录本记录交接情况,以及待处理事件及问题。
3、值班人员到校之后,对校园进行一次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在记录本上记录,并对上一班移交事项进行处理。
4、对于在值班中出现的事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好,不能处理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
5、值班结束,接交时,把自己值班时待处理和发生的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6、对于在值班中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7、节假日值日人员另行安排。
二、夜班制度
1、门卫负责白天及夜间值班职责。
2、值班时间:
门卫:白班:每日早上7:00开始到17:20;
晚班:每日17:00开始到次日7:00。
3、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没人顶班不能离岗。
4、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做好夜间校园内外安全巡逻,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一般情况也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5、防止外人入内,做好贵重物品的.看护并做好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加强对用电、用水安全情况检查,做好财务室、办公室等要害部门的巡视、检查,确保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奖惩办法
1、奖励对学校治安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工作者:
(1)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视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突出贡献的报送上级部门作为优秀先进工作者,同时给予重奖。
2、对违反有关治安管理制度行为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情节较轻的,学校给予批评指正。
(2)情节较重的,需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检讨。
(3)情节严重的,不得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并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4)严重失职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补充说明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校长室。
学校奖惩制度13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后勤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德育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后勤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白金霖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部负责人是所负责年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有: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年部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xxx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主管年部工作的副校长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后勤负责。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德育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学校奖惩制度14
一、指导思想
以市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安全,坚持以树立学校“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德高尚、校风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为目标、保证学校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从而全面推进学校建设。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
2 、坚持科学运行的原则
3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 、坚持分层负责的原则
5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国强(校长)
副组长:各校务组组员
成员:各班主任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 、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 、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 、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 、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逻制度
1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 、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 、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 、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 、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 、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 、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 、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 、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 、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 、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 、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 、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 、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 、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三、安全检查制度
1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 、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 、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 、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 、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 、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四、法制教育相关制度
1 、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2 、对于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五、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 、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 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2 、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制度
(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六、集体外出交通制度
(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 、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八、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防汛法》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作到思想、组织、指挥、职责任务五到位。
2、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有畅通的通讯网络,保证24小时畅通无阻。强化防汛值班制度,校长亲自带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组织好抢险队,准备好应急物资。
3、对我校所有的建筑物、电路、电器、排水系统等进行认真的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九、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的购买、运输必须事先请示领导,严密组织专人负责。
2 、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物品的使用必须严密组织,事先申请、填好记录、专人负责,及时收回严格保管。
3 、校内禁止存放汽油等烈性燃料和烟花爆竹等,教师个人的摩托车等禁止在办公场所存放。易燃易爆药品要依据各自性质、分类、分柜保存,避免发生火灾。
4 、健全危险品的进货和使用帐目,使用剧毒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领用手续,用后剩余药品及时入库保存,并做好记录。
5 、剧毒药品库要求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只有两个人同时在时才能领取剧毒药品,剧毒药品要放在保险柜内,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
6 、禁止学生将任何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禁止学生将危险品带入学校。
7 、在教师、学校使用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药品及剧毒气体等,必须严密监控,设计险情处置方案,检查应急救护设施,并事先进行安全使用教育辅导,实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收回剩余药品。
十、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1 、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示,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 、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明确要求,讲解安全知识。
3 、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4 、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5 、活动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秩序的带回,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防止拥堵伤害师生安全。
6 、活动进行中,设专人检查电器、音响、灯光、电路等温度,防止火灾发生。
7 、各年级各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的活动,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注意:各种情况下匀应及时、准确、清晰上报,并要按组织系统上报,杜绝越级上报现象发生。
学校奖惩制度15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晋升提级、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本学校设立如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全勤奖、续班奖、月绩效奖、年绩效奖、提成奖、突出贡献奖);
3.提供学习机会;
4.晋升提级。
第五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教学事故出现;
3.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招生工作突出,按计划完成招生指标;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
9.领导有方,带领教职工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相关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学校做出贡献,董事会或校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奖金奖惩规定具体如下:
1.全勤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金额为100元。
2.续班奖:指为奖励学校老师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把所教学生顺利升入高一级的班级学习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方法如下图:
3.月绩效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200元、100元、50元。
4.年绩效奖:指为学校教职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工作突出、勤劳能干、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通过校长办公室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1000元、800元、500元。
5.提成奖:指为学校教职工在学校招生过程中工作突出,完成规定招生计划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50元/学生(教职工亲属打过折后除外),6.突出贡献奖:指为奖励学校教职工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能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做工作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视贡献的大小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教职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所在部门同校长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审核;
3.董事会或校长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八条 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没完成教学任务或招生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教学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泄露学校秘密,把学校生源介绍给他人或向生源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教职工情绪稳定的;
11.利用职权对教职工打击报复或包庇教职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校长应予以处罚的。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 教职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
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学校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000—10000元(含10000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由董事会讨论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条 各部门领导发现本部门教职工触犯以上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教职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一条 校长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及时报经校长或董事会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校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校长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二条 给予教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三条 对教职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四条 受处分的教职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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